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52

换了往常,这样一番话,听起来实在像是“战争前哨”,要搅得人几番思索,不得安眠。

但或许是因为这天的气氛于他而言,实在太过久违的安逸温柔,在某个瞬间,甚至让人回忆起七年前,又或是更久之前,他们哪怕小打小闹,也总能重归于好的少年时光——

纪司予呆呆坐在床上,瞧着卓青阖门离去的背影。

好半晌也没说话,只迟钝着,揉揉眼睛。

末了,终究是往后一倒,陷进了软乎乎的棉被中。

长睫微颤,呼吸绵远。

在数日来的疲累交错间,这难得的安眠,却也催出一个莫名的长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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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予,做得好,你没有枉费我这么多年对你的栽培,每一步都走得扎扎实实,很不错。】

——【……】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奶奶只希望,你千万不要像你爸爸那样,走错一步,后头的人生都跟着废了,你明不明白?不过……算啦,再往后,你年纪更大些,总会懂的。最关键的是,你确实拿出了该有的成绩,奶奶很开心,也很为你骄傲。】

开心?

……骄傲?

他没有回答老太太的满目期许。

只在久久的沉默中,一路踏过那幽远梦境,如走马灯般,观望着自己这七年,在纪家的一路扶摇直上。

大哥资质平庸,二姐不得老太太喜欢,三哥窝囊到不值一提。

虽然有个三嫂肚子争气,可说到底也只生出了两个中规中矩的纪家子弟。哪怕老太太念叨孙子念叨许多年,竟也不打算把那两个小的带在身边,直言“老三家的孩子,笨都笨得没点眼色”,几次闹得三哥下不来台。

那几年,天时地利人和,好像都站在了他这边。

再到后来,当他执掌纪氏三年,把大哥多年来培植的内部派系清扫殆尽,彻底站稳脚跟后,老太太更是干脆宣布退居二线,将第一把交椅正式交付给他。

从此,纪家内部的勾心斗角,至少明面上告一段落。人尽皆知,他终是这家族内斗中唯一的优胜者。

可惜时隔多年,当他在梦里重新回味那一天,从老太太眼中看出无限的欣慰嘉许;也回味着,那天坐在纪氏基建最高位,站在金字塔顶端,俯视那些曾经欺侮他、看轻他的同姓兄弟姊妹时。

很奇怪,那些人的一败涂地与满腹不甘看在眼里,似乎也并没有让他如想象中那样开心。

“我那时候小,嫉妒你长得那么怪,可妈妈还是那么喜欢你,最疼你,所以故意推得你站不起来,要看你的笑话。”

唯独,倒是还记得,大哥走过自己身边,最后的沉沉一句,说的是:“到今天也一样。但你赢了就是赢了,是你的本事。”

第一次,像真正的兄长那样,纪司业拍了拍他肩膀。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剩下的,这七年留给他最大的“收获”,仅仅只有在其位谋其事,去习惯那些愈发高度自律的生活。在商场上,留下雷厉风行,说一不二的“美名”,从昔日的“纪家四少”,变成人人无论从心或违心,都不得不交口称赞的“纪总”。

他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野心和手段。

相对应的,最繁忙时,也不得不整整两三天不合眼地埋头于工作,至多是在飞机上眯眼睡个几小时,掐点醒来,便继续着他近年来扩展商业版图、大肆并购的计划。

有他在的这七年,纪氏的业绩一连翻了三番,股价稳中见升,五次得以入选国际企业间对话,列席国宴。

他们这常年多以政界背景闻名于世的纪氏家族,得以在福布斯亚洲富豪家族榜上,第一次以单纯经济财富的存量,前进到第六位,首次压过香港钟氏家族一头,在中国范围内,仅仅屈居于同为老牌豪门的香港李家。

