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的中午,阳光正盛。炽烈的金黄色透窗而入,在屋内洒下大片暖意,驱散寒凉。
棋牌室包厢内,几人围坐在牌桌前闲聊着打牌,唯有一道高瘦挺拔的身影立在窗前,静默得和桌前热烈气氛有些格格不入。
“老四,Q-one的秋季新品你有头绪了吗?”方湛廷离开牌桌,从酒柜里拿了瓶红酒倒了两杯,拿到窗边,把其中一杯递到叶维清跟前:“时间差不多了。”
“Q-one”是他们创立的服饰品牌,主打女性潮流服装,走中高档路线,总部设在米国。
这个品牌是叶维清自己的。方湛廷负责品牌的推广和销售。
在外,别人都以为方湛廷是这个品牌的所有者。只有极个别的公司高层知道,这个品牌的所有者兼首席设计师,是个高中还没毕业的学生。
早在叶维清初中、方湛廷大学的时候,两人就开始了亲密无间的合作,一起做服装生意。品牌创立初期,叶维清是背着家里人悄悄进行的。他没有求助于家里,拿出了初中赚到的所有私房,加上家人平时给的零花和压岁钱,背水一战。
许是天时地利人和皆备。叶维清的设计天赋,加上方湛廷的成功营销策略,使得品牌在米国一炮而红,继而打开了全球市场。短短两年多的时间,公司已经市值十几亿。
现在品牌下系列众多,主打系列We-one一直是叶维清亲自设计,品质赢得业界一致的交口称赞。
常有当红明星找到方湛廷,想要请Q-one神秘的首席设计师来帮他们设计款式新潮的礼服,方湛廷只能抱歉地以设计师太忙为理由婉拒。
方湛廷也很无奈。他说的可都是大实话。
即将面临高考的高三生,能不忙么。
现在才刚初春,但是服饰的设计和制作都要早一步来完成,提前准备好才能游刃有余地赶上换季大热潮。这个时候开始思考秋季款,不算早了。
叶维清没有接酒杯,轻倚靠在窗侧:“这一季我打算去掉多余的褶皱和缎带,走简洁路线。”
时尚界颇为奇异,几十年便会出现一个轮回。前几年很遭嫌弃的古旧款式,这一年突然大热了起来。叶维清快狠准地抓住了这次机遇,设计出一系列漂亮款式,深受顾客喜爱。
方湛廷用杯身轻敲窗框:“可是之前走这个方向销量很好。秋季为什么不打算继续下去?”
叶维清凝视着楼下街道:“时尚不是一成不变的。我昨晚忽然想到了应该做什么样的系列。你放心,我心里有数。”
这还是昨晚一起吃饭时突然升起的灵感。
那身LO裙很漂亮,但是不适合她。她的相貌明媚艳丽,性格刚柔并济,应该穿上更舒适更简洁大方却用料考究的衣裙。
他莫名地想要给她换上最适合她的,突然间就萌生了把这个想法付诸实践、当做秋季新品主打系列的打算。
方湛廷抿一口酒,没再多说什么。
他相信老四的能力和才华,老四一向能够精准地把握住潮流方向和顾客喜好。设计方面他不在行。他只需要考虑怎么赚钱就好,其余的,交给老四来负责。
宋凌打了几圈牌,越打越输,就没赢过。
“不玩了不玩了。”他气得把跟前的牌推到桌子中间,跑到窗边哼哼唧唧控诉:“老二老三老五他们也太过分了!居然不让我!尊老爱幼懂不懂啊?”
他手臂搭在方湛廷身上:“老大你陪我打几把呗?让我也尝尝赢的滋味。”
不等方湛廷开口,他发现叶维清的目光正专注地望着窗外楼下,就顺着叶维清的视线往下探头看过去。
“咦?”宋凌的脖子越伸越长,直接趴到了窗台上:“那不是秦瑟么。”
方湛廷微笑着看了叶维清一眼,问宋凌:“秦瑟是谁。”这几年时间耗在国外,岍市的很多事情他都不了解。
宋凌撇嘴:“和我同班的一个女生,陆家小渣渣的超级迷妹。从小学开始追他,都好多年了。怪有毅力。”
“你说谁?”叶维清突然出声问他,语调清冷。
宋凌恍然意识到自己顺口说溜了嘴,缩缩脖子,小心翼翼觑叶维清:“四哥,对不住啊,我这人说话不动脑子,一下子就提到那渣家的人了。”
叶维清平生最恨陆家人。如果不是那些不要脸的混蛋,他妈妈也不会那么早就气得生病过世了。
宋凌赶紧转移话题:“哎?我刚发现,秦小妹居然没跟着那小渣渣跑,换口味跟着帅大叔了!啧啧啧。她是不是忘记今天什么日子了啊?”
今天情人节,二月十四日。
他们几个都是大院儿里一起长大的,感情好得跟亲兄弟似的。因为都是孤家寡人没女朋友,加上方湛廷刚回国,索性凑了今天这个日子聚一聚。
秦瑟这个时候应该追着陆宇豪跑啊。怎么有她在的地方,不见陆宇豪啊?
