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二天晚上,1970 年 12 月 3 日,我打了一辆出租车,在距离迈尔斯家一个街区的地方下了车。时间还早,绰绰有余,因为我也不知道头一回我到这儿的确切时间是几点,所以最好早点来。当我走近他家的时候,天早就黑了,但我只看到他的车停在路旁的围栏边,所以我退回去 100 码,找到一个可以监视到一段路面的地方,停下来,静静等待。

过了约莫两根烟的工夫,我看到另外一辆车在迈尔斯的车旁刹车,然后停下来,亮起车灯。我又多等了几分钟,随后急急忙忙向车那边走去。是我的车。

我没有车钥匙,但这没什么困难的。我过去总是一头埋在工程设计的问题里而忘记带车钥匙,因此老早就养成了一个习惯,放一把备用钥匙在汽车行李厢下面的凹槽里。于是我搞到车钥匙,爬回到车里。我原来是把车停在稍有些角度的坡上,车头冲下,所以,不用开灯,也不用发动引擎,我让它渐渐滑行到角落里,在那儿转了个弯,然后我启动了引擎,但还是没有开灯,转去迈尔斯家后巷正对着他车库的地方停好车。

车库上了锁。我透过脏兮兮的窗户往里面窥视,看见一个盖着被单的东西立在那儿。从它的轮廓上我一眼就认出,那就是我的老朋友,灵活富兰克。

车库的门不是修来用做防御设施的,根本抵御不了一个手持铁轮箍而又下定决心的男人——至少在 1970 年的加利福尼亚没这回事。撬门只花了我几秒的工夫,而为了方便我搬运、方便把富兰克塞进我的车里去,我必须把它拆成碎片,耗费在这上面的时间可就长得多了。不过,我首先检査了一下富兰克,发觉笔记和设计图都在,就在我怀疑他们可能在的地方——这些都是真的,原件。所以我把文件从里面拉出来,全数倒在车厢里,然后才开始解决富兰克本身。没人能跟我一样清楚地知道他是如何组装起来的,而使我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拆卸速度的原因在于,我并不在乎这会对它造成多大的损害。尽管如此,我还是忙得像单人乐队一样,足足忙了几乎一个小时。

我把最后一块拆散了的部件——轮椅的底盘,塞进汽车的行李厢里,然后把车后盖放了下来,我知道盖不上,但只要车子还能开也就行了。刚安顿好这边,就听到佩特开始哀号起来。为了拆散富兰克,可是花了不少我时间,我冲自己骂了一句,便急急忙忙地绕过车库,直奔他们的后院。这时,骚乱已经开始了。

我曾经对自己许诺过,一定要好好享受一下佩特旗开得胜的每一秒,但我还是做不到。后门开着,灯光如水般倾泻在纱门上,我能听到奔跑声、碰撞声,佩特那令人胆寒的战争宣言,以及芭拉的尖叫声,可他们根本处在我的视野之外,根本不给我过把瘾的机会。于是我蹑手蹑脚地潜行至纱门边,希望能看一眼战斗现场,一眼也好。

那该死的纱门居然钩住了!那是惟一一件没能按照计划实施的事。于是我疯狂地在口袋里翻找起来,为了打开我的小刀甚至还不小心伤了指甲——我把刀尖插进门缝,然后把钩子挑开,而此时此刻,佩特正如表演绝技的摩托车手冲出跑道撞上防护墙一般撞到了纱门上,还好我及时地闪到一边,恰好给佩特让出一条路来。

我扑倒在玫瑰花丛的后面,也不知道迈尔斯和芭拉会不会甚至企图追到门外来。我对此深表怀疑,我可不想在他们的地盘里冒那个险。然而我还有一大堆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留意呢,真是太忙了。

我一在花丛后面站住脚,就溜边绕到房子的一侧,我想要避开那大开着的门和从门里倾泻而下的灯光。然后嘛,我要做的就是等待佩特安静下来。我可不会在这个时候去碰他,更肯定不会试图把他抱起来。我太了解猫了。

他徘徊在屋子周围想找个入口进屋,不时发出最深沉的挑战号角,但每次当他从我身边走过之时,我都会轻声呼唤他。“佩特,到这儿来,佩特。放轻松,孩子,没事儿了。”

