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Flower.恩爱

[楔子·他疯起来,不怕全世界陪他掉眼泪]

不要在太阳升起的时候,遥想它落下时的悲伤;不要在雪花飞舞的美景中,为它来日的消融而哭泣。在我们相信爱的年纪,不要害怕失去和分离。

如果有一天美梦成真,你会发现,是那个最初的白衣少年,一生都让你有着初恋的心情。

一个女人,披头散发的,在机场大厅飞奔。

她手里的电话已经传来无法接通的声音。

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外,一架飞往异国温泉乡的银鸟正昂首冲上蓝天,洒脱而坚决。

她猛地刹住脚步,呆呆地看着那飞机,全身微微颤抖。

她从玻璃的反光里瞄见自己的形象,倒吸一口冷气。

她从来都是个精致的女人,怎会有这般混乱模样。

都是那个疯子!

疯子!

她咬着牙在心里骂出这个词。

突然间,她脑海里有什么东西一闪,像细细的丝线,扯痛了她的神经。

那一年,他们正相爱,他也是这样疯狂任性,这样不按常理出牌,这样让她每一天都手足无措却又欲罢不能。

而她每一次,都骂他是个疯子。

那时是甜蜜。

此时又是什么?!

大约从一个月前起,她感觉出她的女儿圈圈似乎出现了一些异样。

有一次,小圈圈在浴室里被保姆带着洗澡,竟然唱起儿歌来。

她从来没有听女儿唱过歌。

原来女儿唱歌还挺有几分天赋的,像那个人。

她心里凛然一惊,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的。

圈圈竟然会在家里快乐地唱歌,而她竟然会想到那一个人。

给了圈圈另一半血肉生命的那个人。

后来又有一次,她午睡,听到圈圈在外面压低声音和保姆嬉笑,言词中带上了“爸爸”这个词。

她又是一身冷汗。

圈圈叫的爸爸,似乎不像是封信。

封信是个清冷少言的人,他对圈圈温和,但并不亲密。圈圈对他渴望,但并不依恋。

况且封信一直对她和圈圈尽量回避。

她的心里,竟又鬼使神差地闪出了那个人的名字来。

不不,不可能是他。

虽然他已回到C城。

她发现圈圈失踪的那天早上,保姆提着行李来和她辞行。

她暴跳如雷要报警。

然后,那个老家亲戚介绍来的中年女人淡定地掏出了一部旧手机,摁了半天,举到她面前,给她看照片。

她只看一眼,就惊呆了。

是那个人。

她爱过的人,为他生下了圈圈的人,离她远去的人。

他抱着圈圈在夕阳下转圈圈。

他陪着圈圈在游乐场玩滑梯。

他和圈圈一人拿一桶爆米花扮鬼脸。

他教圈圈坐在一大堆乐器里打架子鼓。

每张照片里,两个人都笑得乐不可支,像一大一小两个孩子。

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他是什么时候知道了真相,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占有了圈圈的心?

圈圈难道已经知道了,这才是她真正的爸爸?!

她按着保姆提供的号码,冲到机场时,飞机已经起飞。

全程约四小时二十分。

她一个人浑浑噩噩地返回家里,推开孩子的房间,保姆不在了,孩子也不在了,留下的一切,她竟然觉得陌生。

已经有多久,没有踏进女儿的房间了呢?

她靠着柜子慢慢地坐到地上,触手处是一只半人高的泰迪熊娃娃。

不是她买的。

记得和那个人恋爱时,他最喜欢给她买泰迪熊玩偶,后来分手,她把那些泰迪熊全剪碎了。

大概,这只泰迪熊,是他买给圈圈的吧?

可笑的是,她居然没有发现过家里多了些什么。

她缓缓地望向四周,一样一样地数,最后终于颓然放弃。

她分不清哪些是自己随手买的,哪些是历任保姆按需添置的,哪些有可能是“那个人”送女儿的。

原来,她对圈圈这样的坏。

她又想起早上时,那个保姆离开时对她理直气壮的教训。

“没有见过你这样当妈的!母亲生了小鸡还知道要带着它捉虫,你生了个女儿怎么和仇人似的,成天给她脸色看呢?”

“你知道孩子怕你怕成啥样,晚上睡觉都要问一声妈妈今天有没有在生气,说你没在生气才敢放心地睡……”

“孩子爸爸多好啊,照顾孩子比你这个妈强多了,孩子没见到爸爸前,我就没见她笑过,成天和个精怪似的捣蛋,没一点儿小人儿味。你这当妈的实在是太自私,大人离婚孩子受罪,你不想好好养她,就把她交给爸爸多好!还不让爸爸见孩子,爸爸还得偷偷摸摸地见……我反正是要回老家了,听阿姨一句劝,和孩子爸爸好好谈谈,都有了孩子了,就不能只想着自己……”

“你问我怎么知道那是孩子的亲爸?人家直接把啥啥亲子鉴定结果都拿给我看了……再说了,是不是孩子亲爸,那感情,骗不了人的。”

她气得全身发抖,但报警的电话到底没按得下去。

和保姆置气有什么用呢?