可惜。

无数个彻夜难眠的日子,只有他明白,自己似乎好像又重新回到了当年父母接连过世,手术结束后,一个人孤零零坐在病床上等待某个女孩踪迹重新出现的日子。

没有人探望、没有人关心,只有几个金钱维系的看护陪在身边,关心着它最基本的饮食起居。

人人都以为这是个得偿所愿,逆风翻盘的好结局。

可他想不明白,明明是因为想要给小护士更多更好的礼物,想要过上妈妈描述的那样幸福的生活,所以努力在老太太面前表现;也明明是为了有一天,能够站到最高处,做一切自己想做的事,才争那第一把交椅。

为什么到最后,他还是得到一切,又失去一切?

就像当年的他找不到小护士那样,二十五岁以后的他,也再也找不到,那个他努力护在羽翼之下,总是用那样温柔又惶然眼神看向他的阿青。

她甚至宁可跑进芸芸众生的庸碌,甘心做不为人知的绿叶蝼蚁。

也不愿意站在高处不胜寒的峰顶,扮演世人眼中最是合格的纪四太太。

多简单。

仅仅只是,她不要他了,仅此而已。

——“司予仔,发什么呆呢?”

游荡来去的梦里,他最终落座于那间名为Broken Blue的酒吧。

身边是醉生梦死的狐朋狗友,唯一清醒的,只有一如既往,“劝酒三杯,只饮半口”的宋家三少,似笑非笑地,举杯看他。

那似乎是他的三十岁生日。

记不太清了,每个生日过起来也都那样,到最后,光怪陆离,觥筹交错的酒局里,只会剩下他们两个清醒的。

从前或许还能加上一个宋致宁看上的新女伴,但自从宋致宁打算彻底安定下来,便再没有了第三个“幸存者”。

给家里打完电话,交代了自己回家的时间。

宋致宁靠着沙发椅背,又接着没话找话地和他聊:“话说,我家小姑娘最近在研究甜品,据说香港那个祥记,蛋黄酥和蛋挞都是一绝,我正想从霍少那买来给她献个宝,结果一问,得了,你小子又抢在我前面,一声不吭的,买了好几年了?”

当时的他,还依旧秉承着一如既往,非工作时间烟酒不沾的习惯。

只漫不经心地把玩着手中空空如也的高脚杯,答复说:“买着玩玩的。”

宋少笑:“买着玩玩也花这么大本钱啊?人家说,你可是拿了香港一个地标,从他手里换来的祥记。一个搞搞甜品的蛋糕店,对标一栋大楼,也是真的物有所值了。”

“……”

祥记,是阿青曾经随口提起,说喜欢那口味的甜品店。

两相无言间,他们都明白彼此的话有所指。

纪司予被他正中红心地戳到伤口,无意再谈,摆了摆手。

宋少却在短暂的沉默过后,蓦地正色。

“可司予仔,”摇晃手中酒盏,轻抿一口,他问他,“其实,你有没有想过,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一步?”

勉强算是他和卓青共同的多年好友,宋致宁,大抵是圈中唯一一个,对他和卓青的那场婚姻知根知底的人。

同样的,这一天过后,宋少也成为了唯一一个,敢抢在他前头回答这问题的第一人。

“答案当然可以有很多种,但我猜,有一个你肯定自己想不到,也不愿意去想,”宋致宁笑,“比如说,或许,大概是因为你不够爱她呢?”

话音刚落。

纪司予被他给气笑了:“我不够爱阿青?”

非要说这个,他宁愿相信纪氏明天就会垮。

“别生气嘛,我只是突然想起来,程忱前几天问我,我和她,会不会也走到你和卓青那一步,所以随口提起这茬来了。”

“……你怎么回答的?”

