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天色渐渐暗下来,隐约能看到远处的火光闪烁。一团明亮的光从孟时手中射出,他提着汽灯像拎着颗坠落在地上的星星。好一阵忙碌后,两人终于坐在烧烤架前听到食物发出滋啦啦的美妙声音。

夜色掩来,山溪的声音如万马奔腾,黑黝黝的山体冲他们压下来,孟时情不自禁的挺直了背,仿佛他的背脊能扛住大山的重量。他想起父母,他总有一天会握住她的手回家,而他需要的是她给予他的信任。她见过江瑜珊且心里已有了疑问,再不说明白,他怕她真的挥挥手对他说再见。

孟时拿着串烤小土豆喂冯曦吃了一颗,刷了点孜然又烤了会儿,直到吃完整串他的腹稿打好才慢吞吞的开口:“我家是很传统的人家。几代人都住在兰溪河边上那片古街里。从我曾祖父,我爷爷奶奶,我爸妈,我,还有秦叔。你明白我的意思?”

“哇!兰溪古街区啊!孟时,你是只金龟!”冯曦的眼睛冒出星星,扯着孟时的手大喊出声。

孟时啼笑皆非,睨了她一眼说:“严肃点!重点不是我家住在兰溪古街区!”

“明白!你家里的女人是不是那种要讲三从四德的?”冯曦马上正经起来。她不笨,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她夸张的说话只不过看出孟时有点紧张。她心里何尝不紧张呢,她真的很想长叹一声,你家居然好几代人都住在兰溪古街区!

市政重新规划修复后,兰溪古街成了城市名片之一。外地人来了必到兰溪古街区逛逛,本地人也喜欢那里的风景。她和芝华以前常去玩,吃小吃,坐在古香古色的茶铺里喝茶,逛民族工艺小店。她对兰溪古街区并不陌生。

迄今为止,兰溪古街区没有拆迁安置去新区的人家屈指可数。城市里的居民像沙,住在兰溪古街区的人家就是散落在沙里的金粒子。她和芝华经常在路过一些大门紧闭的高门大宅时就极羡慕住在里面的人。能在古街区里拥有一座院子实在是太幸福太奢侈了。新城的别墅只要有地就能修,明清时的古院落不可复制。更何况,经过战争,动荡之后还能保有自家的独立宅院。就这一点,足以说明孟家的社会地位。

冯曦惶恐不安。

“知道蓬庐吗?门口有两只石狮子的,就在河边那条街上。我家。”孟时笑着又拿起一串烤土豆嚼着。他尽可能用轻松的语气说着家里的情况,尽可能不去探究冯曦的神色。他还记得冯曦曾经说过齐大非偶的话。他担心她嗖的缩回蜗壳里去。

冯曦勤快的翻动着手里的烤签,红彤彤的光映在她脸上,看不出喜忧。她知道蓬庐,打门口经过,能望见那两扇高大的黑漆木门。每一扇门上都嵌着铜质的兽口,嘴里吐着根黄灿灿的铜门环。她还和芝华在门口拉着门环拍过照片。高高的门楼挡住了屋后的风景,隔着兰溪河能看到重重飞檐,他家太气派了!

孟时挪到冯曦身边坐着,搂着她的腰,下巴靠在她肩上懒洋洋的说:“蓬庐原来叫孟府,那条街原来都是我家的产业。后来么,充公了。最后能保住的就这座三进院子。我爷爷舍不得不住,又舍不得再被充公,就改成蓬庐了。掩耳盗铃的事他做得最多。”

冯曦是本省人却不是本地人。听着不由好奇的问道:“你们家是破落地主?”

“呵呵,傻丫头。这话可不能对我爸妈说。他们是骨子里很清高骄傲的人。术有专攻,在某方面有一专长者就是专家。我家里呢很出过几个这样的某某家,且都与一门艺术有关。比如我曾祖父本来是专为王公贵族治印的人,后来自成一派,就被冠以金石名家的号。等他老人家积蓄的财富多了,我爷爷就不替别人治印了,专用银子去低价收购败家的古玩字画。也就是个文物贩子,只不过眼力好一点,就成了文物专家。我爸呢从小不用为柴米油盐操心,书画治印古玩都当玩票似的。他从来没有上进心,就靠从小对文房四宝和古玩字画的耳濡目染骗人。偶尔一幅字挂出去,还有人赞好,给了个书法家的名头就得意忘形。其实他不过是捡了个漏,中国那会儿大学生太少,能像他那样三岁握毛笔,用的砚都是珍稀宝砚的更少,他能不成为别人眼中的专家么?只有到了我,才是正儿八经的科班出生。他们拿的都是些名誉证书,我是国家教育部有档可查的大学结业证书。所以,我虽然没有什么家的名头,我的眼光才是最客观最正确的。他们,你通通不用理会。”

