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似乎有意让安德鲁王子娶多洛莉丝。”
看到多洛莉丝,这几天一直沉浸在自己要做爸爸了的喜悦中的费利克斯终于想起来那件糟心事。
多洛莉丝和安德鲁王子?
听到这句话,魏薇第一个想法就是不可能。
费利克斯和多洛莉丝的外祖母是国王的姐姐,也就是说安德鲁王子是他们的表舅,还是血缘关系都没有超过三代的那种,这样的关系根本就不可以结婚。
不说近亲结婚对后代的不良影响,光是辈分,就乱了。
因为太过方谬,魏薇开口就是一句:“他疯了吗?”
她震惊的坐直了身体,看着费利克斯:“安德鲁王子是你们的表舅吧?他和多洛莉丝?怎么可能?”
事实上,还真可能。
费利克斯没想到她的反应这么大,连忙开口解释。
中世纪近亲结婚的事情其实并不少见,华夏那边表哥表妹的司空见惯,欧洲这边就更别说了,别说表亲,叔叔迎娶侄女,侄子娶了姑姑的事情都很常见,一些国家的王室更是允许亲兄妹/亲姐弟结婚,以此确保王室的血统存在。
“拿国王来说,他的前任王后同样也有王室血统,算是比较近的那种。”
费利克斯没给魏薇算国王和前任王后是什么血缘关系,因为太复杂了,大概欧洲所有的王室都热衷于联姻,国与国之间的,国王与贵族之间的,越是历史悠久的王室,姻亲就越多,就普拉迪的贵族,凡是称得上有些权利的一二流贵族,他们的家族之中,必然是曾经或许现在和王室联姻过的,家族血脉里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王室的血统。
就像费利克斯的家族,不也同样如此。
所以国王想要安德鲁王子迎娶多洛莉丝,其实在这时候的人看来,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虽然教会多少会提出反对——他们并不赞同近亲结婚——但教会碰上贵族的事情一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而普拉迪的国王也从来不鸟教会。
魏薇是早就知道欧洲王室爱联姻,而且某些国家近亲结婚还是允许的,但那在以前不过是她看到的奇闻趣谈而已,当事实真的摆在眼前,她还是忍不住有一种荒唐的感觉。
“不能让他们结婚,会出事的。”魏薇非常严肃的发出反对的声音。
费利克斯虽然也不同意这门亲事,但他是权衡利弊后作出的决定,而不是像魏薇这样,考虑了对方的血亲身份。
魏薇给他科普了一下近亲结婚的不良后果,有多可怕就说的更可怕。
“如果你想多洛莉丝以后的孩子生下来就是个傻子、畸形甚至死胎,你大可以这么做。”
虽然说的是“可以这么做”,但魏薇的神情明显就在说,如果他真的点头答应了,她绝对会立刻翻脸。
她还很认真的告诉他:“此外,血脉相近的人生下的孩子有非常大的几率从父母身上继承他们的基因缺陷,其中我知道的一种就有出血病,我想这个名字你并不陌生?”
出血病,有也就是血友病,主要表现为即使身体只有轻微损伤都会长时间出血不止,而这个病是一发作就终身都有的,同时还有很强的遗传性,男女都会携带,但大多数患病的都是男性。
在十九世纪时,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就是血友病基因携带者(本人无病),而她也成为了王室内血友病流行的肇端者,同时各国王室间的联姻使致这种病的基因从英国王室流传到了俄国、西班牙等欧洲皇室,使这些皇室产生了一连串患者和携带者,故此,这个病又有了“皇室病”的别称。
当然,十三世纪的中世纪出血病还并不常见,但人们已经知道这种病的可怕,这个时期的治疗手段是非常粗糙的,如果有人患上出血病,他们无法用医药使其止血,最常规的操作是使用烙铁烫烙伤口迫使起止血,但烫伤留下的后遗症同样可能使患者致命,而且出血病是终身的,一次止住了不代表以后不会发作,这是一个只要手指头划伤一道口子,都能让人失血而亡的可怕病症。
而且因为出血病的患者基本都是男性,这对很多家族来说无疑是个挥之不去的可怕噩梦,不知道有多少家族继承人死在这种病中。
费利克斯不仅知道这种病,他还亲眼见过,就在王都,而患病的人还是一位王室成员。
所以听完魏薇的话以后,他的脸色是真的难看,简直像是抹了一层锅底灰一样。
“那个患病的人已经去世很多年了,虽然他和国王的血缘已经是很远了,但王室的血脉里是不是有可能有这种病潜伏着?”
