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故事 锁麒麟 第三章

洗完了澡坐在客厅上开始整理那堆被狐狸倒出来的东西,狐狸在外面的厨房里忙碌着,没有了他想要的调料,他只好用一般的代替。狐狸在那里一边做一边尝着味道一边抖着眉毛,换锅子的时候弄得很大声,惟恐我听不见。

我没理他,因为作为犬科动物来讲,他的耳朵必然比我的耳朵耐不住噪声。事实证明也的确如此,不到两分钟他就没声音了,一股一股很香的味道从厨房直飘进客厅,很显然,和往常一样,在面对现实的时候狐狸通常都比人更容易选择妥协。

不过虽然这样,我知道这次狐狸真的在生气。艺术家对于一切他们创造的艺术都有种无可形容的近乎偏执的在意和挑剔,对于狐狸来说,精致的美食和无可挑剔的调料就是他的艺术,当艺术被一个不懂艺术的人因为一些低级的错误而搞砸,艺术家会崩溃,狐狸会绝望。虽然对于一个没有任何艺术细胞的人来讲,我是完全体会不了他这种变态心情的。

不过至少我还看得出来,那些没能带回来的极品调料,真的让他很沮丧。

一只沮丧到连头都不知不觉恢复了狐狸本色的狐狸,我开始暗暗祈祷这会儿不要有客人突然上门,因为那会让他们看到一些比较让人崩溃的东西……比如一个守在煤气灶边一动不动的无头人。

想到这儿寒了一下,因为刚好一眼瞥见客厅窗玻璃上一个没头的身体。

脖子贴着窗玻璃移来移去象是在找什么东西的蚯蚓,不管白天还是夜晚,不管是第一次还是第一千次看见,总让人冷不丁要打个寒战的。

随手抓起拖鞋朝窗玻璃上丢了过去,砰的一声,身体消失了,被吓了一跳的狐狸朝我这边瞪了一眼:“又在欺负阿丁了吗,女人,尊重一下帅哥好不好。”

“等他找到他脑袋再说。”

狐狸说得没错,阿丁的确是个帅哥,当然,是指他活着的时候。因为太帅,惹了一屁股的风流债,终于有一天被人发现横尸在自家的床上,死的时候什么都没缺没少,惟独少了他的头。这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在我很不幸地搬来成为他的邻居之前,直到现在他还在找他的头,而且时不时会找到我家里来。

就象现在,短短两句话的功夫,他已经慢悠悠从窗玻璃外头晃了进来。对,就象传统那种鬼片一样,穿窗而入,然后慢条斯理坐在沙发上,很有型地翘起腿,用他那只挺漂亮的脖子盯着我看。

有没有人试过被帅哥盯着看,感觉怎样,据说会脸红。

那有没有人试过被帅哥的脖子盯着看?

那感觉么,总之我……

“狐狸我饿了。”抓着手里一把刚从包里抓出来的东西朝厨房门口挪,不管是第一次还是第一千次,被帅哥的脖子盯着看的感觉,对我来说始终如一的是一种没办法改良的毛骨悚然。

突然手上疼了一下,我猛跳了起来,沙发上的无头帅哥一晃消失了,不过我手掌心的痛感还在。

低头抬起手,张开,手心因为刚才的用力破皮了,被一些比较尖锐的东西戳的。那些东西看上去有点眼熟,白不象白,黄不像黄。

“发什么呆,吃啦。”狐狸捧着一笼热气腾腾的蒸糕嘀嘀咕咕从我身边走过,撞了我一下,我这才突然醒悟过来。

这几块东西……好象是骨头。

搬开阁楼正西方的桌子,底下有一只坛。坛子是姥姥以前用来腌酱菜的,很有些年头,那种五六十年代传统的纺锤形式样,原本油光甑亮的釉面上一层老灰。

把坛的盖子打开,里头还有一股淡淡的酱油味,不过坛子里是空的,除了坛底一层薄薄的朱砂,还有一张被朱砂压在下头的黄裱纸。

这是狐狸的印,作为收留它的报偿。

据他说这种印叫地网,是明末清初时道家常用的一种驱鬼术,虽然不是什么特别高深的术法,但驱散一般的孤魂野鬼,那是绰绰有余。我对此始终将信将疑,虽然确实从他住进这里之后,至少在这屋子的一定范围内,那些东西再不像以往那样频繁地出入我的视线,甚至靠近我。但也并不绝对,比如那只经常会闯到别人家找自己头的无头鬼阿丁。

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什么东西了,虽然在意料之中,但难免还是有点失望,手链确实不在这里,而这是我在狐狸房间翻箱倒柜一无所获后所能想到的最后一个可能。

连这地方都没有,那么手链到底被狐狸藏哪儿去了,还是真如他所说的,扔了?

