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楚华, 你没告诉你林爷爷他们我今天过来吧?”

吕锅坐在车上,这是张兴国特意从厂子里借的车。其实以吕锅现在的地位,若是稍微走漏点风声,会有不少人来接他。

料理主席吃食的人, 放以前用天子近臣来形容。他相当于天天会跟主席接触, 其他人可比不了。

来之前他特意让外孙不要说出去, 虽然年纪一大把, 也有那么点童心, 想给师弟们一个惊喜。

“没说,一直瞒着呢, 他们只知道您会过来, 却不知道是哪一天, 之前还商量着一道去京城看您。”

郑楚华严格执行自己外公吩咐的保密任务,半点口风没外露。

“嗯, 先去红星饭店。”

吕锅也不忙着先安顿, 只想去见见师弟们。

等到了饭店的时候, 他让自己的大徒弟梁忠进去点菜,自己则在外面呆了一会。

红星饭店在海城算是很大的饭店了,以前也是非常出名的饭店,后来原主一家被打成走资派,饭店就转成了国营。林碗七年前就来红星饭店了,在这里呆了这么多年,饭店后厨全是他的徒弟, 在这个饭店里, 他是辈分最大的。再加上脾气不怎么好,谁都得让着他。

因为找到了师父,今天他的心情不错, 看到徒弟出了点小错,也没有说什么,反而很和煦的让对方下次注意点。结果把徒弟感动得不行,再三表示绝对不会再犯这种错误。

一般饭点的时候,他会出来看看,这是他从师父那学来的习惯,要观察食客的表情判断食客们满意不满意。

直到看见郑楚华和张兴国俩人坐在凳子上,还有两个背对着他的男人。林碗想也没想,就走上前。

“小郑,小张,你们带朋友来怎么不跟我说一声。”

他把这俩孩子当孙子看,既然是长辈,肯定要多照顾孩子。

张兴国抿着唇偷笑,眼神一个劲的落在对面。而郑楚华则非常冷静,对林碗一笑。

“就只是过来吃个饭,不想打扰到您。”

林碗光脑袋锃亮的,“这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我还能给你多做两道菜呢。”

郑楚华看了眼对面,“不用不用,今天的菜就挺好的,这雪菜烧大肠就很不错,我外,我朋友说很好吃。”

林碗觉得哪里不对,看了那碗雪菜烧大肠,“行,你们觉得好吃就行,那我就进去了,慢慢吃,有啥要的就直接报我的名。”

说完他就准备走人,只是走之前眼神瞥到了俩孩子对面,看到一个眼睛非常亮的老男人正盯着自己。他这才反应过来哪里不对了,这俩小子怎么会有头发都花白的朋友呢?

再仔细看看,这老男人虽然挺老的,可长得非常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尤其是那眼神。

他琢磨着走出两步,然后突然反应过来,一回头看着那个男人,惊呼出声。

“大师兄?”

红星饭店厨房里干活的人都探头探脑的往外看,其中一个还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然后问旁边的人。

“那哭得惨兮兮的是咱们师父不?”

旁边的人点点头,“是咱师父。”

“咱师傅啥时候哭过啊,这是出了什么事?”

“不清楚啊,我看师父就扒拉着旁边人的胳膊,脑袋还靠着人肩膀上呢!哦,这会起来了,师父把大褂脱了,像是要出门。”

林碗确实又哭了一通,他虽然块头大,但眼皮子很浅,以前被罚了就爱哭,大家都笑话他,这么多年了也改不了。

“行了行了,咱一块去万国饭店,找老三老四。听楚华说,师父早就没了,小勺拿着当年师父买的船票走了?”

林碗一梗,坐在吕锅身边,想跟他说师父又活了,可车上这么多人,他什么都不好说,只能含含糊糊的吐出几个字。

“到了再聊。”

张瓢和杨盆这会因为给师父安排儿子的事情头大,之前不知道师父活了,就想着给人留个后,以后也姓廖,算是廖家人了。现在师父回来了,年纪还挺轻的,以后保不齐要结婚生孩子,那他们找的孩子就很麻烦了呀,总不能硬塞给师父,说这是我们给您找的儿子,那不能师父拿着大勺子追得满街跑才怪。

“要不这样,咱们也别跟师父说这个了,再去看看周围有没有那种没小孩的家庭,咱们把孩子送过去,以后按月给孩子出钱,供他读书。要是孩子想学做菜,咱们再收了做徒弟也行。”

张瓢不敢把这事告诉师父,只能自己偷偷摸摸处理。但毕竟是要了孩子,也不能不管,那就尽量给孩子找个好点的家庭,他们几个手上有钱有票给孩子当考上还是当得了的。

“行,那就先这样,先不跟师父说起这事。”

杨盆也同意,现在师父还是个大闺女,带着个孩子不合适。

俩人聊着天,外面帘子掀开,林碗兴匆匆的走了进来,看见他们俩就大声喊道:“你们看看谁来了?”