费利克斯很担心,他们的外祖母可也是有着王室血统的,而且和国王非常近。
“可能是有,但是既然威廉姆斯家族至今都没有这种病症发生,那你也不用太担心。”
遗传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但这不耽误魏薇安慰费利克斯:“而且这种病是发病越早情况越严重,两岁以前发病是情况最严重的,五六岁以后就轻多了,像你这种年纪,基本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费利克斯是个骑士,他流血受伤的时候不在少数,现在都没出现问题,那自然就是没问题的。
而且血友病即使在后世都属于罕见病,它之所以出名,完全是因为它曾经祸害了大半的欧洲王室。
所以费利克斯与其担心自己和身边的人会得血友病,不如担心一下其他更常见的病症呢。
不过费利克斯这时候显然不那么好被安抚,魏薇挑起了他的警惕心,让他更加坚定不和国王联姻外,同时也下了另一个决定。
“以后我们家族的人都不许和血缘太近的人结婚,有家族病史的人也不行!”
他准备把这条写进家族条例里,明明白白的写出违反它的人会有的可怕后果。
甚至的,如果把这个消息传播出去,不说这种遗传病,光是近亲结婚会出现的后代不良问题,就足够吓退那些重视后代的贵族了。
在贵族之中,孩子出生就是个死胎的情况其实并不少见,大家之所以那么努力的生生生,最大的原因就是他们不能保证自己的孩子能顺利活到成年,如果能确保继承人健康长大,很多人其实是不愿意多要一个孩子的,他们不怎么讲究多子多福,反而只在意有没有继承人能完整的继承家族所有的一切。
如果嫡长子能够顺利的活到成年继承家业,那么其他孩子都是不重要的,他们只是备胎而已。
以国王的情况,费利克斯觉得只要让他知道这里面有大问题存在,安德鲁王子和多洛莉丝的婚事就不可能成功。
“不过不能我们自己说,那么做只会让陛下觉得那只是一个拒绝的借口。”
而认定这点的国王很可能恼羞成怒,对威廉姆斯家族生出不好的看法。
“那么让教会出面如何?”魏薇想到了约翰教皇:“教会不是一向反对近亲结婚吗?约翰教皇本人又是医生,我们给他写封信,让他做一份调查报告,证明近亲结婚的危害极大,再公布出来,不就可以了。”
以教会在欧洲各国的势力,哪怕约翰教皇并不掌权,要做这么一个调查报告其实也很简单,而且教会一向是医学界的代表,权威性极高,由他们出面,再适合不过。
费利克斯皱眉,他依旧不喜欢教会,但不得不说这是个好主意,只是:“他们会愿意帮这个忙?这么做可是会得罪不少贵族的。”
很多贵族都喜欢以联姻的方式拉拢其他人,贵族之中的血缘关系又都很复杂,教会如果弄一个这样的调查报告并公布出来,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家都要人心惶惶了。
“我想约翰教皇会愿意的。”魏薇道:“现在教会是鹰派掌权,教皇是鸽派的,他们应该会很乐意有这个机会打击鹰派的人。”
究竟愿不愿意,写信问一问不就知道了。
费利克斯对教会不太看好,而且约翰教皇现在还在访问各国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到他们的信件,即使收到并且同意了,等他弄出调查报告又是很长一段时间,在这期间,国王很可能再次对费利克斯提出联姻的可能,费利克斯不想坐以待毙,他觉得除了写信,自己也要另外做些准备。
“私底下放出一些风声?这种时候国王会不会怀疑到你?”
“我打算从爱德华王储身上入手,让国王怀疑罗曼洛夫公爵。”
费利克斯说出自己的计划。
普拉迪帝国的王储,爱德华·普拉迪的身体是众所周知的不好,十六岁的他结婚已经两年,但还没有孩子,王宫里一直流传着王储因为身体不好,发育受限,至今还没和王储妃同房的消息,而且可信度极高,所以至今王储妃都没有怀孕的征兆,国王也从来没有因此对她不满过,反而十分维护。
费利克斯的打算就是把王储身体不好的原因定在遗传上——这可能还不是他造假,因为王储的母亲确实身体也不怎么样,而她家族的历史上,还真有一些人是同样的情况——再放出消息说王储即使未来有了孩子,身体可能也会和他一样。
这一条消息其实在贵族圈里已经是有的,甚至很多人都怀疑王储是否能有自己的子嗣,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会暗中支持罗曼洛夫公爵的原因,相比一个不健康的王储,一个不太聪明的王子,健康强壮,而且聪明的罗曼洛夫公爵确实更适合继承那个位置。
而费利克斯要做的是顺着这个留言,引申出更多的东西,关于近亲结婚会带来的各种不良后果。
“王储和王储妃也是有血缘关系的,他们是表兄妹。”
王储妃是前王后娘家的人,她的母亲和前任王后是亲姐妹,王储妃的位置说白了就是国王为了安抚前王后的家族而给他们的。
魏薇也知道这一对年轻夫妻的血缘很近,她在王都时就知道了,只是当时事不关己,这个事情表兄妹结婚又是普遍的事情,她不会因为自己心里不认同就在大庭广众下评判这些,那会招来众怒的。
“这样做不是有可能影响到王储和王储妃的婚事吗?”
