第二天, 格蕾丝和约瑟夫坐上了去往诺丁汉郡的火车。
邓恩先生的家是乡下的一座小庄园,十分幽静,仆人只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管家、一名车夫、两名女仆以及一个厨娘。
庄园里的仆人们听说“一便士侦探”来了,表现得都很激动。
老管家对格蕾丝和约瑟夫表示了欢迎之后, 就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您一定要揭发那个姓麦克尼尔的骗子, 我们夫人是天使一样的人, 她绝对不会犯重婚罪的。一定是那个家伙掳走了她,让她受到了惊吓, 所以才失去了记忆。我的雇主邓恩先生这一年多的时间一直很痛苦, 这一切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实在是太突然了。”
格蕾丝没有第一时间去见邓恩先生, 而是听这位老管家说了许多从前的事。
老管家在邓恩家族工作了四十年,对于这个家族的了解, 甚至高于邓恩先生本人。
他告诉格蕾丝,邓恩家是附近很有名望的小乡绅。
只不过邓恩先生本人喜欢安静, 因此才没有雇佣很多仆人。
不过这一点, 也为日后邓恩夫人的失踪埋下了隐患。
那是前年的九月份, 邓恩先生带着邓恩夫人,到自己家的土地上去观察今年粮食的大体情况。
乡下的生活不像伦敦那么讲究礼仪, 邓恩夫妇, 这对恩爱的夫妻于是就乘坐着一辆轻便马车,由邓恩先生亲自充当车夫,踏上了去往了农田的路。
半路上,这对夫妻谈论着秋日的景色。
结果一个蒙面人突然从路边的树林冲了出来, 给了邓恩先生的脑袋狠狠地一击。
邓恩先生醒过来的时候, 马车不见了,他的妻子邓恩夫人也无影无踪。
几天后,马拉着车自己回到了家里, 邓恩夫人却再也没有回来。
邓恩先生不仅报了警,自己也雇佣过私家侦探,但是直到前几天在报纸上看到邓恩夫人的照片之前,他都没有得到过任何有关他妻子的消息。
“就是这样,公爵夫人。”老管家叹了口气,“如果邓恩先生不喜欢这样朴素的生活,也许夫人就不会失踪了。”
说着,他就带着格蕾丝和约瑟夫去了书房。
书房里,邓恩先生正皱着眉头给自己的律师写信,看见格蕾丝来了,他立刻站起身,对两人表示了欢迎。
这位丈夫脸色苍白,眼下也有熬夜过后的黑眼圈。
看起来,妻子失踪的事确实让他饱受折磨。
“我从没想过,我再见爱丽丝的时候,她会对我毫无印象。”邓恩先生用手捂了一下额头,“她以前对我多么依赖啊!”
有关失踪的问题,格蕾丝向他再次确认了一遍。
邓恩先生认为管家说的完全属实。
“那么,您是怎么认识邓恩夫人的呢?”约瑟夫问道。
“我们是在一次赛马会上认识的,她当时就那么安静地待在观众席,像一株纯洁的白百合。我没办法解释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是我看见她第一眼,就不由自主地沦陷了。在那之前,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这样的人,我以为自己的意志很坚定。”
“她当时有人陪同吗?”
“没有。”邓恩先生表情有一瞬间的犹豫,“说实话,我对此有过怀疑,但是爱丽丝不允许我问这些,她说如果我想和她结婚,就不能问她从前的事。我答应了她,就得做到,虽然有时候我认为她一个人外出并不妥当,但是她婚前确实总是一个人生活。”
“这么说来,她的生活可能有些拮据?”格蕾丝试探着询问。
“哦,不不!”邓恩先生站起身,带着格蕾丝和约瑟夫往主卧走。
他拉开梳妆台的一个大抽屉,露出里面的珠宝。
“这里面有一半是爱丽丝自己的嫁妆,她并不缺钱。不过说起在仆人方面,她和我一样,都不喜欢家里有太多仆人,我们两个偶尔还会一起做园艺,我们喜欢乡村生活。”
格蕾丝拿起其中几样珠宝,查看了一番,确定都是真的,而不是什么伪造的珠宝。
也就是说,在邓恩先生的观点里,爱丽丝是一个神秘、富有且貌美的孤女。
他对邓恩夫人的过去一无所知,但却十分愿意相信她。
而且邓恩先生坚定的认为爱丽丝人品优秀,绝对不可能犯重婚罪。
