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化二年七月,乞巧节。
天公不作美,傍晚时分,下起了丝丝细雨。
天色已晚,锅里粥见了底,排队的百姓悉数散去。
宋初姀悄悄将袖子挽起,让在袖子里闷了一整日的胳膊出来透透气,转头对护卫道:“今日乞巧节,阿兄却在兵部当值,我想去送些东西,你们先回去。”
宋家郎君两个月前刚刚调去刑部,虽出身世家,却也是初来乍到,乞巧节值班的苦差事自然就落到了他头上。
侍卫迟疑道:“如今天色已晚,地上路滑,女郎一个人不安全,要不还是与我们一同回去吧。”
宋初姀摇摇头,从装载粥桶的架车里拿出灯笼,小跑着投身进细雨中。
建康城热得早,如今虽然才七月初,天气已很是燥热,宋初姀身上沾了细细雨珠,舒服地眯了眯眼。
此地距兵部不过两条街的距离,她步伐很快,只是在路过兵部大门时只匆匆看了一眼,便目不斜视的略过了。
她不是来找兄长的。
宋初姀走到城东小院时,里面一片漆黑,她仰头了看落日余晖,知晓裴戍应当还没有下值。
小黄狗看到她很兴奋地快扑上来,眷恋地蹭了蹭她裙摆。
小家伙不记仇,给它两顿饭就忘记她将它捆成粽子的“深仇大恨”了。
宋初姀微微眯眼,从袖子中拿出路过胡同口时买下的卤肉。
油纸包散发着热气,她抽开上面的绳子,一股脑倒进了小黄狗的饭碗里。
肉香气四散开来,小黄狗哼唧了两声,便将头埋进饭碗中吃得欢快。
屋檐下灯笼亮起,宋初姀躺在院中的藤条摇椅上小憩。
她没有撑伞,任由细小雨滴落在身上,将她湖绿色的裙子渲染得更加艳丽。
裴戍提着酒回来时,天边最后一丝余辉已经消失不见。
空旷的院子里,他的小菩萨躺在他时常休息的摇椅上睡得香甜。她脚下是蜷卧着的小黄狗,见他回来,冲他欢快地摇尾巴。
乞巧佳节,外面的喧嚣远去,他却只看得到这一片天地。
他默不作声站在门前许久,久到宋初姀悠悠转醒,注意到他的存在。
“裴戍?”
因着刚刚睡醒的缘故,少女声音带了些喑哑,隔着细雨听不太真切。
“嗯。”裴戍放下手中酒坛,上前将她打横抱起。
被雨沾湿的裙摆从他手臂处滑落,带起一阵凉意,驱散了整日的燥热。
“怎么不进去睡?细雨虽小,但是时间久了也会生病。”
宋初姀双手勾着他脖子,迷迷糊糊蹭了蹭,细声细气道:“热。”
因为热,所以贪凉。
裴戍哑然失笑,踢开房门将她放在榻上。
今夜有雨,房间内并不闷热,宋初姀坐在席上,目光清明了几分。
“他们是不是欺负你?”宋初姀爬到他身上,如若无骨地将他当作支撑。
湖绿色的裙摆宽大又亮眼,轻易便将两人下半身盖住。
裴戍喉结滚动,移开目光:“欺负?”
宋初姀:“今日是乞巧节,我记得不应你当值。他们是不是欺负你,若是欺负你,我去找兄长教训他们。”
闻言裴戍哑然失笑:“本来并非我当值,但是今日乞巧节,他们都要赶着回去与家人见面,我家中无人,自然就落到了我身上,倒也谈不上欺负。”
倒也不是白白当值,他得了几坛好酒,够喝一段时间。
只是这句话他没说,小菩萨不喜欢他喝酒,他便不在她面前提。
闻言宋初姀愤愤:“那你便让我白白等你?”
“没想到你会来。”
裴戍解释:“若是知道你回来,今日说什么也不会当值。”
他以为这个时候,她应当会陪在家人身边,共享天伦之乐。
宋初姀哼了一声,从他身上下去。
那抹湖绿消失在眼前,裴戍心下一空,下一秒,眼前却出现一个白瓷瓶。
宋初姀将白瓷瓶塞进他手里,抬了抬下巴:“凤仙花汁。”
她重新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将双手递给他,眸子微亮:“我捣了整整一日,好不容易才捣出一小瓶。”
乞巧节,按理来说,女子是要染指甲的。
因为要施粥,她往日很少会染指甲,今日却动了心思。凤仙花汁好卸下,她盘算着,就算是涂上也不会影响明日施粥。
裴戍抓着不及掌心大的白瓷瓶,窘迫道:“我不会涂。”
宋初姀猛地睁大眸子:“你不会涂?”
她讷讷道:“很简单的。”
裴戍:“以前从未涂过。”
这是她捣了一整日才捣出来的花汁,若是被他浪费了,实在是可惜。
宋初姀唔了一声,想了想道:“那你先练练手成吗?”
