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想过自己第二次见到宋致宁和那女孩,会是在一间再普通不过的公办医院里。
距离上次因为宋少的突然造访而“大发横财”不过一周,或许是老天总秉持着福祸相间的原则安排命运,是故,我还没来得及高兴太久,身边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老三,便先因为给人修缝纫机时动作不小心,被那机器顶针直接贯穿了右手无名指,出血不止。
他从来不太愿意麻烦我,这次实在痛得厉害,才上楼向我求助。
我赶忙放下手中事,打车陪他到医院就诊,好不容易排队打完破伤风,因为害怕伤口感染和留下后遗症——他毕竟是做手艺活的人,怎么也不能伤了手,于是便又自作主张,硬是花钱给他办了住院。
秋天本就是各类疾病多发的季节,医院人满为患,我急得上下楼来回跑,从挂号缴费到弄完繁杂琐碎的住院手续,整个人晕晕乎乎,下楼时没注意,脚下被台阶一绊,险些直接摔倒在地。
好在旁边蓦地伸出只白白净净的手,堪堪扶住我手肘。
“小心,”身旁那把女声纤细清脆,“别、别跑太快,会摔了。”
还有点耳熟。
我蓦地抬眼。
果不其然,眼前赫然便站着那天撑着伞在楼下找宋致宁的女孩。
今天她依旧打扮简单,不过米白色毛衣配上一条黑色牛仔裤。不显腰身就罢了,那毛衣一路遮到膝盖,倒是把她本身纤瘦身材掩得毫无亮点。
好在她生得秀气,眉若远山,杏眼灵巧,虽说鼻梁有些小塌,但巴掌脸上鼻翼小巧,倒是丝毫不影响那张脸给人的初印象——像是总待人温和的邻家妹妹,或是校园里抱着书走过林荫下的长发少女。
程忱,小名桑桑。
老三之前告诉我说她叫程忱,那时我还觉得莫名拗口,今天这样近距离地瞧见一眼,这名字在喉口过了遍,倒确实和她无端般配,带着点碾磨于唇齿之间的温柔。
我不好叫她搭手太久,忙先起身站稳,“谢谢你啊,”一边向她道谢,不知为何,这天又像是多长了个心眼似的,瞄过她另一只手提着的银色不锈钢保温桶,没忍住试探了句,“我刚才急着下楼找我朋友……你也是来探病的吗?”
“嗯,”她点头,指了指楼上近在咫尺的7楼住院部,“我朋友、也是,喝醉,摔、了一跤。”
我摸摸鼻尖,小声问:“男朋友?”
她的脸“腾”一下通红。
仿佛很是惊惶于我这自来熟得寸进尺的问询,慌忙连连摆手,“不是、不是……”
话虽如此,我也没有再追问。
可惜有些八卦,好像是天都不让你错过,怎么也躲不开的——尤其是,当我好不容易把所有手续都弄完,缴完费,搀着老三走到7楼住院部的720病房,却瞧见这拥挤的四人病房里、老三的床位隔壁,居然正躺着一位格格不入的“贵客”,也是我近期最大的八卦对象时。
我仿佛听见小恶魔附在我耳边扬声大笑:“你看你看,这八卦你是不打听都不行了!”
而我:“……”
我选择死亡。
无论如何,入住病房需要添置的东西不少,动静也不小,等我埋着头,小心翼翼扶着老三走进病房时,正抱着层饭盒小口抿汤的宋少,倒还真比我先一步反应过来。
“白……柏医生?”
熟悉的语调转了个圈,这次他没有叫错我的名字。
医生什么医生啊。
我不配OTZ
我满脸汗颜,在病房周遭瞬间投射而来的好奇目光注视之下,一手搀着老三,一手提着两盒楼下医院食堂买的盒饭,有些尴尬地点了点头,视线亦扫过正坐在他身边,正头也不抬、专心致志翻看着食谱的程忱。
“巧遇啊,宋先生,”只能这样口头敷衍着,“真是有缘分。”
有缘分到住院都住到一块了!
如果说刚才看见程忱还只是怀疑,那么现在,我心里就只剩下了无处呼告的吐槽:这种有钱没处烧的贵公子,来住什么平民医院啊?!这也需要体验生活吗?就算最近恒成出了点事,也不至于虎落平阳到这种地步吧?
