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我知, 父亲当年离开荆州之后, 也是多方寻觅,年幼时离散的唯一的一个手足兄弟,早已不知颠沛到了何处。他只好暂时在长安歇脚, 试着攀上权贵, 广撒罗网, 总好过大海捞针。但后来却没有去找。”

霍维棠来长安之后多没多久, 因长公主的垂涎, 他行动有诸多不便, 但也正是因此,他得以进入御园,在皇家的宴会之中, 看见了那个朝中新贵, 彼时那端着酒盏谈笑自若,神清骨秀,萧肃清朗的俊美男人,面部轮廓,依稀便是当年那倔强的小孩儿面孔。

人潮熙熙,傅君集也留意到了他。目光拂过,略微一滞, 但随即化作笑意,转向了别处,犹如不闻。

霍维棠心中如霹雳雷鸣,他失神地咬牙垂眸。时隔多年, 弟弟不认他了。弟弟改名换姓,成了一个全新的人,傅君集,寒门出身的少年权贵,竟是如此……风度翩翩。于霍维棠而言,已是面目全非。

宴席过后,相见仿如不见,没有人对彼此伸出过手,便如同两个陌路之人。

连霍维棠也想不到,他短暂地离开长安之后,傅君集会找上他的儿子。

花眠抚着霍珩已湿润了的鬓角,沿着他的耳廓亲吻而下,充满了眷恋和满足。

“郎君。”

她吻着他,慢慢说道:“他被卖给乡绅之后,后来随着那乡绅到了洛阳。到底是底子不足,乡绅在洛阳非但没有站住脚,反而家财散尽,彻底地倒了。傅君集最为落魄,无依无靠,甚至要沦落到与街头恶狗夺食。”

霍珩的宽肩发出轻微的颤动,被花眠箍紧了许多,他才如同有所皈依,沉默之后“嗯”了一声。

“后来呢?”

“后来……”

傅君集遇到了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人。

少女乘着翠华车马,从街市路过,顺手挽救了一个吃不饱饭,浑身黑漆漆的,只能从乱发底下看到一双明亮得不像话的眼的叫花,少女却感到一阵惊奇,“我们洛阳,也有这样的人?”

傅君集不知自己已经出了名了,少女一旁的男人对她回禀道:“不知这个乞丐哪里来的傲气,宁可与恶犬抢食,也不肯伸手要饭。”

少女惊讶地走上前,他要起身,左右怕他对少女不利,将他一把摁住,少女挥退他们,看了他几眼,回眸对那持剑的青年笑说:“他年纪还小,怎么不找个活儿做做?”

青年垂眸,“听人说,他是个跛子。”

少女再度惊讶了,她垂下面,上前去探看了几眼。

“将他带回去吧。”

“郡主?”青年错愕。

“带回去。”少女用一种不容置喙的口吻说道。

左右无奈,只得叉起傅君集,将遍体鳞伤的小少年带回了府上。傅君集身上遍布着狗牙留下的伤口,浑身血,腿因为抢夺狗食而被主人家挥杖打断,可那倔强明亮的双眼,一如往昔,并没有半分蒙尘。这样的眼睛,让少女一见便喜欢上了。

他后来知道,那少女是临江王独女,于洛阳有亲眷,来参加表兄婚礼的。

她将他带在了身边,让人替他梳洗,露出他原本清秀俊美的脸,当他风姿楚楚、如圭如璧地出现在少女面前时,少女吃了一惊,随即她笑说道:“原来你是这么一个美男子。”

少年从未被人如此戏弄,但不知何故,脸色便是微微浮红。他的神情总是骄傲的,难得竟然有这般的局促之时,少女无比欢喜,她说道:“我姓傅,长你几岁。从今以后,你是我的人了,跟着我,我保你一世衣食无忧,若你有本事,以后飞上枝头,我也绝不拦你。”

霍珩惊讶,他抬起了头,被花眠撞见眼角红润的湿痕,又是一愣,忙擦去了水泽。

果然却被她笑话了,霍珩恼羞成怒,将她的脸蛋掐住,“姓傅?”