“总归都是要影响的。”
调查报告一出来,首当其冲的就是王储妃,她和王储是表兄妹,又一直都没有孩子,如果国王相信了那个观点,那么这位王储妃很可能就要和王储离婚了。
那只是个陌生人,费利克斯并不在意她会如何,说他冷血也好,他只在乎自己身边的人,现在事关多洛莉丝,他当然愿意用一个陌生人的婚姻换自己妹妹的婚姻自由。
魏薇回想了一下自己仅有的几次见到王储妃的场景,那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年纪和十六岁的爱德华王储一样大,是个金发绿眼睛的小美人,如果还是单身状态的话,一定有很多男人追求她。
但在已经结婚两年多的王储妃身上,魏薇看不到任何属于那个年纪该有的青春活力,几次的宴会之中,她总是安静的坐在王储的身边,身体看起来还算建安,人却郁郁寡欢,漂亮的绿眼睛总是呈现出一种对未来的迷茫,似乎看不到前路。
最重要的是,这对年轻夫妻的感情并不好。
魏薇曾经注意到,他们可以一整个宴会都不和对方说一句话,而周遭人对他们的感情生活也心知肚明,大家都说王储并不喜欢王储妃,他不会对她发火抱怨或者做些别的什么不好的事情,但他对王储妃从来都是漠不关心的,甚至连基本的表哥对表妹的亲戚感情都没有。
家庭冷暴力,这或许就是王储妃在经历的。
而这大概也是王储妃一直郁郁寡欢,看起来毫无朝气的原因,她就像是一朵在不适合的时间里即将开放,却遇上霜降的玫瑰,随时都可能在这份寒冷中凋零。
或许离婚对她来说,会是个不错的结果,毕竟欧洲并不排斥离婚,女人在这方面的选择权比东方的女性要相对好一些。
当然,这件事也可能不会影响到她,国王会不会相信目前谁都不能确定。
“其实也不一定要他相信。”费利克斯摸了摸自己下巴上即将露头的胡渣:“只要让他相信这件事不是我们做的,而我只是因为这个传闻而不接受联姻,就可以了。”
这个结果固然还是会让国王生气,但也不会太严重,毕竟从他的态度看,威廉姆斯家族的女孩并不是他的第一人选,他更愤怒的应该是那个传出这些留言的人,也就是罗曼洛夫公爵。
让他相信是罗曼洛夫公爵做的其实再简单不过,甚至,费利克斯只要让人给那位公爵透点底,对方自己就会很乐意这么做,他从来都是非常积极的在针对两位王子,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
也不知道是他的自信还是自大,罗曼洛夫公爵对王位的野心从来没有遮掩过,偏偏国王还不能拿他怎么样,不仅因为他很聪明的把握住了这个度,也因为罗曼洛夫公爵本身的势力不小,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引起王国的动荡。
连魏薇都能想到,如果罗曼洛夫公爵没有顺利解决掉两位王子,在国王去世,他们中的某一位接任王位后,那位公爵很可能引发叛乱。
“你就不担心这点吗?”
“陛下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费利克斯道:“现在罗曼洛夫公爵之所以还能像现在这样活蹦乱跳的,只是因为国王自己的身体还好,他自信能压得住对方,也确实在担心自己的两个儿子没法比自己活的久,那位公爵是他为了王位继承权而留下的选择之一,所以他不会现在动手解决他。”
虽然国王想把王位留给自己的子孙,但如果他真的后继无人,那么让同样留着王室血脉的罗曼洛夫公爵继位,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前提是他的孩子不是因为他而没了的。
罗曼洛夫公爵显然自己也明白这点,所以他再怎么折腾,也没想过直接动手除掉两个王子,因为那样一来,不管有没有证据指向他,国王都不会放过他的。
“但是如果国王预感到自己大限将至,而他的孩子们还活好好的,他很可能会在那个时候,把罗曼洛夫公爵一起带走。”
如果明着不能解决他,那就暗的来。
总归是不会留他的命的。
这点费利克斯一早就想到了,因为在他的认知里,国王就是这样的人,他狠起来是真的无所顾忌的,就和他的先祖拔出教会势力时一样,他们从来不顾及自己的名声,只遵从本心,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一点。
所以在他要死了的时候,把会对自己的子孙造成威胁的人一起带走,不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吗?