可对方毕竟是出手阔绰的大金主客户,我也不敢把心理活动写在脸上。
只顾着铺好他隔壁那张空出的病床、帮忙安置好老三,复又规规矩矩拆开盒饭,一勺一勺喂着手上动作不便的老三吃晚饭。
但说来也巧,这种公立医院的普通四人病房,几家的家属都在旁陪着,中间不过有个帘子遮挡,压根没有什么充分的私人空间而言。所以只要有心,那头的动静,我还是能看得一清二楚——
咳。
好吧,其实这天我见到的宋致宁,实在远没有那天来找我做心理咨询时的潇洒俊朗,甚至连不久前看到的视频上那副醉醺醺的样子,都比他眼下的境况好了不知道多少。
毕竟那时虽然隐隐有些落魄,但怎么不至于像现在,穿着身蓝白相间的病号服,头发后头被剃秃掉了大块,缠着一层又一层白花花的绷带。同样的待遇还照顾到他的右腿膝盖,以及整个被裹得跟个馒头似的左手……哪里还像是当初那个放纵不羁的富家公子?
没了鲜花美人豪车簇拥的宋家三少,在突如其来的病痛面前,也不过是个需要人照顾的普通青年罢了。
人类生来的共情心和隐隐的惋惜,令我心情一时有些复杂。
这么一复杂,就一不小心在喂饭时,一勺子险些直往老三的衣领里捅——
“小、小茜!”
“啊啊啊对不起,我走神了,”我慌忙从包里抽出一包面纸,擦拭着他病号服上被掉下的菜沾到的污渍,“没烫到吧?这盒饭油重,对、对不起啊……”
我做事一向粗心大意,当下只觉得抱歉至极,老三却只摆摆手,黝黑的脸上浮现一层不露痕迹的红,轻声说:“没关系,你别急……没事。”
他总是这样,在外头社会世故且精明,有时甚至脏话连篇,为了几块钱的长短生计与人争论不休。
但在我面前,好像永远只是很多年前,村里唯一一个愿意陪着我上树掏鸟下水摸鱼的男孩,会背着我趟过溪水,也会让我踩着他的背翻过墙垛,在稻草田里恣意飞奔。
我心头泛起愧疚,只不住帮他擦着衣襟。
却不料这一遭动静别的反响没有,老三一开腔,倒是惊动了刚才一直默默翻看着书册的程忱,抬眼看来,看向我,也看向老三。
不过顿了半分钟,她便将那食谱一合,随手放上床头柜,起身走到我们这头来。
“陆哥?你怎么……你这是也、受伤了吗?”
老三全名陆华业,因为在家里排行第三,我们村里都叫惯了他作“老三”的诨名,连我都许久没想起这称呼,突然被人提醒,倒也平白懵了一下。
“没事,就是弄缝纫机的时候,手上刺穿了,”老三却反应得快,冲她示意自己裹满纱布的右手,“养养就好了,是小茜不放心我,硬是要给我办住院——对了,你还不认识吧,她就是我之前跟你提过的,我老乡,之前你来那边找人,就是我这……妹子在楼上,帮忙做心理咨——”
“不不,没那么专业!”眼见着老底都要给人倒干净,我忙伸手捂住老三的嘴,冲面前满脸疑惑的小姑娘连声解释,“就是陪人聊聊天,称不上什么医生,你就是程忱吧?老三也跟我说起过你,真的太巧了,刚才你帮忙扶我,我还想着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结果这么快就见到了,还是邻床,呵呵,呵呵……”
虽说这解释颠三倒四,又略显狼狈。
可她显然没放在心上,只兀自笑笑,远山眉轻舒,一咧嘴,露出两颗标致漂亮的小虎牙。
“是很巧,”甚至也没纠结那天大雨里的种种悱恻,倒是扭头看了眼宋致宁手边的餐盒,又转身看看我手里那洒了一半内容、可怜兮兮的塑料碗,皱皱鼻尖,“我之前不知道,不然会多做一点……”
我愣了愣,“哪能这么麻烦你,明天我定个外卖就行,也方便。”
“没事的,我是厨师,而且,小时候,陆哥帮我阿姐和、和妈妈——”
话没说完。
在后头被晾了挺久的某位金贵病人,忽然开口喊她:“桑桑。”
她定了两秒,似乎对于自己被打断的思路略有些遗憾,好半晌,复才有些迟钝地回过头去,“嗯?”