可是为什么……

“铛!铛!铛!”墙上的挂钟敲了三下,突然想起来差不多是狐狸该回来的时候了。

每周四是狐狸的采购日,天不亮他就会出门,到下午三四点的样子回来,同住那么些日子都是如此,像是一种生活规律。

我迅速朝楼下跑,因为得赶在狐狸到家前把他房间被我弄乱的地方收拾干净。可是没跑几步忽然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犹豫着回头看看上面的阁楼,再看看底下那些台阶,又说不出到底是哪里不对。

又往下走了几步,猛一停,因为突然觉出这不对到底是不对在哪里来了。

我家这房子是有着将近七十年历史的老房子。七十年前,这地方是属于当时那些比较有钱的新人类,拿现在的话就是白领们的公寓楼。独门独户,临着街,典雅气派。文化大革命时期,这片房子一度成为‘72家房客’的典型,一栋楼往往住能住上好几户,于是原来那些典雅的雕花墙壁慢慢被油烟侵蚀了,楼梯间成了杂物间,镂花窗上的镂花钢拆了被换成了统一的玻璃窗,考究的木制的扶手上伤痕累累,东少一块西补一块……有比较投机的,比如我们家,住在底楼,又对着街,于是延伸出许多店面,最高峰的时候,走到这里,一整排人行道都被这些店面所占据,热闹非凡,哪还有当年小资们的清雅和高贵。

也就是当年靠这些赚了点钱,后来住阁楼上的邻居搬家后爸妈把楼上的产权买了下来,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房子便宜,很多人也不愿意继续鸽子似的一窝挤在这片被熏得乌七麻黑的方寸之地,所以买下来的价钱若换成现在来看,简直是便宜得笑得死人。

后来随着市政建设的扩展,原先一些老住户陆续搬走了,很多类似的房子被规划,这里一下子安静了很多。而因为我们家这一批房子临街而且式样有标志性,所以被保留了下来,只在表面做了适当的翻新。于是从家门口扩建出去的点心店也被保留了下来,一来因为时间早把店面和建筑融成了一体,二来自狐狸来了后,这里生意好得出奇,有些导游还会大老远带老外上这里来品尝“正宗”传统手艺,所以,也算是种文化保留吧。就是不知道那些人知道他们保留的其实是狐狸文化,会有啥感想。

说实在的这倒还真得感谢狐狸,否则,万一店被拆了,我还真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靠什么谋生,对于我这样除了两只眼睛能看到些不该看的东西,学历、能力都一无是处的人来说……

我的家在周围这一排建筑里算是规模最小的了。上下共两层,说是两层,其实而楼也就个阁楼,也不知道当初住在我们楼上的邻居四季里是怎么熬过来的,总之我觉得,那地方一到夏天就热得待不住人,一到冬天就冷得等把人冻成棍子,简直是个连鬼都不愿意多待的地方。

一道狭窄的楼梯连接着阁楼和底下的门厅。楼梯两旁是墙,墙壁被利用空间的邻居凿了两口壁橱,现在存放着从我太姥姥起无数条棉被,包括给我备着陪嫁的。两处墙壁中间不多的地方有道弯口,经过时,视线会被墙壁挡住,而现在我就处在这个位置,楼梯的当中段。跨一步就能绕过墙壁看到下面的厅,退一步就能看到阁楼里那口柜子露出的角。可就是这么一步的距离,我跨了无数个步子,硬是没有跨过这个视觉死角。