他知道我在那儿,还瞄了我两次,但仍然决定不理我。猫这种动物,一次只能处理一件事,他现在正有要紧事要做,没时间和我耳鬓厮磨。然而我知道,等他情绪缓和些,自然会走到我身边来的。

就在我蹲坐在地上,等待时机的当口,我听到从他们的盥洗室里传出了水声,我猜他们已经去清洗了,留下我一个人在起居室里。我当时突然冒出一个很恐怖的念头来:如果我偷偷潜入,把我自己那个无助身躯的喉咙一举割断,会怎么样?不过我终于还是抑制住了这个念头。我没那么好奇,而即使情况确实绝对非常有趣,自杀也是一个最后迫不得已才去尝试的实验,如此不该做的事,还是算了吧。

但我永远也想像不出那会是个什么情形。

再说,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我都不想走进去。我兴许会撞上迈尔斯的——我可不想跟一个死人有任何关系。

佩特终于在我的面前停了下来,就距离我大约三英尺,刚好够不着的地方。“再来?”他说道——意思是:“让我们打回去,给那些下流坯们来个大扫荡。你攻他们的上盘,我攻他们的下盘。”

“不,伙计,演出到此为止。”

“噢,别这样!”

“是回家的时候了,佩特。到丹尼这儿来。”

他坐下来开始清理自己的皮毛。当他抬头看我之时,我伸出我的胳膊,而他则跳进我的怀里。“在哪儿?”(“狂欢开始的时候你究竟跑到哪儿去了?”)

我把他带回车里,然后放他在驾驶座上,那是仅剩的空位了。他闻了闻放在他平时专位上的那些硬件,又用谴责的目光四下扫视了一番。“你必须得坐在我腿上,”我说道,“不要再大惊小怪的了。”

当我们拐上大街之后,我点亮了车灯,随后我转向东,头朝大熊湖女童子军营地的方向开去。在最初的十分钟里我就陆陆续续丢弃了一部分富兰克的部件,直到足以让佩特坐回到他本来的位子上,这样对我们两个来说,都适合得多了。几英里之后,我把车厢地面清理干净,然后便停下来,找了个防洪渠,把全部笔记和设计图尽数推了下去。至于轮椅的底盘,我一直没处理它,直到我们确实进入山区,这才看着它跌入深深的峡谷之中,造成了不错的音响效果。

大约凌晨三点的时候,我把车开进路对面一个机动车停车场,就在前往女童子军营地的三岔路口再往下一点点。我租了一间小屋作休息用,然而那价钱也着实太高了些——结果佩特差点把事情搞砸,因为佩特刚把头伸出来,正打算发表一些评论,屋主就走了出来。

“几点了,”我问他道,“从洛杉矶来的晨信现在到了吗?”

“直升飞机七点十三分到,就在那边画了白圈的地方。”

“好极了。七点整的时候叫我一声行吗?”

“先生,在这儿,如果七点左右你还能睡得着的话,那你真是比我强多了。不过我会把你的名字写在记事簿上的。”

八点以前佩特和我就已经吃过了早餐,我还洗了个澡,刮好了胡子。我在日光下仔细打量着佩特,最后得出结论说,他几乎毫发无损地经历了那场战争,只除了一两处可能的擦伤。我们退了房,我把车开上了前往营地的私家路,山姆大叔的邮车就在我前面拐进这条路。我想,今天一定是我的幸运日。

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么多的小姑娘,她们就像小猫一样在我周围飞掠而过。在她们那一身绿色制服的映衬下,看上去竟全都如此相似,简直分不出谁是谁。那些我一路经过的女孩子们都想看一看佩特,尽管她们中的大多数只是羞涩地望着,并不上前来。我去了一个挂着“总部”标牌的小屋,在那儿,我跟另一位没穿制服的童子军说了一会儿话,她显然不再是个小姑娘了。

