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斯探长一进来,就用狐疑地眼神在两人身上扫视了一圈。
总感觉这两个人刚才在说我的坏话。
“咳,下午好啊,公爵大人,格雷厄姆。”
“下午好,弗格斯探长。”格蕾丝和约瑟夫相视一笑,异口同声地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弗格斯探长感觉气氛更怪了。
“伦敦最近发生了怪事,想必你们也知道了吧?”
“如果您是说那个四处袭击女士的‘跳高运动员’,我确实听说了。”格蕾丝调侃了一句。
“一个目的不怎么明确的罪犯,哦,甚至可能并不只是一个罪犯。”约瑟夫评价道。
“你说的没错,我也很怀疑这是团伙作案,或者是模仿犯罪。”弗格斯探长列举了三起案子的差别,“你们看,第一起案子发生在公墓墓园里,很难说这个罪犯想要干什么。而且和后两起案子不一样,这次的目击者是一个男人。”
“这确实是很重要的一点。”
格蕾丝话音刚落,弗格斯探长就板着脸问她,“啊,你不会是在讽刺我吧,格雷厄姆?”
说实话,弗格斯探长总以为自己板着脸的时候很吓人,但是对于熟人来说,他这幅表情还挺好笑的。
“你应该对自己有点信心,弗格斯探长。”格蕾丝笑着说道:“我刚才说的可是真话。一般来说,连续犯案的罪犯,都有自己的特殊癖好,他们喜欢挑某个特定的群体下手。你也说了,第一起案子和后两起不同。目前看来,这个罪犯应该是喜欢挑年轻姑娘下手。”
弗格斯探长被说服了,“确实是这么回事,但是第一起案子可没什么人知道。”
因为第一起案子里,没有人受到过损失,所以苏格兰场并没有公开这件事。
而且报案的加尔斯先生也不是那种喜欢乱传谣言的人。
当初他看见一个怪人的事,连他的家人都不能说是知道得十分清楚。
而加里警官和巡警,就更不可能四处宣扬这种无聊的事了。
总得来说,第一起案子根本就没有宣扬开来的机会。
然而在这件事没有传扬开的情况下,却出现了一个袭击女士的凶犯,穿着打扮和加尔斯先生那天描
述得几乎一模一样。
“这第二起案子,凶手的目的明显是杀人,虽然亚当斯小姐最终没有被杀害,但是她的腹部被刀子一类的东西划破了。根据她自己的说法,那个凶手应该有一双野兽的爪子。不过医生认为,那是一双用金属做成的爪子,上面带着锋利的刀刃。”
弗格斯探长紧接着又提起第三起案子,“但是你们看,第三起案子里,凶手的目的又变成侵犯女性了。这真是一个捉摸不透的人,不是吗?”
实话说,现有的证据太少,连格蕾丝也不能断定这个怪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不过眼下扑克牌的案子暂时告一段落,短期内也很难再有太大的进展,于是格蕾丝和约瑟夫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参与本次案件的侦破。
然而就在三人离开丹尼尔斯别墅之后没多久,第三起案子的受害者史蒂芬小姐家附近,又发生了一起案子。
一名年轻女士被一个穿着斗篷的怪人袭击,上半身的衣服被撕得破破烂烂。
这位女士高声呼救,引来了不少人。
结果就在大家打算抓住这个嚣张的罪人时,他居然弹跳着冲进了四轮马车的通道。
一时间,马车夫们手忙脚乱地拉住了缰绳,大声咒骂,马匹嘶鸣,路上的行人也差一点被这些反应不及的马车撞飞。
等大家回过神来的时候,罪犯已经跳过了一堵九英尺高的围墙,嘴里发出惊悚的尖叫,越逃越远了。
……
“该死的罪犯!”
第二天,弗格斯探长把报纸狠狠地摔在桌面上,“哈!这家伙现在都有名号了,弹簧腿杰克!”
