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番外 现代人类au

番外现代人类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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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的沈凌是个快快乐乐的小孩, 最喜欢的就是邻居家的大哥哥。

每一天每一天她都会缠在他的后面跑,拽着他身上能被拽的所有衣料咿咿呀呀叫唤,看到小花小草小蝴蝶都会兴奋拍拍手掌,然后指给他看。

她第一次学会写字时写的就是他的名字, 写完后把那张墨迹一塌糊涂字形歪歪扭扭边缘还被手汗浸湿的纸抓到他面前, 挥来呼去, 高兴得像个参加幼儿园国旗班的傻子。

而邻居家的大哥哥看看纸上那个鬼画符般的“薛”,无奈地弯弯眼睛。

“写得真好, 凌凌, 大书法家都比不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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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就被扑过来的小团子扒住强行糊了一脸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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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的沈凌是个快快乐乐的小孩,也是第一天上幼儿园时,整个幼儿园门口唯一一个没有哭着抱住家长大腿不肯走的小孩。

她哭着抱住的是薛谨的腿——介于正在上小学的后者也没有那么长的大腿让她抱着拖,所以她近似于抱住了薛谨的整条胳膊整条腿。

邻居家的大哥哥奋力挣扎:“我的学校就在隔壁……”

“呜哇哇哇哇哇!”

“今天我要早点去教室值日……”

“呜哇哇哇哇哇!”

“幼儿园里也会有很多很多人陪你玩……”

“呜哇哇哇哇哇!”

“中午还有免费的糖果吃……”

“不要!”

还不会走路就掌握扒住他耍赖技能的孩子吸吸鼻子, 大滴大滴的眼泪顺着脸滑下来:“不要分开!不要走!陪我玩!”

背着书包的薛妈妈:“……”

他第一次感到有点稀奇,因为这只没心没肺的小团子可是连跑太快直接脸朝地摔倒在地上滚了一圈——这个程度都不会哭,反而站起来拍拍裙子冲他傻笑的孩子。

不过, 下一刻,那点稀奇很快被大滴大滴不要钱一样往下滚的眼泪冲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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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这家幼儿园招志愿者吗?我想每天早上来做几小时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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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不舍的家长瞪圆了眼睛:“为什么他就可以陪孩子进去!我也要把我家小孩送进——”

接过志愿者申请表放行的幼儿园老师:“因为他只是个比幼儿稍大了一点的小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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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刚上幼儿园的那几天, 薛谨所有的同班同学都知道他邻居家有个会撒娇的小屁孩要上幼儿园。

因为守礼懂事的薛同学每天每天到学校时,校服外套都是歪的,红领巾上大片大片鼻涕和泪水的湿迹。

于是那几天他也一直在被班主任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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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好。今天学了什么?”

“阿谨阿谨下午好!今天我们画了画!”

背着书包系着红领巾的小学生自觉牵过背着书包的幼儿园中班小孩走过树影与蝉鸣,这是这所幼儿园放学时每天都会上映的风景。

沈凌的父母工作忙碌,从来没有时间接送她, 而一个过分早熟也过分照顾女儿的邻居家哥哥就顺利成章地成了当爸又当妈的角色。

不过小学放学的时间多数时候都比幼儿园晚, 谁也不知道薛谨是怎么办到每次都提前等在幼儿园门口接她,就像谁也不知道这个小孩为什么这个年纪就会踩着小板凳做糖醋排骨。

过分早熟的照顾过分幼稚的,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

薛谨照顾沈凌, 这似乎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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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谨拿着语文书在默背三字经,同时沈凌兴冲冲地把自己的画掏出来给他。

“这张是‘我最尊敬的人’!”

一团揪在一起的紫色蜡笔线。

“这张是‘我最重要的人’!”

一团揪在一起的紫色蜡笔线。

“这张是‘我最喜欢的人’!”