警察来了,只会把这段丑事放大,她是了解慕成东的,既然真的是他来了,就肯定有所准备。

他疯起来,不怕全世界陪他掉眼泪。

没有哪一次的时钟,像这次一样,走得这样慢。

慢得她觉得全身都麻木了,觉得自己很累很累,累得想要睡过去了。

当时是为什么要坚决分开,好像都不重要了。

当时是为什么不告诉他孩子的事,好像也不太记得了。

这些年是怎样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的样子,也都模糊了。

她现在只希望她的孩子还能回到她的身边。

手机终于响起来,她一个激灵接起电话,电话那边,传来小女孩儿怯生生的问候:“妈妈……我和爸爸在一起……”

她拼命压住心口那股浊气,颤抖着说:“圈圈,你把电话给那个人。”

小女孩儿把电话拿远,还不忘嘟囔了一声:“那个人……是爸爸呀。”

好像是得到了某种安慰,小女孩儿又开心地笑了。

隔着遥远的海,他的声音传来,一时间,她发现自己竟然还会剧烈心跳。

到底是放不下的恨,还是放不下的爱?

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慕成东,你是个有自尊心的男人,你听好了,就算圈圈是你的孩子,但我也已经不爱你了,我现在爱的是你的好兄弟封信!”压不住心里的小恶魔,她喊了出来。

电话那边的人,轻轻地笑了。

“姚姚,从现在开始,已经不再是你做主任性的时间了。我的耳朵不会再听进你的任何花言巧语,我只知道,我会拉着圈圈,拉着你,我们一家三口往前走。”

“我知道,我们从来都不是普通的恋人,但没有关系,我就是你的锁链,你的诅咒,这一生,我都不会再放手。”

挂掉电话,站在巨大落地窗边的男人弯腰抱起在地毯上玩积木的女儿,亲吻她的脸蛋,逗得她笑个不停。

“妈妈会来吗?”圈圈还是有些担心。

“会来的,她应该已经生气地准备赶来了,等她来了,我们要好好安慰她哦。”慕成东笃定地说。

“嗯嗯。”

“宝贝,爸爸妈妈以后或许会经常吵架,但你不要害怕,因为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27.朱雪莉的墓

朱雪莉的墓,在C城最好的陵园里。

靠近青山的一隅,春天时繁花如瀑,秋天时落英缤纷,时不时有山间鸟雀飞来,唱着无忧无虑的歌。

其实,彦一回到C城后,就已经独自来这里寻过几次,他猜想应该是在这里,但始终没有找到。

因为彦景城在墓碑上为她刻的是另一个名字。

他始终相信,这里长眠着的,就是少年时遇见的那个天真美丽的少女,曾经改变了他和哥哥一生的命运。

也许因为世事颠沛,她成了另外一个人,到死也不肯承认自己是谁。

但他终于还是在她长眠后,把她的真名还给了她。

“李黛。”

