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飞刀神功,偷窃神功

经历过秦月生大闹扬州府一事后,黄巾仙教派给刘贤的内力高手尽数被杀,一并也影响到了刘贤自己对争霸江南的心态,暂缓了不少对外扩张的速度。

可以说秦月生已然成为了他心里的一块阴影。

你不上进,自有人会上进,同位于江南的曹孟达和吴豹二人以风卷残云之势,快速出兵抢占江南西部和南部,隐隐有要向东部入侵的架势。

除了江南以外,天下其他地区的其余反贼自是也热火朝天的将精力投入于自己的霸业当中。

眼看天下各地战火燃起,生灵涂炭,到处都有反贼的人在征兵,在抢粮,当真是让人叹息太平盛世好,只是碍于朝廷不作为,愣是让乱世降临。

就算是大唐能够重新平叛天下,那最后得到的也只是一个千疮百孔的天下。

三十六反贼一事发生后的一个月,长安那边突然是有了动静。

老皇帝驾崩,在十常侍的共同作证下,以先皇生前留下来的遗诏,宣三皇子为新帝,号顺天。

此事一出,自然是满朝震惊。

先皇还在的时候,太子文韬武略,为人作风,具都是人中楷模,令人佩服欣赏,可以说所有的皇子加在一起,都不及太子在众大臣心里的认可度高。

而先皇也完全是以太子为下一任大统继承者来培养的,这怎么会在遗诏里直接改变继位,让一直以来表现的都极其普通的三皇子登基。

根本不用多想,此事必定是十常侍在背后搞鬼,而大臣们通过一些宫中流传着的风言风语得知,似乎在先皇驾崩的没多久以后,太子便悄然消失于宫中,宫女侍卫们已经有很久没见到过太子的身影了。

顺天皇帝一登帝位,当即以雷厉风行的速度派出八十位大将军,调动大唐目前还牢牢把控的一百一十二万军队,对三十六反贼发起了征伐的反叛号角。

这代表着大唐彻底发威,不再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势要与三十六反贼斗个你死我活出来,以重镇天下九州。

……

青阳城自打那次‘惊弓之鸟’事件以后,便一直非常平静。

吃了第一次的亏,刘贤派兵外出都只往西边,南边甚是少去,唯恐再碰到秦月生这个家伙。

趁着这段悠闲日子,秦月生便来到陨星山深处,开始消化那些他从金龙银凤楼里收刮过来的药材。

金银阁不愧是天下一等的势力,哪怕只是一个扬州府分部,存货都夸张的惊人,让秦月生的全能精粹数量是与日俱增,有如火箭般上涨。

坐在由金条银元宝堆积成的金山银山上,秦月生看着超级辅助器显示的全能精粹余额,不禁满意的点了点头。

全能精粹:100200

继得到剑冢密藏里,白岳剑圣留下来的丰富丹丸以后,秦月生再一次将自己拥有的全能精粹存到了十万大关以上。

这些日子来,他练习了从姜太苍身上分解到的炼制宝录和猎魂血爪,前者可以锻造出神兵利器,后者可以做到将他人魂魄从他人体内擒出,乃是邪魔歪道的法术。

至于五鬼灵体大法,这个秦月生没有去学,一来是要求过于苛刻,想要修炼到大成,你就必须找到拥有金木水火土灵根的人各一位,二来是伤天害理。

秦月生哪怕不借助这些歪门邪道也能够快速提升自己的实力,所以没必要去走姜太苍的老路。

“趁着有这么多的全能精粹,几日就将最后一个橙色天赋给摇出来。”

秦月生看着自己的紫色天赋【梦中故人】,心里莫名有一丝不舍。

这个天赋可以说是陪伴自己相当久了,虽然自己尚未靠过它发挥出什么重大用途,但秦月生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从自己拥有这个天赋以后,每一位与自己说话的女子,表情中都莫名流露着一丝娇羞。

这让秦月生看着不禁就感到心里暗爽无比,也就是他并非一个渣男,若是秦月生稍微花心一些,那撩到手的妹妹只怕是可以从青阳城城南一直排到青阳城城北了。

“相伴多日,终究一别,走好。”秦月生说道一声,便动手选择了刷新天赋。

刷……

刷……

刷……

一万全能精粹之后,一道橙光豁然跃入眼中。

秦月生连忙看去。

(橙)天人之姿(你的外貌、气质皆已绝世出尘,这等俊美男子红尘俗世哪配拥有,若能瞧上一眼,便已是三生三世修来的福分,凡间女子们见到你,便会从此牵肠挂肚,茶不思饭不想,眼里心里全挂念着你。

若是无法与你修得此世姻缘,她们宁愿终生不嫁,削发为尼,常伴青灯古佛,只愿你能记得她们,哪怕仅仅只是一个名字也好)

秦月生瞪大了双眼,愣是说不出话来。

这魅力天赋会不会太强了些啊!