还是一团揪在一起的紫色蜡笔线。

薛同学眼都不眨:“画得真好,凌凌,比电视机里的大画家还好。”

被夸奖的沈同学“嘿嘿”笑了一下,小手又伸进书包里掏了掏,拽出最后两张画。

“这张是‘我的爸爸’!”

一团揪在一起的紫色蜡笔线。

“这张是‘我的妈妈’!”

一团揪在一起的紫色蜡笔线。

薛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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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的时候,沈凌的爸爸妈妈从百忙之中抽出空来,陪他们吃了一次年夜饭。

餐桌上沈凌妈妈看着邻居家的小孩很自然地给女儿盛饭夹菜倒水揩嘴角,不禁捂着嘴玩笑道:“薛小朋友真会照顾人,要不要我们家凌凌给你当媳妇啊?”

沈小朋友懵懂地眨了眨眼。

薛小朋友揉揉她的头,又默默把两张画推到餐桌上。

他指着一团揪在一起的紫色蜡笔线。

“这是沈凌画的爸爸。”

他又指指一团揪在一起的紫色蜡笔线。

“这是沈凌画的妈妈。”

真正的爸爸妈妈:“……”

“咳,真对不起啊,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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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沈妈妈就没开过做媳妇的玩笑,因为他们好像的确欠这个姓薛的少年很多很多,而他们家的凌凌只是个没心没肺的孩子而已。

这种玩笑,似乎有些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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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幼儿园毕业典礼时家长位子上只坐着薛谨,其余两个座位空空荡荡。

可她一点都不沮丧,从典礼表演的台子上冲下来后就在他面前转圈圈,把层层叠叠渲染了金色与亮紫的裙摆转成最好看的花给他看。

她是节目的领舞,这个年纪就绽放了夺目的光芒。

而邻居家的大哥哥也和几年前她写“薛”时一样弯了弯眼睛。

“嗯,非常好看。比电视上的明星还好看,凌凌。”

沈凌开心地扑了过去,也和几年前一样贴着他的脸,蹭了他一脸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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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外地出差的爸爸妈妈几小时后收到了女儿毕业典礼的照片。

穿着美丽的裙子,化着美丽的妆容,踏着美丽的舞鞋,小小年纪就显露出光芒万丈的美丽。

可她依旧和一两岁大的小孩一样,两只胳膊紧紧抱着薛谨的脖子,整只挂在他身上不知在嚷嚷什么,粉底和口红被她的动作蹭得一塌糊涂,扎紧的头发也松松散散,像只小小的花脸猫。

薛谨的脸被挡在镜头角落里,但能看见他无奈伸过去帮她重新绑好发圈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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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沈爸爸忧心忡忡地给沈妈妈打长途电话。

“除了把我们家凌凌嫁过去,好像也没什么能报答这小孩的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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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妈妈在电话这端拼命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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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沈凌依旧是个快快乐乐的小孩,她是全校乃至所有同龄人中最漂亮的那个,是市舞蹈队的领舞,是被星探拦了十几次的女孩,是全校男生都想早恋的对象。

但她也是早上午休放学课间全部时间都跑到高中部重点班门口,缠着薛谨的跟屁虫。

薛谨那个时候已经戴上了厚厚的眼镜,总是默不作声地在教室角落里刷题。

他家境算不上好,亲人寥寥无几,目标是全国最好的大学与全国最高额的助学金,所以只能靠努力。

沈凌不愿意在这种时候打扰他,就经常扒在角落的窗户上巴巴地踮着脚往里看,直到薛谨意识到什么停下笔,主动转过来发现她。

虽然她从小到大总喜欢挂在他身上吵吵闹闹,但这种时候永远可以安静得仿佛不存在。

但全校的校花每天每天都过来缠着一个高中的男生,很快就在精力旺盛的青少年之间掀起了流言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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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薛谨放下笔,听见门口传来浪潮般的口哨声。

“喂!你们看!小跟屁虫又来找薛谨了!哈哈哈哈,你这么赶着送过去,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想给那个书呆子当老婆?”