一时有些懵了,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大白天的,不像是在做梦啊。

又朝下跑了一步,墙壁依旧暗暗地挡着我的视线,脚下的台阶一路绕着它而过,沉默着,我看不到它们更下面一点的样子。

心脏没来由地紧了一下,因为我想到一个词?鬼打墙。

但怎么可能……那种东西的形成通常需要更大的空间,小小的楼梯道是根本出不来的。

可这种上不上下不下的处境又到底是怎么回事。

后脑勺突然觉得有点凉,一种被人无声窥望着的感觉,但四周静寂无声,也没有任何异常的动静,除了楼上挂钟滴答滴答机械的响动。

我下意识回头朝阁楼处看了一眼。

大概是光线的作用,阁楼门口这个位置看上去很暗。原来柜子突出的部位都被昏暗的光线给模糊了,可以看得清它的形状,但这几乎天天可见的形状这会儿在我眼里看上去既熟悉又陌生。

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突然有什么声音从那扇半掩着的门背后传了出来,低低的,像什么小动物从某些空洞的东西上头一跑而过。

我愣了愣。

转过身想上去看个究竟,刚一抬步,视线所及处门内像是有什么东西倏的直窜了出来!

我一惊。

想也没想就朝后退,等意识到不对,脚下一空,人一头朝着楼梯下直栽了过去。

肘同坚硬的地面直接撞击,生疼,我一时有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因为眼前除了混乱就是星星。

缓过气来的时候发觉自己已经坐在厅里的地板上,那道原本困扰着我的弯口在楼梯上黑沉沉地对着我,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但又觉得和平时不太一样。

总觉得……好象有什么东西看着我,在那个转弯不见的视角盲点处。

挣扎着从地上坐起,手一撑,突然尖锐地一疼。害我几乎从直跳起来,收回手,就看到原先手撑的地方一串链子静静躺着,十多颗大小不等的骨坠依次含在链子银色的扣子下,月牙似的白,在窗子透进来的光里折着冷冷柔柔的光。

是被狐狸号称已经扔掉了的手链。

我翻箱倒柜了半天都没找到的东西,它怎么会在这里,那么明显一位置,我居然一直都没看见?见鬼了……

正对着它琢磨着,门上钥匙孔咔啷一声轻响,我一把将它抓起塞进自己的口袋里。

抬起头的同时门开,狐狸的身影从外头慢悠悠晃了进来,脚还没进门鼻子已在空气里东嗅嗅西嗅嗅,闻到它自个儿房间的方向,眼梢微微弯起:“宝珠,忙哪?”

我忍不住拍拍地:“喂!狐狸!没看到我摔倒了?”

“好累啊……”自顾自伸了个懒腰,狐狸看都没看我一眼,一头倒进沙发。

我胸闷。

所以说,狐狸就是狐狸,即使他的外表再像人,还是一只狐狸。别指望一只长得像个帅哥一样的狐狸真能对你做些帅哥常会做的那种风度翩翩的事情,那是小说里才会出现的情节。

不过心里藏着事,也就懒得跟这只一点绅士风度都没的狐狸计较了,我一骨碌爬起身,拍拍屁股朝门外走去。

“你去哪儿?”反手关门的时候,身后响起狐狸的声音。

我用力拉上门:“玩!”

打手机把林绢约出来的时候,我坐在前往西街的公车上。手链被我缠在了右手,和原来那串珠子混在一起,颜色还挺配的。不过仔细看,日光下的那些骨坠带着点淡粉的色泽,很怪的颜色,和骨头本质不配,看上去倒有点像石头记里出品的东西。

不会真的是石头吧……

举起来对着太阳仔细瞅了瞅,突然觉得头有点发晕。天热车开着空调,门窗都紧合着,让人有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我坐了坐直,把窗拉开了一点。

一阵热风从窗外灌了进来,还没来得及深吸一口气,窗门啪地被重重合上。我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坐着个中年妇女,见我看向她,朝我白了一眼。

我没言语,也没再朝她的方向多看。目光转向窗外的时候听见她对边上人说:“喂,把空调朝边上转过去点,吹得我脖子疼。”

“本来就在对着我吹啊。”边上人道。

女人不再说话。

我看着窗玻璃,车子一个转弯,玻璃上映出一双眼睛。

一双是人都不太愿意看到的眼睛。

其实,女人的脖子当然会被吹得疼,因为有个东西正趴在她脖子上一鼓一鼓地吹着气,只不过她看不见而已。那东西一边吹气一边盯着我瞧,而我只能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像以往碰上这种东西时一样。