她有理由怀疑我;一个奇怪的男人,居然想获准拜访一个小姑娘,一个正在变成少女的小女孩。这种人总是应该怀疑的。

我解释说我是孩子的叔叔,名字叫丹尼尔·B·戴维斯,我有个口信要告诉那孩子,跟她家里有关。那女人于是引用条例反对说,除了家长外的其他访客,只有在有家长的陪同下才被允许与营员会面,而且,无论如何,会客时间是下午四点以后。

“我并不是要见弗雷德丽卡,但我必须把这个口信传给她。这事很紧急。”

“如果是那样,你可以把它写下来,等她做完韵律操游戏,我会帮你把字条传给她的。”

我露出一脸心烦意乱的神情(其实,我也的确挺烦心的),说道:“我不想那么做,亲自告诉她会好一些。”

“家庭成员过世了?”

“不完全是,但的确是家里的麻烦,是的。对不起,女士,但我不能随便把这事告诉给任何其他人知道。这事和我侄女的母亲有关。”

她有些动摇,但仍旧犹豫不决。这时,佩特加入了讨论会。我一直随身带着他,让他把屁股放在我的左臂臂弯处,右手则撑着他的胸部。我不想把他留在车里,而且我知道,丽奇会想要见见他的。通常像这样被带出来很长一段时间他还是会容忍的,但现在他却觉得很烦了。“快点行不行?”他叫道。

她看着他说道:“是个好孩子,我是说,他。”她指指佩特,“我自己在家里养了一只虎斑猫,他也是从这么点大的时候长大的。”

我严肃地说:“他是弗雷德丽卡的猫。我必须要带着他过来,因为……啊,有这个必要。不然没人照顾他。”

“噢,这可怜的小东西!”她伸出手搔着他的下巴,做得恰到好处。感谢上帝,佩特欣然接受了。再次感谢上帝,他伸长了下巴,闭起眼睛,一副很惬意的样子。他有个毛病,如果不喜欢某个陌生人的讨好,他就会采取极端强硬的路线对付人家。

那位少年营员们的监护人让我在总部外面那棵树下的桌子旁坐下。那边的距离够远的了,足以保证一次私人探访,但仍旧在她细心的监视范围内。我谢过她之后就跑去那边等。

我没见到丽奇跑过来。我只听到一声大叫:“丹尼叔叔!”刚一转过身,又是一声,“你还带了佩特来!噢,这真太棒了!”

佩特发出一串长长的兴高采烈的呼噜声,立刻从我手臂里跳去她那边了。她灵活地接住他,重新调整了一个姿势来抱他,那可是他最喜欢的抱姿,于是他们俩忽略了我的存在,足足好几秒,只在那里交换着猫之间的礼仪。然后她抬起头来看着我,严肃地说道:“丹尼叔叔,我非常高兴你能来这儿看我。”

我没有亲她,我压根就没碰过她。我从来就不是那种会对孩子们做出亲昵举动的人,而丽奇也是那种小女孩,只有在避无可避之时才会忍受人家对她表示亲热。我们最开始的关系,回溯到她六岁那年,基于我们对彼此适度的尊重,尊重他人的个性和个人尊严。

但我确实好好地看了看她。骨节突出的膝盖,瘦得像根绳子似的,个子倒蹿得很快,只是还没丰满起来。她穿着短裤和 T 恤,浑身满是晒爆了皮后留下的痕迹、擦伤、瘀伤,还有可以理解的满身尘土,这丝毫没能为她增添女性柔美迷人的魅力。她以后会变成那种大致上看很像火柴棒的女人,她既活泼又腼腆,这两种个性全体现在她那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里,而这精灵般的小美人就掩藏在她那瘦而脏兮兮的形象之下。

她看上去可爱极了。我说:“而我也很高兴能到这儿来。”

她笨拙地试着用一只手抱住佩特,然后伸出另一只手在鼓鼓囊囊的短裤口袋里掏了起来。“我也觉得很吃惊啊,我几分钟前才刚刚收到一封你寄给我的信——他们是把我从信箱那儿拽过来的,我甚至还没有机会拆开信封呢。信上是不是说你今天会来?”她把信掏了出来,那信看上去皱皱巴巴的,因为硬被塞进了裤兜里的缘故吧,兜儿实在是太小了。

“不,不是的,丽奇。信上说我要走了,但就在我把信寄出之后,我就决定一定要先来一趟,亲自跟你道别。”

她看上去神情暗淡,低垂下眼帘道:“你要走了吗?”

