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扑朔迷离

第二天,公爵大人与格蕾丝按照约定时间,来到了一家咖啡厅。

之所以约在这里,是因为今天的主角洛丽丝还没有吃早餐。

由于职业的特殊性,洛丽丝只有上午十点多到下午三点之前这段时间是有空的。

至于其他时间为什么没空?

问问亚当和夏娃吧,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

两人就坐的时候,还能感觉到洛丽丝的眉眼中带着困倦。

当然,这种困倦是很赏心悦目的。

作为会所里最受欢迎的交际花之一,洛丽丝的美貌无可非议。

“洛丽丝小姐,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你谈谈,对吗?”弗格斯探长的眼睛,就像一匹盯上猎物的狼。

“当然。”洛丽丝自顾自地吃下最后一口涂了黄油的白面包,用餐巾抿了抿嘴角。

“一名探长找一个交际花还能有什么事呢?”她露出一副无所谓的暧昧笑容,“反正您又不会想去我的闺房看看,对吧?”

调戏了一下人到中年的探长,洛丽丝这才收起玩笑,脸色变得正经了一些,“您一定有很多疑问,为什么我会和安德森太太长得如此相像。她的邻居们看到我参加葬礼,应该也会很惊讶。”

“您和安德森太太的关系不太好吗?”格蕾丝问道。

“不,我们的关系可比不太好差多了。”洛丽丝眼中闪过一道冷光,“像我这样为了金钱而堕落的女人,怎么能和一位端庄自持的女教师相提并论呢?”

“也就是说,您并不常去拜访她?”

“我们在三年前就已经断绝了关系,就在我刚刚做这一行的时候。”洛丽丝点燃了一支细细的俄国香烟,姿态优雅地吸了一口。

她的动作拿捏得很到位,既不显得粗鲁,又带着一股吸引人的魅力。

“那么……上个礼拜一那天,你都去了哪里?”弗格斯探长没空再听女人之间的恩怨,单刀直入地问了出来。

“礼拜一?让我看看……”她翻开自己的象牙笔记本,那个精致的笔记本上,还有用蓝色贝壳拼成的玫瑰花图案。

就像一位经理翻看自己的会议安排一样,洛丽丝查阅着她的“交易记录”。

“哦,那天有一位非常富有的先生想要请我出去消遣一下。”她把笔记本推给弗格斯探长,“喏,就是这位,阿诺德·特纳先生。”

“那位巴林银行的经理?”

“对,他是这样说的。”洛丽丝笑着说道:“他给的报酬很丰厚,虽然年纪有些大了……”

弗格斯探长啧了一声,因为他看到那个小小的象牙笔记本上,特纳先生的名字后面,写着七个基尼。

的确是难得的高价了。

“恐怕要麻烦你跟我去审讯室一趟。”

发现自己的话有歧义,弗格斯探长立刻解释道:“别害怕,我是想让你和审讯室的一位绅士谈谈,但是你要保证,不说出自己的身份。”

“您想让我假扮成安德森太太?”洛丽丝扭着腰说道:“我这样看起来像个女教师吗?”

洛丽丝穿着一件香槟色的塔夫绸长裙,上面还点缀着层层叠叠如同奶油一样轻柔的薄纱,她的帽子是华丽的女式礼帽,装饰着丝绸缎带和大小不一的珍珠。

这样精致的打扮,哪里会像一个女教师呢?

弗格斯探长以自己的直男审美,在商店里挑了一条驼色的羊毛大围巾,让洛丽丝披在身上,勉强遮挡住了她礼服上的装饰。

就这样,洛丽丝摘下了那顶华丽的帽子,被带到了审讯室,以“安德森太太”的身份,帮助警方套取罗德尼先生一直不肯说的“安德森先生的把柄”。

罗德尼先生一直被关在这里,因此并不知道安德森夫妇已经死了。

当然,如果他知道,那么今天的探视会让他受到一定程度的惊吓。

“安德森太太……”

听到有人探望的时候,罗德尼先生也很纳闷,见到洛丽丝后,他就更纳闷了。

安德森太太为什么要来探望他?

“什么?安德森、安德森他死了?”

洛丽丝和探长说好了,只透露安德森先生已经去世的消息。

“是的,”洛丽丝是个很好的戏剧演员,她真情实感地用手帕擦了擦湿润的眼角,“我那可怜的丈夫,真不知道是谁杀死了他。”

躲在隔壁偷听的格蕾丝几人,听见洛丽丝用哀求的语气说道:“罗德尼先生,请帮帮我吧,弗格斯探长告诉我,您一直保守着一些有关我丈夫的秘密。我能否知道那些事?也许这有助于破案。”

过了一会儿,她又哀求道:“如果您害怕有人偷听,写在纸上也可以。”

“不,我不能说,既然安德森没有告密,我也不应该泄露他的隐私。我想我知道的事和杀人案没什么关系,请您离开吧,安德森太太。”