宋少指了指自己的手,“我手酸。”
“……”
宋少动了动右腿膝盖,疼得龇牙咧嘴:“我腿也不舒服。”
“……”
“桑桑。”
他就好像是一个故意各种撒娇吸引关心的小无赖,扬扬下巴,示意面前刚喝了一半的鱼汤,“桑桑,我没手喝汤了。”
……这中间到底有什么联系啊喂!
虽然只能看到一个侧脸,但我坚信,这一刻,我很清楚地从面前名叫“程忱”的小姑娘脸上,读出了某种名为“无可奈何”的情绪。
准确来说,是无可奈何又不得不惯着他的情绪。
她对我说了句“稍等”,便转身走到宋少的病床边。
却没看他搁在面前的鱼汤碗,反倒扭头掀开床头柜上被冷落的那两层食盒,瞄了眼里头横陈的洋葱片和胡萝卜片。
宋致宁脸色瞬间大变。
方才还嚷着说手也疼脚也疼的人,这会儿倒是格外灵敏的一伸手,死死盖住自己的汤碗,“咳,我觉得,呃,这个洋葱吧,它——”
“你的手不是能动吗?”
“……”
“你干嘛老是骗人呀?”
一对上他,她突然便不结巴了,反倒是有理有据,有引有退,说得人反驳不上话来。
眼见着宋致宁一时词穷,表情精彩纷呈,我满以为又能见证一场狗血虐恋现场,可出乎意料,程忱倒并没“乘胜追击”,只垂眼,伸手给他捏了捏手臂。
很认真的从肩膀按到手腕,遇到缠满绷带的地方,还会停下动作,戳两下,便问他:“还痛不痛?”
“不是很痛了。”
“你要是不喝醉酒不摔倒,就更不会痛了。”
“……”
我看见夕阳透过窗棂,洒在女孩如瀑黑发,她的眉眼中蓦地浸透了平和笑意。
也看见宋致宁的脸上一晃而过的恍惚神情。
她说:“但你也就这个时候能听进去我说话,所以,这位好人哥哥,我再说最后一遍——”
不是那种习惯性的温柔或伪装,而盛满少年灵动。
真挚又寻常的,那样轻声说:“想要长命百岁,就得好好吃饭,别挑食啊。”
=
我本以为程忱说“多做一点”只是客套话,却没想到,之后住院的几天,每逢饭点,她还真就多提了一个食盒来医院,不同的菜色不同的搭配,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真的都很有营养,而且还都是双人份。
而且不仅是样子好看,味道也确实好吃。
以至于我和老三这俩平白来蹭饭的,都被她活生生给喂胖了四五斤,不像是来医院养病,倒像是来度假的。
——也就只有宋少那光吃不长肉的体质,能扛得住这么补还不发胖。
起先我还装装客套,自个儿也点一份外卖,以免显得刻意来占便宜似的,后来混熟了,便连这点钱也省去,能做的“补偿”,只有每次都陪她在楼下的洗手池边把餐盒清洁干净,顺带一路送她到门口——她不像我这么闲,天天在医院守着,白天还得回锅贴店盯着点生意。
不过即便这样来来回回跑,拎着俩食盒挤地铁奔波,她也从没抱怨过什么。
每次最感兴趣的,只是问我们“好吃吗”、“有没有什么需要改进的”、“有没有忌口”,病房里充斥着她这顶呱呱厨师的高级职业修养熏陶,活生生的美食评论家现场。
不得不承认,虽然我只认识了她不到一周,也是打从心底里喜欢这个小姑……好吧,我后来才知道,她虽然长得年轻,可实际上比我还要大了三岁,简直震惊我妈。
“但是程忱,你为什么有时候说话结巴,有时候不呢?这个可不可以治啊?”
涮洗碗筷的间隙,闲来无聊,我侧过头去问她:“老三跟我说过你小时候的事,其实现在条件好了,这个是不是心理上的,那种……?医院专家说不定会有办法帮你?”
