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犯罪心理

道格拉斯的家,位于巴斯路,是横贯整个雷丁镇西部的一条主要街道,这条路是从雷丁的主干道卡弗沙姆街上的一条长长的岔路,格蕾丝三人从火车上下来的时候正是顺着主路拐进巴斯路,又前进了两英里左右,才到了案发现场附近。

道格拉斯家附近之所以邻居稀少,还有一个地势上的特殊原因。

巴斯路的北侧,有一个公园,名叫展望公园,而道格拉斯家就在公园东侧一百多码的距离,所以他家的西侧没有邻居,再加上公园附近一般都相对荒凉,人们虽然礼拜日的时候喜欢到公园附近游玩,但多数人不喜欢长期住在附近,因为这里比较偏僻,不太适合和自己的亲戚朋友保持联系。

但是在道格拉斯家的东侧,有一条南北走向的小巷,也有一些住户,勉强也能算是附近的邻居。

警察在调查十五号是否有可疑人士在周围徘徊的时候,邻居们都给出了一个几乎一致的回答——“我们没办法判断这件事”。

原因是十五号那天是礼拜日,住在雷丁镇西侧的镇民,大概有一万多人,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会在下午的时候来展望公园度过难得的闲暇时光。

因为雷丁是一个工业小镇,人口不算特别稀疏,只是工人们通常住在交通方便的地方,不会居住在这种远离工厂的地段。

也就是说,十五号下午,会有非常多的人路过巴斯路,去往展望公园,因此很难有人注意到有没有人在道格拉斯家附近停留。

弗格斯探长对此非常失望,格蕾丝倒是觉得,这件事在意料之中。

因为她怀疑凶手并不是硬闯进来的。

即使夏天的时候,各家各户的窗户都开着,卡丽莎作为一个成年人,也不可能在看见不认识的歹徒闯进来之后,还一声都不叫。

格蕾丝更倾向于凶手欺骗卡丽莎,以某种狡猾的理由骗她开了门,然后再趁她没防备,控制住了她。

这个人要么就是和卡丽莎认识,要么就是某些特殊的职业,比如医生、小商贩或者上门送货物的店员一类的人。

由于没有很多的证据,格蕾丝只能通过推测凶手的犯罪心理,来刻画凶

手的形象。

这个方法对于弗格斯探长来说简直是闻所未闻,但在后世倒是非常常用。

“首先,我们可以确定一件事,那就是凶手仇视女性,或者仇视有某种特定特征的女性——孕妇。”格蕾丝询问其他人,“我这么说,你们应该不会反对吧?”

“这确实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弗格斯探长承认道。

公爵大人也点点头,说道:“一般这样的人,平日里应该经常被女人看不起,所以才会格外仇恨女人。”

“只会欺负女人的混蛋!”弗格斯探长轻蔑地骂了一句。

格蕾丝点了点自己的记事本,“凶手在事业上可能不太成功,又或者他有些才能,但并不被社会主流欣赏。

一般来说,这类男人都有一个不太好相处的女性长辈,比如做事严苛的母亲、姨妈、亲姐姐一类的。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凶手曾经有过一个未婚妻,但是这个未婚妻因为他事业不成功或者某些其他原因,总之她背叛了他,甚至还怀了别人的孩子,导致凶手一度非常仇恨孕妇。

他可能有一定的精神疾病,比如妄想症、偏执狂,把自己臆测成受害者,觉得全世界的女人都是罪人,都想要加害他,诸如此类。

又或者他把卡丽莎幻想成背叛他的妻子,因此决定用残忍的手段惩罚她,并且觉得她的孩子不应该出生,所以杀死那个孩子,对他来说是一件神圣的事。”

格蕾丝对凶手的看法细致得让弗格斯探长感到惊奇。

“还有。”格蕾丝伸出食指,左右晃了晃,“凶手应该是独居,性格比较孤僻,或者是喜欢讨好别人的边缘人物,平时别人可能不会去关注这种人。”

格蕾丝又列举了诸多凶手身上可能有的特点,比如性格古怪、居住的地方可能比较杂乱、不是很有钱或者金钱上受人管制、女人缘很差等等。

其中缺钱这一点,是因为警察在搜索过程中,发现了卡丽莎的账本。

这位惨死的孕妇是家里管钱的人,她的丈夫罗伯特会把每周的薪水交给她,由她全权支配。

在账本的记录里,道格拉斯家应该还有三十五英镑十二先令六便士的现金。

但是

警察搜遍了道格拉斯的家,也只发现了三十英镑的纸钞,这些纸钞就藏在床下的一小块地砖下面,用一个小木盒装着,所以才躲过了凶手的搜索。

但是除了这三十英镑纸钞之外,所有的零钱都不见了。

而且从凶手没有拿走那三十英镑纸钞来看,他应该并没有逼问过卡丽莎藏钱的位置。

这说明他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杀人,而不是为了抢劫而杀人。

毕竟卡丽莎不可能会为了三十英镑而舍弃自己的生命。

卡丽莎的账本上还有一个血手印,手印虽然不完整,但还是能推测出凶手原本手掌的大小。

这个人的手不算太大,而且相对纤细,不太像是那种干粗活的中年人的手。

即使凶手不是中产阶层,也极有可能非常年轻,骨骼还没有完全长开,所以不像成年多年的工人那样,骨节粗大。

最后,格蕾丝说了最让人感到害怕的一点,凶手直接或间接认识道格拉斯一家。

有关这一点,格蕾丝给出的解释是,凶手太过淡然了。

“弗格斯探长,如果你是凶手,让你留在死者家里,会有哪些理由呢?是‘我什么都不怕,来一个我就杀一个’,还是‘我知道短时间内不会有人回来,如果有,那也不过是死者的丈夫’呢?”

