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两天,林华姐的妹妹就带着一双儿女来,林华姐妹妹叫做林娇,大女儿今年七岁,叫赵妮,另一个小的五岁,叫赵妙,两个孩子很乖巧,被林华带到沈子夏跟前,十分乖巧的喊着夏夏姐姐好。
“好,你们乖。”沈子夏说着,从口袋掏出几个大白兔糖,递给他们。
两孩子看见大白兔糖,眼睛瞬间大亮,不过他们却没有马上去拿,而是把目光放在母亲身上,等到林娇笑着点头,这两个孩子才伸手过去,一边拿过大白兔糖,一边说,“谢谢夏夏姐姐。”
见了面后,林华让小妮带着妹妹先出去,然后让林娇进屋里,让沈子夏好好瞧瞧,顺便说一下工作上的事情。
沈子夏在此期间,打量过林华姐的妹妹,比起林华姐在京市的洗涤下,现在说话做事落落大方,林娇要相对怯弱许多,微缩着脖子,十分拘谨,身上的衣服很破旧,缝缝补补很多补丁,而且面容瘦骨嶙峋,这样一看,如果不是林华姐说,沈子夏真的看不出来两人哪里像姐妹的呢。
而且,她的手背上还能看到不少伤口,有新痕,有旧伤。
沈子夏不知道这个女人经历过什么,她也不会故意去探听别人家的隐私,但是看的出来,这个林娇之前的生活,一定过的很不顺畅。
目光落在被妹妹带出去的两个孩子,那两个孩子也很瘦弱,别看赵妮七岁,但是长的又矮又小,瘦瘦的一个骨架子,小的也不例外。
进了屋子,林华就介绍了自家妹妹的情况,“我妹妹很勤快的,夏夏,你有什么活要她干的,都可以叫,不用客气的,咱们别的能耐没有,干活却很利索的。”
林华说完,被姐姐示意了一眼,就连忙点头,“是,是啊,我会干活,打扫擦桌子,做饭,看店,卖衣服,都行的。”
林娇没来之前,每年大姐回娘家的时候,就能听大姐说起自己在京市的事情,说的最多的就是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说在她家帮忙看店卖东西,每个月发工资,虽然没有什么技术能耐,但是老板人好,给的工资高,自己带两个孩子也不会很吃力。
那时候她就特别羡慕,可惜,自己在家,出不来。
所以当自己决定来京市的时候,就下定决心,不管多苦多累多难的活,她都要去学,一定要把两个孩子拉扯大。
这会生怕眼前的小姑娘不要自己干活,林娇虽然紧张害怕,但还是把自己的话一骨碌说出来。
沈子夏本来就对林华的推荐没有丝毫的怀疑,再看林娇这个女人,一看也是个可怜女人,虽然不知道她怎么会这样,但是那些不好的境遇,其实自己也能猜测七七八八。
她笑道:“既然是华姐介绍的,你又是华姐的妹妹,我当然是信得过的,我这里也没什么规矩啊,命令什么的,咱们就是为了挣钱,有钱才能过上好日子不是?”
面对沈子夏这番话糙理不糙的话,两姐妹都十分有同感的点头。
有钱才能过想要的生活,吃想要吃的东西,让孩子健康快乐无忧无虑的长大。
“我这边也没多少规矩,娇姐,等你们家住下之后,过两天你就先跟着华姐干,你看在店铺里怎么卖东西的,到时候有人进来,你就看着,价格那些你也记着,老顾客什么的,多看看,有些会便宜一些的,你都懂了之后,就可以操作了。”
现在林娇这性子,肯定不适合出去卖衣服,本来就胆小怯弱,要真去了街道上,可要吓懵了,到时候就傻呆呆站在那里也没用,还不如先跟着华姐学,学会之后,就在家里看摊子,这样一来,她也方便照顾两个孩子。
吩咐好之后,沈子夏就没别的吩咐了。
出了沈子夏家的铺子,林华对妹妹说道:“我就说吧,夏夏人很好,咱们只要心里感恩着,好好给她干活,就可以了。”
林娇点点头。
看着妹妹这个样子,林华也心疼。
要知道,当初林娇可是他们姐妹几个当中,最得爸妈疼爱的,因为是最小,所以取名娇字,她小的时候还特别羡慕妹妹更得爸妈喜爱。
可没有想到,在婚姻上,却是那么的不顺畅,遇到了个没良心的狗男人!
看着妹妹的那两只手,林华说道:“是那人打的你吧?这半年,又打了不少?”