“是。傅君集之名,正是永妱郡主赐下的。”

“永妱郡主……”何等耳熟。

花眠亦是神色微黯,柳眉不觉泛生漪澜。

霍珩骤然回想了起来,诧异地看向花眠,她苦笑一声,慢慢地将脑袋往下点了下,算是印证了霍珩的猜测。

年少见弃,流离颠沛,遇上这样的女子,不啻救赎,如何能不喜欢上、爱上?

“但,永妱郡主长了傅君集五岁,她大约只将傅君集视作亲弟,虽也悉心教导,无时不刻地不将其带在身边,但傅君集终究无法入她的心。”

当年那个倔强而高傲,甚至远过于今日霍珩的少年,为了能让心上人高看一眼,得她每日笑靥夸赞,悬梁刺股,发奋苦学。但没有用,回江都之后没过两年,江都王告病,嘱独女奉旨入京,为陛下贺寿。傅永妱点齐人马,单独挑中了文墨已是出众的少年傅君集。

那年他刚刚抽条的身体,犹如竹节一般虽瘦削而傲岸,双目灼灼,光华夺魄,令人不敢小视。

陛下将傅永妱留下作为了质子。这是临江王一早便料到的,也是傅永妱跪在他病榻边,以女子柔弱声腔铿锵有力地答应下来的——“女儿绝不辱父王名声。”

傅永妱沦落为质之后,傅君集被她赶出了门,三年陪伴之义,少年情根深种,而郡主却说赶走便毫无容情处,傅君集惊呆了,他在永妱郡主门前跪着磕头,跪了两天两夜,她狠心不出。

傅君集死了心,这时,却又被永平侯收作了家中马奴。他也是在那很久之后,才得知,原来傅永妱是故意带他入京,她知道他如今的文墨与武功已经出类拔萃,想给他一个平步青云的机会,跟着一个质子,自然是没有半点前途。她明面是将他逐走了,可暗中却给永平侯写了一封举荐信,永平侯取了信看罢,陪傅永妱演了这么一场。

得知傅永妱的用心良苦之后,傅君集简直惊讶而狂喜,恨不得立时回去抱住她的双腿,告诉她,他愿意一辈子为她当马奴,一辈子做她裙下脚踏,只求她多看一眼,可是——

花眠低低说道:“永妱郡主已爱上了别人。”

她从未对傅君集有过什么心思,也从来不知,他对自己竟有了男女之情。

“她爱上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的父亲。”花眠语调轻轻的,微微含水的目光,带着缕黯然,“郎君。你瞧瞧,这是不是兜兜转转一出好戏。”

花昼是太师次子,清华毓秀之门庭养出来的,年轻时已是温文而风流,傅永妱久仰其名,一见如故,再见便已是倾心。

这样的消息于傅君集而言,锥心泣血,少年才不满弱冠年纪,便呕出了血。

也不是没问过傅永妱,得到的回答,他被她捡回去时,便被当做了阿弟,这一辈子是绝不可能滋生男女之情的。傅君集伫立原地,指尖掐入掌心,一串血珠不断地滚落。一直到傅永妱的车驾离去,长街落雨,将他浑身打湿透,傅君集才恍然大悟——他这一生,俨然笑话,起落,不过是老天开的玩笑罢了,何曾有过什么眷顾。

他失魂落魄,那之后,想方设法,但愿忘却了傅永妱,但愿,那个她当年发下誓愿“但为江都终身不嫁”而最终却又食言爱上的男人,能真的给她一辈子荣宠,待她一如自己这般如痴如狂,视若瑰宝。

傅永妱啊。

少年作为马奴,睡在破旧的老屋之中,头枕着满天星华,三载梦乡之中,全是那个拉他出泥淖,高贵美丽,如云巅之上一抹雪白的身影。

放在心上,不敢亵渎,连头发丝都不敢想一下,可有人将她打碎了。

临江王无子,独有一女傅永妱,及笄之年,退二十九个求婚之人,立誓,一生嫁与江都,为父王分忧。她捡回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少年,其后又蹉跎到十九岁,入西京,与太师之子花昼相恋。

