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叫头遍敖谨就醒了,天刚麻麻亮。
推开柴门,青郁的仲夏气息扑面而来,满园生机勃勃的浓影。山药在葡萄架下睡成一团,听见门响头也不抬,正合着小闲所说,“当条护院狗都嫌迟钝”。
敖谨套上马车,盛了一瓢稗子倒进马槽,预备待会儿出门采买。熙来攘往的市场容易隐匿行踪,东西两市便成为各路义士联络接头的据点。正因如此,敖谨来到天启之后还继续留在顾府当杂役——一个大户人家需要太多东西维持一天的生活,他可以驾车走遍市场每个角落而不引起巡卫的注意。
敖谨用特制的膏药遮住脸上的黥痕,戴上斗笠准备出门。走到葡萄架旁,山药忽然一骨碌爬起来,四足腾空往外狂奔。喂食也没见它跑得这么快,敖谨心里纳闷,决定跟上去看个究竟。
整个顾府都沉浸在破晓前最后的睡梦中。山药一路狂奔,最后扎进中庭的主屋。
那是顾小闲的寝居。
屋内一片漆黑,偶尔传来一两声激烈的喘息,像是哭的太用力,上气不接下气似的。敖谨叫了几遍无人应答,正在迟疑,忽听里屋轰然作响,东西摔得稀里哗啦。他终于顾不得礼数,一手打亮火折子,破门闯了进去。
顾小闲伏在山药背上,破风箱似的直抽气。原本靠墙的红木搁架被翻倒,碎瓷片摔了一地,她却不管不顾,胡乱地用手扒拉,血顺着指尖一直淌。
敖谨大惊,扶起小闲一看,眼瞳翻白,嘴唇青紫,气息长进短出,显然得了急症。他立即扯了条毯子将人裹住,抄起来飞奔出门。
这么紧急的病况,以前只在蝰蛇咬伤的人身上见过,只怕根本来不及找大夫。这家伙总说自己贪生怕死、命大福大,总不会那么容易死吧?
敖谨步履仓皇,险些被门槛绊倒。正在此时,山药从背后直撵上来,急急挡住去路。它看看敖谨,又看看小闲,往地上丢了一枚瓷瓶。
瓶中滚出几粒乌黑的药丸。敖谨略一迟疑,捡起其中一粒塞到小闲口中。
他没有会错意。山药找到的,确实是救命的灵丹。小闲服了药,不多时便顺过气来,渐渐停止了抽搐。她睁开眼,有些惊惶地环顾左右,像是梦游之人中途转醒,自己倒被吓了一跳。
“该死,好痛。”
她甩了甩手,试图站起来,忽然发现自己背后还靠着一个大活人,惊得好一通喊叫,声音高亢有力,明显已无大碍。
敖谨松了口气,将小闲扶到床边坐下,点亮桌上的油灯。
“你病了?”
“老毛病,死不了。”
小闲无所谓地抹了抹脸,一手冰冷粘腻的汗,这才发现单薄的夏衣早已汗湿,脸上顿时爆出一团血红。
“你知道了!”她裹紧毯子。
“我早就知道。”
敖谨头也不回走了出去,片刻又端来一盆清水,言简意赅道:“手。”
小闲从善如流伸出手。
“七公子,我从来没有向外人透露过你的身份,公子这么光明磊落知恩图报的人,一定也会替我保守这个小小的秘密,对吧?”
“你天不怕地不怕,还怕别人知道你是女人?”
“我怕一切不必要的麻烦。”
敖谨将她掌心的碎瓷片一一挑出,冲净残血,低声道:
“你这个人,真有意思。明明怕麻烦,却对一个毫无益处的逃犯伸出援手。明明爱财如命,却看不过路边的孤儿寡老,每每倾囊相助。既本事了得,又笨手笨脚,总把自己搞得命悬一线。既聪明,又糊涂,老做一些赔本买卖。我跟着你好几个月,也没看懂哪个才是真正的你。”
敖谨平时沉默寡言,一开口竟句句打到实处,噎得小闲说不出话来。
她憋了半天,眉毛一挑,笑嘻嘻道:“我从来不做赔本买卖。等你将来做了义士领袖,脑袋可就值钱了,千万不要太轻信于我。要说糊涂,你才当真糊涂,如果当初答应了百里恬,你荣华富贵也有了,血海深仇也报了,还用得着当逃犯?”