孟时要说明情况,却又不想吓住冯曦。他微笑着想,要是这番话被曾祖父,爷爷和父亲听见,非被他活生生气吐血不可。

冯曦刚开始还在紧张,听到后面就笑出声来,转过头白了孟时一眼说:“我知道。你们家就是那种听到我离过婚脑袋就会像拨浪鼓一样摇个不停的人家。所以呢,你就害怕把我吓跑了对不对?”

“我说过我的眼光最正确,我家曦曦最聪明了。我家和江家是世交,我爸妈盼着我早点结婚,所以对江瑜珊有好感。不过,我对她没感觉,你压根不用在意她。”孟时没有想到冯曦这么轻松,低头在她脸上响亮的亲了记,站起身去溪边拿浸着的啤酒。

冯曦偏过头看他的背影。四周是多么安静,他是这样好,为什么芸芸众女中独独就选中了她?冯曦想不明白自己身上是什么吸引了孟时。孟时第一次对她提起了他的家人,她模糊的想,上周孟时回家,他的家人反对?其实她应该想到的,甭说他家里条件好,就算是普通条件的人家,也不会喜欢一个二婚女人当儿媳的。让她来选,她也会选江瑜珊。不论是家世,外貌,年龄。江瑜珊都比她合适。

一滴油落进红红的炭火中爆出声响来,孜然的香气刺激着味蕾,冯曦受不住诱惑。火腿肠才烤热,她塞进嘴巴咬了一截。肉香四溢,口水跟着往外涌,她真恨自己为什么还要坚持。她怕极了再长胖,现在呢,又怕极了孟时家人反对。他们什么都不说,只一个鄙夷冷漠的眼神就足以伤害到她了。而她只能去理解老人家的想法。

冯曦无奈的想,做女人可真不容易。一个念头突然冒出来,如果这辈子她一个人过呢?只要有够生活的钱,坚持锻炼拥有健康正常的体型就好。一个人多自在啊,想吃就吃,想睡就睡,她卟的笑了,和猪的特性真相似。看来人性本身也是懒的,猪除了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外,日子过得还是悠闲。至少不会去操心饿着冻着,不外就是最后肥了要挨上一刀罢了。

孟时从溪水里拿了啤酒西瓜过来,正看到冯曦盯着食物傻乐着。他放下酒拿起一烤架上冯曦咬过一截的火腿肠说:“这个肯定烤熟了!”

“那是我啃过的!”冯曦不满的看着他两口就把火腿肠吞了。

“偷吃还占理?!”孟时凶巴巴的瞪着她,开着啤酒边喝边说,“想什么呢?一个人偷着傻笑。”

“想一个人过多好啊……”

孟时长叹一声,放下啤酒瓶伸手抱住了她。软软靠在他怀里的冯曦坚强而柔弱。她并不知道她的这点柔有多么叫人心疼。孟时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诱哄道:“你别躲。你不可能一个人过完一辈子。你现在不想面对,将来总要面对,难不成非要找个离过婚的,你才敢理直气壮的和他谈恋爱?”

“孟时你家太不普通了。”冯曦低着头嚅嗫着说。她怕的不是听到伤害她的话。她结过婚,深知婚姻是两个家族的碰撞,并不单单是两个人的事,叫谁丢弃父母都不行。

田大伟是本地人,她的家远在几百公里以外的小县城。她以前曾经想过,把父母接过来一起住。田大伟反对,他明确告诉冯曦,就算要和父母住,也该和他的父母住。

她争辩说他的父母就在这座城里,而她的父母太远,年纪大了她无法照顾。田大伟便说,她父母来可以,另外买房或租房住。

当时她和田大伟才买了房,冯曦就想等手里宽裕了再接父母过来。她现在就指望着年底有笔奖金充实荷包,能有付首付款的钱,买下哪怕只是一室一厅的小房子。

她现在还没告诉父母离婚的事。他们知道了会马不停蹄的赶来。她原本打算春节回家时再说。那时候自己已收拾好心情,荷包里有钱,父母不至于担心她无片瓦遮头。可是现在她又惶惶然了,又该怎么向他们介绍孟时呢?孟时的家,兰溪河畔的大宅。她似乎能看到孟时父母对她的态度。冯曦自己不怕,却害怕这种态度伤害到她的家人。