“我当时后脑受到了袭击,那个歹徒很有可能也用同样的方法袭击了爱丽丝,使她失忆了。现在看来,那个歹徒八成就是麦克尼尔,我知道其他男人有多么觊觎我妻子的美貌,她是那种多数人梦寐以求的妻子。这个家伙一定是在路边看到了我和爱丽丝,当时路上又恰好没有其他人,所以他起了歹毒的心思,把爱丽丝据为己有,卑鄙的家伙!”邓恩先生越说越激动,身体都开始颤抖起来。
格蕾丝和约瑟夫结束了谈话之后,仍旧觉得目前的线索十分稀少。
“目前来看,如果邓恩先生真的是那位女士的丈夫的话,至少他为了谋夺妻子嫁妆才要找回妻子的可能性很低。”格蕾丝说道。
邓恩先生的财务状况良好,土地收入稳定,而他本人生活朴素,所以有大笔的存款。
而他卧室里的那些珠宝,也价值不菲。
如果说邓恩夫人还有其他的财产,那么她的富有程度未免过于惊人了。
这样的人不可能在社交界一点名气也没有。
但是如果邓恩先生完全没有歹心,作为更早和爱丽丝领了结婚证明的人,他明明已经获得了对方的嫁妆,再急着找到对方,恐怕就只可能是因为对妻子的爱,而没有其他原因了。
这么一来,可疑的人就是麦克尼尔先生了。
只是当格蕾丝和女仆交谈的时候,女仆有不同的看法。
那是一个长着端正的长脸的女仆,一头黑发,看起来是那种严肃刻板,但也十分负责任的好仆人。
她对于自己的雇主,似乎有不太好的看法。
“我只能悄悄告诉您这件事,邓恩先生有时候给人的感觉有些可怕。”女仆警惕地观察着四周,语速非常快。
“我曾经看见邓恩先生给夫人喂一种奇怪的小药片,他喜欢控制着夫人,让她听她的话。夫人的记忆力越来越不好,也许就是那种药片的原因。”女仆打了个哆嗦,“这是男人恐怖的占有欲,邓恩先生认为所有人都觊觎他的妻子,因此总是想方设法限制夫人和别的男人见面。但他又非常好面子,不希望其他人觉得他嫉妒心太强。”
女仆说完这些,就匆匆地走了,没有给格蕾丝追问的机会,似乎一点也不想被别人发现,自己对侦探说了这番话。
格蕾丝想起邓恩先生情绪激动时,那颤抖的样子,总觉得这个人的脾气,并不像他表现得那样好。
“他对妻子的爱似乎有些偏执。”约瑟夫说道:“一种令人恐惧的爱。”
“我还以为你会说他只是爱得太深了。”格蕾丝有些诧异地看向约瑟夫。
“我从不会这样认为。”约瑟夫说道:“我的确离不开你,但我不会给予你痛苦。偏执的爱往往是最贪婪也最斤斤计较的,这样的丈夫不仅仅要求妻子回报同等程度的爱,在失败的时候,还会给予妻子与自己同等程度的痛苦。他们太计较得失了,仿佛爱是一种可以量化的东西,必须要在天平上称量,等量交换,一丁点损失也不愿意承受,这比最计较利益的商人更可怕。”
“但是不论怎么讲,邓恩先生的结婚证明都是最早的那个,如果我们不能证明她暴力伤害了他的妻子,导致她失忆,那么邓恩夫人就必然要回到他的身边。如果那个女仆说的是真的,这对于邓恩夫人来说,未免太过残忍了。”格蕾丝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一个电视剧,就不寒而栗。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简直就是她的童年阴影。
如果邓恩先生真的是这种偏执狂丈夫,那位女士回到这个家庭,就无异于被推进了地狱。
而且目前来看,一切对邓恩先生更有利。
“你有没有想过,也许当时邓恩夫人是自愿和那个歹徒走的……”约瑟夫说到一半,语气就越来越低沉。
试想,一个女人有一个控制欲非常强的丈夫,而她自己是个柔弱的女人,想要逃跑自然就要依赖其他的男人。
如果是这样,当初那个歹徒完全有可能是因为被邓恩夫人的魅力,以及心中的正义感蒙蔽,选择了违法的途径,铤而走险,袭击了邓恩先生,救走了邓恩夫人。
如果这个人是个正直的男人,那么他很有可能会在帮忙之后,放邓恩夫人离开,之后的意外也就和他没什么关系了。
如果这个男人同样觊觎邓恩夫人的美貌,那么他就有可能走邓恩先生的老路。
这种推测下,邓恩夫人如果在去年七月份之前逃跑成功,那么歹徒就不可能是麦克尼尔,逃跑没成功的话,歹徒就一定是麦克尼尔。
只是这样一来,虽然邓恩夫人很可怜,但她也确实犯了重婚罪。
让她回到邓恩家,还是让她去坐牢,就成了一个难以抉择的问题。
说实话,如果邓恩夫人没有做其他过分的事,格蕾丝内心是不希望她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