虽然外表上看不太出来,但实际上,她受少年时的疾病影响,留下了终生的后遗症,反应总比别人要慢上半拍,至于结巴,老三跟我说,可能是因为她小时候长期闷在房间里,没法跟外界沟通而导致——具体的情况却谁也说不明白。
可以明晰的,唯有这种名叫“硬皮病”的怪病确实来势汹汹,多年后仍未根除。
如果不是她十四五岁的时候,因为姐姐的资金帮助被送去美国疗养一段时间,通过长期复健来恢复身体机能,她的右半边身体,实际上本该是依旧僵直难行的。
程忱听得我那几句问话,手里麻利动作不停,只摇摇头,“没、办法,治、也治了很多年,已经做过、最大努力了。”
或许是这天难得有空,而我们之间的关系也不似最开始那般客套生疏。
提起过去那些事,她倒是头一次对我说得那样事无巨细,话很慢,故事很残酷,态度却比谁都平静。
无论是十七岁那年,被豪门认领回家的姐姐,为她留下了一笔高达八百万的“救命钱”,让她几乎连续五六年都做着同样的噩梦,无法面对为自己付出那样多的姐姐,并终生对她负疚。
又或是除去为自己治疗,母亲一直坚持不愿意动用那八百万的“卖女儿钱”,母亲过世后,她瞒着继父,私下将剩下的五百七十多万元尽数捐献给了儿童基金会,希望这笔钱能够让那些和自己一样为病痛所苦的孩子们早日获得更好的治疗。
在锅贴店的店主过世后,她又用所有的积蓄盘下并继续经营着那家店面,忙着把招牌做大,她并没有更多的钱或是更多的精力,来忙于自己那早沉疴多年难治的旧病。
“其实,你可以让宋先生帮你啊,”我听得直皱眉,“你现在还每天都照顾他,他怎么可能不出手帮你啊,他那么有钱。”
她笑了笑,却摇头,只伸手把食盒拢得齐齐整整一摞,“那花的、不是他的钱,是他的命。”
我蓦地一愣。
而她却并没再接着往下说,只收好食盒,兀自拎在手中,冲我摆摆手,“我先、走啦,晚上见!”
我呆呆看向她如旧步履远去,一时之间,还没有反应过来她话里话外的意思。
只是在一路回味着她说的话上楼时,忽而才有些晃神:关于她的童年,她说得最多的,只有曾经相依为命,也先后离开她的阿姐和母亲,每一条每一幕她都记得那么清楚,而她自己,却由始至终只是透明化的存在,是无关重要的影子。
她看似与宋致宁天差地别,仿佛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线。
但是,或许又没有人比他们更能明白,那些充斥着“累赘”,“废物”,“不中用”般难听词语的风言风语和自我怀疑。
区别是,宋致宁用一生去向旁人证明:我就是个窝囊废,我也比你们都活得精彩。
而程忱用她的半生,只希望发出哪怕一点微弱的声音——
【对不起,我会变好的,所以没关系吧?我活下去也没关系吧?】
我脚步一顿,抬头,瞧见正好扶着墙壁、要一瘸一拐下楼的宋致宁。
他手里拎着把钥匙,看我上来,不由蹙眉,问了句:“桑桑走了?”
“嗯,”我点头,“你是要去给她送钥匙吗?现在去应该来不及了。”
毕竟我可是在楼下发了十来分钟呆才上楼的,这个点,她估计都已经到地铁站了。
话虽如此,为了表示我对曾经金主爸爸的尊敬,我还是打算亲手搀扶他回到病房,也算是日行一善。
却没想刚走近,他倒是先我一步,径自指了指不远处连接长廊雨棚下的几座长木椅。
“柏医生,聊聊吧。”
“呃,我……”我其实不是专业的。
他说:“给钱的,你放心。”
我:“好的,走吧,我扶你吧?”
聊聊就聊聊,我还能跟钱过不去?——何况他明摆着就知道我是个半吊子,这可是主动进坑的。
在以万为单位的计数金额面前,我可耻地屈服了。
很快,便也搀扶着明明有钱还搁这破医院折腾的宋家三少占了一长椅,同他隔着半个肩宽的距离,不忘有模有样地掏出手机“记笔记”。
僵持半晌。
我还没有想明白这次到底是我先问呢,还是他自己“自述”,他倒是相当善解人意地开了腔。
问得却是:“柏医生,你和你男朋友是不是都是陕西人?”
“啊?”我一怔“男朋友?……你说老三?”
