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拥有让时间充满弹性的力量。如果时间像橡胶一样有弹性,我想你只需要拥有一周,然后你只要推动一下墙壁什么的,就会突然有额外的十九天时间跑出来填满空白。
时间总是不够用。我总是像上了发条一样快节奏,只因我想做那些我没有时间做的事。我喜欢做的事非常多,但不得不通通往后推,或者说,这是我的选择问题。如果我真的很喜欢,就会想同时做两件事,要是时间能像橡胶一样延伸,我就可以做到了。
《美国众神》一书中的岩上之屋其实是真实存在的。大多数人都以为那是我虚构的,然而事实上我只是稍稍修改了一些细节,好让人们相信它的存在。作为真实的存在,它没有义务和书中描写的一模一样。所以我没写那个有一百二十个零件的机器管弦乐队和其他东西。
我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走进岩上之屋时的情景,我当时就想:“我不相信这个地方的存在。”第二次去的时候,我依然不相信这个地方的存在。我只好回到《娱乐周刊》编辑部,去拿我在世界上最大的旋转木马前拍摄的照片确认。
这是我经历过的噪音最大的拍摄过程,因为他们调整了那个房间机械装置的音量,方便人们进进出出。说真的,你绝对不想在世界上最大的旋转木马前停留太久。
拍摄持续了几个小时,摄影师和我只能通过手势来交流。他拍拍自己的下巴,指指高处,我就知道,我应该抬头向上看一点点。
和美国其他的路边景点一样,远在三百英里之外就能看到它的指示牌,暗示你在道路转弯处就能看到它了。我看见所有的指示牌上都写着“岩上之屋”,以为它距离我非常近,结果发现它居然远在二百五十英里开外。
同样出现在《美国众神》中的岩石城就更糟了。当我看到第一块写着 “参观岩石城,世界奇迹”的指示牌时,我正开车经过位于田纳西州、肯塔基州或别的什么州的一座山脉,同样以为它就在道路的转弯处,结果开车找了大半天才找到。
然后,当然啦,因为它几乎不可能立刻就被发现,我直接错过了它。我只好又掉头开回来,这才找到它,然后决定把它也写进书里。
坐飞机最烦人的,是你要把东西都打包起来。我还记得某次搭飞机的经历,虽然不算最奇怪的一次,但之前和之后再也没有经历过类似的。
空乘刚刚给我倒了一大杯苹果汁,飞机就突然遇到一个强气流,下降了好几百英尺。因为乘客都系着安全带,所以没受到什么影响,但我的苹果汁从杯子里泼了出来。杯子停在原处没动,里面的果汁在机舱里缓慢地划出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优雅弧线,泼在了距离我半个机舱远的一位商人的膝盖上。
那次我是和木偶出版社的戴夫・麦卡肯一起出差进行签售活动。我们都假装那杯果汁不是我们的。至少大家都知道我们不是故意泼出去的,只是果汁疯狂地飞出去寻找自由罢了。
刚开始写《美国众神》时,我有一个很大的笔记本、一支钢笔和一本魔术大师J.B.博博所著的《现代硬币戏法》,那时我就在变自己最喜欢的硬币戏法了。
我学了一个又一个戏法,花了好几天时间练习法式藏币、拇指遮币等,因为我知道影子要玩这个。我觉得自己必须要把手法写得合情合理、令人信服。在那之前我从来没玩过,但我觉得现在必须开始学了。
我坐火车穿越美国前往圣地亚哥时,有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和她妈妈一起旅行。我们在火车上相处了三天,彼此已经都很熟了。我给她表演硬币戏法,出乎意料地把一枚硬币变没了,然后又从她耳朵里掏出来。我想,应该从未有人为她表演过类似的戏法,看到她脸上惊喜的表情,我突然理解人们梦想成为魔术师的原因了。
我没能成为魔术师,但我还是喜欢和潘、泰勒还有达伦・布朗这些魔术师混在一起,他们都是非常好的人,诙谐幽默,把我当成他们的一员,尽管他们都知道,我根本就不是什么魔术师。
当然是创造了庞氏骗局的庞氏。如果有人要卖布鲁克林大桥给你,或者英国有人要卖伦敦桥给你,法国有人要卖埃菲尔铁塔给你,人们肯定会对这些骗局极尽嘲讽。
但庞氏就曾真的向法国所有废金属收购商卖过埃菲尔铁塔。他假装自己是法国政府的代表,对他们解释说,埃菲尔铁塔有安全隐患,政府准备拆掉它,正在寻找能承担拆除铁塔的任务并且能处理随之产生的大量废钢铁的人。他还向他们暗示法国政府将对此感激不尽,并有可能给所有参与此事的人颁发勋章。
接下来,他跟每个商人说明这是商业投标,不可能存在贪污腐败。当商人们回去准备投标的时候,他又私下和每个商人接触,说他本人是可以被贿赂收买的。结果每个商人都给了他一大笔钱,想要买下埃菲尔铁塔。这个就是我最爱的骗局。
我的确很享受设计骗局的过程,但我还是得承认,这让我相当困惑。其中一个原因是,我认为读者可能真的会照着做,于是我试图模糊掉一点事实,这样读者就不会清楚星期三先生的骗局和那些信用卡骗术的细节了。
不过,我还是很骄傲自己想出了自动取款机的骗局。我本来觉得这相当有趣,直到八个月前的某一天,电话响起来,一位加拿大记者告诉我,有个《美国众神》的书迷真的按照书中所写的手段成功骗钱并且潜逃了,他骗了当地商人大约三万美元。
你不能希望你的读者会有“啊,这本书不仅在文学角度很成功,还是一本教你快速致富的教材呢”这样的想法。我相信如果有人这么想,他接下来很快就会遭遇“快速进牢房”的。
我在我的网站www.neilgaiman.com上记日记,这个方法对于快速和你的读者打成一片是非常有用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我曾经去参加签售活动,那时人们希望我就是我所创造的角色中的一员,尤其是“睡魔”。
结果签售的时候,我亲眼看到人们脸上失望的表情,因为我身材并不高大,肤色并不苍白,相貌并不英俊,也没有给人病态的感觉。读者们希望我说话的语调是精辟的哥特式,或者是抑扬的五步音,或者是八行两韵诗等等。
我喜欢写博客,是因为它可以帮我消除人们对我的这些错误联想。我觉得,如果有人在博客上写凌晨三点自己还在清理地板上的猫咪呕吐物,没人会把他想象成一位英俊貌美的哥特式人物。
人们对《美国众神》的态度友好得不可思议。我从未想过它会获得如此多的奖项,尤其是赢得了雨果奖、星云奖和布莱姆・斯托克奖,简直太兴奋了!美国人尤其喜欢这本书。我本以为自己会受到不少质疑,真的没想到从未有人说过“你竟敢如此胆大妄为,明明是英国人,居然敢写美国?”之类的话。
我觉得非常有趣的是,他们把在美国中部的某些地方人们说话的腔调叫威斯康星口音或者明尼苏达口音,偶尔会有纽约人和洛杉矶人指责我写到那两个州时使用了英式英语的用语习惯,但我觉得,这大部分情况下是因为他们根本不了解其他州人的说话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