这要是自己去游历天下,那全天下的男人们以后还能再讨到婆娘?只怕是要一个人孤独终老呦。

魅力杀手,这才是真真正正的魅力杀手。

“要不要采用这个橙色天赋呢,真用了的话,感觉以后‘一见月生误终生’这句话就真不是在开玩笑的了。”秦月生摸着下巴暗道。

仔细掂量一番后,他还是选择了采用。

毕竟怎么说都是用一万点全能精粹才刷出来的好东西,怎么可以说不要就不要呢。

管他全天下的男人娶得到娶不到婆娘,还是自己能不能凑齐五个橙色天赋最为要紧。

看着【梦中故人】缓缓在自己的魅力天赋里消失,取代而之的是橙光闪闪的【天人之姿】

秦月生顿时就感觉到自己的身上似乎有些不太一样了,双手形状与以前相比,变得更加好看了,身高也是一瞬间暴长了许多,看样子应该是达到了七尺左右。

美男子!这绝对就是成为美男子的感觉!

即使此刻手中没有铜镜,秦月生也能感觉到自己的脸庞绝对是一张帅脸,能靠吃软饭走遍全天下的那种。

小姑娘大姑娘天天追在自己屁股后面嘘寒问暖、情意绵绵的那种。

早已为人妻的小少妇,也会忍不住偷偷跑来对自己倾诉情意、恨不得私奔到天涯海角的那种。

但此时此刻,秦月生的心里非常淡定,就像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杀手。

因为当五种天赋都成为橙色的瞬间,整块记录他五维属性的属性面板豁然亮起,宛若有什么重大变化即将来临。

【是/否——消耗50000点全能精粹,强化命星】

“命星?”秦月生虽然早就已经衍化出了命星,但他并不知道这事的存在,所以这时不免会感到疑惑。

“是。”

话音刚落的刹那,整个属性面板就有如一颗星辰般冉冉升起,以着远胜闪电的速度冲上云霄,瞬间便消失在了秦月生的视线当中。

超级辅助器上,直接少了大半面板,看起来显得单薄很多。

“这就没了?”秦月生看着毫无异状的天空,又看了看超级辅助器,心里是相当郁闷,把银子砸到水里好歹还有个响,我这5万点全能精粹花了,竟然连个结果是什么都不知道。

悬浮在秦月生头顶苍穹上的那颗金色命星,豁然间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整颗命星猛地膨胀壮大,继而分裂成为两颗,两颗命星在空中互相彼此环绕,一时间双星旋天,若是让望气士看到,必得惊呼一声‘异相命星’。

抽取橙色魅力天赋,再加上强化命星,秦月生一共花费了6万点全能精粹,剩余的4万点,他便准备用来融合一下自己的部分武学。

如今秦月生一身武学数量庞大,又奇杂无比。

但论最常用的,只有天地七大限、千手化佛、白岳剑圣的几门神功剑法、五字真言、逍遥游天法这几种。

而其余的大量武学,放着无用最适合拿来融合,直到融合出一门至上武学为止。

随着逍遥游天法出现,秦月生才知道原来在神功武学之上,还有天地级武学,如果他能够将剑冢密藏里记载的千种剑法融为一门剑法,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这倒是让秦月生挺跃跃欲试的。

正当秦月生准备开始先融合起不入流剑法和三流剑法时,两个技能忽然映入了他的眼中。

【偷窃】(圆满)

【飞刀术】(圆满)

这两个技能可谓是秦月生的元老了,打他得到超级辅助器的那一天,这两个技能便是自带的躺在超级辅助器里,就像是两条咸鱼,秦月生愿意用就用,用不上就趴在角落里保持沉默。

秦月生突然间心头一动,如果把这两个技能给强化起来,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呢?