孟时淡笑一声:“你抬起头来看着我。”

冯曦不肯,她搂紧了他的腰,脸伏在他胸口贪婪的汲取着他的温暖。她听到他的心有力的跳动,像最雄壮的鼓乐。她真想眼睁一闭就让他抱着她到地老天荒。不需要面对父母,只要他就好。

如果她没有离过婚,孟时想,他或许会逼她一下。而冯曦的敏感和隐藏在心底深处的柔弱带给他的是火苗瞬间从心上烫熨而过掠起的疼痛。他目睹了她不顾一切的减肥,她面对前夫的悲伤。有着无数绿色植物和温馨布置的房间是她的蜗壳,她细心经营精心呵护,是绝不肯轻易放另一个人进来的。

孟时缓缓说道:“曦曦,我最大的爱好是收集石头。千百万年甚至亿万年来,只有石头是地球上最忠于本质的东西。而石头又分很多种,像这片河滩地里的鹅卵石,像风化沉积形成的片层岩。鹅卵石随处可见,只有独拾得一块拿回家放着才能泯然不同。片层岩堆积成山,却可以层层剥离,柔软得用手都能捏碎。只有经历了火山喷发淬冷后,才会形成钻石,红宝石,蓝宝石。它们是石头里的精华,忍受了高温高热高压反而成为最璀璨的宝石。如果你去找一个离过婚的普通男人,他能给你鹅卵石的圆润平凡。如果你找到一个凑合过日子的男人,感情会像易碎的片层岩。”

他停住了,没有再说下去。冯曦迟疑着抬起头,就看到孟时嘴裂得大大的,一副讨扁的模样:“只有找我最好,论长相不差,论本事不小,论情趣一流,论感情最真心。”

冯曦实在没忍住,边笑边骂:“没见过你这么自恋的男人!”

“曦曦,我喜欢你笑。你的心态很乐观,就乐观下去吧。和你在一起的人是我,不是别人。就算我家里反对,就算你的父母不同意,只要咱俩好了,做父母的迟早会谅解的。我很小就明白这个道理了。仗着这个在家里我行我素,现在不也搬出来住了?”孟时颇为自豪。

冯曦偎在孟时怀里认真的说:“我们会很累吗?”

“可能。”孟时吻了吻她的头发说道,“曦曦,你不要害怕,和我在一起就好。我喜欢你就行了。”

她仰起头问他:“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没有为什么。遇到你就是你了。”他的眼睛闪着幽深的光芒,就像天上的星星,隐约的闪动,深邃明亮。

冯曦没有再问。人生路上最讲缘份的就是遇见。遇见傅铭意,遇见田大伟,遇见孟时。

她不想去想了,伸手抚摸着孟时的眉毛。他的眉很有型,像用毛笔写下的漂亮书法。她凑过去,轻轻吻着他的面颊,他的唇。舌尖在他唇上掠过的瞬间身体被骤然拥得紧了。他用更大的热情回应着她,手自觉的探进了她的衣裳。

他箍得她动弹不得,只觉得一团火从他唇齿之间烧过来,烈焰滔天。她像从水里抛到岸上的鱼,张着嘴拼命呼吸的同时涌现的是窒息的感觉。她用力想推开他一点,尤如蜉蚁撼树。她喘息着喊他停住,模糊的声音在舌尖打了个转还没有吐出去又被吞回了肚里。

他在她瘫软下身体的时候移开了唇,转为进攻她的耳坠与她的脖颈,痒得让她浑身发颤。冯曦的激情被渐渐的唤醒,她勾住他的脖子软软的喊了声:“孟时。”

她的态度决定一切,孟时拦腰抱起她,低头看见她闭着眼睛满面娇羞,忍不住微微一笑。他抱起她转过巨大的山石放下,低声问道:“你怕不怕冷?”