彦一纤长秀美的手指,轻轻抚过墓碑上的这两个字,几不可闻的声音,从他的唇间逸出。

她躺在这里,一生的爱恨都摊开在阳光下,有些永远不会有人知道的真相,也渐渐被风干,了无痕迹。

她是彦景城的初恋。

她是彦景儒的爱恨。

她是彦一的妈妈。

她是封老爷子念念不忘的特殊病人。

她是传说。

我站在彦一的身边,阳光照在我们的身上,我感觉到暖意。

但身体里,却似乎有另一种暗涌,如冷风过境,激烈撞击。

收集的记忆碎片,听来的只字片语,都像汇成惊涛的水,冲刷着灵魂的堤。

那一天,彦一见过彦景儒后,彦家多年凝固的命运,已如撕开的口子,开始流转。

多疑而固执的彦景儒,通过多年的努力,利用不断进步的尖端生殖科技,终于培养出了一组属于他的健康胚胎,植入了年轻代孕少女的身体。

他带来这个消息时,那已经是一对已经在母体内健康存活了四个月的男性双胞胎。

也就是说,大概不到六个月后,彦家就会拥有一对未来继承者。

彦一不再是唯一的棋。

这对于彦一来说,其实不是噩运,但对于彦景城来说,却是沉重的打击。

他终于知道,自己对彦一的守护,从来不是因为他是彦家唯一继承人,而是因为他是彦一。

是朱雪莉托付给他的彦一。

我不知道他们叔侄间进行了怎样的交流,我只知道,他们最终选择了另一条路。

彦景城决定辞去在彦氏集团的所有事务,带着彦一去英国生活。

那里有他当年留学时的挚友,对方正在为一家超级博物馆寻找合适的管理者,偶然得知彦一的天赋,更是欣喜若狂,希望能在古物鉴赏方面为他提供更专业广博的研究平台。

我知道,这一次,彦一是真的要与我告别了。

这次的告别,似乎与几个月前的那一次,又不一样了。

我们一起站在朱雪莉的墓前,他蹲下身去,把怀里的大束桔梗花放下,细心地用手指整理好花瓣的模样。

他轻声和妈妈说着话:“喂,雪莉,我回来看你了。”

他小的时候就一直当着同学的面直呼他妈妈的名字,像个小无赖。

在妈妈面前,他终于不再是那个冷冰冰的像个鬼魂一样的少年,他开始融化,生命一点一点回到他的身体里,他是小无赖朱一强。

我的鼻子酸酸的。

我想,彦景城终于告诉了彦一一切真相,也告诉了他朱雪莉的墓地,一定是因为,他知道自己错了。

他想保护彦一,他的方式是不顾一切地让彦一不去接触那些他认为阴暗的过往,他怕彦一知道朱雪莉和他以及彦景儒的恩怨,他怕彦一不能理解这复杂的人世纠葛,他以为挡住风霜,彦一就能阳光的干净的活着。

就像当年彦景儒曾经试图这样保护他的弟弟一样。

但正是这样的保护,让彦一一步步因为惶惑、猜疑、自我否定,而变成疯狂模样。

我想,封老爷子那天对彦景城说过的一句话,是老人对这场悲剧关键的一眼洞穿。

他说,彦一害怕的,其实不是他的身世如何残酷难看,而是他是带着仇恨和厌憎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他需要知道自己是被爱着的、需要着的。

那才是人活着的意义。

希望不晚。

我向着朱雪莉的墓地虔诚地鞠躬。

我在心里默默地希望她保佑彦一此后的路不再黑暗。

我看到一滴晶莹的水珠划落空气落在桔梗上。

彦一哭了。

在香港时,他疯狂、他麻木、他自残、他跋扈。但他从来不哭。

现在他终于哭了。

伤口流出鲜血,才会终有愈合的一天。

我蹲下身,选择了什么都不说,安静地陪在他身边。

不知过了多久,彦一终于抬起头来,他的脸上已经看不见泪痕。

他对着洁白的花朵轻声说:“雪莉,我要走了,这些年,为了找你,我什么都没有做,快变废人了。以后,知道你在这里,我就放心了,只要回来,我就会来看你的。”

想了想,他又拉了我一把,指着我,缓缓地说:“对了,这个女的,你还认识吗?我小学时候欺负过的那个同桌,程安之,你那次教训我要我以后对人家好点儿的。”

他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但是我没办法对她好了,雪莉,她不肯嫁给我,要嫁给别人了。”

我一急,刚想说什么,他却微微笑了一下,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微笑这个表情,对他来说,或许因为陌生,已经有些僵硬了。

但长得这样好看的彦一,哪怕是生硬的微笑,也仍然能让百花盛开,溪水欢唱。

我在心里千万遍地说:以后,你要好好的啊。

他说:“程安之,最后一次,再抱一下吧。”

他张开双臂,小心地把我抱在怀里。

我们维持着这个姿势,像一个神圣的仪式。

他说:“程安之,再见了。以后你和封信的婚礼,不必告诉我,我就不参加了。”

28.每一天都有着初恋的心情

彦一离开后一个月,C城渐渐进入了初夏模式。

街上的漂亮姑娘们开始勇敢地穿起了短裙,满眼的衣裳和橱窗里的颜色都开始鲜艳丰富了起来,让人觉得热热闹闹的。

小马车降生后,双方的老人都度过了最初手忙脚乱的升级阶段,开始从容不迫地含饴弄孙,我和封信的事就开始重新被关注了起来。

这几个月下来,封信的事业规划开始按他的调整目标渐入佳境。

虽然彦景城离开,但他和彦氏集团的合同仍有效履行。风安堂暂时另租了场地开张,那一片原属于风安堂的地皮开始轰轰烈烈地重建中。

开工前,封信细心地把医馆门前的几株老腊梅移植到了自家的院里,这样封老爷子一推开窗,就能看见他熟悉的树们。

封老爷子也就顺势消了气不吱声了。

之前因缺少流动资金差点儿停工的药材基地,也顺利渡过了难关。

我们开始更多地融入到了彼此的生活中去,有时一起看看书,有时也出去看看电影,有时什么都不说地靠在一起打手机游戏,封信之前很少玩这些,但如我所料,他稍一熟悉上手,成绩就开始一日千里的进击,并试图琢磨如何横扫一切排行榜。

他也渐渐成为我家出入的常客。

从第一次上门拜访的稍显尴尬,到后来越来越轻车熟路不动声色地讨好我爸妈,常让我惊叹封医生做这些事真的是第一次吗?