张瓢和杨盆一起看过去,见到吕锅的时候还有些茫然,可再多看两眼,俩人就站了起来。

“大师兄!”

吕锅微微颔首,脸虽然是板着的,可眼神还是透出了激动。

“眼神不错,还认出来了。”

……

展红旗因为卖车的事被李淑华骂了一通,对方不愿意理自己也就算了,还从工厂离开去和平饭店当服务员了。

对于她这个做法,展红旗也没什么意见。反正他好几次站在门口,见李淑华虽然忙着端菜招待客人,可脸上的笑容还是甜美的,便也放了下心。

从六子对象王琴的口中也知道,李淑华是觉得他卖自行车让她到和平饭店吃饭这种做法非常不对,她觉得是因为太好吃了,自己才会这么做的。

但展红旗从来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错就错在,他应该大方的跟李淑华说自己的钱不够这件事,非要面子逞那个强,落到这个地步只能说他活该。

但俩人吃饭的过程中,展红旗确实是越来越喜欢李淑华了。喜欢她大口吃肉,喜欢她偶尔夹菜到他碗里,抱怨他吃得少,也喜欢她直爽坦言自己就是嘴馋的性格。

所以他现在又想找李淑华解释清楚,又不敢去。偏偏对方还在和平饭店做事,他连请客吃饭的机会都没了。

“诶,老展,我从我对象那可帮你问出来一点事。”

六子抬手搭在展红旗肩膀上,神秘兮兮得说道。

“什么?”一听这事就跟李淑华有关,所以展红旗马上来了精神。

“李淑华同志为什么要从工厂出去当服务员,那是因为李淑华同志觉得自己嘴馋,如果一直在工厂做事,那还是会忍不住经常上和平饭店吃饭。然后她就决定,只是上和平饭店当服务员,既能吃上饭店的菜,又能攒下钱。”

“她攒钱干啥?钱不够花了?”展红旗一下子就急了,他卖自行车的钱还剩下不少呢,可以给她花啊!

六子一拍他脖子,“人家是想攒钱,给你把自行车买回来,没想到吧?”

展红旗傻了,什么叫攒钱把他的自行车买回来?

“这说明人家心里有你,不然哪能做这么大的决定啊!”

六子很笃定,这明显就是人姑娘也对自己兄弟有意思嘛,不然哪个姑娘还会想着攒钱给人买自行车啊!

展红旗眼睛一亮,站直了身体,朝六子一挥手,“走,你请我上和平饭店吃饭去。”

“不是,凭啥我请你啊?”

六子一脸的懵,他好心来告诉自己兄弟这事,反倒被讹上一顿饭了?

“没啥,就想让你请了,对了,把你对象还有那吴同志也叫上,我去叫长春,咱们一道过去,这样的话,李淑华同志肯定得来接待咱们。”

展红旗门清呢,现在他信心满满,必须得找机会跟李淑华同志再接触。

见人一溜烟跑了,站在原地的吕六子自言自语。

“这小子说干就干啊,得,我把王同志叫上,让她帮忙说说话。”

这边展红旗叫人吃饭,另一边的和平饭店里,各个师傅也在大显身手。

沈晓明怎么着也算是一等厨师,真材实料还是有的。他做棉花条子就是将一条条的小鱼先腌制一遍,人了味道之后,再把大铁锅洗净擦干,大铁锅表层就用普通棉布沾了油,浅浅的刷上一层油之后,再加棉花条子一条条的放上去小火烤。

棉花条子很小,就一指长,肉特别细嫩,这么烤的话,很快就熟了。不仅火候一直要控制,烤鱼的人也得时刻盯着锅里得鱼,烤的时间一长,就容易糊锅,然后鱼的表皮发黑,卖相上也就没那么诱人了。

他擅长做这个菜,自认为做了这么多年,对火候的掌控也很到位。一条条鱼放下去小火烤,一条条烤得酥脆的鱼又被夹起来放在盘子里。

烤制的过程中,鱼鲜味也开始蔓延,诱人的味道很快就充满了整个厨房。

但,这味道并没有持续太久,又迅速的被另一股香味给冲退了。

这是孙林做的炒小嫩鸡,他的做法很简单,干香菇泡发,再把土豆切块,小嫩鸡直接入锅炒,加入土豆和香菇。放入五香粉酱油这些调味,再倒入泡过干香菇的水慢炖,锅里咕噜噜滚泡泡的时候,食材本就霸道的香味自然就更为霸道的传出来。

对于他的做法,廖清欢还挺刮目相看的,看似很简单,其实处处都是细节,单单只有小嫩鸡,香味是很单调的,所以他加入了干香菇。小嫩鸡不够多,若只是这些,恐怕今天中午的菜都不够分,所以他加入了大家都喜欢吃的土豆。那分量上,肯定会是客人们很喜欢的。同时他没有用开水来炖,而是拿泡过干香菇的水。

