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来了,萨丁森郡越往北越冷,许多人已经穿上了皮毛制的衣服,但变冷的天并没有浇灭他们心里的火热,忙完了秋播进入农闲的领民们再次投入到工作中,这个冬季他们有了更多的工作机会,不管是进厂还是去工程队当劳力,获得的收入都足够家里人过个舒服的冬天了,而闲暇之余,他们的注意力都在自家养的猪上。
今年的萨丁森郡内,有能力养家畜的人家几乎都养了猪,是领民们从城堡领回来的。
这个年头猪肉不好吃,除了乳猪贵族们几乎不会吃猪肉,所以能怀孕生崽的母猪价格比公猪贵了许多,城堡当初分给领民的都是公猪崽,只在乌克镇的养殖场内养了一批母猪用来培育后代品种,之所以如此,这是因为既然都是要煽了去腥味好养大的,而不是要留着生小猪崽的,那自然是买便宜的公猪崽更划算啊。
而且公猪也比母猪容易长膘,一般成猪都是公猪比母猪肥的。
领民们在三四月的时候就从城堡领了猪崽子,那个时候的猪崽就比同龄的猪崽长得重,到了六月已经有五六十斤了,当时大家都高兴极了,这可是从前他们养上七八个月的猪,到冬季前猪出栏时差不多才会有的重量。
而养过猪的人都知道,猪长到一定重量后就不会再长了,甚至再养下去还会掉体重,于是很多以为这些猪崽长到五六十斤就是极限了,于是一个个当时就忍不住跑到城堡当初负责给他们发猪崽的管事那儿问是不是可以收猪了。
他们算的很明白,最开始到城堡领猪的时候就说好了,养大的猪身上的肉三分之二是归城堡,剩下的才是自己的,这个时候把猪杀了,说不定赶在冬天之前,他们还能再养大几只呢。
所以他们去问城堡收不收猪的时候,也问了还有没有小猪崽可以领的,他们可以继续养,而且有了经验,大家觉得这次多养几头也是没问题的。
这样到了冬天,他们就有好多猪肉可以吃了。
城堡当然是不同意,管事们早就的了命令,告诉所有来问的人,这批猪是要养到冬天才收的。
他们不得不一遍遍重复的告诉那些来问的领民道:“你们担心个什么劲儿,伯爵夫人说了,这些猪至少能长到七八十斤呢,现在就杀了,剩下的那几十斤你们给补吗?”
养猪的领民们听了可不相信,有以前专门养猪的牧猪人第一个跳出来说:“真的能长到七八十斤吗?管事大人,你们不是在开玩笑吧?以前可从来没有长到那么大的猪啊。”
“以前也没有煽了的猪呢,还是伯爵大人免费发给你们养的,这种好事以前有吗?”管事没好气地瞪着说话的人:“你们养不出七八十斤的猪不代表夫人养不出来,当初她让人煽猪的时候你们不也觉得那些猪崽子养不大不想养吗,现在看看,它们养不大吗?不好养吗?”
开口的领民呐呐的不说话了。
煽猪这事他们一开始确实不太能接受,总认为被煽了的猪崽子活不久,刚领回去的时候天天提心吊胆,担心哪天猪崽就死了,可实际确实它们一直活得好好的,而且比没煽了的猪脾气好,以前领民们的房子小,没有牲畜棚,都是和家畜住在一起,到了冬天甚至需要借助家畜的体温睡在一起取暖,要是遇上脾气差的家畜,一个不小心还很容易出事。
现在大家都被允许盖了猪圈,猪崽养在里面,虽然不和人一起住了,但脾气好还吃得多,对于养猪人可是件好事。
管事把魏薇搬了出来,领民们才不再想着马上卖猪,他们回去以后又观察了一段时间,确定自己以为不会再长的猪崽还在继续长,这才放了心,然后更加积极的照顾,期待着冬天到来时,家里的猪能长到管事说的七八十斤重。
那样他们分到的肉才更多啊!