小姑娘站在门口,原本准备偷溜的脚步僵住了,眼神茫然又无措。

不知为何,薛谨没有第一时间走过去给她解围。

同学的起哄刺耳又直白,但莫名动了动他心里某根弦。

……卑劣、低贱、不知廉耻的某根弦。

他认真地看了看她。

看到沈凌皱皱鼻子,向后退了几步,又用力摇摇脑袋。

“才不是呢!”

她清晰、响亮地大叫,“不准你们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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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谨才不是书呆子呢,阿谨是全世界最好的阿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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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起哄的男生还打算逼近再说几句,就被走来的薛谨挡住了。

“适可而止。”

沈凌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他的语气听上去很平缓,没有生气自己打搅他学习,“别开这种低级玩笑了。她是我照顾长大的小孩。”

男生不睬他,继续起哄:“小跟屁虫是个童养媳,还有个护着她的小老公——”

周围的人吹起口哨,敲击桌子,沈凌害怕地躲在他后背缩了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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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谨平静地推推眼镜,直接一拳砸了过去。

那是守礼克制的好学生第一次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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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不是什么跟屁虫,也不是我的童养媳。再让我听到这种谣言败坏她名声,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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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薛谨和同班同学打了群架。

更加出乎意料的是,他赢了这场一对多的群架,敌人包括好几个田径队和篮球队的队员。

此战令薛同学一战成名,据说他打赢这场架后连眼镜都没碎,厉害得仿佛江湖传说。

有不少女同学慕名而来瞻仰大侠风采,发现大侠依旧是个坐在角落沉迷刷题的阴沉眼镜崽,纷纷抱憾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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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穿过了树影与蝉鸣的放学路,依旧是背着书包的两个人。

不过这次有了点小区别:他们没有手牵手。

落后了几步的沈凌盯着他空空的手掌发呆。

“从今天起都要注意,凌凌。”

走在前面的薛同学轻声教导:“你已经是个大姑娘了,而且你漂亮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异性之间要保持好距离,以后不可以再像小时候那样动不动扑过来,搂我脖子或亲我……这些事都是不对的,知道吗?”

沈凌抿紧嘴唇。不能手拉手一起放学让她觉得地球都缺了一角。

“可你以前都没纠正过我。”

“……抱歉,是我以前疏忽了。”

也是我以前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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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我们家凌凌嫁给你?】

【我女儿以后的彩礼钱可一分都不能少啊,小子!】

——都是因为周围那些大人说这些乱七八糟说了太多,我才会愚蠢地误会。

嗯。

我这种人才没期待过什么不切实际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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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谨转过去,深吸一口气,打算认真向她阐明男女之间理应保持的正常关系。

却看见沈凌脸色发白,慢慢地蹲下来,缩成了一小团。

“阿谨,肚子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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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潮降临时的疼痛,其实回忆起来已经微乎其微。

在沈凌脑子里最深刻的,是对面那个人急急慌慌握过来的掌心,是他勾过她膝弯的手臂,是那个标准的公主抱。

她不记得对方慌到问了多少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凌凌你早饭没吃小摊子上的煎饼对吧那是不是吃凉风吃太多了”),不记得对方发现究竟发生了什么时后知后觉尴尬的表情,不记得对方把她放到家里的床上时看着手臂上沾到的血迹涨红了脸……

她只记得握过来的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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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个瞬间她眼里缺了一角的地球又完整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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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为那是他最后一次握她手。

“凌凌真的长大变成大姑娘了。恭喜。”

他用打工的钱给她买了一只布朗熊和一盒巧克力,然后揉了揉她的脑袋。

从那以后,薛谨对她最亲密的触碰,也只有揉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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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沈凌也还是个快快乐乐的小孩,她交到了很多很多朋友,收到了很多很多情书,有了很多很多崇拜者,甚至还有个电影里才会有的学校后援团。

但每个周末她都会花一整天的时间待在家里,开着视频通话和邻居家的大哥哥远程聊天——后者考上的大学虽然在国内,但离这里实在太远。

“我将来要赚很多很多钱。”

那是沈凌那段时间最喜欢说的话,“这样阿谨就可以每周都买飞机票回来陪我玩啦!”