“是的。我会跟你解释清楚的,丽奇,但那实在是说来话长。让我们先坐下来,然后我再来讲给你听。”于是我们在黄松树下野餐桌的两侧分别坐下,我便开始讲了起来。佩特在桌子上躺下,就在我们俩中间的位置。他的前爪按在那封皱巴巴的信上,把自己弄得活像图书馆门口的石狮子似的,嘴里还哼着低沉的歌,就像蜜蜂在三叶草花丛深处发出的嗡嗡声,同时满意地眯起了双眼。

很快我就发现,她早就知道了迈尔斯和芭拉结婚的消息,我因此感到压力解脱不少——如果我不得不告诉她那样一个坏消息的话,那滋味可是不好受。她抬眼瞥了我一下,又立刻垂下双眼,然后用毫无感情的语气说道:“是的,我知道,爸爸写信告诉我了。”

“噢,我明白了。”

她突然看上去一副很坚强的样子,完全不像个孩子。“我不会回到他那儿去的,丹尼,我不会回去的。”

“但是——你看,丽奇,我了解你心里的感受,我也肯定不希望你回去——如果可能的话,我宁愿自己带你走。但你又怎么能不回去呢?他是你爸爸,而你才十一岁。”

“我没必要回去,他又不是我亲生父亲。我奶奶正要来接我呢。”

“什么?她什么时候来?”

“明天。她必须从布若雷开车过来。我给她写了封信,把情况都跟她讲了,然后问她我可不可以跟她一起住,因为有那个她在,我再也不想跟爸爸一起生活了。”她故意用代名词来称呼芭拉,企图表示对她的蔑视,甚至比一个成年人用谩骂所挤出的蔑视还要来得深刻。“奶奶回信给我说,如果我不愿意的话,就没必要非跟他住不可,因为他从来都没办理过正式的收养手续,她还是我‘正式记录在案的祖母’。”她紧张地抬起头来看着我,“是这样的吧,对不对?他们不能强迫我的。”

我感到一阵压倒性的解脱感,如洪流般冲过我的心头。一件我一直无法想像的事,一个使我发愁发了好几个月的难题,怎样才能使丽奇避开那个道德败坏的芭拉,不要受她的影响呢,时间是——嗯,大约两年吧,从过去的情况看,那肯定是大约两年啊。“要是他从未办理过收养手续,丽奇,那我可以肯定你奶奶一定能把事情办妥,只要你们俩都坚持这样做。”然后我皱起眉头,咬着自己的嘴唇,“但你明天可能会有些麻烦,他们可能会反对让你跟她走。”

“他们怎么可能拦得住我?我会钻进车里,然后就走。”

“事情没那么简单,丽奇。那些经营营地的人,他们必须按规矩办事。你爸爸——我是指,迈尔斯——迈尔斯把你交给了他们,他们不会愿意把你交给任何其他人,除非是他自己来。”

她瘪起嘴来,一副要哭的样子,说道:“我不去,我要跟奶奶走。”

“是啊,但也许我可以教你怎么才能让事情变得容易些。如果我是你,我不会告诉他们说我要离开营地了,我只会跟他们讲,我奶奶要带我出去兜兜风——然后就一去不回头。”

她紧绷的神经立时有了些许松懈。“好的。”

“嗯……不要收拾行李或其它任何东西,否则他们会猜出你要干什么了;不要试图带任何衣服,除了你当时身上穿的那几件;至于钱啊,或是任何你真想带走的东西,放在口袋里就行了。你在这儿也没什么东西是真正介意、丢不得的吧。我猜得对吗?”

“不对。”她看上去很不满意的样子,“我弄到一套新泳衣。”

你怎么才能对一个孩子解释说,有时候你就是不得不扔下行囊呢?你办不到——他们甚至会冲回一栋着火的建筑物中,就为了救一个洋娃娃或是一头玩具象。“嗯……丽奇,你奶奶有没有跟他们说,她打算带你去箭头镇和她一起游泳……而且,她可能会带你去那儿的酒店吃晚餐,但她会在熄灯前送你回来的。这样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带着你的游泳衣和毛巾走了,但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能带了。哦,你奶奶会帮你撒这个小谎吗?”