总之,我身边的每个人,似乎都慢慢开心起来了。

这真是让人感到愉悦的事情。

这一天,在我家吃过我妈的爱心晚餐,接招完我爸的小酒攻势后,封信叹着气表示头晕。

我一看就知道有诈,可我妈已经大呼小叫地一把拖起他,进了我的房间,用力把他摁在了我的小床上躺着。

我跟进去的时候,就不出意外地看到了封医生的英俊面孔上,微微含着的笑意。

人真是学坏容易学好难哪。

我见我妈已经带上门出去了,就坐到他身边,伸手揉乱他的头发。

他一把抓住我的手,放在他的额头上。

他的额头透过我的手心传来温温的感觉,我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小声问:“你干吗?”

他把我的手掌拉下一点儿,轻轻覆在他的眼皮上,眨了一下眼睛,长长的睫毛就像蝴蝶的翅膀擦过我的皮肤,让我的心一酥一颤。

他说:“刚才听说你这里有我半本数学书……拿给我看看。”

我大惊,轻叫道:“喂!你偷听!”

刚才在客厅里,他陪我爸喝酒,途中起身接了个电话。

就在那一会儿,略略喝高了的我爸,瞅了瞅还在厨房忙着添个热菜的我妈,开始抓着我吐露心声。

“你真以为你妈那么不懂事?那次和你吵完架,她嘴上不说,其实经常一个人坐你房间整理那些旧东西,她心里可难受了。”

“那次她突然问我:安之高三那年,成天捧手上的半本数学书,我偷偷瞅过,不是她的,上面的名字是不是就叫封信?”

“我说我怎么知道。她就自言自语:老头子,我觉得我好像错怪安之了啊。这孩子好像不是看中他家有钱,她打高中那会儿就喜欢上人家了啊。”

“所以在小素和你妈说封信结婚离婚的真相以前,你妈其实就已经接受你们了,她可厚着脸皮打听了不少人,还装病人到他的医馆去找每个医生看病旁敲侧击的……你以为她喜欢小素不喜欢你?这些年你在外边,她可没睡过几晚安生觉。”

“你的性子啊,就像你妈,什么事都搁心里,只有遇上领情的,就知道她的好。这些天,我和你妈都看着呢,不管你和封信之前是怎么回事,但现在我们都觉得你选对了。以后你们就放心地往前走吧,有什么流言蜚语,爸妈都给你们顶着。”

我爸一边说,我的眼泪一边唰唰地流了下来,只知道一个劲儿地狂点头。

我爸说完就头一歪开始倒在沙发上打呼。

过了一会儿,我妈端着菜出来,封信也接完电话回来,我的眼泪也已经擦干净了。

原以为这场醉后的谈话会是父女间的小秘密,没想到封信竟然一边接电话,一边把我爸说的话也听进去不少,还提炼出自己感兴趣的关键词来了。

他一本正经地摇头:“我哪儿有偷听……你爸的声音那么大。”

我红着脸争辩:“你可以装作没听到的!”

他的眼睛亮亮地看着我,哪里像喝醉的人:“不行。因为我好奇。”

我真是被他吃得死死的,最后只好去找。

那半本数学书,是当年封信他们年级高考完后,毕业班学生们发起的撕书大混乱中被我侥幸找到的。

那时,我只是一个成绩平平,才艺平平,不起眼的学生。

我和七春,在撕书大混乱后,在教学楼下如雪般的茫茫纸屑破书里,找了很久。

原本我是帮她找她失手扔出去的课本,结果我却无意间找到了写着封信名字的属于他的半本书。

在封信离校后的日子里,这半本有着他的笔迹的课本,就成了我的宝贝,伴我度过了那段最刻苦努力的岁月。

我小心地从书架上抽下它来。

明明书皮我都已经重新包过了,没想到还是被细心的老妈发现异样。

我还在扭捏着,床上躺着的人已经忽然立起上身,手一伸就把我手上的书捞了去。

翻了几页,轻轻的笑意就溢满了他的眉梢眼角。

在他俊逸的笔迹边,有着无数我添上的小心情——

想你。

你在哪儿呢?