“我?我当然是说不会,”宋少坦坦荡荡,“也是真的不会,因为我没有你那么大的野心,也没有想过,有个人能一辈子都属于我。”

放肆浪荡如宋三少,从来宽于律己,宽于待人,他不像纪司予深陷眼前迷障,对于感情的蛮横之处伤人而不自知,也就从来都不会为难到自己。

唯独,在这三分微醺的夜晚,成了指点江山的烂说客。

也笑着咕哝:“倒也不是不够爱,但是至少,方式好像不太对。以前我没法提醒你,因为你过得太一帆风顺,现在三十岁,三十而立,我没什么可送你的。兄弟,只能送你几句过来人的经验。”

宋少说得老神在在,叫人分不清几分真,几分假。

“其实你们结婚以后,感情最好的那时候,老太太就问过我,‘致宁啊,你跟他们认识那么多年,觉得司予有多喜欢我这四媳妇儿啊?’,我当时觉得好笑,就老老实实回答她,说在我看来,至少‘现在’不算太爱吧。

老太太没再往下问我为什么,只夸了我一句,说我把该看的、该学的,都学精了,以后必定能找个好老婆——虽然现在事实证明,我也没按她说的标准,找到什么好老婆,不过我倒是觉得自己选对了。”

蓦地。

不知想到何处,宋致宁的眼神飘远。

好半晌,复才重扬笑意,吹出个清脆口哨,“至于卓青,我对她从来是同情大过于友情的。”

“……”

“我看了你们前前后后,那么多年,偶尔也会想,如果你是真的爱她,又想她过得好,以你的聪明,在纪家熬了这么多年,总不至于不知道,你最初不顾老太太的意见把她娶进来,又一点不低调,宠着她,捧着她,顺着她,卓青那几个不省心的妯娌,还有老太太会怎么看她,局面又会变成什么样,你不会猜不到吧?”

纪司予默然。

鲜血般澄艳的红酒,在他指尖轻晃,波纹向外扩散。

“你把她捧到天上,让她洋洋得意,作茧自缚的时候,就已经算到了她摔下来会有多惨。虽然你愿意拿手接着她,愿意自己给她当垫子,可一起痛了,只是多一个人痛,不代表她的痛能被你分担。

司余仔,人生本来就是很多面的,要把一个人的人生,纯粹只围着你转,你当然是开心了,你完全拥有了一个人,但是卓青又不是个死的,总有一天会发现——不过,我想,大概到今天,你觉得自己做错的,都是没能把很多事,一直瞒到你们老死吧?”

宋致宁在纪司予面前,从来收敛三分。

这天却不知怎的,直往他伤口上戳。

“但其实不怪别人拆穿你,如果是她自己发现,得更痛苦,更想不开吧。

话又说回来,虽然我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梦醒的,可醒过来了,能堂堂正正自己选择离开纪家,说实话,我其实也是有点佩服她的——毕竟,不是每一个女人都有勇气,在面对你这种对手的时候,保持基本的冷静和理智。”

只要装傻充愣,还是能接着过富贵荣华好日子,何乐而不为呢。

可卓青还是头也不回就走了。

纪司予攥紧了酒杯。

驳斥的话,甚至一如他当年对阿青的挽留,就哽在喉口。

可到最后,也只剩下一句:“……我会带她回来。”

某种程度上来说,纪司予,或许才是感情上最为简单粗暴的那类人。

他或许不懂纯粹的爱情,却懂得纯粹的给予和舍得。

可惜,人心并不是简单的等价交换算术题。

宋致宁摊了摊手。

像个过来人似的,用某种感慨非常的语气,只轻声说:“好吧,虽然我觉得卓青不会再愿意回来,你给她再多她也不会愿意。但,司余仔,你是不是应该想想,如果你认为的,你爱她的方式,是她最不愿意接受的,那这到底是爱呢,还是……嗯,驯化?”

这世间,爱的方式有很多种,自以为是,一定是最差的那一种。

宋致宁说:“我偶尔怀念怀念青春的时候,也会想起第一次看见你那么着急,从栏杆上翻下去,跑去见卓青。你拿了一颗牛奶糖,什么都不说,就递到她手里。”

十七岁的卓青,并没有问得那么仔细,只是笑笑,感谢陌生人的好意。

那时的她如果知道纪司予埋在骨子里的固执和步步为营,会不会愿意接过那颗糖呢?

