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得知这条街附近有一座女中学时,苏颜就知盘下的这家店一定会火。
对比宴会上惯常打扮成华光溢彩的夫人太太们,还在上学的女学生们,无疑对新式成衣,接受度更高一些。
若店铺仅仅是开在富人区,苏颜会多少想一想,不一定选择这家店,也会放不开手脚。
但如果是女学生……一切难题都迎刃而解。
世上有三大群体的钱最好赚,女人、孩子、学生,而女学生又是家里的孩子又是女人,三样全占。
苏颜舍得花钱,将店内用灯泡装点上吸睛,又以自己的眼光,给原先店内的衣服一件件做好搭配。
在开店之前她就考察过,大多数成衣店内都是单独在卖,同一类的衣服摞在一边,这对于选择困难症的人,其实很难从中挑出心仪的搭配。
特别是女学生,穿衣经验还不够丰富,审美也不能定性,可能一会儿喜欢这个,一会儿喜欢那个,看别人穿的好看了,就自己也想要一件。
原主是天生的衣架子,苏颜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把自己当作模特,每天换一套衣服,大多数时候在店外,或走在街上,或者出去喝喝茶吃吃饭。
有人问起她的衣服,她就开始介绍自家的店,没多久就给店里吸引来了大批客户。
原先店老板的衣服料子好,她定价也是时下最高档,一件衣服要十圆以上,再加上穿搭的外衣或配饰、同色系包包、鞋子,一套下来怎么也得三十大洋。
如今店中客人络绎不绝,她和姆妈收钱收到手发软,开店才七天下来,几乎把一年的房租和租金都赚了出来。
而与此同时,伴随着一辆从英国驶来国内的轮船到港,穿着“优品成衣”店内旗袍罩纱的女学生,那一天几乎成了港口一道最为亮眼的风景线。
《码头白纱旗袍女子,惊艳归国群众》
记者将这一幕拍下,发在报纸上,顿时震惊了良州的贵太太和大家族中的小姐。
报纸下方还跟着苏颜出资后,多加出来的一行小字:该女子身上衣,系瑰文女子中学附近、映月大街第三十六号优品成衣店内购买。
瑰文女子中学内,已被认回苏家成为大小姐的苏桑恰好注意到了这份报纸。
或许是因为愧疚和补偿,她这些日子以来在苏家过得十分得意,要什么都有,大夫人对她也照料的无微不至,生怕她身边缺了什么。
等过几日苏家更是会办一场宴会,明面上是为了庆祝苏老爷五十岁生辰,实际上就是想让苏家在商业圈子里的朋友认一认,如今苏府上大小姐已经换了人,再见了前头那个冒牌货不要认错。
苏桑皮肤黑黄,从小更是爱跟同村的男孩出去玩沙打滚,天生没有一般女子的细嫩,如今穿什么衣服都不好看。
因此她偶然见到今日的报纸,十分嫉妒照片上的女子可以如此上相,谁知有意关注之下,竟发现了对方购买衣服的地址,格外的眼熟。
“秋瑾,你瞧这成衣店的地址,和你那间是否很像?”苏桑忙拿了报纸扭向后一排,望着一个高高瘦瘦、气质上佳的女孩。
“我那间不过是开了玩玩,如今已租出去了。”程秋瑾奇怪的看了眼报纸,又定定的注视了那行地址良久,确定地说:“这就是我那间铺子。”
苏桑大惊,她原先在乡下的时候,养父母穷困,虽短不着她衣食,可也从没让她见到过大钱,一见成衣店生意如此红火,立即就眼红了,“你可知这家成衣店如今日入斗金,你为何想不开要将这店租出去,自己拿来赚些私房不好吗?”
“可……当初开了这店,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赔了许多成本。”程秋瑾迟疑了一会儿,忽然脸色奇怪起来,“看这相片上的衣服,好像是我在那会儿,裁缝剪出来的,当时说旗袍太短,可能卖不上好价钱,想不到搭上一件长款纱衣居然能那么好看……”
“怕是你派去看店的人,根本不曾好好经营,才让人钻了空子,连带衣服一起盘下了店面!”苏桑气急的说,“不行,这店你得想办法收回来,你可知道上了报纸的铺子,就算本身没那么好,也会引起达官贵人的关注,更别说现在大家认定了这个地方,将来赚个盆满钵盈都是小意思。”
“这……已经签了一年的合约,收不回来了吧?”程秋瑾惊疑不定,苏桑感激于她让自己回到苏家过上大小姐的生活,再加上秋瑾人大方,有什么都会给她一份。
这样秋瑾有了钱,自然就等于她有了钱,以后想做什么都便利很多。
她捏了下秋瑾的手腕,“怕什么,你忘了你是谁了?”