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这种东西似乎越来越多了,错觉吗……

西街是本市最有名的服装一条街,专卖各种品牌的水货,基本上高档商厦里有的,这里有,国外有而商厦里还没引进的,这里也有。所以即便是林绢这样讲究‘档次’的有钱人,也时不时要到这里来淘点最新款的衣服好穿出去显摆。

到的时候她已经在那里等了挺久了,抱着肩膀靠在自己那辆小巧鲜艳的红色POLO上,享受着人来人往间投到她身上的目光。看到我走近,她朝我招了招手,突然眉头皱了皱,直起身有点仔细地在我脸上看了看:“宝珠,怎么了,今天脸色那么差。”

“有吗?”我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眼角突然瞥见自己手腕上什么东西红艳艳一闪。

“这是什么。”没等仔细去看,手腕被林绢一把抓住,送到她的面前:“很别致的嘛,新买的?”

我突然觉得后脑勺凉了一下,在看到手上那道鲜红色东西的时候。

是新缠上去的手链,可是原本粉得几乎呈白色的坠子,这会儿不知道起了什么化学反应,通体显出一层鲜红的色泽,由内而外,一颗颗血滴子似的鲜艳。

一下子有点呆了,也没听到林绢继续在我边上说着些什么。只是一味盯着我手上这条链子看,绕在两排珍珠之间,它就像一条爬行在我手腕上的血。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喂!”见我半天没理她,林绢在我背上重重拍了一巴掌。

我回过神。手腕还被她抓着,她拍拍我的手背:“有没有觉得很眼熟?”

“什么?”

“这根手链啊,像不像我昨天给你看的照片上的骨镯?”

“好象有点。”

“哈,简直太像了,你看这样子,”抬起来对着阳光照了照:“哦,上面居然还有纹理,要不是颜色太出挑,我还真以为你得到了宝贝呢。”

“呵呵……”干笑,我收回手:“得到宝贝还会大摇大摆带来给你看吗。”

“很难说的,你个小白,就算‘非洲之星’估计都能被你当成玻璃带出来。”

“有道理。”

“哎?今天怎么那么低调。”

“走吧,请你吃饭。”

“啊呀!变天啦!铁母鸡居然舍得请客了……”

一顿饭吃了五六个小时,如果林绢不是接到电话急着走人,估计还能吃下去。这个变态变态的女人……大概为了补偿以前请我的那么多顿,今天吃得像头猪,就这么吃还不见长肉,真怀疑她的胃带漏斗的。

出门时夜已经很深,不过街上倒比白天热闹许多,大约白天被太阳晒得缩回去的人这会儿都出动了。对于过夜生活的人来说,九十点钟正是一天的开始。

一路逛到车站,又在下车后一路沿着那些满是店铺的街道逛回自个儿住的街区,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特别想这么走着散散心。大概是因为身体的缘故吧,之前可能多喝了杯红酒,头晕得比下午坐车时更厉害了点,人轻飘飘的,似乎有点集中不了精神。

靠着墙站了会儿,等着眼前那阵眩晕过去。忽然想起那根手链,低头又朝它看了一眼。

这已经是今天晚上第N次看了,从吃饭开始,每隔一阵子就忍不住要去看看它,不过它始终还是保持着那种鲜红的色泽,没有加深,也没有变淡。完完全全和最初时两种样子,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温度,还是别的什么?真是稀罕。

琢磨着,眼前的建筑不再摇来晃去了,我直起身继续朝前走。还没走几步边上马路上突然吱的一声巨响,冷不丁间把我吓得一个惊跳。

条件反射地往边上退了退,耳边随即又是砰地一声闷响。这才抬眼朝那方向看过去,原来是一辆车车速太快,没冲过黄灯所以猛踩了刹车,结果和后面的车撞上了。前头的车撞歪了保险杠,后面的车撞瞎了一只车头灯。大概就那么几秒钟的工夫,周围人已经忽啦啦一大圈围好了,幸灾乐祸地看着两个驾驶的从车里钻出来开始针锋相对。

真是一种恶趣味啊……

头又开始发晕了,转身正要走,一眼扫过马路中央,脑子一空,我突然感觉不到了自己的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