自己有碧落瞳这种理论上可以无限放大的瞳孔,如果能将飞刀术修炼到千里之内百发百中的程度,他岂不是就成为了一个人形高射炮,千里之外取人首级,死者连凶手是谁都不知道。

这简直就是神仙手段了。

带着这股好奇,秦月生直接就对飞刀术进行了强化。

全能精粹-1200

飞刀术-三流

全能精粹-1300

飞刀术-二流

……

全能精粹-12000

【飞刀术】(神功)

没有像崩山霸刀成为神功以后那样,变为了天地七大限。

飞刀术依旧还是那个飞刀术,但谁能想到普普通通的一个飞刀术,竟然也能被人给推演到神功级别。

这个消息若是传播出去,那必定惊世骇俗,惹得武林人士大为惊讶。

秦月生从天魔腰袋里拿出一把自己的飞刀,当飞刀术成为神功以后,再手握飞刀,这感觉果真是有了巨大的变化。

就好像……这把飞刀不再是一把冰冷的兵器,而是自己的手掌,自己的眼睛,秦月生对它感到无比的熟悉。

唰!

随着秦月生一丢,飞刀笔直朝着前方快速飞出,眼见即将射中一棵树木时,突然间这把飞刀凌空拐了个弯,连续呈S形绕过了五棵大树,最后钉在第六棵树的树干上。

如果靠的近了,便会发现在飞刀的刀背上,竟然挂着十七只苍蝇,具都是身体从中被割成了两半,只剩下一层皮还勉勉强强的挂着飞刀之上。

这等投掷飞刀的眼力和技巧,简直神乎其技。

秦月生光靠这一手飞刀神功,也足以在天下榜上闯出自己的赫赫大名。

然而这并非飞刀神功的真正威力,刚刚这一刀,秦月生并未使用过内力,只见他随即拿出第二把飞刀,灌入内力又是一刀甩出。

刹那间,飞刀有如长虹贯日般疾飞而出,其速度之快,若不是秦月生用碧落瞳捕捉,就连他自己都看不到飞刀的身影。

唰!