格蕾丝看着新的受害者笔录,越看越觉得奇怪。
“这个罪犯看起来似乎是个表现欲特别强烈的人,他专门挑这种热闹的地方下手,几乎每次犯罪都会被打断。这难道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吗?就好像他的目的就是上报纸似的。”
约瑟夫这时在弗格斯探长办公室的地图前标注了四个案发地点的位置。
“虽然有的案件发生在小巷附近,但是这些地方实际上都很靠近大路,这家伙的目的,估计就是引起民众恐慌,然后打乱附近四轮马车的前进方向,趁乱逃跑。”
目前为止
,罪犯除了划破了亚当斯小姐的腹部以外,就再也没能对其他受害者造成任何外伤。
作为一个罪犯,他既是成功的,也是失败的。
说他失败,当然是因为弹簧腿杰克的犯罪行为几乎都被路人和巡警打断了。
说他成功,则是因为他在英国的报纸上自然是名声大噪,很多杀人犯可能都没有他臭名昭著。
这家伙最近的犯罪行动,基本都集中在克莱芬教区。
正因如此,弗格斯探长决定在教区附近加派人手,并走访那些独居的男性。
因为弹簧腿杰克好几次犯案都是在白天,如果他有家人的话,恐怕很难不被发现。
经过好几天的巡查,附近似乎平静了下来。
然而就在七号当天,伦敦接连发生了两起案子,使得弗格斯探长焦头烂额。
其中一起现在看来已然无关紧要。
弹簧腿又一次袭击女士未遂,弹跳着逃跑了。
而另外一起案子,用惨绝人寰来形容也不为过。
案子发生在混乱的白教堂区,一名年纪不小的妓·女被人发现横躺在囤货区的小巷里。
“死者名叫玛莎·塔布莲,年龄——”加里警官深吸了一口气,“年龄目前不能完全确定,周围的人有的说她三十六岁,有的认为她四十三岁,还有人认为她是三十九岁。”
“那些都不重要,说重点。”弗格斯探长有些烦躁地挥挥手,像是空气里有蝙蝠在四处乱飞似的。
加里警官面容一肃,“玛莎的职业有两个,白天的时候,她会走街串巷,贩卖一些廉价的小饰品。不过玛莎应该有酗酒的恶习,所以经济上总是有困难,而且居无定所。
她晚上经常也会拉客,来换取饮酒和住宿的费用。我打听了一下附近的廉价旅馆,据说这种临时住户居住一晚的费用是六便士。”
可想而知,那一定是像狗窝一样脏乱的地方。
经营旅馆的老板对这种经常过来住宿的妓·女都很熟悉。
虽说玛莎已经不年轻了,但是她这种职业,想要拿到一笔住宿费,可以说是轻而易举。
玛莎几乎每天都能够在这家旅馆休息。
“昨天她没来,我还有点纳闷呢!玛莎应该不会搞不到那六个便士。”旅馆老
板好像很内行似的评价道。
照他的说法,白教堂区连六十岁的妓·女都有不少。
很多不是那么有钱的男人,为了解决需求,当然就得降低平时的标准。
要知道,年轻漂亮的女人不会在白教堂区拉私活儿,就算有,她们的要价也绝对不低。
可是像玛莎这类“半路出家”的妓·女,往往要的钱就很少了。
她们当中甚至有人一次只要六便士,贵的也最多不过两个先令,是那种水手或者铁路工能负担得起的价钱。
而且由于她们没有固定居所,这种交易往往是在暗巷里进行。
当约瑟夫听到这的时候,眼神就变得有些诡异,“在巷子里?”
“不要以为所有人在这事上都有起码的体面,有的时候,男人就和路边的野狗没什么分别。”弗格斯探长冷冷地评价道。
“但是会有人路过吧?行凶肯定很有风险。”约瑟夫怀疑人生地问道。
加里警官摇了摇头,“不一定,主要是这些妓·女对这一代很熟悉,她们知道去哪能不被人打扰。”
“也就是说,玛莎很有可能是自己把凶手带到了隐蔽处。”格蕾丝沉吟了一会儿,“这对凶手来说,实在是太方便了。”
毕竟受害人连最佳作案地点都给他找好了。
“我们去看看尸体吧!”格蕾丝深吸一口气,说道。
几人一进停尸房,一股血腥味就扑鼻而来。
加里警官有些愧疚地说道:“啊,我刚才忘了告诉您和公爵大人,死者身中三十九刀,死状非常凄惨。”
格蕾丝:“……”
谢谢啊,我都已经看见了……
法医此时正在检查尸体,听见动静抬头看了一眼过来的四人,“要我说,你们这次可有的忙了,不过对我来说也一样。”
他走到一边,脱下手套,在一个铜盆里清洗了双手。
“她的脖子中了九刀,如你所见,死者的体型偏胖,所以脖子上的伤口乍一看不怎么显眼。”
医生指出一个引人注意的事实,“不过凶手使用了两种武器——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可以凑近看看。”
格蕾丝胆子很大地站在了尸体旁边,“似乎有一处伤口和其他的伤口不太一样,就是左胸这
一块,这里应该是致命伤吧?”
医生赞同地点了点头,“没错,其他三十八处伤口,都是用一把短小的折叠刀刺出来的,但是刺穿心脏的那个伤口,绝对是一把长刀。”
说到这,他叹了口气,“有一件事非常遗憾,这么说虽然不太好,但是这位女士顽强的生命力对她来说并不是好事。”
医生指出,玛莎是在那最后致命的一刀,也就是刺穿心脏的那一刀之后才死去的。
在此之前,她虽然被人连刺了三十八刀,但依旧顽强地活着。
也就是说,这个可怜的女人在生前,遭受了很多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