弗格斯探长当然要选择第二条。

如果凶手真是那种“来一个杀一个”的暴徒,那么这种人至少不会一点动静也不弄出来,反而这么遮遮掩掩,像个无能的窝囊废。

既然是这样,凶手肯定对道格拉斯一家有所了解。

至少他知道白天的时候,罗伯特不会中途回家,也知道道格拉斯家很少有访客。

这样说来,他至少也应该是偶尔能听到别人提起这对夫妇的。

这样的人,要么就是本身工作可以走街串巷,所以对这一带的住户有所了解,要么就是道格拉斯家附近的邻居,再或者他是道格拉斯的熟人,或者他邻居的熟人。

这个范围或许依旧不小,但至少不用排查十五号那天到过附近的上千名游客了。

范围直接缩小到了原来的十分之一。

“我要提醒你,弗格斯探长,你最好安排人手,保护附近的

孕妇,附近几条街的孕妇,最好都保护起来。”格蕾丝严肃地警告弗格斯探长,“不要让他们穿制服,要便衣出行,不然凶手有可能会去更远的地方犯罪。”

弗格斯探长把本地的那位梅因探长叫了过来,两人在一棵大树下交谈了好一会儿,最终他们得出结论,以目前的警力,恐怕只能覆盖周围五英里范围的土地。

虽然格蕾丝不希望警察们暴露自己,但是这些警察还是要以官方身份,先行统计附近的孕妇数量,然后才能分配人手。

信息还是有泄露的风险。

即使格蕾丝已经建议他们去那种家庭幸福的家庭,集中询问,而不是挨家挨户询问,但难保凶手不会察觉。

当天,格蕾丝暗示弗格斯探长放松对凶案现场的看守,让周围的居民有机会进行围观。

而她自己,则做出一副被尸体吓病了的样子,一次又一次地使唤那个帮她买水的小男孩。

这个小男孩是值得信任的,因为他本身才九岁,而且家里没有成年男人,母亲是个寡妇。他们家最近几年才搬过来,在附近没有亲戚也没什么朋友,这样的人家不可能会和凶手有什么关系。

但这个小男孩因为要贴补家用,因此总是在附近找零活儿干,对附近的人家都很熟悉,附近几条街的人他基本都认识。

小男孩名叫埃勒里,是个机灵的小家伙。

格蕾丝委派他当自己的小哨兵,并且承诺破案之后会给他五英镑,这对孩子来说是一笔巨款。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埃勒里必须对两人的“秘密生意”做好保密工作。

于是当天下午,格蕾丝在道格拉斯家附近,是一会儿头疼,一会儿胃疼,一会儿口渴,一会儿又非常疲劳需要一杯白兰地。

总之,她和小男孩埃勒里有很多的时间碰面。

在碰面的时候,埃勒里会趁机告诉她,都有什么人过来围观了。

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格蕾丝怀疑,凶手会回到现场,探听警方的破案进展。

甚至这个变态会装成热心市民,在假装提供线索的同时,误导警方的破案方向。

公爵大人一开始还非常担心,结果却发现格蕾丝“吃药”的

时候,那些小药丸就一直黏在她的手掌心里,压根就没吞下肚子。

一下午的时间,格蕾丝就统计出了可疑人士的名单。

这些人分别是,附近诊所的一名年轻医生爱德华·科兹莫、因身体状况不佳而被迫退学的医学生特本·库珀、从前也是屠夫的肉铺老板大卫·查尔斯、肉铺的两名学徒卢卡斯和拉瑞。

其中医生科兹莫先生经常给周围几条街的居民看病,但是他很年轻,开的诊所显然没什么名气,因此也谈不上事业有成。

而且科兹莫医生在卡丽莎怀孕后,确实给她做过几次孕期检查。

第二位嫌疑人库珀先生也很年轻,和科兹莫医生原本是同学,只是他自己身体不太好,所以中途休学了,以至于现在也没有拿到学位证书,因此也没有一份正经工作,总是靠姐姐接济。

肉铺老板查尔斯先生今天来打听过情况,不过这也许只是出于对自己雇员的关心。

学徒卢卡斯在十六号的时候过来找过死者罗伯特,并声称门窗都是关着的,但难保这不是他自己回来收拾现场。

学徒拉瑞今天下班后向警察询问过情况,似乎对道格拉斯一家的凶案很关心。

这些人,既有作案能力,也都直接或间接认识道格拉斯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