视频里的对方摇摇头,和小时候一样无奈地笑弯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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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以后功课变得繁重起来,“谈恋爱”也变成了一个隐隐摆在台面上的话题。

情人节的时候薛谨按照约定打来视频电话给她辅导数学,就看见沈凌百无聊赖地趴在书桌上转笔玩,另一只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掏着包装盒里的巧克力吃。

他顿了顿。

“今年也收到这么多?”

吃零食的沈凌听到对方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平静,“我们家凌凌真受欢迎。”

“哎,我都快烦死啦。”

一颗巧克力球在她的嘴里嚼来嚼去,沈凌含含糊糊地冲他抱怨:“每年每年都收这么多,那些男生好像满脑子都是恋爱。”

“我才不想搞什么男朋友女朋友的那套,我只想吃巧克力。结果卡斯说什么‘不礼貌’……哼,她最近听上去和你调调一模一样……硬是逼我一个一个当面去听那些男生的告白,还有情书什么的……”

视频那边的薛谨似乎是调整了一下手机摄像头,画面晃了好一阵,沈凌这边便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到他笔记本电脑键盘的一角。

“虽然早恋不太好,凌凌,以你的条件,如果想谈是肯定能谈到的。找一个男朋友就能削减这些麻烦,也不会有很多很多男生每年在这个时候缠着你了。”

沈凌听着他老调重弹的说教,翻了翻眼睛。

“我才不想谈恋爱。”

她又往嘴里扔了好几块巧克力:“谈恋爱好烦,男生也好烦。”

“哎,阿谨,要不你同意一下当我男朋友吧,以后我就可以告诉那些告白的男生我有男朋友让他们停止纠缠,从而没有负担地吃到巧克力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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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半晌后,对面叹了口气。

“凌凌,再怎么说我也是个异性。说了这么久让你注意性别意识……”

“可阿谨就是阿谨嘛。帮帮忙?帮帮忙?”

“不。你该做数学题了。”

“阿谨你好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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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顺顺利利考上了薛谨所在的大学,虽然她收到录取通知书时,薛谨已经进修读研。

那是七月的某一天,沈凌揣着刚到手的通知书喜滋滋地在家转圈,从衣柜里翻出裙子来挑选。

中午她出差的爸爸妈妈要回来和阿谨一起吃饭,阿谨昨晚在视频里说了他十一点的飞机到站。

她一直藏着没告诉阿谨消息,就是打算今天给他一个惊喜——

这既是场他的洗尘宴,也是她的入学宴,到时候一定要缠着阿谨让他和以前一样把所有东西都细细和她说一遍——哦哦哦,也许可以提前几天去那里,阿谨会做向导帮她在大学里逛一圈,一起去那个陌生城市的景点里参观、一起吃饭——

光是幻想一下,期待值都要爆满。

这个暑假太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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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穿着最喜欢的裙子蹦蹦跳跳推开了包厢,里面的人抬起头来。

坐在旁边的爸爸妈妈也抬起头来,但神色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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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阿姨好。凌凌好。”

薛谨站在那儿,微微拉开了椅子让手边的女孩坐下:“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孟婉。我们前天刚刚订婚,我想带她回来见见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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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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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歪歪头,挥挥手:“你好!”

陌生的温婉女孩点点头。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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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招呼后,她蹦蹦跳跳着自然跑到了薛谨旁边的座位,准备坐下。

可座位上的孟婉不解地看了她一眼。

沈凌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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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知后觉地,她补了第二次招呼。

这次很慢很慢。

“你好。”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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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沈凌不是个开开心心的小孩了。

她终于长大成了一个女孩,发现自己是有喜欢的人的,又发现自己其实很早很早以前就在恋爱。

——在她失去他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