今天考砸了,好想抱抱你。

……

我捂着脸装死,下一秒,就被那个人卷进了怀里,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脑袋就埋进了他的胸膛里。

迅速升高的体温像一团无形的火,带着青春年少时的心跳在我们之间汹涌着、跳跃着。

无声无息地缠绵了一会儿,听到他轻笑的声音。

“看来你今天能变成绘本作家,我是你当年练习的好素材啊。记得你还为我画过漫画吧。”

我死也不抬头。

他轻轻抚摩着我的头发,我的头发已经越来越长了,披在身后,像小毯子。

他的指尖像弹钢琴一样在我的发间滑动,弄得我麻麻痒痒的。

“程安之同学,真的不要交流一下美梦成真的感受吗?”

这气定神闲的调侃,真的是那个温和优雅的封信吗?

我想了想,一咬牙把头伸出他的怀抱,把脸凑到他的面前,满意地看到他瞳孔里小小吃了一惊的反应。

我说:“那个……其实,那些暗恋你的漫画,我还留有一部分,你现在要不要看?”

我才不要告诉他,美梦成真的感受。

在和他相处的过程里,我已经深深地明白,这场爱恋是从我开始,我这一生,大概都要被他各种调侃欺负了。

虽然,我那么愿意。

其实,我曾经无数次地感恩自己的幸运,一路走来,身边的每一个人,在看似匆匆的身影后,都是满满的故事,每一个人的故事,或许都比我更精彩。

无疑,我是幸运的。

幸运的是,我从最初最简单的开始,坚持到了现在。

世间有各种嘈杂的声音,影响着我们的初心,也许只有聋子和傻瓜,可以不受影响。

我因傻而幸运。

如果可以再来一次,我还是想这样告诉自己:

不要在太阳升起的时候,遥想它落下时的悲伤;不要在雪花飞舞的美景中,为它来日的消融而哭泣。在我们相信爱的年纪,不要害怕失去和分离。

如果有一天美梦成真,你会发现,是那个最初的白衣少年,每一天都让你有着初恋的美丽心情。

29.镜里双鸾到白头

又是一年开学季。

因为上次和封信偷偷回母校的时候,被当年的教导主任郭老师认出,加上在我的同学会上露了一面,封信的名字又逐渐出现在了我们的校友圈里。

正值母校三十周年建校庆典举行,郭老师特意给封信打来了电话,希望他能参加,说当年的很多老师都想借此见见他。

封信倒没有推辞,只是和我说了一声,要我也准备一下一起前去。

想到要面对那么多旧日老师和优秀校友,我还挺忐忑的,小虾米心情发作,晚上都有点儿闹失眠。

幸好那个日子很快就到来了。

那天一大早,我就开始爬起来各种梳妆,和我同住的七春阴森森地损我:“啧啧,果然恋爱的人都低到尘埃里,程安之你这是怕给封信丢面子……”

我从一大堆裙子里探出头来,哭丧着脸:“七春姐我亲爱的姐,你能说句话安抚一下我不安的心吗?”

七春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又啪地按亮了我的手机,主屏幕上封信的脸堪称完美地看着我们。

她再次提高分贝啧啧啧了几下,然后下结论:“我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没错,封信这次带你去,面子是丢定了。”

我拿着一条真丝裙子扔向她的脸:“好了,从现在开始请你安静如龟……”

互损归互损,七春还是那么够义气,当她陪着我一起准时赶到学校时,学校里已经是人山人海。

巨大的朝气蓬勃的青春音乐在整个校园回荡,熟悉的热血感瞬间点燃,背上的鸡皮疙瘩都瞬间起来了。

如果说,还有什么,能让人随时随地如遇初恋般点燃,那大概就是曾经的青春回忆。

那些回不去却深刻心间的闪亮日子。

远远地,我看到操场主席台那里,封信站在几个校友和老师中间的身影。

他举手投足,自成焦点。

一个恍惚,仿佛时空错转。

我爱的那个少年,依然穿着白色的衬衫,在如瀑阳光下,在熙攘人群间,在每一个角落,他都能轻易吸引我的视线。

他让我贫瘠的青春,变得完美而丰盛。

正式的庆典还没有开始,各个年级各个班的学生正在操场上排着队,现在的校服好像已经有所改良,不再是一味的宽大,显得更加玲珑有致青春活力,颜色却依然是如水的淡蓝。

封信的目光似乎是不经意间,向我这边扫来。

他发现了我,立刻朝身边的人说了一句什么,然后大步向我走来。

我瞬间感觉到那一片的老师和校友们都调转了目光焦点,随着封信迅速走近的身影直接定位在我身上。

封信朝七春点了点头,我还存着一点点逃避的侥幸,他却已经从容地拉起了我的手,把我带到了刚才的人群里。

“程安之!竟然是你!”封信还未开口介绍,一个浑厚的男声带着欣喜,提高了声调喊出我的名字。

我定晴看去,见是一个剑眉星目的男人,似乎有些眼熟,但想不起是谁。

对方热情地伸出手来:“我是唐凯啊!美术社的!”