那天晚上,也是纪司予三十年人生中,唯一一次的酩酊大醉。

恍恍惚惚间,他想起自己曾经对躺在病床上,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母亲说,他最讨厌的,就是小王子说的,什么【我太年轻了,还不知道如何爱她】。

为什么呢?

只要准备周全,不是就可以从一开始就好好爱她了吗。

他那时还小,不过五六岁,却已经会向母亲争辩。

【那我就不去探险,我也一点都不好奇外面的世界。

我会陪在她身边,每天给她浇水,剪掉她的“爪牙”,把她放在最好看的玻璃罩里,不让她受风吹雨打。

等她枯萎了,我就忘掉她,然后一个人变成老掉的丑八怪,但我永远不会有第二支玫瑰花。】

经过了那么多大风大浪而寻到安稳人生的母亲,或许从一开始,就看到了他那童言稚语背后过分的偏执。

所以劝他,【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一开始不去看看更大的世界呢?你会虚度时光的,司予。】

那时的他,坚定不移,又不容置喙的,说因为自己不想后悔。

“而且,不会有比我亲手照顾的玫瑰花更爱我的人了,我照顾她,她爱我,我也爱她,我不需要别人了呀,妈妈。”

那时的笑是真的,誓言也是真的。

可他忘了问一问他的玫瑰花。

“或许,你愿意跟我过这样的人生吗?”

他忘了告诉她。

如果你愿意,我们就永远呆在大房子里。

如果你不愿意,我就陪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走到哪里,就看到哪里。

第一次养玫瑰的他,还不知道,让玫瑰枯萎的,不是玻璃罩外的风吹雨打,而是隔离于世界的孤独。

或许小王子是对的。

他那时太年轻,以为自己做的都是对的,以为前路坦荡,阿青就会快乐。

在最想好好爱人的年纪,才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懂得如何爱她——

“啪。”

“啪啪。”

小谢轻轻拍了拍奇怪叔叔的手背。

他凑到连睡着的时候也都眉头紧蹙的叔叔耳边,小声喊:“起床啦!吃饭啦!”

喊了好半天,叔叔终于睁开眼,也看到他。

虽然眼睛有点吓人的红,不过小谢已经跟“叔叔”混熟啦!

他现在一点也不怕他了。

小谢于是傻呵呵的咧嘴笑:“你怎么比阿青还会赖床啊!”

也一点都不顾忌地,拖住纪司予的手,“别睡啦,出去吃饭,阿青最不喜欢人家拖拖拉拉了。”

纪司予任由他拽着,趔趔趄趄下了床。

也没问自己睡了多久,一切好像都来得那么顺其自然,习以为常似的。

如果那些筹谋算计,从来都没有发生。

或许他和阿青,也就是这样,在湖州经营着他们的小家,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拥有普通的工作,朝九晚五却温馨团圆的生活。

客厅里,卓青一边反手解开腰间的围裙带,一边端菜上桌。

动静传到耳边,这才抬眼。

她上下打量一遭,果不其然瞧见对面刚从房间里出来的一大一小,如出一辙的忘了脱鞋,就穿着袜子踩在地上。

她把菜碟重重一放。

收拾那堆零食垃圾的气可还没消。

小谢最有眼色,赶忙一溜烟跑到玄关,拿来两双棉拖鞋。

匆匆忙忙趿拉上,又举爪:“阿青!我吃完饭帮你洗碗呀?( . )”

一旁的纪司予:……

他也穿上鞋。

睡意全无,纪总有样学样的,迟疑“举爪”。

“我也,可以……帮忙洗碗。”

他试探着,瞄了默默整理碗筷的卓青一眼。

补充了句:“……可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