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想、可能是……这个更衣室连着、连着两个房间。很抱歉打扰到您, 公爵大人!”
格蕾丝磕磕巴巴地说完这一句,然后没等公爵大人的反应,就落荒而逃。
这样看起来挺丢脸的。
不过还能怎么样呢?
她总不能真的像个男人一样, 毫无芥蒂地在公爵大人面前光着膀子换衣服吧?
格蕾丝眨巴眨巴眼睛, 把睡衣丢在床上, 用手背贴着脸颊, 给自己降温。
这不能怪我,她这样想道。
毕竟公爵大人确实……
确实身材挺好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
格蕾丝晃了晃脑袋,把脑海里下意识的想法甩了出去,然后窸窸窣窣地换起了衣服。
更衣室里,公爵大人在她走后,就一脸失望。
他在穿衣镜面前转了一圈, 确定自己的身材没有退步,于是就开始遗憾。
哎呀!格雷厄姆怎么就没多看两眼呢!
不过他确实脸红了。
上次在克拉克男爵家,他也脸红了。
这是不是说明, 格雷厄姆也有点心动了?
公爵大人仅仅欣赏了自己的身材一秒钟, 然后就迅速套上了睡衣。
当然了, 如果格雷厄姆愿意欣赏,他可以考虑在这里待上一刻钟。
至于为什么是一刻钟?
废话!
如果喜欢的人欣赏你的身材长达一刻钟,你却什么都不做, 那还是个男人吗?
真男人约瑟夫回到了卧室, 想到格雷厄姆就住在另一边的主母房里, 感觉自己四舍五入已经算是和格雷厄姆结婚了。
怀着这样美滋滋的心情, 公爵大人一夜好眠。
第二天, 两人在楼下碰面的时候,格蕾丝面色如常,好像昨天那个说话都说不利索的人不是她似的。
公爵大人看着她那张小脸, 暗自好笑。
唔……
格雷厄姆是个假正经的小男孩。
用过房东太太提供的无功无过的早餐,两人就去了警察署,和两位探长汇合。
“我们不应该把伦纳德先生留在这,他和这件案子明显毫无关联。来这里之前,他和其他人素未谋面,又怎么可能会谋杀呢?”塞西尔探长不太想把案子复杂化。
在他看来,这件案子直接用抢劫杀人就能定性,
这样一来,就有流窜犯作案的可能,因此找不到凶犯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心里其实烦的要命,埋怨弗格斯探长小题大做。
苏格兰场就是这样,全国各地的命案都要给他们送一份案底,如果是影响极其恶劣的命案,他们就要插手。
这群人就是爱多管闲事!
“你怎么能保证这就是抢劫杀人?以我们目前的线索来看,这极有可能是仇杀。”弗格斯探长毫不退缩。
“仇杀?”塞西尔探长笑了一声,“就是他们所说的十二年前的事?那就更不可能了!我向郁金香别墅附近的人打听过,巴贝特太太是十年前来到郁金香别墅的,那么她十二年前是怎么得罪这里的人,从而被杀呢?”
他的分析不无道理。
如果十二年前这里真的发生过什么惨案,巴贝特太太从时间上来看,根本不可能是参与者。
除非她自己换了个身份。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搞清十二年前到底发生过什么,不然就不可能理清这几个人的真正关系。
既然真正的参与者不愿意吐露一个字,他们就只能在镇里打听打听。
这家小镇有一家历史悠久的小酒馆,酒馆的老板是个醉醺醺的老家伙,岁数看起来和罗内因先生差不多。
根据其他邻居所说,这家酒馆三十年前就在这了,酒馆老板纳尔森先生那时还是个年轻人。
酒馆其实上午就开门,卖一些馅饼和啤酒给那些稍微有点钱的工匠。
几人走进去的时候,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馅饼香味。
老板娘的身影在吧台后忙碌着,每烙好一张馅饼,就用报纸包好,递给等在这里的工匠,然后收上五个便士。
这里的工匠相对于农民和工人来说,生活条件要好一些,可以经常吃肉和喝啤酒。
对于劳工阶层的人来说,这已经是顶好的生活了。
酒馆一下子来了四个带着高礼帽的男人,原本待在这里的顾客们顿时有些骚动。
不过其中有几个人认出了塞西尔探长,偷偷说了一些有关“条子”的提示词之后,这些人就安静下来,缩在自己的角落里喝酒去了。
格蕾丝几人一字排开,坐在酒馆老板面前的吧台前,要了一些波特酒。
他们一开
始并没有问什么,只是一边喝着酒,一边聊一些无关案情的小事。
等到酒馆里的气氛再次热闹起来之后,格蕾丝才状似无意地和公爵大人聊起了“十二年前”的事。
她心里明白,酒馆老板那张红脸后面,藏着一颗好奇心。
这个职业的人最喜欢利用工作之便,大行偷听之事。
在格蕾丝神神秘秘地表示,巴贝特太太的死可能是“鬼魂复仇”之后,酒馆老板纳尔森先生终于忍不住了。
他把弗格斯探长点的麦芽酒倒进橡木杯子里,递给他之后,开始反驳格蕾丝的话。
“这位先生,您说的事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当然了,我不能说这个世界上没有鬼魂,但是十二年前的那一个,一定不会去报复无辜的巴贝特太太。”
纳尔森先生对于自己在小镇的人脉非常有自信,他声称这个镇子里就没有他不认识的人。
“巴贝特太太是十年前才来的,这件事我非常确定。”
然后格蕾丝又根据自己的猜测,问道:“那个女孩儿最后一定是丧命了吧?”