眨眼飞刀掠过上百里,一举贯穿进了远方一座荒山上,正趴在石头上栖息的蜥蜴体内,继而带着蜥蜴又朝前飞出,钉死在了一块巨岩表面。

几息之后,蜥蜴猛地爆炸开来,却是承受不住秦月生的内力,当即炸成了大量血肉碎屑。

秦月生待看清楚这一幕后连忙闭上眼睛,一眼瞧见到上百里之外的事物,这对于他的眼睛来说,压力还是过于太大了,基本上承受不住。

若是再敢多看几息,秦月生深知自己这颗眼睛就又得血管崩裂,血流不止了。

“上百里距离都能有这等威力,要是我在短距离之内施展飞刀神功,只怕内力境十重的高手想要抵抗,也得尝一尝什么是濒临死亡的滋味。”秦月生随手拿起一块金元宝,笑道。

剩余的全能精粹,秦月生也不用来融合剑法了,直接把偷窃一并给强化到了神功级别,变为偷窃神功。

自古以来,偷窃这种行为虽然下三滥,为人不齿,但你不得不承认,偷窃其实是一门高深精妙的学问。

那些不入行、不入门的小贼不算。

真正的偷窃学问,它包含了心灵手巧、心思缜密、眼疾手快、四平八稳。

厉害的小偷,只靠着一双手就能偷得你怀疑人生,连自己身上的东西是什么时候没的都不知道。

秦月生曾经就听说过一个关于江南贼王的事情。

说是有一盆水,盆地放着三个金元宝,这贼王伸手去抓,当金元宝被他给从水盆里拿出来时,竟没有在水面上弄出一点涟漪,水面平静的有如镜子,可见其手法之了得。

不过后来这个贼王因为一次失手,便被仇人把一根手指给剁了下来,从此这人金盆洗手,隐姓埋名于江湖当中,再没人能找得到他的下落。

秦月生看着自己的双手,不免有些手痒痒,自己虽已拥有偷窃神功,但没有人给他用来测试神功威力的话,那也是白搭。

“在陨星山里居住了几天,也是时候该回去了。”秦月生将手中的金元宝随手一丢,顿时便孩童心性的一屁股从金山顶上滑了下去。

其途中不少金元宝银元宝不断因为松动而滚下山去,直接引发了这座金山的小型崩塌。

走出府宅收起山鬼珠,秦月生随即便朝着陨星山外方向开始了踏天而行。

……

曹孟达本是一员武将,曾为大唐率兵打过天下极南之处的野蛮子,因此而立过一些军功。

但终究是没有文化,他的言语举止,无时无刻的不在对别人透露,他就是莽夫一个。

五年前,曹孟达见十常侍在长安里的话语权日渐增长,便动了歪脑筋,亲自前往长安求见安典莲,并献上了自己的传家宝‘麒麟赤红袍’一件。

此袍轻盈,乃是用罕见的血蚕蚕丝编织,穿在身上轻松无比,会让人产生穿上了就不愿意再脱下来的迷恋感。

靠着此物,曹孟达成功讨得了安典莲的好感,便请求对方能够在江南弄个大官给自己的当当,那时十常侍的权利虽没有如今这么疯狂,但安排个这种事情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于是乎,曹孟达便成为了江南一座城池的太守。

本来像这种只会打仗的将军,你要他造反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曹孟达此人也十分懂得知足,当一城太守便已能享受到荣华富贵,再往上爬难免不遇到朝廷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真论起轻松写意,时时刻刻都被人给盯着的大官反而没有小官活的自在。

在这种情况下,曹孟达遇到了一位自称为‘白莲圣使’的人。

对方强大的实力以及神秘莫测的妖术,令曹孟达为了活命,不得不选择加入他们,成为白莲仙教的一员,听白莲仙教的调度。

而作为回报,白莲仙教会在暗中扶持着他,并有机会让他入主中原,争夺天下王者之位。

一个多月前,当白莲仙教派人来通知曹孟达该直接对外宣布起兵造反的时候,曹孟达本人是非常震惊的,因为他身为武将,自己心里非常清楚单凭自己这几年培养的军队,根本就不足以去和大唐掰手腕,对方若是派大军过来强势镇压,只怕自己连一天都撑不过去。

但碍于白莲仙教的威慑,他还是只能心惊胆战的掀起了自己的造反行径。

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同一天里,整个天下九州,竟还有三十五人如自己一般,齐齐起兵造反,昭告天下。

这一切,就像是有一张大手躲在幕后操控一般,直让曹孟达感到背后发凉,不寒而栗。

好在事情进行的非常顺利,曹孟达的军队在短短一个月内,便彻底占据了整个江南西部,但若是他想要以江南王的身份入主中原,刘贤和吴豹这两个大敌是他必须要对付的。

曹孟达住所,地下的一间密室里。

白银打造的白莲灯架上,几根白色蜡烛散发着昏暗的光线,在一堵墙边,摆放着的白莲银橡上正盘坐着一名白裙少女。

她五官精致,气质如兰,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高冷不可靠近的气息。

在白莲银橡不远处,平日里在外人面前威风无比、不可一世的曹孟达正恭恭敬敬的跪在地上,以头点地,都不敢抬起头来看向那位白裙少女。

“之前让你调查的那件事情,可有什么进展?”

“白圣姑,您说的那位圣使大人,我派军队找遍了乌江周边一切区域,都没有任何线索,想来那位圣使大人应该是不在那了。”

白裙少女道:“让你掘地三尺的找,你掘了吗。”

曹孟达连连点头:“掘了掘了,还是一无所获,并没有发现到尸身之类的存在。”

白裙少女道:“都这么久了,那此事就算了吧,你让你的人全部撤回来,专心将精力放在征讨江南南部那边。”

“白圣姑,那个吴豹甚是古怪,我派去暗杀他的高手全都有去无回,只怕是都已惨遭不测,要说一个小小的太守,身边自是不可能有什么高手保护,我怀疑在他的身后,应该也有什么人在暗中扶持。”

“那你打算怎么办。”

“还请圣姑再从教内派一些白莲高手过来助我,杀不了吴豹,我还不能不把他手下的得力干将都给杀了吗,到时候等他无人可用,便是我吃下江南南部的那天。”

白裙少女点头应道:“行,那我就向教中请示,再派二十名内力高手过来,任你随意调遣,但此事一定要做的干脆利索,绝对不能拖,你目前的进展速度,教主那边一直是感到不满意的。”

曹孟达听到这话,顿时脸上的冷汗就全都流下来了,连忙磕头说道:“我明白,我明白,一月之内,我必定一统江南,入主中原!”

他忍不住抬头时,白裙少女早已不知何时消失在了那白莲银橡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