不知为何,短暂迟疑过后,却也到底没再像最初心头膈应时那样拼命否认,只转而先回答了一下他后头那一问:“是啊,我们是洛川人。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他话音淡淡,“只是想起上次跟你聊的时候,我爸刚死,但消息还没放出去,我心里烦得很,就在桑桑说的老房子那转了转,正好听见有人在吆喝给你宣传,很卖力。”
说话间,他看向那玻璃走廊外,不时有人来去的热闹光景。
那种表情很怪——说不上来是在思索,迷惑,又或者只是纯粹的放空,而招致的频频眼神飘忽。
许久,也只是说一句:“我今天跟你说的话,你不用当做是在讲给你听,为了自己的安全起见,收钱办事,也最好不要告诉任何人。”
“哈?”
“意思就是说,心理疏导,其实本来就需要把自己摒除在外,”他笑了笑,“提醒你一下,柏医生,怕你忘了。”
“……哦,”我被这笑面老虎吓唬得心有瑟瑟,忙放下手机,明白了自己今天纯粹工具人的职责,乖巧坐着,“那你说吧,宋先生,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话是那么说,当然也是不可能的。
听都听了,我还能什么想法都没有?
但话又说回来,直到很多年后,想起那天他跟我说的话,我依旧觉得唏嘘无比。
“有时候,宋先生,我真觉得你是个渣男,”听到末了,仰头看天,复才长长叹出口气,“但有时候又觉得你运气真好,遇到的好姑娘,总能都把你从渣男的路上揪回来,还算有担当。”
这大概是我对金主说过的最“大逆不道”的话。
但地位从不平等,他当然也只淡然一笑,并不把我的感慨万千真放眼里,只闲闲附和一句:“算是吧,承蒙你夸奖,柏医生。”
我跟着连连尬笑。
那时的我还不知道,他说的那些话里所涉及的另外一个主人公,会在四年后成为了我另一位重要的金贵大主顾,而我又从另外一个别样的视角,看全了这故事的由始至终。
也并不知道,或者说并没能体会到,他仿佛闲话漫谈般的语气背后,这荒唐又平常的人生际遇,以及他最后的结语中,藏了怎样无从置喙的决心。
那是我三十多年后才知道的答案。
而这一年,我仅仅只是知道,二十九岁的宋致宁,以快乎大部分同龄人的速度,先一步经历了所有人生中能够感觉到的大喜大悲。
譬如他生来富贵,过得一顶一人上人生活,在宋家的威名之下,如交际花般穿梭纵横于世家之间;
也譬如他看似站上万人之巅,多年前,却连喜欢的姑娘也没能握住,被当做筹码,让母亲以“两家永不结秦晋之好”的代价换来家族内斗后的从容而退。
譬如他曾经亲眼目睹过自己的三叔多年前被亲生母亲设计杀害,死于一场爆炸车祸,也心知肚明父亲的死,背后是怎样的波涛汹涌,而他被推出来顶罪。
最后的最后,他没有为当年那位姑娘拼死拼活,用最妥善的方法保全了彼此最好的结果,却在多年后,决意为了程忱把一切砸碎。
【回头想想,我那时候还太年轻,仅仅是真的过不去心里那道坎罢了。其实我很明白,就算白家不愿意我娶她,如果我真的说要娶她,她难道会不答应,白既明会不让步吗?会的,都会。但是如果我娶了她,她不过就是变成下一个卓青,而我甚至都没有能力保护她,只能让她唯唯诺诺地活在我妈的控制欲底下,多了一个崩溃的人罢了。劝我的人,就像卓青,她们好像想事情的时候总习惯于往最好的方向想——如果我们抗争了呢?如果我们成功了呢?如果她真的可以忍受,她本来就是为爱而活的人呢?但我不可以,我必须为她的人生负责,因为她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个可以娶来联姻的对象,不是一个可以利用的朋友,甚至不仅仅是年轻的时候喜欢过的人。】
【我不知道她对我来说代表着什么,我只知道,我真的尝试过很多次说服自己,可我办不到。如果说从十九岁,一直到两年前,我都还抱有最后的希望,也阻止过她和别人的相亲,想要想想别的办法——可是卓青走了,卓青走的那一天,我已经提前看到了可能的、最坏的结局。而我爸的死,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不仅因为他的死,从此以后,我那点最卑微,最无从说出口的,对家庭的渴望,永远都要宣告破灭,也因为也因为直到那天我才知道,当年白家那位的死,原来也不是‘意外’。】
那是压碎他所有希望,也发誓永远不再开启潘多拉魔盒的,最后的锁扣。
他终于明白了这么多年宋达的愧疚和警惕,明白了每次白爷爷那双剔透沉稳的眼睛看向自己时,毫不犹豫别开的目光,也永远无法再面对所谓豪门里,最脏也最无解的命题。
要钱,还是要情义?