“这是当然的,你其实也清楚吧?不然你怎么会说有鬼魂?”
醉鬼说话往往非常直接,纳尔森先生每天都处在醉醺醺的状态,话题在他这里一打开,就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逐渐地,酒馆里今天没什么活干的工匠也围了过来。
他们七嘴八舌地补全了十二年前的事。
作为回报,他们的酒钱都由公爵大人买单。
根据这些人所说,十二年的时候,罗内因先生的妻子还在人世,他们的儿子也还没有离开小镇,他们的女儿则刚刚嫁人,偶尔还会回来探望。
由于罗内因家在小镇里称得上是出身数一数二的好,因此罗内因先生对他的儿子寄予厚望,同时也希望他能娶一个对家族有助力的妻子。
然而年轻人的感情并不能按照父母的想法发展,罗内因先生没有喜欢上什么好出身的女孩,而是喜欢上了一个牧师的女儿。
当然,如果这位牧师当时还活着,那么这桩婚事倒也说得过去。
只可惜罗内因先生喜欢上的女孩虽然是牧师的女儿,但她的牧师父亲却英年早逝。
也就是说,这个女孩其实是寡妇的女儿,家里生
活并不富裕,而且也没办法给丈夫带来什么助力。
女孩名叫诺拉,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长相也十分甜美。
小镇里见过她的人,都对她印象不错。
毕竟这种脸蛋儿红扑扑,身材略微健美的姑娘一看就充满生命的活力,让人很难不喜欢。
由于寡妇不适合带着未婚的女儿出来社交,诺拉是由她的姑父姑母带着来到小镇的。
结果这个小姑娘一来到这里,就和小罗内因先生一见倾心,坠入爱河。
当时小镇里的人都以为他们会成为一对恩爱的夫妻。
只是罗内因先生却对这桩婚事并不看好。
他收到了一位乡绅的暗示,认为对方会把他的独生女嫁给他的儿子。
这对罗内因先生来说,简直是一步登天的好事。
因为不管他多么有钱,但他毕竟不是上流社会的绅士。
一位乡绅愿意把独生女嫁给他的儿子,几乎就等同于把乡绅身份留给他的儿子来继承。
罗内因先生当然不想放过这个机会,于是就对两人的婚事横加阻拦,坚决不允许诺拉嫁进罗内因家的大门。
但小罗内因先生也是个倔脾气,两人非但没有达成共识,还大吵了一架。
怒气冲冲的小罗内因先生来到酒馆喝了个酩酊大醉,还扬言要带着诺拉私奔,去苏格兰把婚礼办了,那样他的父亲就没办法管他了。
结果就在第二天,他的父亲却突然态度大变。
罗内因先生邀请了诺拉和她的姑父姑母到自己的家里,声称要商量一下两个年轻人的婚事。
诺拉的姑父姑母对此大喜过望,于是就在郁金香别墅里喝了很多酒。
两个监护人就这么醉醺醺地被罗内因先生安排到了楼上去休息,满心以为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成为一家人。
结果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发现诺拉不见踪影。
一群人找了半天,最后在小树林里的一棵树上,发现了吊死的诺拉。
酒馆里的镇民们性格淳朴,因此在描述当时的场景时,说得十分隐晦。
但格蕾丝还是从他们的表情里看出了些东西。
诺拉的死因一定不太体面。
因为这群男人露出了一种谈到桃色新闻时,那种下意识回避的表情。
而且根据他们
所说,当时治安官还派人抓住了三名驻扎在这里的士兵,只不过这些人拒不承认自己侵犯过诺拉,而唯一能指认犯人的诺拉也已经死了,最终事情只能不了了之。
诺拉的姑姑因此一病不起,没多久就死了,她的姑父则带着两个人的尸体回到了苏格兰,从此再也没有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