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的风光再好,踏上了甲板的瞬间,才觉豁然开朗。
春日晴好,江上碧波如云,会风挽起衣裳。凭栏处远眺,惬意徜徉,仿佛时光都沉溺在眼前的天水一色间。
江中偶有绿洲,人迹罕至,绿洲上零零星星生长着野生的树木,都是陆上看不见得景致。
不来便真是错过了。
孟云卿拂了拂袖角,青丝绕过额间,唇瓣随意勾勒的笑意,衬得眸间清澈,宛若琉璃。
“姑娘已经好像没有这样笑过了。”娉婷忍不住打趣,“果然,姑娘还是笑起来更好看些。”
孟云卿微微弯眸。
前一世,她守在坪州,终日养花,煮茶,思量得越多,心性便越来越淡薄。如今回想起来,所谓的平静生活就像一滩死水,泛不起一丝涟漪。
即便重生之后,她也许久没有这般心境。
重活一回,才觉从前错过的东西太多。
“那以后便多笑些。”她应得简练,娉婷便欢喜点头。
甲板上很宽阔。
船头和船尾的精致又各有不同,走走停停,时间便一晃而过。娉婷见她伸手扶了扶额头,额间些许汗珠,该是渴了。
“姑娘,累了便歇歇吧,我去取些水来。”
她向来贴心。
孟云卿点头。
甲板上的外围是凭栏,聚了不少人。船头上还置了桌椅和遮阳伞,船客可以小坐歇息。
许是方才在兴头上,走了许久,站了许久都不觉得累。
见到桌凳时,才觉得腿脚有些乏力。
挑了一处清闲的地方坐下,悠悠锤了锤腿。
恰好江上拍起一排浪花,带来些许春风拂面,孟云卿忽觉就算这般在甲板上闲适懒散地小坐着,随意顾目远眺,便都是好的。
……
不多时,娉婷取了茶水回来。
茶香入口,又忽然起了兴致:“娉婷,打发打发时间。”
倒不是说真要打发时间,而是甲板上,吹着风,饮着茶,看着书,才算得惬意。
娉婷挠了挠头,只得照做。
回来的时候,带了一本装线的小册子。
孟云卿哭笑不得——《拐带千金小姐二三事》,她这都是从何处拿来的。
娉婷便窘迫笑了笑:“我问船上的小厮,小厮给的,说也没旁的书好看了,别的船客都说这些书最好打发时间。”
孟云卿啼笑皆非。
娉婷不识字,自然不知这是情爱话本(注意:是话本,不是画本,看我纯洁小眼神~)
这也难怪,四五日的船期,这类话本倒是好打发时间。
“那姑娘先看着,我去再去问问表少爷?”
“也好。”孟云卿从善如流。
她从前倒也看过些话本。
那时在清平,刘氏的大儿子整日游手好闲,活脱脱的酒囊饭袋一个。二儿子想读书,却被家中拖累,只得跟着刘氏算账管账。剩下的小女儿,不做女红,不做家务,终日捧着话本想入非非,就希望天上掉下个翩翩公子,正好砸在自己头上,还寻死寻活,一往情深。
孟云卿的话本便是在刘氏的小女儿那里看的。
刘氏的小女儿虽然不喜欢她,但这类话本又不能让刘氏看见。她自己视若珍宝,就只能扯上孟云卿,诉说心中的翩翩公子梦。
是以,孟云卿一直觉得,这类海誓山盟的情爱话本,都是给刘氏小女儿这样的少女准备的。
……
娉婷还偏偏给她寻了一本来。
她当真好笑至极。
《拐带千金小姐二三事》,许是好笑至极,索性翻开扉页,优哉游哉看了起来。
大凡平淡却专情的男子向来最受人待见,尤其配上一幅好皮囊的时候。
故事便大致讲的是,某世家公子看上了某家千金,但是两家的长辈早前有些过节,他不能公然表露身份,又心生爱慕。于是想方设法,绞尽脑汁,想把别人家的千金拐带走的故事。
故事虽然曲折坑人了些,但笑点却是可圈可点,最后也算完美收场。
而这本书究其特别之处,在于阅的人多,还都留有批注。
并非一人批注,粗略数来,至少也不下十余人之多。
有的是零散几笔,有的洋洋洒洒写了几行。
有的是女子口吻,有的是男子风骨。
总之,笔记和文风各有不同,读起来堪比原著,甚至比原著中的笑点更多,想来都是船上打发时间的船客,突然兴致来了,就提笔落下。
久而久之,看得人越来越多。
笔记也越来越有趣。
怪不得小厮都鼎力推崇,想来喜欢的人不在少数。
……
不知不觉,看了好些时候。
就连娉婷折回来给她旁的书,她也不看了,兴趣正浓,就摆摆手,让娉婷放在一侧。
她看得入神,连娉婷换了几回茶水都不记得。
而后,莫名发笑的次数越来越多。
看到一奇葩处,终雨忍不住捧腹大笑出声的时候,忽觉有何物,似是在她面前站了许久,此刻才映入了眼帘之中。
……
还没来得及收起笑意,脸上的笑容便僵住。
这便是所谓的乐极生悲!
古人诚不欺我!
顷刻间,孟云卿欲哭无泪。日暮黄昏,落霞在天边轻舞,映出江上云边一片绮丽粉红。
那只“鬼畜”,就站在这团“诡异”的粉红色霞光背景中,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更要命的是,不知道他这么匪夷所思地看她看了多久——她都记不得她自顾笑了多久。
笑到忘了时间,早早就该回去的。
眼下娉婷也不知道去了何处,她悔不当初。
不是说醉到没醒吗?
这不分明精神得很!跟昨晚简直……判若两人。
想起她昨晚吐了他一身,孟云卿忍不住蹙了蹙眉头,嘴角抽了抽,“鬼畜”若是想了起来,一定会将她扔进江里喂鱼。
她还不会游泳。
娉婷又不在。
等沈修颐和安东寻到她,说不定她都被江里的鱼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
越想越毛骨悚然,不禁浑身一个寒颤,好容易才将先前僵住的笑容收回来。
“鬼畜”却忽然上前一步。
她只觉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什么书?”
呃?
“看的什么书?”他的声音依旧冰冷,目光好似要将她看穿。
孟云卿却如蒙大赦。
好运降临得太快,先前一时还没缓过神来,等反应过来,就一把将书塞到他手中:“船家给的,打发时间的书,好看。”
言罢,犹如送“瘟神”一般,就要转身。
“等等。”
孟云卿恨不得此时此刻,立即掘地三尺。
“我们可是在何处见过?”
她当即摇头:“不曾见过,不曾见过。”
“姑娘看起来面熟。”还是方才的语气,只是清冽的目光中好似多了几分旁的意味。
“不熟不熟。”她应得彬彬有礼,“告辞了。”遂而脚下生风,跑得比兔子还要快上几分。
他嘴角微微勾勒,一直目送她至眸光尽头。初春四月,清风淡雅,修长挺拔的身姿,就在晚霞中翩若出尘。
他低眉看了看手中,眼角挑起一缕意味深长的笑意,精致的五官便犹若镌刻。
——拐带千金小姐二三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