而聪明的罗曼洛夫公爵显然还没有聪明到看破这一点,不然他不会一直蹦跶的这么厉害,无所顾忌的向国王展示自己的野心。
“真是一滩浑水。”
听完费利克斯的分析,魏薇只能如此感叹。
“幸好我们不在王都。”那些关于王位的恩怨情仇都找不上他们。
而这也更加坚定了他们不想和王室联姻的想法。
“就按你说的做吧,多洛莉丝的婚事还是要她自己同意的。”这是她答应小姑娘的,自然不能毁诺。
费利克斯点头,实际上这件事他之前就有所准备了,魏薇的话不过是让他有了个更合适的理由。
大部队回来后,费利克斯也带着魏薇去看他带回来的各种礼物。
精致的珠宝首饰装了一盒又一盒,王都最流行的布料皮毛堆了整整一马车,来自异国的稀罕物也多不胜数,这些昂贵的奢侈品占据了车队好几辆的马车,而它们都是费利克斯特意搜罗来送给魏薇的礼物。
魏薇从盒子里拿出一定帽子,那是一顶异常华丽的帽子,宽大的帽檐上用粉色的珍珠和白色的羽毛装饰着,帽子底下则有两条宽大的白色带子,可以在下巴上系出大大的蝴蝶结,看起来华丽又优雅,是魏薇喜欢的风格。
“这个已经流传到王都去了?”她拿起帽子顺手戴在头上,装饰物让这顶帽子的重量有些超出预想,难怪底下要加上带子,不扎起来都怕帽子掉了。
“我在王都新开了一家帽子店。”费利克斯笑道:“而多洛莉丝是个很好的宣传。”
作为他的舞伴,又是威廉姆斯家族唯一的单身女性,多洛莉丝的这次王都之行自然是出尽风头,前次她和魏薇的穿着打扮就是其他人争相追捧的,这次多洛莉丝出现在宴会时,戴着的各种不同款式的帽子自然也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尤其那帽子在他们进门时会被挂在门口的衣帽架上,所有进出的人都会看到,可比其他人的头巾好看多了。
在此之前,萨丁森的帽子其实已经开始往其他地区风行起来了,甚至王都也陆续出现了一些,只是还没有传递到上层阶级里。
多洛莉丝那由她自己设计,得到了魏薇的认同,花样繁多的帽子,自然吸引了其他女性的注意力。
而费利克斯现在已经很会抓住商机了,他在王都原本只有一个用粮食店修改的精油店,现在除了兼卖香水化妆品的精油店有两家外,他还有好几家卖各种萨丁森食物的店铺,以及一家专门做扇子的店铺,这次去王都,想到帽子在萨丁森的风靡程度,他自然不会忘记这门生意。
于是帽子店也跟着开了起来。
而且这家店里不仅卖女士帽子也卖男士帽,最开始的时候款式比较少,但他请了几个手艺很不错的裁缝,其中也有人是善于设计的,只不过他们以往设计的是新款礼服,现在改成设计帽子了。
当然,帽子店是刚刚开起来的,里面的存货本来应该不多,但费利克斯去王都时,已经让人做了一批草帽,都是没有任何装饰的那种,送到王都以后,才让人在上面进行加工,先是在外面包裹上一层布料隐藏草帽的本质,然后再在帽子上镶嵌各种装饰物,蕾丝花边、仿真的花朵、飘逸的羽毛和珍贵的宝石,什么好看添什么,而这些装饰添加起来比不太费功夫,手艺熟练的工人,一天能装饰还几十顶帽子。
而贵族女性们显然很钟情这样时尚又好看的帽子,流行起来也不过是一场宴会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她们想要帽子自然是去费利克斯的帽子店买现成的,那么多的客人一拥而入,扫荡了店内的所有存货,还留下了不少的订单,让才开始营业的帽子店立刻回了本。
“所以说,只要找对了方法,女人的钱是真的好赚。”
而他们的大部分生意,好像都是在这些贵夫人们身上赚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