那个曾经把手伸向他的姑娘,或许从始至终都没有意识到,他并不是太阳,不是可以挣脱锁链的少年神祗,相反,从始至终,他都是看到最多、听到最多,也最需要被拯救的那一个。
而他连自己都拯救不了,谈何去把她从那份生母早逝留下的阴影里拯救?
他连爱自己卑劣血统,爱自己残破家庭的勇气都没有,宁可在败絮人生中矜骄至死,也不愿意将自己所有的可悲软肋曝露人前,他凭什么背靠她获得幸福?
【十九岁那年,我过不去的是一道坎,到今年,二十九岁,我已经彻底关上了那扇门。】
一旦关上,就永远不会再开启。
这就是他最后的决意。
那一天,林林总总,我们聊到下午四五点。
最后的最后,等他笑着聊完桑桑,用这天下午最最轻快也最最温柔的语气,他的桑桑也正好上楼来。
视线左右瞥过一圈,瞧向长椅这头,便蓦地扬起笑脸走到近处。
“致宁,还有阿茜,你们怎么都坐在这,晒太阳呀?”
说话间,把手中食盒放到长椅边边,又伸手从兜里掏出两颗糖,塞给宋致宁一颗荔枝味的——我沾了光,也得到一颗,是草莓味。
“尝尝好不好吃?”她在他面前是最从容的模样,一边伸手帮他护住脑袋上的纱布,小心整整边角,复又低头笑着,“我也是今天才发现的,进华那边的学生最近都爱吃这个,还是十年前流行的牌子呢,我小时候也经常吃,后来再找不到,没想到现在又开始生产了。”
宋致宁点点头,攥住她的手,捂在掌中。
“冷不冷?”
“还好啊,我今天加多了衣服,”程忱说着,一手搀起他,一手提起食盒,“对了,我还打算给你织个围巾,致宁,你想要什么颜色的?”
我拎着另外一个跟在他们身后。
谈话声很近,无外乎是讨论些无关痛痒的生活小事。
可是桀骜不驯惯了的宋家三少,竟也还很有耐心地,无论她说什么,是店里的生意还是新想的配方,是路上看见的花花草草还是小时候念念不忘的糖果,都一一回应,一一附和。
不像和我谈话时的轻慢淡然,倒好似在笨拙地,学习着与人真诚的相处之道。
说来多好笑啊。
名流交际花,万花丛中过的宋少,迟到了这么些年,竟然开始从头学起,该怎么去爱一个人。
可是我竟觉得有些鼻酸。
等到终于走进病房,也再没敢往那处看,唯恐自己的表情向桑桑泄露了我今天下午的所见所闻,被宋少“灭了口”。
只小心翼翼地落座,又把刚才拿到的、在我手心都被捂热了的草莓味水果糖,塞给了老三。
=
“我第一次遇见桑桑的时候,在锅贴店,她做了一盘我很不喜欢吃的锅贴,胡萝卜、洋葱都占全了,我气得要命,当天就去了口腔科一趟,让人给我好一顿收拾。结果回家的时候,她好像就跟我杠上了似的,专程提了另外一盒锅贴在那等我,那天下着雨,她撑着把伞,跟蘑菇似的蹲在大门口,我怕被李阿婆教训,所以随手留了件衣服给她——当时就觉得她怪傻的,后来才知道,原来她一直生着病,知道李阿婆喜欢她,想把我们凑成一对,还觉得天方夜谭。当然,那时候我还完全没把她和卓青妹妹联系在一起,如果知道,其实本来于情于理,对她态度该好一点。”
“但是话说回来,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又总是很奇怪。她那时候明明有点怕我,可是大概又因为那件衣服,总觉得我是个‘好人哥哥’;就像她的脑子不灵光,可每一件事都很认真地做好,每次我喝醉了跑去店里坐坐,也是她提醒我养胃,不要酗酒,看起来胆战心惊又怪可爱的,生怕我骂她或者笑她。我那时候也爱作怪,次数多了,就去逗她,‘是不是也想跟哥谈恋爱啊’,其实只是喝醉了酒乱说话。