然后他们在冬季到来时,收获了更大的惊喜。
“一百斤,我家的猪今天长到一百斤了,才上过称,绝对是这个重量,没有错的。”
“这有什么,我家的猪也差不多是这个重量了。斯卡村的牧猪人巴克知道吧?他以前是给人牧猪的,今年自己也领了一头养,你知道他家的猪有多重吗?一百四十斤!老天,那猪真是肥的肚子都贴在地上了,我从来没见过那么肥的猪了!”
“幸亏当初听了管事们的话,不然哪里能养到这么大。”
在把猪养到和往年差不多的出栏时间,这些猪比管事说的七八十斤还要长肉,只要是按照城堡出的养猪手册饲养的猪崽,重量就没有小于九十斤的,比往年整整翻了一倍,谁家说起自家养的猪崽,不是一脸止不住的笑容,都快笑成傻子了。
九十斤的大肥猪,他们自家就能留下三十斤呢,腌制好了保存起来,可以吃一个冬天了。
虽然大家都知道猪肉不好吃,但对于平民来说,能吃到的就是好的,哪里那么挑呢。
领民们相互夸着自己的猪长得好的时候,魏薇这边收到养殖场的汇报,说最近可以出栏的公猪都长到了一百三十斤以上,养猪场的人欢欣鼓舞,觉得自己不能再棒了,但魏薇对于这个重量只能说是感觉还行。
养殖场的猪很多是野猪,甚至有不少是头一年抓到的母野猪和公家猪杂交出来的品种,而野猪的成长速度很快,一年长到出生时一百倍的重量再正常不过,而圈养的动物向来比散养的动物容易长肉,加上又是阉割过的,能长到一百多斤,真的是很正常了。
不过这个重量绝对还有不少上升空间,后世欧洲流行的猪种大部分都能长到四五百斤,这都是靠长期杂交培养驯化而来的,这个养殖场也可以搞一搞,不说到后世那种水平,两百斤还是能争取一下的。
“通知下去,可以开始收猪了,让他们把猪送到屠宰场那边去,现称现杀,不许有缺斤少两的事发生,那边的人手够吗?”
“够了,最近新招了一批,都是有力气的男人,杀猪还要练练,给屠夫们搭把手完全没问题。”
“再借调一些会算数的人过去帮忙算账,该给他们多少就给多少,当场算清了,免得以后起纠纷。”
“知道了夫人。”
城堡开始收猪的消息很快传了下去,于是这几天里,到处都能看到成群结队赶着猪去屠宰场的人,那一只只肥嘟嘟的成猪看得好些人都大开眼界。
有坐着马车跑商的外来商人正好遇到这样的送猪队,转头同同乘的人感叹说:“原先就听说萨丁森郡的伯爵夫人非常擅长种地和养殖,我原来还不相信,现在一看,可算是知道厉害了。”
可不是吗,威廉姆斯伯爵夫人善于农耕和养殖畜牧的传言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知道又相信的还是本地人多,外地人听到也只觉得是夸大,在他们看来,一个贵族小姐,恐怕连地里的小麦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又怎么会擅长这些,可事实却打了他们的脸,人家说擅长是真的擅长,比祖祖辈辈都是农夫和放牧人的人家都要厉害的那种。
不过也不是没有人奇怪,为什么她一个贵族小姐懂这些,甚至有不少人私下里故意散播消息,说这位小姐恐怕不是真的贵族,而是假冒的,不然哪里有可能会懂这些。
这种传言一开始传的还挺让人相信的,但很快就有人反驳说,如果是普通平民,那就更不会懂这么多了,而且看看这位东方小姐给萨丁森郡带来的变化,以及她本身的学识涵养,哪一点像是普通人呢?
“平民怕是连字都不会写,那位东方夫人却是会好几种语言的,我看过她和异国的商人交流,不管是哪种语言都说的很好,一点交流障碍都没有。”
“就是,那样的涵养和气质,就算是皇家也不一定能培养出来吧?不是有传言说,那位夫人其实不是贵族小姐,而是公主吗?”