林娇没敢再隐瞒姐姐,点了点头,声音细如蚊蚋,“嗯。”
“你说你,就是傻,早两年妙妙还小的时候,我就说了,跟他断了,自己过,一个女人再苦,也不至于像你那么苦,可你就不听,说什么孩子不能没爸爸,那是爸爸吗?那就是个狗东西,禽兽不如!”
老婆打,孩子打,挣了点钱了,现在要上天了?
林娇被姐姐说不敢回嘴半句,想到受的苦,眼泪簌簌往下掉,嘴里只能说着,“大姐,我知道错了。”
看妹妹哭的难受,林华自己也难受,“行了,现在你也知道错了,以后别再犯傻,带着孩子自己过就行了,那人就算找过来,你也不能再回去了,妮子和妙妙就当没爹,以后自己日子过好了,想找个男人的话,我让你姐夫帮你问问,咱找不到年纪轻头婚的,可以找个那些媳妇早去了的男人,上了年纪的也行,疼人最重要!”
林华和丈夫差了好几岁,但是她却觉得这样的丈夫更疼人。
林娇连忙点头。
怕妹妹对那个男人还有什么期待,林华还重复着,“绝对不能再回去,他求你,跪你,都别回去,就他那老娘,就对你那么不好,生了两个闺女就这么对你,更别说这男人还打媳妇,还打闺女!”
“大姐,我知道,我绝对不会回去的,现在我离婚了,妮子和妙妙只有我这个妈,他们的爸,早死了。”
“行。”
林华家没有多余的房间,所以打算让妹妹一家三口也住在老蔡叔家的房子里,每个月给点钱,至于吃的,林华让她在家里吃。
林娇把手中的包放在老蔡叔说的房间,忧心道:“姐,在你家吃……会不会不好,我带着两个孩子,而且蔡叔家有炉灶,我自己起火做饭也行的。”
林华瞪了她一眼,“说什么话,你这边起火做饭,我那边也要做饭,两家做饭,不如一家做方便点,咱们亲姐妹,你去我家里吃就行了。”
“可是大姐……”林娇想到大姐毕竟不是一个人,还有一家子人,就算大姐不介意,可大姐一家人……
“可是什么可是,就这么说定了,你姐夫不介意的,婆婆也早答应了,你不用担心,再说了,你做饭还浪费时间,夏夏的店铺到时候要成天在那看店,你一个人哪来时间做饭,有那时间,还不如看店。”
听姐姐这么说,林华犹犹豫豫之后点头答应了。
她想着自己现在也没什么钱,也没法置办东西,所以只能麻烦大姐一家了,等她挣钱了,到时候再补回去。
这么想着,林娇心里才好受些。
林华知道妹妹顾忌着什么?就是因为她不喜欢打扰姐妹,不想麻烦爸妈,所以这些年,在婆家被欺负了,也不会回家说,让家里出头,要不是她之前发现她身上的伤口,后来又发现追问后,不然也不知道,她在婆家过的那么凄凉。
“你先收拾收拾,我先去把手里头的裤子给人送去,晚上到我家家来吃饭。”
“行。”
林娇担心别人觉得自己没用,第二天就跟着大姐看档口。
两个孩子不小,一个七岁能看着小的,加上大姐的婆婆也能看顾一下,几个孩子玩在一块,林娇也不需要那么担心,偶尔出来望一眼,别让孩子乱跑就好了。
一天下来,林娇也不算很忙,在一旁仔细的看着大姐和客人打交道,并且熟记各类商品的价格,偶尔大姐忙不过来的时候,她也能上前帮忙。
两三天之后,林娇也算能应付多少,林华有更多时间忙着缝纫裙子的事情,只有忙的时候,自己才会上前帮忙。
一个星期过后,林娇已经完全上手了,不再需要林华帮忙,虽然不比得大姐的爽朗大胆,但是在档口还算能应付的。
林华见状,也有更多的时间去忙别的事情。
又过了半个月,沈子夏这踩脚裤在周围已经卖了不少,很多人都穿上了踩脚裤,更有人直接跑到店铺询问买下,一时之间,这踩脚裤却在京市流行起来。
不只是京市,上海和羊城那些大城市,这裤子早就已经流行起来了,京市算的流行的迟了,只因这边温度没有南方高,推广也迟了不少。
不过全国传递的速度也不慢,不少人在看到别人都穿上这种裤子之后,也都跟随潮流准备买上一条穿一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