可她竟然给我实话实说,说什么‘不想,因为觉得你有点凶’。我凶吗?好吧,我好像是对她有点凶,那时候。但后来就不了,我请她去帮我做饭,结果马上,最凶的就变成她了,一天三餐一次不能缺,不能喝酒喝太多,早上起来更不能空腹喝酒,要先喝温水……真怪,我其实很烦别人管东管西,可看着她那么认认真真在冰箱贴上给我打勾,抱着本菜谱每天认认真真拉我去买菜,指点我怎么做饭,以后她‘辞职’了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不用再请保姆,竟然觉得家里有个这样的人还不错。”
“可也仅此而已了。仅仅只是不错而已,我很明白她跟我之间不太可能,帮她处理了一些麻烦之后,等她真的‘辞职’,就再没怎么见过面。但她是个很傻的人,知道我家里出了事,知道我有可能会被推出去顶罪,就算再生气,再不想见我,她还是来了。她没有像别人那样忙着跟我撇清关系,也没有去落井下石,她不让我去碰那些药,一边掉眼泪,一边把它们全冲马桶里,说‘大不了以后打工还你,多贵都行,你别碰,你一点都不能碰’。我看着她嚎啕大哭,我知道她心里很怕,她从没经历过这种事,没有见过那么可怕的阴谋阳谋,得是鼓足了多少勇气做这些啊?我抱着她,告诉她说‘没事了’,但我还是不知道自己以后能不能照顾她,我不敢给她任何诺言,一直到这次的事发生。”
【孱弱的小姑娘架着他,一步一步颤颤巍巍从酒吧后门出来,每走一步都是莫大的考验,她本就身体不协调,更何况是承受着一个成年男人半边身的重量。
可她没有松手,一次也没有。
“宋致宁,会没事的,我带你回家了。”
“我会给你做糖醋排骨,做辣子鸡,做素三丝,做很多很多的菜,每一天都不重样,我们每天都在一起吃饭,你不会一个人的。”
“你以后都不会喝醉,因为我会管着你的,你不要害怕,你说过,这条路很长很远,可是、可是如果有人跟你一起走……”
她说得专注,却没注意脚下,很快便狠狠摔了一跤,膝盖被石板路磕破一大块皮。
他也跌在地上。
更糟糕的是,身后的记者很快追上来,闪烁的镁光灯对准了他的落魄模样。
不知道是哪个记者拂开了她阻拦的手,又是哪个记者问出最刺耳的话题,哪个急于挤进人群的记者狠狠推开她——
“砰”地一声。
重重摔在台阶下的,却不是早已精疲力竭的女孩,而是及时伸手把她往回一拉,自己却失了重心,往下狠坠的宋致宁。
人人都想要新闻头条,却不想当枪打出头鸟那个靶子,见此情状,纷纷鸟雀四散。
只有程忱飞也似地跑下楼梯,跪在他面前,不住试图捧起他的脸。
“宋致宁!”
他不知碰到哪些个尖锐处,手上磕破了皮,又满脸是血。
“宋……致宁?”
她看向自己的右手。
被紧紧相握的手。
如此狼狈的时候,他却死死攥住她的手,眼里蓦地闪烁出一丝短暂清明。
她又哭又笑,急得眼泪直掉,可他总是笑,像是不怕痛,也不怕死那样。
他只是说:“桑桑,说过的话,不要反悔。”
他说,桑桑,我只信你了,好不好?】
……
虽然是个只负责倾听的工具人,听他说到这,我还是没忍住打断,问了一个,实在很是耳熟的问题。
“上次你没有正面回答过我,就是,宋先生,到现在为止,人生里有出现过,想要跟她结婚的……因为爱然后在一起,不像你父母那样相处的人,有过和她一直一起的,这样的想法吗?”
我这很爱犹豫很爱思索的大主顾,此刻定定看我。
却竟没有犹豫。
“有,如果是和她的话。”
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