这是最重要的细节,很多人都觉得,干香菇泡过之后,那水就可以直接倒了。可偏偏这水,才应该留下来,因为干香菇再泡发的过程中,大量的香味留在这水里,若是用它来炖这鸡肉,鸡肉里入了香菇的香味,那鲜香之味简直是绝了。

所以廖清欢闻着这味道的时候,就点了点头,她知道,就凭这香味,今天的食客们肯定会满意。

只是在些味道交融的里面,她又闻到了一点不一样的。

老茄子的味道刚入锅得时候会有一些青涩味,这股味道处理不好,会一直留着。而且茄子口感软滑,又非常吸油,很多人都做不好茄子。

茄子和肉搭配,那是最常见的做法。

张文跃是把茄子顶部切开半寸,然后将里面的茄肉掏出来。再将剁成茸,调好了味道的肉馅塞进去。算是比较有巧思的做法,也比较费工夫。

这茄子塞好了,就一个个放到锅里,加入拿鸡骨架熬的高汤,烧熟后再取出来入盘。

这样做的茄子外皮萎缩呈紫褐色,一条条的看着就像是干烧的茄子,但咬开后就能发现里面全是肉。高汤和肉的汁水融入到茄子里面,既有茄子的味道,又有肉香味。

廖清欢闻着各种交织的味道,慢条斯理的处理着手中的食材,她没像其他人那些那样做菜,而是选择了,蒸一锅饭。

看到她说自己就蒸一锅饭的时候,张文跃和孙林俩人都诧异的看着廖清欢,而沈晓明则嗤笑一声。

“你是觉得自己输定了,直接放弃选择蒸饭的吗?那你选得很不错。”

廖青欢哼笑一声,“输不输的先别下定论,等客人们尝过你就知道了。”

沈晓明不知道她的自信是从哪里来的,既觉得对方是逞强,又觉得对方可能是看不起他们。

说好了比拼厨艺的,大家都是做菜,她偏偏选择就蒸一锅米饭。难不成还指望那些客人指着米饭说,比他们做的菜都好吃?简直痴心妄想。

不仅沈晓明这么想,张文跃和孙林也是同样的想法,之前听她说得头头是道,对做菜有自己的一番见解,谁知道现在对方只要蒸个白米饭,这么狂妄自大,师父凭什么让他们跟着她学习?

徒孙们的想法廖清欢并不关心,她只是收敛了笑容。外面放着几桶水,里面放着薄荷叶。陆长嘤帮着她将米拿出去,廖清欢拿葫芦做成的瓢舀着泡过薄荷叶的水倒入锅里。

然后挽起袖子,手指立着,轻轻的淘洗着桶里的米。陆长缨看着桶,桶里的水很快就浮起了沫,而廖清欢的手还在水里慢慢的淘戏,差不多十分钟的样子。

她让陆长缨将水倒了,又重新倒入薄荷水,继续反复的清洗。洗了三遍,一共是半个小时。廖清欢才嗅了嗅鼻子,加入适当的水到桶里,让陆长缨直接将所有的米都倒进蒸饭专用的木桶。

而在盖上盖子之前,她拿着装了猪油的盆,用棉布沾了一点猪油,沿着木桶内擦了一点点。这样奇奇怪怪的做法引得其他人侧目,不知道她究竟是在干嘛。

这样还没算完,廖清欢又往桶里倒了几滴醋,和一点点盐,再把盖子盖上。

今天的刘红星没有揉面,而是专门给廖清欢看火,他都准备好师父要大火绝不生小火,要小火绝不烧中火,结果师父只是要蒸个饭而已。

再看师父这半点不着急的样子,刘红星急了。

“师父,要不咱们在米饭上看着腊肉青豆啊都行,这样米饭吃起来也有味道啊。您放那一点点盐能有味道。”

用腊肉蒸饭也挺好吃,没准那些客人看着腊肉的份上,选师父蒸的饭。

廖清欢从口袋里掏出陆长缨送给她的手表看看时间,“那盐不是用来调味的。”

盐除了用来调味还能干啥,结果师父还说不是用来调味的,那岂不是更惨,拿一锅没有味道的白米饭跟那些有味道菜去比?

“饭里加了猪油,表面看起来会很亮泽,加了盐之后,会更加松软。而加了醋,饭粒会更漂亮。”廖清欢稍微解释了两句。

刘红星垮起脸,再怎么松软再怎么漂亮,它也就是大白米饭,不是说大白米饭不好,这年月能吃上一口大白米饭不容易。但现在可是比拼厨艺的时候,人家都做菜。自家师父倒好,蒸桶米饭不就是去给人家的菜来作陪的吗?

“要不咱们待会随便炒个菜也行啊,您的手艺就算是随便炒的都能赢。”刘红星又提了个建议。

廖清欢坚定的摇摇头,“再等半个小时,直接烧大火,把米饭蒸熟。”

实在是劝不动廖清欢,刘红星也没办法。想着好不容易来几个帮忙的,估计晚上就得走了。哎,算了算了,这饭店还是他们撑着好了,大不了就少做些菜,少接待些客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