不知为什么,罗德尼先生的态度突变得暴躁。

被赶出来的洛丽丝茫然地打开自己的笔记本,“他应该没有看到前面的内容,但是他什么都没有写。”

弗格斯探长仍旧不死心地带着洛丽丝去了卡姆登镇,见了几位女邻居。

几位女士都表示,虽然很像,但是安德森太太举止端庄,而且脸上没有痣,她们不可能会认错。

而会所的人则表示,洛丽丝的脸上一直都有那么一颗泪痣,就是因为这颗漂亮的泪痣,男士们才对她格外偏爱。

最终,弗格斯探长只好不情愿地把洛丽丝放回了会所。

当然,他仍旧没有忘了确认她的行踪。

可惜的是,礼拜一那天,巴林银行的经理特纳先生确实带走了洛丽丝,并在某个旅馆和她春宵一度。

弗格斯探长还因为在这件事上刨根问底,彻底得罪了那位好说话的经理。

毕竟在这个时代,上流社会的男人,只要不包养情人,偶尔去会所玩一玩,都是非常“情有可原”的——反正那些被养在家里的主妇们不能也不敢置喙。

“我非要知道那小子知道了什么把柄不可!”弗格斯探长这会儿也很火大。

因为罗德尼先生一开始还只是吞吞吐吐不肯说的态度,自从洛丽丝来找了他一趟之后,他的态度就变得非常无礼且固执。

“这小子就是个让人无处下口的乌龟!”弗格斯探长纳闷地和约瑟夫讨论,“我很确定洛丽丝没有说什么出格的话,他为什么会突然变得情绪激动?”

“而且他不肯提供不在场证明。”格蕾丝觉得这一点才是最匪夷所思的。

一个明显被怀疑是杀人犯的人,不愿意为自己提供不在场证明,哪怕说自己在家睡觉,也比现在这样什么都不说要好太多了。

“他也许是恼羞成怒了吧。”弗格斯探长叹了口气,“我不应该这么莽撞,让洛丽丝过去套话,他很有可能发现了洛丽丝的身份。”

“那个象牙笔记本?”

“对呀,一个女教师怎么会用那么贵的笔记本?”

“我想这不是一个让人满意的理由。”约瑟夫看着苏格兰场的警察们说道:“被一群凶狠的警察审问,他都没有发火,却在见了洛丽丝之后变得怒不可遏,这实在不符合常理。”

“审讯室里一定还有其他事情发生。”

“可是审讯室里并没有其他的东西,他们两个甚至连用纸条交流的机会都没有。”

象牙笔记本的纸页也是用象牙薄片制成的,根本不可能从笔记本上撕下来。

然而他们没有纠结多久,罗德尼先生的杀人嫌疑就被解除了。

一个非常英俊的年轻人来到了警察局,保释了他。

“我叫艾略特,是罗德尼先生的合租室友,我们在牛津街合租了一栋两室公寓,因为那里的房租太贵了,很多和我一样的人都是这样合租的。”

艾略特有一种诗人一般的浪漫气质,他的头发比一般的绅士要长,几乎快到肩膀。

但是这种非常考验五官和脸型的发型,却被他演绎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我依靠写作短篇小说为生,因此几乎总是在家,有时甚至会写作到深夜。”

“您的意思是说,礼拜一那天晚上,罗德尼先生一直在家?”

“是的,他七点下班,差不多七点半的时候就到家了,我们一起吃过晚餐后,就已经快九点钟了。之后他回了自己的房间,一直到第二天都没有出来。”(①)

“您那天晚上写作到什么时候?”

“我想是半夜一点多。”

艾略特最后带着罗德尼先生离开了警局,不过弗格斯探长还是警告了罗德尼先生,最近不得离开伦敦,如果苏格兰场有需要,他必须要接受调查。

原本弗格斯探长不应该对一个目前无罪的人这么不客气,但罗德尼先生之前的态度,让他在这次的杀人案中增大了嫌疑。

回想起临走前,艾略特那个带着歉意的微笑,弗格斯探长就气不打一出来,“要是我有这么一个坏脾气的室友,我才不在乎他在牢里关多久呢!”

现如今,案子似乎陷入了僵局。

因为两个可疑人都有不在场证明,而那个假扮成安德森太太的女人,他们至今也没有头绪。

根本原因在于,三个目击者里,除了克莱夫太太,谁也没有看到“安德森太太”的正脸。

这样一来,假扮成安德森太太的人,可就不一定是和她极其相像的洛丽丝了。

任何一个身材相似的女人,都可以做出这种女教师打扮。

最重要的是,那个假扮成安德森太太的女人,事先一定不知道安德森太太当天的穿着。

不然就不会出现这种服装上的穿帮了。

但真正的安德森太太是什么时候离开雇主家的?

这真是个天大的谜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