冯曦睁开眼睛,望了望四周,山岩像屏障,隔出一个洄水弯。他没有抱她进帐篷,眼睛直瞄着洄水湾形成的小水潭。她闷笑着推搡着他,觉得刺激又有点不敢。

“我选这地方时早看好了,正好是河湾,这块大石头挡着,有人来了也瞧不见的。”孟时坏笑着说。

她做贼心虚的东张西望,冯曦从来没有这样的体验,呼吸立时急促起来。

孟时眼中骤然爆出光芒,轻巧的脱去了自己的衣裳。他只穿着条散腿短裤站在她面前,淡淡的微光下,他宛如天神。她什么话也没说,闭上眼睛张开了双手。

身体浸入水中的瞬间,她被刺激的蓦得睁大了双眼,肌肤暴起层鸡皮疙瘩,寒毛倒竖。她八爪鱼似的攀上了他的身体,只有贴近他的身体取暖,她才不至于被冻死。

孟时变戏法似的掏出一只锡酒壶,他送到她嘴边说:“八五年的茅台。藏了二十几年,可香了。”

醇绵的酒冲喉而入,胃里腾起热意。她忍不住连喝几口下去,喉间一团软热久久徘徊不去,颇有点醺然。她低声笑骂道:“你早有预谋!”

“嗯,说对了。上回在杭州我就想灌醉了你,可惜你醉得太清醒了。”孟时轻笑了声,搂紧了她。他温柔的舔弄着她的唇齿,冯曦觉得一团暖洋洋的气息在嘴里撞击着,身体那么凉,心却那么热。水波变得温和,他轻轻的托着她的腰,她像浮在了云端。

她攀着他悄悄睁开了眼睛,就看到了他熠熠生辉的眼眸。天上所有的星光被吸进他眼里,那点晶芒缓缓转动,像巨大的漩涡将她吞没。

“孟时。”她抚摸着他的脸喃喃喊着他的名字。他的脸离她这么近,他的身体和她几无空隙。冯曦突然就感动了。

夜空无垠,只有满天星星。那弯月清亮得将溪水染成了一匹银缎包裹着她和他。天地间山溪呜咽,耳边只有他的呼吸声。

孟时亲吻着她的脸颊,拉过她的手放在胸前,无比虔诚的说:“曦曦,这是你的。它很爱你。”

一瞬间,热浪冲进她眼底。手心传来带着热度的强烈心跳,撞击着她的掌心,也撞击着她的心灵。

一切是这样自然的发生。巨大的山石隔开了天地,隔开了他的父母,她的家人。只给了她和他独享的美妙空间。清泠的山风卷着星辰呼啸而来,卷着他们御风而行。

她轻吟一声舒展开身体,洁白如玉。眉心微蹙承受着他带来的痛楚与欢愉。这一刻冯曦想起了与田大伟离婚的那天晚上,一颗泪从眼角无声息的滑落。她用力抱紧了孟时,他用他的热情与温度填满了她心里空落落的每一寸空间。

她像水草般柔弱的依附着他,散发出缕缕丝绦般的柔情。他被她紧紧缚住,巨大的欢愉破茧而出。孟时闷哼了声,摁着她的背用力之大几乎要把她嵌进心脏里去。

冯曦脑中只有晕眩,伏在他身上再也无力。

浅浅的吻从脸颊移到唇上,他轻轻的舔弄着并不深入。手比山溪更轻柔,在抚摸中清洗着她的身体。她模糊的想,她什么也不要管什么也不要去想,有他就好。

身体轻盈的被抱起,软和的毛巾被吸干了水分,他抱着她躺进了睡袋。肌肤相亲带来的暖和感觉让她想起了两只偎依取暖的小老鼠。她移动了下脑袋,准确的找到了肩胛处更舒服的位置沉沉睡去。

也许在她这个年龄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瞻前顾后看重结果。但是这一刻,冯曦忘记了。她顺从了自己的本心,自然而然的付出与拥有。

多年后冯曦回想,仍觉得和孟时第一次的亲密行为是中了盅,才会离经叛道的选择在水中□。而她却是这样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