我“啊”了一声:“唐凯社长!”

竟然是那时学校的美术社长唐凯。

记得那时,他和封信关系还不错,我也因为加入了美术社参加了一些社团活动的原因,和他有一些交集。

但当时封信也好,唐凯也好,都是学校里众女生仰慕的闪亮人物,而我只是角落里最不起眼的那棵小草。

所以,对于唐凯一眼认出我并叫出我的名字,我挺意外的。

唐凯看看我,又看看封信,恍然大悟冲他道:“想起来了!我说你那时候怎么突然问我美术社里是不是有个叫程安之的女孩子,敢情你那时就有心了吧!”

我不敢相信地扭头看封信,他却只是笑而不语,拍了一下唐凯的肩道:“林夏快生了吧?”

唐凯顿时喜上眉梢:“是啊,下个月预产期,所以今天没要她来……哎,我说你小子不用去我家探望啊,我好不容易把女神追到手成了媳妇,你一出现她又春心荡漾就前功尽弃了!”

旁边一个戴眼镜的男人掏出手机佯装要拨:“我要立刻打电话给林夏告诉她!”

封信摇手:“别闹别闹。”

我忽地想起林夏好像是那时和封信一起画过墙画的女孩儿,没想到她最后竟然和唐凯走到了一起。

唐凯还在张牙舞爪:“程安之,你可把封信看好点儿,这小子重出江湖对我们可不是好消息……”

话未落音,他已经被封信直接勒颈,白眼直翻,周围阵阵哄笑。

这些都已经在职场里崭露头角绽放光芒的精英,穿着笔挺西装,一回到这个曾经出发的小小校园里,却仿佛又重新变回了那一年无虑亦无忧的少男少女,疼痛也是快乐,流泪也是甜蜜。

而最让我感动的,是封信仿佛在不知不觉中重新找回了那个少年时的自己。

有时看天,有时看云,有时在人群熙攘中淡然,有时在意气风发里坚定。他清楚自己要去的方向,也不畏惧人言的干扰带来迷茫。

他重新拥有了不大不小的生活圈子,一切变得自然而温暖向上。

他的生活中有了亲人、朋友、事业伙伴,各种赏识,各种质疑……还有终于敢于拥抱他的我。

今天来参加庆典的历届校友嘉宾不少,我和封信虽然坐在人群的角落里,但很快我就感觉到看向他的目光越来越多,远远近近都有一些小小的私语和友好的指点,时不时还有人越过人群和他打招呼。

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瞩目待遇的我有些坐立不安。

我沮丧地暗骂自己没出息,抱得男神归好像也不敢骄傲,反倒觉得自己做错了事似的。

正胡思乱想着,突然感觉到手被人拉了一下,封信示意我跟着他走。

然后,我们俩就自认为偷偷的,但实则是在大把观众的目光追逐下公然离场了。

我们一口气走到一栋教学楼里,才停下脚步。这个位置是教学楼的后门,不对着操场,我左右看看,又看看封信,傻傻地笑了起来。

他问我:“笑什么?”

我小声地说:“突然想起了你当年的样子。”

他思考了一下,不确定地问:“让你肃然起敬吗?”

我摇摇头:“让我垂涎三尺……”

话一出口,我就觉得应该咬舌自尽,一看他的表情,就觉得自己是个白痴。

果然,他露出一脸都不怎么想回复我的表情,直接开始爬楼梯。

越爬越眼熟。

直到站到四楼走廊尽头的那间教室门口,我才终于脱口而出:“这是你当年的教室啊!”

对他的教室位置,我大概比对自己的教室位置更熟吧。

熟到有一次午睡后不清醒,直接闭着眼睛就晃悠着进了他们班的门。

虽然不知道那时他有没有在教室里,但已经基本坐定正在自习的学长学姐们对我一阵哄堂大笑,让我瞌睡全醒落荒而逃,却也够我窘上很久。

本来这样的乌龙在学生时期时常有人产生,我也不是唯一,所以我一直祈祷他不会记得那次的我。

但自从他表示自己记性很好很惊人后,我其实对过往的每一个自己都可能不太记得的黑点不抱什么希望了。

教室的门都开着,学生们全在下面的操场上参加庆典。

封信伸出右手来,握住了我的左手。

走进了他当年的教室。

忽然之间,空气就静下来了。

教室里有阳光从窗口投射进来,在灰色的地板上跳跃出串串金斑,风的味道,是干净而温暖的。

黑板上,有着上节课老师未擦尽的粉笔残屑,课桌上,各种工具书压着一撂撂雪白的复习考卷。

仿佛还能听见那些小声的嬉笑。

仿佛还能看见那些年轻的身影。

我喜欢的少年,温柔地牵住了我的手。

一时间,我们都静静的,不敢言语,仿佛怕惊扰了这一刻的旧梦。

“咦,那是什么?!”