“我就说她看起来不像是一般的贵族小姐,原来是位公主吗?”
于是谣言越传越脱离事实,等魏薇听到的时候,她都变成东方丝国的女性皇位继承人了,是遭到其他继承人的迫害才不得不出逃的。
不过相比她的八卦,大家更关心的是萨丁森郡的猪卖不卖。
有做家畜生意的商人看到那些路上被赶着走的猪后,眼睛冒光,直接上去询问那些赶猪人,想要买他们的猪。
猪肉确实不符合贵族的胃口,但普通平民是吃的,而能长得这么肥的猪买回去配种生小猪,猪崽养大后个头一定也不会太小,所以不管是留着自己养还是卖猪崽子,都是个不错的生意。
只可惜他们很快从那些赶猪人的嘴里知道,这些猪都是煽过的,根本不能生小猪。
赶猪人还觉得他没见识:“你一定是新来萨丁森郡的吧,我们今年养的都是煽猪的事情可是大家都知道的,而且这些猪都是要买个伯爵大人的,可不能私下买卖,你要是想买猪,得去乌克镇,那儿有伯爵夫人开的养猪场,里面的猪才是可以生小猪的。”
问话的商人确实是刚来萨丁森郡的,他是个贩卖家畜的商人,从同行那里听说萨丁森郡今年养了不少猪,想着这个时间正是收家畜的时候,才一路赶了过来,却不知道告诉他这个消息的同行故意没说萨丁森郡的猪不止是煽猪还只卖给他们的领主,商人跑这一趟,完全是白跑。
他一下子就想到了同行的险恶用心,对方就是想让他白跑这一趟,才故意一副说漏嘴的样子把消息透露给他的!
但那家伙肯定不知道,萨丁森郡还有个养殖场。
商人向赶猪人道了谢,就匆匆驾着马车去乌克镇了,他要去看看,那儿的养殖场,不知道他能不能买几头猪回去,哪怕是一头公猪也好,十一二月是家猪配种的时间,这么好的猪,光是用来配种都能赚不少呢。
而赶猪人这边也把猪送到了屠宰场,这个屠宰场最开始只是一个临时屠宰点,每年冬季来临时,城堡就需要大量宰杀家畜腌制肉类准备过冬,于是就在庄园外选了个地方搭建了屠宰点,只在秋冬季节使用,其他时间则都空置着。
但从去年肉酱厂建成,这个临时屠宰点就再没有停止使用过了,也从一个屠宰点扩建成了屠宰场,甚至在屠宰场边上还慢慢繁衍出一个大型家畜市场,不管是外来商人还是本地人都会自己带来的马牛羊送到这里和人交易,交易完毕后,有需要宰杀的就直接送到隔壁的屠宰场,付点钱就能让他们帮忙宰杀一条龙,保证弄的干干净净,而且屠宰场还收大家不吃的内脏下水,虽然价格很便宜,但是比他们自己丢掉划算。
至于屠宰场收这些边角料做什么,也有好事者打听过,知道主要是给那些给伯爵大人服役的农奴吃的,就没再继续好奇,只在心里嘀咕一句那些东西真的能吃吗,不过能给自己的领民吃肉,哪怕是些大家不喜欢的内脏下水,伯爵大人也确实是很慷慨了。
但如果真的有人跑去庄园里问那些吃过城堡提供的内脏食物的农奴们,他们会告诉你,那些内脏一点都不难吃,而且非常美味,如果在这样的天气里喝一碗羊杂汤,真是再美味不过了。
住的近的领民是第一批把猪送到屠宰场的人,屠宰场负责收猪杀猪的屠夫把猪过了称,确定了重量,然后问这只猪的主人:“你是要猪肉还是要钱?你这头猪有差不多一百斤,值五个银币,你要肉的话可以领三十三斤骨头和肉还有内脏,要钱的话我这边可以给你一个银币八个大铜币。”
猪主人闻言立刻道:“我要钱!”