“我猜没问题,是的,我肯定她会的。她说人们有时不得不说些无伤大雅的小谎,否则会受不了彼此的。但她也说这种小谎偶尔可以一用,但不能滥用。”

“听上去她倒是个挺明智的人嘛。那你会这么做吗?”

“我会这么做的,丹尼。”

“好。”我拿起那封封了口的信,“丽奇,我告诉过你我要离开了。我必须要离开很长一段时间。”

“有多长?”

“三十年。”

她的眼睛一下子能瞪多大就瞪得有多大。对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而言,三十年并不只是一段很长的时间,根本就是永远。我补充道:“对不起,丽奇,但我不得不这么做。”

“为什么?”

我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问题,真正的答案实在是太难以置信了,谎言倒更容易让人相信些。“丽奇,这实在是太难解释清楚了。但我不得不这么做,我也是没法子。”我犹豫着,随后又补充道,“我将要去接受长期休眠。冷冻休眠——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吧。”

她知道。孩子通常会比成年人更容易接受一些新概念,冷冻休眠可是很流行的漫画题材。她看上去一脸惊骇和抗拒的神情。“可是,丹尼,那样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啊!”

“会的,你会见到我的。那的确是很长一段时间,但我还是会再见到你的。佩特也一样,因为佩特要跟我一起去,他也要接受冷冻休眠。”

她瞥了一眼佩特,看上去从未这么悲伤过。“可是——丹尼,为什么你就不能和佩特一块儿到布若雷来,跟我们住在一起呢?再也没有比那更美妙的事情了。奶奶会喜欢佩特的,她也会喜欢你来的——她说,没有什么比屋里有个男人在更好的了。”

“丽奇……亲爱的丽奇……我不得不这么做。请不要勉强我。”我开始撕开信封。

她露出一副恼怒的神情,连下巴也开始颤抖起来。“我认为此事一定又跟那个她有关吧!”

“什么?如果你指的是芭拉的话,没她的事儿。无论如何,不完全如此。”

“她不和你一起接受冷冻休眠吗?”

我相信自己听到这话时一定打了个寒颤。“我的老天爷啊,不!为了躲开她,我宁愿跑出几英里外去。”

丽奇的火气似乎略微平息了一些。“你知道的,你跟她的事都快把我弄疯了。我的感情曾经为此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我很抱歉,丽奇,我真的很抱歉。你是对的,而我错了。但她和此事无关,我跟她已经断绝关系了,永远,永远,我以十字架发誓。现在要说的是这个,”我举起那张证券,那是我在受雇女郎公司里所拥有的一切,“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不知道。”

我对她解释说:“我要把它交给你,丽奇。因为我要离开那么久,所以我希望你拥有它。”我拿出那张我用来写委托信给她的纸,一把撕碎,然后把碎片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我可不敢冒险采用那种方法转让股票——对芭拉来说,撕掉毫不相干的一张纸,实在是太容易了,我们又不缺造纸用的树。我把证券翻过一面,研究了一下背面的标准转让表,试着计划如何在上面所提供的空白处填写字句。我终于把美洲银行的名字挤了进去,委托他们托管这笔股票,受益人是——“丽奇,你的全名是什么?”

“弗雷德丽卡·弗吉尼娅。弗雷德丽卡·弗吉尼娅·甄垂。你知道的。”

“是‘甄垂’吗?我以为你说迈尔斯从来都没办理过收养你的手续?”

“噢!我从记事起就是丽奇·甄垂了。不过你问我真正的姓啊,和奶奶一样啊……和我亲生父亲一样,海茵妮克。但是,从未有人这么称呼过我。”

“他们从今往后就会这么称呼你的。”我写下‘弗雷德丽卡·弗吉尼娅·海茵妮克’,然后又补充写道:“直至她二十一岁生日时再正式将此托管的财产转让给她。”这时,我突然感到一阵针芒在背的感觉——我原来的那份委托书无论怎么说都可能有缺陷,真是幸亏……

我开始准备签名,随后便注意到,我们的看门狗正把她的头伸在办公室外面,向这边张望着。我瞥了一眼手表,发觉我们已经讲了一个小时的话了,我要没时间了。

但我想再牢靠一些,再明确一点。“女士!”我冲她喊道。

“在!”