敖谨往小闲手心撒着药粉,面上露出不以为然。
“百里恬做事不择手段,我若听他所言,杀了兄弟,夺了兵权,直接反上天启,与逆天而行的辰月邪教又有什么区别?”
“开口闭口辰月邪教,”小闲故意笑道,“可我认识的那个辰月的教长,知书达理,温文尔雅,比你还像个世家公子,怎么看都不是恶人。”
敖谨拧起浓眉。
“中州之乱,一乱就是五年,如今只看到灾荒遍野,民不聊生,不是邪教是什么?还要流多少血,才能填满天墟的祭坛?甚至——”他凝视盆里混浊的血水,仿佛又看见那段血雨腥风的陈年往事,“很多人相信,中州之乱根本是由大教宗一手引发。”
“隔了这么多年,谁能说清当初的事?”
“但在当时,蹊跷事一件接着一件,让人不得不心存怀疑。”
“什么蹊跷?”
“先是辰月代替皇帝诏令唐国和楚卫紧急出兵,明示各国诸侯亲征。家父年迈,早已挂盔多年,也不得不听令前往晋北走廊与联军集合。接下来,在胜局抵定的决战前夜,一支蛮族轻骑竟然趁夜摸到中军主帐……”
“那就是有内应了。”
“家父与楚国公白麓山当即遇袭身死。唐国公百里冀与家兄领残兵撤至天启城下……力战而亡。奇怪的是,蛮族并未趁胜攻城,就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地退回北陆,仿佛他们南下只是为了用诸侯将士的血,冲洗他们的屠刀而已。”
敖谨尽量平淡简洁地叙说往事。小闲并未应声,脸上的戏谑之色却像潮水一般渐渐退却。
中州之乱发生于圣王七年,当时她与老头隐居深山,听闻东陆遇蛮族入侵,各国诸侯听令勤王,联军奋起反击,却节节惨败,胤朝险些改朝易帜。她在山中隐居多年,一直过着不知寒暑的世外生活,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并没有太多感触,只是向老头提出一个商业方面的建议:
战时百业废弛,除了必要的战略物资,妓院、赌场、漕运、甚至天罗本行的杀手生意都必然受到影响——很少有人在逃命之际还想着买凶杀人,所以那些耗资千万训练出来的刀和锷将会丧失用武之地。然而在乱世之中,人们十分需要把最有用的信息以最有效的方式传递,日常使用的信鸽往往会在枪林箭雨中丧生,但天罗的魇和魅却能日行千里、来去无踪。因此她提出,可以有针对性地发展限时信使生意,任何信息不论远近收取一百金铢,确保次日午时之前送抵,延迟一刻钟则分文不取。
做生意要赚大钱,就要赚有钱人的钱,这是自古颠扑不灭的真理。一百金铢虽资费不菲,但在生死攸关之际,钱财就成了身外之物。尤其长炀川一役折损了胤朝超过半数的名门望族,整个战事过程中便见无数天罗杀手来往于晋北走廊与东陆各地,只为与家人报一声平安。原本通过暗杀敛财的杀手组织,现在只需送信便赚得钵满盆盈。
中州之乱时,龙家是天罗组织中唯一财源广进的家族,并由此奠定在天罗上三家中的商业霸主地位。所以,这场人间浩劫对于顾小闲而言,只是她小试牛刀却大获收益的商海初航而已。
她看着敖谨娴熟地为她上药包扎,突然意识到这个少年和她有着迥然相异的人生过往。
五年前的修罗场中,整个九州都陷入支离破碎的沉默,只有十三岁的他千里独行,孤身前往天启,只为发出最后的质询。
灯影里,敖谨的眼神孤独而又执著,就像在云中城的河络市场里流浪的里亚,又像在擎梁山的干涸河谷中徘徊的山药,有一种幼犬躲在雨檐下忍住寒意不肯颤抖的倔强。
小闲突然无奈了,原来她一贯拿这种倔强的家伙没辙。
“你当时在哪儿?”她的声音柔和了许多。
“哥哥担心蛮族绕过南望峡直捣毕止城,命我镇守国都。”
“所以你日夜兼程赶往天启,也是因为内疚吧?内疚没有和他共生死。”
敖谨低头不语。
“那就好好完成他的心愿。我听说淳国大公子敖诩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不要给他丢脸。”
“哥哥说,我们流血打仗,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不用再流血打仗。我相信一个安居乐业的新时代终将到来,”他端起水盆走出去,“我一定会努力让它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