我突然发现黑板上的异常,惊呼一声。

黑板上用粉笔写着一行字:云蔚雪喜欢龚奥鹏。

应该是女孩儿的字吧,清秀细致,不似恶作剧,因为每一笔都过分认真。

倒像是一场傻傻的表白。

封信轻轻吸了一口气,他回过头来,阳光染在他的头发上,让他的轮廓变得更加柔软温暖。

他用眼神问我:“你也想过这么干吗?”

我也用眼神回答他:“想过,但是不敢……”

笑容,像阳光下的海浪,漫延至他的嘴角、脸颊、眉梢。

他突然开口说:“程安之,幸好当年你没这么做。”

我一愣,呆呆地眨了眨眼睛。

也是,如果被表白的人根本不喜欢对方,会觉得很丢脸吧。

这样想来,突然有点儿难过呢。

封信静静地看着我笑,一直看到我鼻子发酸,假装转过身去看窗外。

然后,我就感觉自己从身后被轻轻抱住了。

他的呼吸轻轻拂过我耳边的碎发。

一只手捉住了我的右手,有一个凉凉的东西,迅速套上了我的无名指。

一枚戒指的中央,那团泛彩的光晕,像最美的梦,绽放。

“安之,幸好你当年没对我表白……把这个机会留给了我。”