“有没有可能,这附近找到一个公证人?还是我必须要到村里去找一个来?”

“我就是公证人。你想要干什么呢?”

“噢,好极了!太棒了!你带着你的私人印鉴了吗?”

“没它我哪儿也不去。”

于是我当着她的面签了名,她甚至还牵强附会地加了几句(在丽奇的财产转让书上写下:作为爱猫同仁的一分子,她认识我和佩特,并认为我是个值得尊敬的人,而佩特即是此沉默的见证)她还用了一个长句“——据我个人所了解他被称作是丹尼尔·B·戴维斯——”等她在我的签名以及她自己的签名上盖好了她的印章,我解脱地叹了口气。就让芭拉试试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法子,连这也改得了!

她好奇地瞥了一眼转让书,但什么也没说。我严肃地说:“悲剧是无法挽回的,但这能帮上些忙。给孩子的教育基金,你知道的。”

她拒绝收取公证费,又回到办公室里去了。我转回身面向丽奇说道:“把这拿给你奶奶,告诉她带着它去布若雷美洲银行的分行。其余的一切他们会处理的。”我把它放在她面前,她连碰也不碰。“这值一大笔钱吧,是吗?”

“相当大一笔呢,以后还会更值钱的。”

“我不要。”

“可是,丽奇,我希望你能拥有它。”

“我不要,我不会收下的。”她的眼中充满了泪水,声音也颤抖起来,“你要永远地离开了,而你……你再也不关心我了。”她啜泣着,“就像上回你跟芭拉订婚时一样。其实你可以就简简单单地带着佩特,来跟我和奶奶一起住的。我不要你的钱!”

“丽奇,听我说,丽奇。已经太晚了,就算我想要,现在也收不回来了。它已经是你的了。”

“我不管,我甚至都不会碰它一下的。”她伸出手去抚摸着佩特,“佩特不会跑开去离开我的……但你却要强迫他那么做。现在我甚至连佩特都没有了。”

我用同样颤抖的声音回答道:“丽奇?丽奇·蒂奇·塔维?你想再见到佩特……和我吗?”

我几乎听不见她的声音。“当然了。可我做不到。”

“但你可以做得到。”

“啊?怎么做?你说你要去接受长期休眠……三十年,你说的。”

“是我说的,我必须那么做。但是,丽奇,你可以这么做:做个好姑娘,去和你奶奶在一起生活,去上学读书——就让钱慢慢自己堆积。等你二十一岁的时候——如果你还想见我们的话——你自己也会有足够的钱去接受长期休眠了。等你醒来之时我就在那儿等着你,佩特和我,我们两个都会等着你的。这可是个很严肃的承诺。”

她的神情变了,但还是没有笑。她想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然后说道:“你真会在那儿等我?”

“是的,但我们必须要约个日子。如果你打算这么做,就切实按我跟你说的去做。你去委托世界保险集团公司帮你安排,而你只要保证他们接受指令,不早不晚,就在 2001 年 5 月 1 日那天叫醒你。我会在那天赶到那里,等着你。如果你想一睁开眼就看见我的话,你还必须同时给他们留个特殊指示,否则他们不会让我进去的,最多让我在候客厅里等——我了解这些圣殿,他们非常吹毛求疵。”我拿出一个信封来,那是我在离开丹佛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你不需要记住这些,我已经为你全都写下来了。收好它就行了,而等你二十一岁生日那天你就可以自己做决定了。但你可以肯定,佩特和我一定会在那儿等你的,不管你会不会出现。”我把准备好的指示放在股票证券的上面。

我相信我的确使她信服了,但那两样东西她还是哪个都不碰。她瞪了它们一会儿,然后说道:“丹尼?”

“是,丽奇?”