秦瑟最终选择了到悦来酒楼吃饭。
原身以前都是随着陆宇豪的口味走,并不知道附近哪个店好吃。秦国富在岍市时间少,肯定也不清楚。与其到其他地方碰运气,还不如接过叶维清的好意,来这个地方尝尝。
好歹是她和爸爸难得一次的相聚,总得寻个过得去的地方用餐。吃好了心情自然也好。就算一不小心碰到了叶维清也没什么,躲着点就是。
有时候运气不好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缝。说的就是秦瑟现在。
她点完餐后去了趟洗手间,刚出洗手间的门,就看到了走廊上的那道高大身影。
少年矜贵自傲,姿态闲适地信步而行,一身红衣黑裤愈发称得他身高腿长,气度卓然。
长腿怪。秦瑟暗暗说了一声,扭头打算从旁边楼梯那边绕道而走。
“秦瑟。”叶维清扬声喊她,声音清朗隐隐透着笑意。
都被看到了,再溜也不太好。秦瑟只能回头微笑:“你也来了,好巧啊。”又忍不住问;“你不是说不来这里吗?”
叶维清不慌不忙:“今天到处都很热闹,成双成对。我孤家寡人的不知道去哪好,刚好想起来和你提过这里,临时决定过来的。”
“那不打扰你用餐了。”秦瑟扭头就走。
“不请我喝两杯?”
“啊?”她停步回头。
“难得那么巧碰到。要不然我请你喝两杯也可以。”
“不了,我爸还在屋里等我呢。”
叶维清神色蓦地一松:“原来那是你爸。”复又沉吟,“既然叔叔来了,我作为晚辈总该见一见。”
这理由太冠冕堂皇了,一时间秦瑟竟是不知道该怎么反驳才好。而且叶维清实在非常温和彬彬有礼,脾气好的很。她一而再地和他对着来,心里总有点过意不去。
秦瑟先行。
叶维清跟上她后,放缓步子行在她的身边,语气随意地问:“今天怎么穿了这样一身?和你昨天的风格不太一样。”
“昨天是个意外,我喜欢这样的。”秦瑟旋转了一圈,“好看吗?”
叶维清轻笑着点点头。
不知不觉地,两人就走到了屋子门口。推门而入的时候,饭菜刚好上齐,四菜一汤,两碗米饭一碟饺子。
秦国富刚喊了句:“瑟瑟啊。”眼睛一转就看到女儿身后还跟着个人,“这位是——”
“叔叔好。”叶维清主动伸手,客气地说:“我是瑟瑟的同学。您叫我维清就可以了。”
“你好,你好。”秦国富对这个有礼貌的男孩子第一印象很好。白白净净的,相貌漂亮,指甲剪得整整齐齐。唯独头发颜色太浅了点,看着太过新潮,让他这个老人家有点接受无能。
两人你来我往地寒暄着。
站在一旁的秦瑟被干晾着,有些后悔。
早知道会遇到叶维清,她就随身带着那嫩绿色手套了。直接东西给他,都不用再多见他一回。
叶维清看出秦瑟饿了,与秦国富混了个脸熟后,准备告辞离去。
他扫了眼桌上食物,发觉不对劲,悄声问秦瑟:“你不是喜欢吃汤面?我刚才特意和你说过这里的味道不错,今天怎么没点。”
之所以选了这里,就是因为宋凌说这里汤面做得好。
秦瑟总不好告诉他昨天是骗他的,索性破罐子破摔找个借口:“昨天刚吃了你煮的,太好吃了。紧接着再吃别人做的,恐怕怎么都不会觉得好吃。隔几天再说。”
她估摸着,身份高地位高的人都喜欢被人捧着。她只希望这位叶太子赶紧走人,所以冠冕堂皇讲几句好听的,免得他再多问。
再说了,他做的东西确实好吃。她说这话也不心虚,理直气壮得很。
原以为这么敷衍过去,这件事儿就这么完结了。毕竟叶维清家身份不同一般,平时巴结他的人海了去,不可能把她这句恭维放在心上。他立刻离开,她继续吃饭,你好我好大家好。
哪知道眼前的高大少年听了她的话后,竟是微微笑了。
“有这么好吃?”他神色愉悦,眉梢眼角都是深浓笑意:“这样吧。明天放学后你去篮球场找我。回家我正好闲着没事做,煮面给你吃。”
秦瑟悔不当初。
……谁让她多嘴提昨天的面的?她这简直是活该。自作自受。
秦瑟干巴巴笑着:“明天我有事。我和我爸说好了一起吃晚饭的,对吧,爸?”
她拼命朝秦国富使眼色。
秦国富什么人?商场征战几十年,眼神历练得极其精准。他一眼就看出来这小子身份不一般,教养极好,且对自家女儿另有所图。
现在女儿刚刚脱离陆宇豪,他最怕的就是女儿再回头去吃陆烂草,巴不得乖闺女赶紧和别的男生来点什么不得不说的超出友情的情谊,借此彻底忘记陆宇豪。
于是任凭秦瑟瞪得眼睛都快歇菜了,秦老爹依然帅气地一挥手:“没事。爸忽然想起来,明晚有饭局。明天晚上你们吃面去吧。”
一锤定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