这年头的钱币是非常值钱的,一个大铜币的购买力换算成后世的钱差不多是12人民币,却能买一整只鸡了(当然主要是因为这个时候的鸡小没几两重肉还柴),而一个银币就是12个大铜币,相当于一百五十元人民币,而过去一头五六十斤重的猪整头卖也就能卖两三个银币,多少还得看自己和商人讲价,现在屠宰场收的这么大方,价格定的公道,猪主人当然是要钱不要肉了。
而且要是选肉,还不全给的是肉,而是包含骨头和内脏这些的,谁知道到时候是肉给的多点还是骨头或者内脏给的多点?猪主人不想冒险,而且带回去还得自己买盐腌制,他就选钱了,到时候拿着钱去丁格尔走一趟,什么买不到呢。
那屠夫一听他要钱,就让人把猪先赶到后面的栅栏里圈着,一边把旁边人写的条子递给猪主人:“拿着这个去那边登记领钱。”
猪主人也是学了几个字的,看得懂条子上面写的是自己的猪的重量和他该得的钱,见数额对了,就立刻走到一边去领钱了。
排在他后面的人见他在不远处果真领到了前,原本好些打算割肉回去的就临时改了主意,也都选了要钱,但有些家里很久没吃肉的,这会儿正馋着呢,却又舍不得钱的,于是就和屠夫商量,能不能给他们留一半肉,剩下的换钱。
屠宰场这边也是得了吩咐的,一听他们的要求,就爽快点头答应了:“行,一般肉一半钱,先说好要肉的人如果不要内脏和骨头的话,肉得少分点,要是有特别要某个部位的,这里面也是不一样的,这些都是有条文规定的,你们可以先自己想好怎么换,而且要肉的得等我们这边杀好了才能领,等不及的可以先拿条子晚点再过来。”
于是就又有人出来给排队的领民们说如果他们要肉,会怎么给,内脏的价格是最贱的,骨头次之,肉最贵,他们是按着比例给领民们猪身上的产出,如果只要纯肉,就只能拿多少多少,如果其他要的多,又能多分多少多少,说的清楚明白,稍微懂点算数的都能自己算出能分到多少肉和骨头内脏,即使自己不会的也能请教别人。
屠宰场说的这么清楚,大家听得明白,自己就计算起来怎么分才合适,于是排队的人也不嫌慢,前前后后的人凑在一起,都在说着自己要怎么换。
“猪肉不好吃,我还是拿了钱去旁边买只鸡带回家炖了吃,柴是柴了点,但好歹吃着香。”
“我想去镇上买点羊肉,我喜欢那个味道,意面厂上次提供的羊肉汤味道可好了。”
虽然味道同样都很重,但大家能接受羊肉的骚味却不喜欢猪肉的腥味,前者在他们看来是香的,后者则是臭的。
其他人一听,也觉得这想法不错,而且屠宰场这边还要等着杀完才能领到肉,来的慢的甚至要排到好几天以后,虽然知道这是伯爵大人的屠宰场,不会坑他们,但大家心里还是有些担心,倒不如拿了钱去市场里买。
于是越是来的晚的人就越是选了钱,愿意要肉的人反而少,倒是省了屠宰场赶时间杀猪了。
而这些收上来的猪也不是立刻就都杀了的,而是一批批的杀了送到肉酱厂去,剩下的则要养上几天慢慢杀。
不过魏薇在听到汇报的管事说领民觉得猪肉不好吃于是都选了要钱以后,就拍手让人在丁格尔镇的市场里,要了个摊位,架上锅,炖红烧肉。
萨丁森养的猪的猪肉都是肥多瘦少,这也是这个时候的人喜欢的,这样的肉做红烧肉自然也十分合适。
正宗的红烧肉少不了酱油调色,可惜魏薇今年才收上来一批黄豆,等着明年扩大种植,没有多余的存活酿造酱油,所以现在的红烧肉还得去掉“红”,只能算是“烧肉”,不过虽然缺少调色的酱油,味道稍微差了一些,但也依然是非常美味的。
切成块的肉在锅里加调味料翻炒后加入开水炖上几个小时,煨到肉变得软烂,肉香里带着一丝糖的甜和辣椒的辣,吃起来入口即化,满嘴肉香,几乎没人能受得了这样的诱惑。
在那口大锅开始咕咚咕咚的猪肉时,就有人被从锅里飘出来的香味勾的在摊位前徘徊,恨不得立刻就买上一些尝尝看,但等他们询问着忙碌的摊主人,知道锅里炖的是猪肉后,不少人露出了嫌弃的表情,摇着头走了。
猪肉有多难吃大家都知道,想来这个红烧肉,也就是闻着香,吃起来难吃吧,他们还是不要浪费钱了。
见围观的人都走的差不多了,从城堡厨房被调出来暂时看顾摊位的仆人也有点焦急,连忙对还剩下的几个人说:“你们别瞧不起猪肉,这可是伯爵夫人给的配方,夫人说好吃的东西,味道能差吗?”
