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KS团队对四种血型的发现, 不仅仅是轰动一时。

这个消息从伦敦传遍英国,渡过英吉利海峡将要向整个欧陆扩散,在不久的将来也会传向更远的东方与美洲。

不得不说人类的四种血型, 是一个跨时代的发现。

人们从很早就意识到了血液的重要性,从旧约《利未记》就说人体的生命在血液之中。很长一段时间, 放血被认为能放走体内的病魔, 而相信饮血能增加力量与勇气。

17世纪,人体血液循环系统被发现, 但一直未得到重视。

只因区别于狗对狗输血能救活狗, 人对人输血常有输血反应致死, 曾经一度被欧陆法令禁止。

19世纪初期,又有科学家再次实验了人对人输血,而他幸运地救活了大出血的孕妇, 其成功经验登载在《柳叶刀》上。

尽管如此,五十多年过去,医学界对人血的认知仍旧处于半混沌状态。

人对人输血被运用到了战场急救, 确实是救活了一部分人,但也有另一部分人迅速死去。

同样是血, 为什么有的人活了, 有的人死了?

难道是上帝在选择谁该活下来?谁又有该前往天国?

其他人一头雾水,凯尔西却知道是因不同血型混合发生的凝血现象, 如果在人体内反应就会危及生命。

然而,一个人的已知与世人都认可相差甚远。

想要完成跨越,最基本需从详细又经得起考验的科学实验开始论证。

以往的犯罪现场痕检经验,让凯尔西对某些科学原理一定认知, 能给四种血液的确定提供一个大致研究方向。

不过对具体实验论证,每一项数据都是术业有专攻, 她从不妄自尊大,那都需专业人士发挥所长。

二月中旬,回到伦敦。

歇洛克没有休息几天就进驻实验室,以求完成古堡中的暗许心愿,研制一种迅速甄别犯罪现场是否存在血液的试剂。

凯尔西也重回大学,同样没忘了要一步步完善现场痕检手段。

如果能确定人血的不同类型,就能更有效地甄别被害人与嫌疑犯的身份。

当时,歇洛克来伦敦大学借实验室,两人交换了一些设想。

一合计,反正是要做痕检血液相关实验,一个也是做,两个也是做。其成果对罪案现场勘查都有重要作用,不如一起开动。

两人想开启实验的基础是什么?是科学理论与实验方案吗?

不,最基础的是钱。最起码要一笔充足的资金添加设备,与另一笔充足的资金请动实验者。

可是,如今负责几百万人口伦敦治安的苏格兰场,因为经费不足堪堪仅有一百几十警探。更不提缺乏系统培训,导致许多警探办案水平堪忧。

在时代大环境的驱使下,谁又会大方地给两个犯罪调查的相关实验投钱?

凯尔西能辩驳血型研究不仅是为犯罪调查,对于医学发展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偏偏在这一各种理论混战的时代,血型假说并未引得人们的重视,找了几次赞助都被一一拒之门外。

索性也不浪费时间,正好《阿尔卑斯山奇遇记》让人一夜暴富。两人各半出资原地组队,随意地以名字的首字母取了KS团队名。

再向一众相关专业的熟人或在校学生发邀请函,请感兴趣的从速从严前来参与,就在伦敦大学实验室见。

有钱支持,有理论方向,有专业实验人才。

一个月之后,四种血型的初探成果就问世了,并且得到国家科学院的肯定与认证。

这一发现拨开了数千年的谜团——人对人输血的成败根源。

便也不奇怪实验室众人会欣喜若狂,何止是鼓掌到差点拍肿了手,更是三三两两手舞足蹈起来。

“我觉得很有必要好好庆祝。”

此次实验的主持者是巴尔克,他一脸胡茬,显然日夜颠倒的高强度工作,一个月没好好打理过自己了。

“对!庆祝!”

“必须提名好好享受一次美食与美酒!”

“好久没见到外面的月光了,不如去隔壁剧院吧。”

月光与剧院逻辑关联吗?

此刻逻辑早就不重要,提到剧院,实验室里很快就议论纷纷。

“丝特芬妮女士来伦敦了!去看她主演的歌剧怎么样”

“哦!你也欣赏金玫瑰?太好了,我也爱极了她的剧目。”

“果然人人都爱金玫瑰,伙计们再加我一个。丝特芬妮女士效力于意大利歌剧院,可恨的伦敦到米兰的距离,让我饱受思念之苦。这次欧洲巡回演出简直是一味神药。”

实验室很快成为追星现场,一点都看不出兴奋议论的众人曾经严谨工作。很快就发展到开始商议要去看几场才过瘾,并统计有多少人要一起购票。

只剩临窗而站,隐在角落里的两人没有参与其中。

歇洛克摇了摇头,压低声音说,“班纳特先生,请相信,你不必多此一举去剧院了。那位歌唱家,准确的说是那位女歌唱家,不值得你浪费时间。”

凯尔西稍稍侧目,“这是来自音乐人西格森先生的专业建议?该不会对女性歌唱家有偏见?”

“重点不在于「女」这个字,而是「歌唱」这个词。我很怀疑大众的听力,为什么充耳不闻丝特芬妮女士的唱功不够专业。”

歇洛克语带讥讽,“显然,太多人把关注点放到了外表上,给了她名不副实的金玫瑰歌唱家称谓。”

歇洛克当然不会望风捕影,只有亲自验证过,他才会得出结论。

“现在,我知道从奥地利回来的路上,西格森先生偶尔夜晚出行是去了哪里。”

凯尔西指的是歇洛克独自去听了歌剧,有几次他回旅店后脸色不佳,看来当时就踩雷了。

高要求的音乐人,更在意演唱者能否表达音乐的灵魂。

金玫瑰丝特芬妮盛名在外,让歇洛克花了几张门票,但换来的只有对其专业的失望。

“对,西格森听过所谓金玫瑰的演唱,而且并不认为她的专业本领能在短短一个月内脱胎换骨。”

歇洛克假笑,“的确,一个月说短不短,都能完成跨时代的血型分类实验。但,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两人正说着,巴尔克来了。

“两位今晚一起吗?”