她不愿意抬头,而她的声音是那么轻,以至于我几乎听不见她在说什么。“如果我这么做了……你会跟我结婚吗?”

我耳中一片轰鸣,眼冒金星。但我用比她说话的时候大得多的声音坚定不移地回答她道:“是的,丽奇。这正是我想要的,这也是我为什么这么做的原因。”

我还有另外一件东西要留给她,一个准备好的信封,上面写着“如果迈尔斯·甄垂不幸逝世,请打开此信。”我没有跟她解释这件事,我只告诉她说把信收好。那里面装的是芭拉五花八门的生平档案、婚姻记录和其它一些东西。在一个律师的手里,这将成为法庭上一份强有力的指证,使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赢了官司。

于是我把我当技术军士那会儿用来标识身份的戒指给了她(那是我惟一拥有的戒指),并告诉她说那戒指是她的了:我们订婚了。“对你来说它太大了些,但你可以先留着。等你醒过来的时候我会再送给你另一个戒指的。”

她把它紧紧地握在手心里。“我不要别的什么戒指。”

“好吧,现在最好跟佩特道别,丽奇。我必须要走了,我一分钟也不能再耽搁了。”

她用力拥抱了佩特一下,然后把他交还给我,极镇定地看着我,即使泪水不断地自她眼中涌出,顺着脸颊一滴滴滑落,留下了条条清纯的泪痕。“别了,丹尼。”

“不是‘别了’,丽奇。只是‘回头见’而已。我们会等着你的。”

我赶回村里的时候已经十点一刻。我发觉一架直升飞机空中客车已经安排好即将在二十五分钟内出发,前往市中心,于是我找到惟一一家二手车拍卖行,以历史上最快的速度交易成功,我的车就这样脱手了,到手的现金只有其真正价值的一半。

剩下的时间刚够我偷偷摸摸地把佩特塞进飞机(他们对会晕机的猫还是很介意的),而我们十一点刚过就抵达了鲍威尔的办公室。

鲍威尔一副苦恼的样子,因为我取消了我自己和互助信托公司之间的安排,不再打算把财产交由他们处理,同时他还十分倾向于责备我弄丢了自己的文件。“我无法要求同一个法官在同一个二十四小时里两次批准你的委托书。这是非常不合常规的。”

我在他面前挥舞着钞票——现金,上面是令人信服的图案。“没关系,尽管骂吧,上士。我这笔买卖你到底做是不做?如果不做,直说好了,我会逆流而行,上楼去找中流砥柱公司的,因为我今天就要走。”

他仍旧很恼火,但终于还是放弃了。于是他抱怨我为什么要求冷冻休眠的时间多加六个月,还不想保证唤醒我的确切时间。“合同上通常说允许‘加减’一个月,这也是出于担心管理方面出现什么不测因素的考量。”

“这个合同不行,这上面写着 2001 年 4 月 27 日。不过我可不介意那文件的标题上写的是‘互助信托公司’,还是‘中流砥柱公司’。鲍威尔先生,我买你卖。如果你不卖给我我想要买的东西,那我自然会去找卖这东西的人。”

他改了合同,我们两人都分别签过。

十二点一到,我径直回去他们负责体检的那个医生那里,接受最后的检査。他看着我道:“你一直都很清醒吗?”

“清醒得就像法官一样。”

“光自己说没用,我们会知道的。”他要我转过身去,几乎和“昨天”一样仔细检査着。最后他放下他的橡胶锤,张口说道:“我觉得很奇怪。你现在的状况可比你昨天那时候好得多了。真是不可思议。”

“医生,事实真相你连一半也猜不到。”

我抱着佩特,抚慰着他,这时他们给他打了第一针镇静剂。然后我自己也向后躺倒,让他们在我身上摆弄着。我猜想,或许我还可以再多等一天的,甚至可以等得更久些,正如我做出一天也不多待的决定一样,这又有什么关系呢——然而,事实是,我发疯似的、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 2001 年。

下午四点过后,佩特的头平躺在我胸前,我愉快地再次睡着了。

注释

单人乐队:一种由一个人表演的乐队演奏,通常这个人需要同时演奏两三种乐器,常见的乐器包括电子琴、口琴及各类打击乐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