“练手?”
裴戍疑惑,下一秒,宋初姀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将小腿搭在他腿上。
湖绿长裙微微向上提起,露出她白皙的脚。
裴戍明白了她的意思,几乎是下意识握住眼前玉足。
不远处的窗户没有关,细雨伴着微风吹进来,将他们的长发勾缠在一起,几乎融为一体。
明明他们连最亲密的事情都做过了,可是面对此情此景,裴戍还是觉得浑身燥热。
他抬眸,看向双颊绯红的宋初姀,哑声道:“真让我试?”
掌心的热源让宋初姀浑身不自在,她催促地踹了他一脚,抿唇道:“试不试,不试我就去找别人了。”
她说着要缩回脚,却被男人死死按在腿上。
裴戍眉眼带上股邪气:“你也就会这样威胁了。”
可偏偏他最怕这样的威胁。
她只带了捣碎的花瓣没有带涂花瓣的刷子,裴戍便拿了家中唯一一支毛笔。
他极少写字,家中毛笔只是备用,没想到用到了这里。
狼毫笔沾上碎掉的凤仙花瓣瞬间被染成暗粉色,他小心沾取,细致地涂在她的指甲上。
毛笔掠过指甲时蹭到周遭的皮肤,宋初姀被痒得下意识瑟缩一下,却不敢动,生怕他将自己的指甲给染毁了。
只是那痒意断断续续,她憋得双颊通红,眼角几欲沁出泪珠,山上的淡绿色衣衫也渐渐变得褶皱。
第一次涂,哪怕裴戍上手快,待涂完十个指甲也过了两炷香的时间。
笔落瞬间,宋初姀跟着松了口气。
外面天色漆黑一片,她就着昏暗的灯光去看刚刚涂好的十个指甲。
算不上很好,但也合格。
她抓着裴戍的袖子想要起身,却猝不及防被他轻轻一拽,大掌直接圈住在了她脚腕处。
他手掌粗糙,不怎么用力就能在她脚腕处留下一圈红痕。
“裴戍?”宋初姀皱眉,伸手去推他肩膀。
“翘翘喜欢什么花?”他突然问。
宋初姀被问懵了,下意识道:“梅花。”
裴戍点点头,拿起狼毫道:“那翘翘还要忍一忍,很快就好。”
他说完,用笔尖沾了些凤仙花汁,小心落在她脚踝处。
花汁冰凉,伴随着狼毫落在皮肤上的触感很奇怪,宋初姀下意识抓住裴戍的袖子。
她已经猜到他要做什么,微微咬唇,担心又期待。
“你不是没怎么读过书吗,不要画得太丑了。”
裴戍头也不抬:“是没有上过学堂,书读了一些但不多,会写字,字写得还不错。至于画画......宋翘翘,有些人画画是靠天赋的。”
宋初姀不信,只当他是在逞强。
但她不介意他的逞强,裴戍对她好,她愿意让裴戍画,画得丑也没关系,总归不会有第三个人看见。
裴戍不知道自己在宋翘翘眼中已经成了逞强的男人,只专心作画。
或许对裴戍来说,画画确实比染指甲要简单得多。
笔尖收尾处微微上挑,几朵寒梅便栩栩如生开在如雪的肌肤上。
宋初姀看着脚踝上的梅花,睁大眸子问:“你当真没有学过?”
“没有。”他解释:“我年少时长在乡野间,无聊的时候便会拿树枝在泥土上作画,久而久之,画技倒是突飞猛进。”
“那...你帮我把另一边也画上好不好?”她眸子很亮,撒娇般拽了拽他衣袖。
裴戍:“好是好,只是再画,翘翘就没有东西染指甲了。”
她捣了一整日的花瓣也不过捣出小小一瓶,如今已经用了一半多,剩下的正好能染十个手指甲。
闻言宋初姀一怔,只好眨了眨眼不甘心道:“那还是染指甲吧...”
脚踝画得再好看旁人也看不见,但指甲算是门面。
她说着,将自己青葱纤细的手指递了上去。
裴戍小心握住,重新拿起狼毫,一点一点为她染色。
一回生二回熟,这次用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便染好了,也比之前染得更为好看。
宋初姀左看右看,眉眼微弯,仰头亲了亲他:“走吧。”
裴戍揽住她细腰,哑声道:“去哪儿?”
“今日乞巧节,城中有庙会啊。”
少女歪头,笑得狡黠:“我好不容易想了个理由来找你,可不是和你在这里无聊对坐的。”
她说完,牵起裴戍的手便往外走。
夜深寂静,细雨未停,屋檐下灯笼轻晃。
漆黑一片的胡同里,唯有那抹湖绿格外夺目。
作者有话要说:宋初姀:喜欢漂亮指甲,喜欢好看花花~
裴戍:这是什么,我老婆,亲一个!
啊啊啊竟然没有写到红绳,我真的好爱写他们过去的事情,你们会不会看烦啊!!?(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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