巴尔克可没忘记出资人,很快找上角落里的两人,“啧啧啧!瞧你们的表情。太平静了,一点都没喜形于色的兴奋。两位幕后老板,不会不出席庆功聚会吧?”

凯尔西:心里兴奋过了。想让她欢蹦乱跳,除非谁研制成功时空穿梭机。

歇洛克微笑婉拒,“不了。你知道的,我手里还有一个发光氨实验,用来检测肉眼观察不到的现场血迹。我还要再研究一番。”

你还要研究一番?

凯尔西面色不变,前天像是制作出新玩具而喜上眉梢的人是谁?兴高采烈,急不可待,滔滔不绝,向她讲述显血试剂已经研制成功的人是谁?

凯尔西没有拆穿歇洛克。

“好吧,我知道歌剧比不过你的显血试剂。”

巴尔克也不意外歇洛克的拒绝,转而看向凯尔西,“S,你又怎么说?”

凯尔西愉悦地表示,“庆功活动,我当然与你们一起去。第一次聆听金玫瑰的歌剧,我很期待。”

“太好了,我这就去抢票。”

巴尔克走路带风地离开,还念念有词:“感谢仁慈的上帝,让我有额外渠道能弄来抢手的门票。”

留下歇洛克静静地看着凯尔西,刚刚他的一番话难道对空气说的?还是杰瑞得了暂时性失忆症?

“请别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凯尔西挑眉,“去听金玫瑰,只是为了社交。你懂的,总要有人承担社交的重责。专心试剂的福尔摩斯先生不愿去,只能让我辛苦一下。”

凯尔西还叹了一口气,“上帝知道,其实我对剧院没多大兴趣,那都不如聆听西格森先生的独家演奏。您看劳苦的我如此辛劳,能求得一场小提琴独奏吗?”

歇洛克听这听着,嘴角不由微微勾起,却还是保持了平静的语气。

“音乐人西格森从不轻易出现,更不随随便便地演奏。不过,班纳特先生诚心请愿,他就偶一为之。”

凯尔西笑着点头。比起歌剧院之行,她确实更期待租屋的一场独奏,起码在那里不用虚与委蛇。

“我走一步。”

歇洛克还算有几分良心,对凯尔西给以祝福。“或许对歌剧的不感兴趣刚好能拯救您,让您不用纠结于演出者的专业水准。祝您渡过美好的歌剧之夜。”

这一瞬,凯尔西忽然觉得最后一句不似祝福。

她猛地摇了摇头,多疑的病怎么又犯了。今夜,两人没有一同去剧院,古怪的运气绝对不会降临。

**

春天的夜晚。

伦敦西区,车水马龙,衣香鬓影。

西区有大大小小数十家剧院。近来风头正盛的无意是玫瑰剧院,其承办了来自意大利歌剧团金玫瑰的歌剧演出。

夜间十点,演出结束。

凯尔西诚如所言对歌剧没多大兴趣,只是随着其他观众一同鼓掌,无法像大多观众一般陶醉其中。

仅凭她的喜好,比起主演丝特芬妮·托比女士,更偏爱戏份不多的新人艾琳·艾德勒女士。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凯尔西来此的重点是在演出结束后,与玫瑰剧院老板布莱曼的闲谈。

西区剧院步行即达伦敦大学。

布莱曼当然知晓最近一战成名的KS研究团队,非常愿意与背后的出资者建立友好关系。

凯尔西来此也别有目的,希望趁着《阿尔卑斯山奇遇记》爆红的东风,将它改编成戏剧。

小说改编成戏剧上演,不是外行能独断专行的事。从剧本、演员、赞助、演出地等等,必须与戏剧业内人士联手合作。

凯尔西不可能自爆笔名,但不妨构造一段与络腮胡相熟的桥段,受其委托前来探探口风。

她如此费心的原因很现实——为了赚钱。以后的研究不需要经费?伦敦的高消费不需要钱?谁都不嫌弃钱多。

“真是一个绝妙的想法。”

布莱曼难掩激动,早就听问凯尔西来自经济学院,专业出身就是很懂站在风口上赚钱。

“之前,我就对《阿尔卑斯山奇遇记》心动了,它很适合搬上舞台。可惜一直无法与三位作者联系上,班纳特先生,您的到来宛如及时春雨。”

《阿尔卑斯山奇遇记》为什么会火爆?

是因为里面的恐怖死亡吗?有这一理由,但不仅因此。

它涵盖了一连串贵族隐秘,能引起人们窥探那段爱恨情仇的欲望。

浪/荡、贪婪、背叛,甚至更有男扮女装,以及一个个人的死亡与一次次的反转,交织在一起,让它足够刺激。

布莱曼正在畅谈将来上演后的爆场景象,不料助理一脸惨白地跑了过来,硬生生地打断两人的谈话。

“什么事?”

布莱曼来到一旁,脸色微沉地看着助理,“有人掉坑里了吗?值得让你如此慌张。”

助理尽力平息急喘,“布莱曼先生,大事不好了。后台,后台,金玫瑰突然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