三年之后,廿二岁,因机杼诗名动长安,被陛下钦点,封为梅妃,入宫陪王伴驾。

她所爱的男人,没有护住她,终究辜负了她。

从一个质子变成了皇妃,多少人歆羡傅永妱。而内帷之中,永远只有那么一抹消瘦的身影,对着残烛冷火,一直坐到天明,襟袖上的啼痕远比空旷殿内的烛泪多。

傅君集最后一次见到傅永妱,他已不再是个马奴,已脱胎换骨,得到了陛下的赏识,猎会之后,傅君集自报家门,是出自江都傅氏,众皆愕然,陛下也是微微惊讶,但念及二人“姐弟”关系,准了他二人的私下会面。

傅君集便提出,要带她走。

傅永妱蹙着眉,盯着他,“为何承认你是傅家人?”

她咄咄逼人,他不肯答,傅永妱恨他不争气,功亏一篑!

“你可知,陛下留我为质子三年,是因他猜疑傅家,忌惮傅家!如此一来,你是要为自己身上打上一个乱臣贼逆的烙印!你知道么!阿集,你还年轻,你太冲动了!”

少年这几年来,不知为何,早已变得沉郁无话,垂着一双眼睑,面色淡淡的,谁也看不透他心底的创痕,也瞧不清他的喜怒哀乐,傅永妱顿了顿,感到了一种无法跨越的隔阂,这让她很无力。她知道自己当初拒绝了傅君集,如今没资格过问他的事了。也许他也正是这么想的。

傅君集轻扯嘴唇,一笑,“永妱,你在我心中一直是聪慧的,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但你看男人的眼光,永远那是么谬之千里。”

“你……”

他淡淡地朝她微笑逼近半步,竟让她无论可退。

他挑着薄唇,“你心爱的男人,他一手将你送入宫闱,可曾敢发出半个不字?他不敢的。永妱,要是当初你择的那个人是我,即便是为你逆了朝廷,占山为贼,通敌叛国,我也无惧。”

“啪——”一声,手掌掴在傅君集脸上。

“你疯了。”她咬住红唇盯着他说道,难以置信。

傅永妱没答应傅君集,她转身便走了,从此之后,无论何种宴会、围猎,但凡要露面人前的,她都不再来,也便再也没见过傅君集,一直到她香消玉殒,尸身被葬入泥里,成为皇权永恒的附庸,二人也再也没见过。

“傅永妱为什么入宫?”霍珩哑声问道。

“为了江都。”花眠沉默了片刻,“她至始至终都知道,她和我阿爹是不可能的。陛下封其为妃,我阿爹也想过带她远走高飞,可两人终究都不是无牵无挂,能舍弃责任的人,最终这话谁也没有提出口。我阿爹就那样,送她走入了红颜墓穴,深宫内院,此生再无相见。一直到永妱郡主香消玉殒后几年,我阿爹才娶了我母亲,生了我。”

那个女子如傅君集一样,是个如流星般短暂而辉煌的人物。

她在世时,江都摇摇欲坠,终是保住了,她亡故之后,傅氏又得以苟延残喘多年。

“有人说,永妱郡主是深宫寂寞,生了大病,红颜薄命。其中隐情只有傅君集这个权臣最为清楚吧,当时他已封了承恩侯,是长安第一新贵,私下里不但暗募府兵,更是养了大群眼线,宫中应该也不乏他的暗线。”

花眠垂眸失笑,“永妱郡主,大魏梅妃,是被先帝陛下以一杯毒酒鸩杀的。”

帝王心术,神鬼不言,杀人甚至不必原由。只要傅永妱在一日,他便永远没名目对江都王施压。这个聪明的女子,太会于朝局君臣之间斡旋,不动声色,将江都护得无懈可击。皇帝暗中赐死了她,对外则宣称病逝。

“先帝之心狠,其实尤在今日陛下之上,且出其远矣。傅永妱殁时,腹中还怀着先帝的骨肉。”

那原本是,那个女子为了江都忍辱的最后一线希望,被帝王一掌掐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