“秋家听起来强势,但如今朝廷式微,百姓都不太理我父亲这类官员,因此他更要更注意官声……”程秋瑾六神无主。
“可你是少帅未婚妻,你怕什么?该是别人怕你才对!”苏桑压低了声音,让余音静静的在两人耳边流淌,却没看见听到这句话后,程秋瑾骤然变得格外古怪的脸色。
程父官职不小,跟帅府上立下一门婚约,当然整个良州都是帅府的,程家可不就是高攀居多。
因此婚约立下后,程父的意思是,程秋瑾跟大帅哪一个儿子成婚都可,大帅也认同自由恋爱,让小辈们自己接触。
但众所周知,大帅对自己的嫡子……也就是如今的少帅宠爱至极,其他两个庶出儿子生怕这是大帅给少帅预备的婚事,哪敢去招惹程秋瑾。
再说了,程秋瑾虽出身极好,家世不凡,可人也傲气的很,根本看不起帅府庶出子女,明显对少帅有意。
其他人便也不触这个霉头,一个两个都找了女朋友,唯独少帅至今还是单身一人。
因此一来二去,少帅和程秋瑾可能会在一起的闲话就传出来了,这里头或许只有双方父母,和程秋瑾知道——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
少帅单身一人,不搭理外头交际场上的女子不假,可他对程秋瑾同样没什么特别,甚至于有一次程秋瑾有意想攀上少帅的胳膊,却被他提早一步发现,半点没有怜香惜玉之情,拎起领子将她扔飞了出去!
要知道程秋瑾可是个女孩,若非那是个冬天,身上穿的较为厚实,恐怕连手臂都要手腕都要磕断了。
可即使如此,程秋瑾也受惊过度在床上躺了半个月,后来听说少帅将拎她领子的手洗了几十遍,这极度嫌弃的意味几乎让她再也生不起任何引诱之心。
但少帅的名头,依然足以让任何女人趋之若鹜,她当初也是一时虚荣心起,才在刚认识的苏桑面前提了这么一嘴。
她以为苏桑这辈子也就是个泥腿子,对少帅那样的人物,想要接近都毫无机会,哪会识破得了她的谎言。
谁知道乡下出身的苏桑,身份其实是苏家真正的大小姐,她只是见了苏大夫人眼熟,好奇跟家里提了一嘴,没成想就让苏桑给认回去了!
要是哪天宴会上,万一让苏桑看到少帅对自己并无特别对待,她岂不是要露馅了?
“少帅身份尊贵,同样身边也有许多危险,他不愿在外人面前表现出对我有多看重,就是生怕别人将我当作他的软肋威胁他,你可莫要胡说了!此时应该从长计议。”感谢曾看过的那些话本,程秋瑾焦急中生出急智,成功的将这事儿给撇过去了。
以后就算见到少帅对她不假辞色,苏桑也不会太过怀疑。
苏桑没多想,她信了秋瑾的话,却对成衣店的巨大利润仍念念不忘。
苏家给她吃穿,零花钱却并不多,苏父还是更喜欢儿子,甚至对四姨太肚子里那个,都比对她要好太多。
以后苏家估计也不会分给她太多嫁妆,她得为将来做打算。
这一天下学与秋瑾分道扬镳之后,苏桑让司机等在人潮大街外,自己一路挤进了成衣店。
只见一群贵妇人坐在包了一层动物皮毛的柔软沙发上,或喝茶或对着图册讨论,而贵妇人中间,一个身穿浅灰色洋装的女孩站在这群人中央,,正背对着苏桑,将一件首饰从首饰盒中拿了出来。
这女孩身材纤细又匀称,两条腿又长又直,跟用夹板夹着长出来的一样,膝盖处几乎没有软肉凸起。
苏桑羡慕这样的腿,可她的腿或许是因为遗传了苏大夫人,不仅两边向外弯曲还膝盖前凸的格外厉害,就算穿旗袍也只能穿遮过膝盖的那种。
“女孩子在外抛头露面卖衣服,能是什么好女孩?身材又生的这样好,恐怕与社会上许多男人不清不楚过了。”苏桑心中酸的很,再一打眼,发现灰色洋装的女孩转过身来了。
她的洋装,正面比背面还好看,肩膀设计有四根丝带,但她将丝带放在肩膀之下,整个锁骨往上都是白生生的皮肤,性感中带着一丝甜美。
洋装设计的前胸到小腹更是秀出了一片精致的花纹,上头点缀着足够多的碎钻,与底下层叠自然蓬起的纱裙相配,只显得无一处不美。
最令人惊讶的是,女孩手腕还带上了一只碎玉点缀的手链,应该是回收的那种摔碎的玉镯制成的手链或买的玉石边角料,本身不值钱。
可这样做成这种手链,却奢华与美丽兼具,正好配灰色小洋装裙。
别说是在座的贵太太有多想买给自家的女儿,就算是对店铺满怀成见的苏桑也觉得,她太喜欢这件裙子了!
她下意识向上看到了裙子主人的脸,不由一阵惊叹这店主的长相,心中再次笃定这店主独身一人奔波在外,必定是靠脸引诱过不少男人,才得了钱盘下铺子。
鄙视的同时,忍不住又觉得对方有点熟悉。
苏桑低下头想了想,再一抬头时脸色都白了不知一层……她想起来了!
当初她第一次踏入苏家大门,迎面见到的那个像公主一样傲慢的女孩,五官和眼前这个人,长得一模一样!
那一次见面给她带来的冲击太大了。
要不是对方换了身衣服,气质也变化太大,她绝对第一时间就能认出来!
那是苏颜?
偷了她十七年富贵生活的苏颜?
她怎么没去乡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