“没骗你们,我们都是在城堡厨房里工作的,在这里摆摊是因为夫人说想让大家都知道我们萨丁森郡的猪肉好吃,我们就在这里摆几天,过了就没有了啊。”
大部分的人自然是没有吃过伯爵夫人亲自准备的美食的,他们可没资格到城堡用餐,但不管是哪个厂子里的伙食都很不错,听说那些做饭的农妇们也都是城堡里的厨师调教过的,而城堡的大厨又是伯爵夫人教出来的,可见伯爵夫人的厨艺定然是很好的。
于是在知道这是伯爵夫人让人摆的摊位,不管心里到底喜欢不喜欢猪肉,大家还是过来捧场了,他们打定主意,即使等下吃的肉不好吃,也一定要夸好吃,不然不是不给伯爵夫人面子吗?
在萨丁森郡讨生活的,谁敢得罪他们的伯爵和伯爵夫人呢。
所以哪怕这个什么红烧肉在大家看来有点小贵,大家还是愿意买来尝尝的。
这一尝,可就不得了了,即使是在后世,老外吃红烧肉的感觉都是真香,对处于黑暗料理时代的人来说,这红烧肉的味道简直能把他们的魂都勾走,而且这个时候的人牙口都不好,可这红烧肉,一口下去,那软烂到入口即化,还没有一点腥味的肉味实在是太合他们的心意了。
“怎么会这么嫩,我的上帝,这比烤乳猪都要嫩啊!”
“这真的是猪肉吗?我一点都没吃出来,一点都不腥。”
“这么香,里面加了多少香料啊?伯爵夫人真是太大方了。”
“我尝到了甜味,里面一定加了糖,难怪这个汤汁看起来有点红,肉的颜色也太漂亮了。”
“这个红的是辣椒吧,之前伯爵大人的香料铺子里就有卖这个的。”
尝过红烧肉以后,所有人再不觉得猪肉难吃了,他们纷纷表示还要买,这种食物买回去,配着面包吃,就是比木棍还硬的黑面包,他们都能吃下去!
这些红烧肉都是切成麻将大小的肉块,在摊前次的人可以直接用摊位提供的碗,外带的话就需要自己带碗来装,如果实在没有,又想带走的,摊位也给提供可以包裹肉的大叶子,沥干的红烧肉整齐的摆在里面,叶子裹起来用绳子一捆,除了少了汁水,带着倒也方便。
不过大家都是人精,知道煮肉的酱汁味道好,哪怕不吃肉,只这些简直配着面包都能让他们胃口大开,甚至有人想多带一些酱汁回去,自己加点水和盐,再切点肉放进去煮,煮出来的肉味道应该也不差。
所以大部分人都是跑回家或者直接在市场里买个碗来装肉,顺便还能分到不少的汤汁。
而随着红烧肉的美名传出去,大家果然也知道了萨丁森郡的猪肉不仅不腥还很好吃,做出来的食物比最上等的牛肉羊肉都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