终章:那才是我的人生里,第一次听到,星星上的花

我终于见到了封寻。

少女的脸庞干净而乖巧,她露齿笑着,笑容甜美如同初生的蔷薇,柔软的头发在纤瘦的肩头形成小小的起伏,发间露出一点点耳垂,竟有些粉嫩透明的味道。

如果仔细看,还可以在她明亮的眼睛深处,依稀看出一点点调皮,一点点隐忍,一点点忧伤来。

这使她的美丽,有了几分难过。

明明是一模一样的面容,封信的脸让我心跳加速,而封寻,却让我想要拥抱落泪。

她一定很累。

所以,才睡了那么久,再也不肯起来。

我几次迟疑着,想伸手去摸那小小的相片里小小的脸,但却又不敢惊动。

空气里缓慢流动的香火气息,静谧而温柔,又有些刻板凝滞。

记忆里有什么东西被触动般,悄然间,仿佛已交换时空。

她若活着,应已亭亭。

身后传来轻不可闻的脚步声,我用力逼回眼里的酸涩,转过身,看到封信,正提着一个巨大的黑色旅行袋走来。

“跟我来。”他轻声对我说,拉起我的手。

我跟着他一直走到后院去。

后院有着巨大的香炉,我在一些大庙常见这种炉。有时香客来还大愿,就会有一枝枝巨大的香烛投入炉中,腾起的火焰仿佛可令心愿直达上天。

此刻,香炉里上一轮的火苗未净,虽然明火已经不见,但不时从灰烬里发出一声啪地脆响,反让人更加感觉小山间的安静。

此刻,暗暗闷闷地燃烧产生的温度混着八月空气里的隐隐热浪,在我的眼前形成了一种虚幻的视觉感。

空气里有一束一束若有似无的白色光柱,通向明晃晃的天幕去,像告别的灵魂离开人间的路。

封信放开我的手,蹲下身去,拉开那个大旅行包的拉链。

从里面拿出一样东西来。

一个星星形状的娃娃,有些旧了的粉红花布娃娃。

那娃娃有着笑成两弯月牙的眼睛,头顶上,还有个同色的蝴蝶结。

就在那一瞬间,有什么东西,疯狂地尖锐地穿过了我混沌的记忆,拨开了林海间的迷雾,撞破了尘土蒙袭的心墙。

“是封寻最喜欢的东西……这些年一直舍不得还给她,总觉得看到了有一点儿安慰,这次过来,决定烧给她了,她应该会高兴吧?”封信轻轻地抚摸着那个娃娃,语声温柔。

我的眼泪,像有了生命一般,争先恐后地坠下,一串一串,速度之快,几乎要挤破眼眶。

啊,那个娃娃。

那个女孩儿,和那个娃娃。

“安之?”一抬头,封信吃了一惊,他站起来,伸出手。

我猛地扑进他的怀里,紧紧地,紧紧地,抱住他。

那一年,我九岁,若素八岁。

我们全家,在四月的一个周末出游。

山上的野花开成了片,像童话里的海。活泼可爱的若素摘来五颜六色的花,给妈妈编在头发上,引起父母一阵阵欢笑。

我一心想找到一朵最大最美的花,超过若素摘的,让妈妈也夸奖我,却不知不觉越走越远,渐渐远离了家人,迷路了。

我越慌越乱,越乱越慌。

童话一样的花海不见了,温柔和善的小山变成阴森恐怖的迷宫,小小的荆棘划破了我的腿和手臂,我开始哭。

我不敢大声地哭,只捂着嘴惊慌四顾。

不知哭了多久,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女孩儿声音,却不是若素。

“哥!哥!你看!我们捡到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

那兴奋的快乐的调皮的声音,像一道阳光,把眼前的迷雾之帘一把拉开,露出怯生生的我来。

抱着粉红色星星娃娃的女孩儿,在我面前弯下腰来,神气活现的大眼睛在我脸上扫来扫去。我难堪地躲着。

明明自己也是个小女孩儿,还说什么捡到了一个小女孩儿,真讨厌。我抽泣着想。

“你迷路了!”她可不管不顾我的心情,像发现了什么大秘密一样,肯定地权威地点了点头,用一根白嫩的手指指着我。

“阿寻,不要闹。”她身边的男孩儿把她拉开一点儿。

他们两个,长着一模一样的脸,非常非常漂亮的双胞胎。

我一时看呆了。

女孩儿还想嚷什么,男孩儿已经蹲下身来认真看着我,他应该比我大不了多少,但是却有着一种大人才有的沉稳气质,让人顿生信赖。

“阿寻,你看,她和你扎着一样的蝴蝶结。”他笑着回头对妹妹说。

那天,和我扎着一样蝴蝶结的女孩儿,像只快乐的小松鼠,在我身边打着圈儿逗我开心。

为了安慰我,女孩儿把手中一直抱着的粉红色星星娃娃给我搂着,她说这是有魔法的娃娃,抱着它就什么都不怕了。

星星娃娃柔软而安心,带着甜甜的香气,我爱不释手,心里竟然真的不怕了。

男孩儿一直在附近的草丛里不知道在寻找什么。

他们陪着我,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听到爸爸妈妈焦急呼喊的声音前来,哥哥才拉起妹妹和我告别。

“我们也该回去了,爷爷要生气了。”

“小女孩儿,我要送你一件礼物!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了……”女孩儿嘟囔着,不甘不愿地挣脱哥哥的手。

我以为她要把星星娃娃送给我,没想到她突然一转身,从哥哥的书包里,抽出一本书来,把书利索地塞进我的手里,顺手把星星娃娃拿了回去。

“星星娃娃是我哥给我的宝贝,不能给你,我送你一本书吧!你知道星星上的花是什么样子吗?这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哦,送给你。”她把书递给我,认真地说。

那才是我的人生里,第一次听到,星星上的花。

书的封面上写着:《小王子》。

多年后,在山间的小庙里,我紧紧地抱着封信,哭得肝肠寸断。

鱼的记忆听说只有七秒,那人的记忆到底有多长?

那天下山以后,我以为我会一直记得那个抱着星星娃娃的女孩儿,后来我也深深爱上了她送给我的书——孤独的小小王子爱着那颗星球上唯一的玫瑰,即使是死,他也要回去找她。

但是,我却忘记了封寻。

在后来那么漫长的岁月里,在我渐渐深入了封信的人生后,我竟然没有任何一个时间回忆起,原来我见过她。

我见过她和封信曾经最美好最相爱的样子。

那时候,我们的缘分已起,但前路茫茫。

“封信,以后,我会把封寻的那一份加上,更加爱你。”我泪眼婆娑地抽泣。

“傻瓜。”他不明就里地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发。

“等我再哭一会儿,我要给你讲一个故事。”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封寻,我见过她……”

阳光偏移了方向,渐渐变得微弱,山里的晚风来得更早、更凉,轻易间已换天地。

蓝色的天越发清澈干净了起来,一朵朵云团显现出它们本来的轮廓,美好而悠然。

我怀着谦卑而感恩的心,看着这自然的美景,与封信十指相扣。

我轻声说:“封信,现在你幸福吗?”

他肯定地紧了紧手指,侧过脸,吻了一下我的额角,用世界上最温柔的声音对我说:“我们的故事,我来晚了,以后,我会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