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孙芳还在家里生闷气,她丈夫刘二也不理她,只专心致志的为闺女吃饭。
孙芳瞧他那副泥菩萨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掐着嗓子道:“你倒是说句话啊,难不成真叫叶家白白得了那好处不成!”
刘二瓮声瓮气道:“本来就是人家的,哪有什么白得,爹他老人家特意吩咐过我们莫要声张,你现在去讨地,不是给爹难堪吗。”
“好你个刘老二!如今倒指责其我来了,老娘还不是为了这个家!按老太太的偏心程度,等分家了你能捞到什么好处!不现在攒点银钱,你是想我们娘儿俩跟你受一辈子苦吗!”
刘二被她说得抬不起头来,但还是小声道:“人家叶家也是孤儿寡母……”
“哎呦喂!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等好心?我看你是还忘不了叶婉容!”孙芳冷笑:“刚嫁过来时我还不知道,听说你跟条尾巴一样成天缠着人家,可惜啊,那小娼、妇最后跟了个有老婆的,厚着脸皮追人家最后把命弄没了。”
“当着孩子的面说什么呢!”刘老二大怒。
“我说的有错吗?”孙芳梗着脖子不低头:“还有你爹,你当他不知道我去找叶家要地?想捞些好处又不愿自己当坏人!你们老刘家都是群王八揍的!”
刘二见她越说越不像话,转身就要走,孙芳扯着他衣裳不让他动,两人就在屋里撕扯起来。
就在此时门开了,从外面探入张怯怯的小脸,一个身体偏瘦头却很大的少年担忧的问道:“二叔二婶,你们在干什么呢?”
刘二松手,有些不自然道:“是希儿啊,没什么,叔跟你婶子闹着玩呢,你怎么过来了?”
“我爹娘去城里卖货还没回来,翁翁婆婆在里屋吃饭,听到这边有动静让我过来看看。”刘希好奇的眨了眨眼睛。
“呵,他们倒是好心……”孙芳想要出言嘲讽,被丈夫狠狠瞪了一眼后强行转移话题:“希儿啊,你可得好好念书,定要在学堂里超过叶安那混小子!”
“叶安?”刘希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连最简单的提问都打不出来,况且他不是早就不上学了吗?”他刘希好歹也在课堂上排名中等,婶子拿大名鼎鼎的“草包美人”和他比,也未免太小瞧人了吧。
“啥?”孙芳愣住了,她明明今天听叶安说自己刚放学,叶婆每次提到外孙念书也都是与有荣焉的样子。
“没错啊,已经有半年了,夫子听闻他走了还松了口气,听说这家伙成天在县城闲逛,我爹娘有几次还瞧见了。”刘希见对方怀疑,还把父母搬出来,说起来这件事他们还讨论过,只不过二叔一家跟自己家关系不太好,所以不知道罢了。
孙芳越听双眼越亮,甚至从角落里掏出两块糖递给刘希:“希儿啊,你多说点关于叶安的事,说完了二婶再给你两块。”
刘希不敢要,但还是乖乖将知道的交代清楚。
刘二轻轻的看了口气,疲惫的闭上双眼,不管了,让她祸害别人总比自己遭罪要好。
……
再说叶安这边,与邓家夫妻告别后,他独自步行归家。这一天可没少忙活,如今的身体太过年幼,作息又很规律,到现在已经是疲惫不堪。
强撑着身体,为了早些回家,叶安打算穿过虎头山抄近路。
虎头山虽然有个山字,其实就是个小土坡,不过里面树木茂盛点。传说在商周时代,此地有座小山,里面还有老虎出没,所以才以此命名。不过有日天上的王母娘娘打算盖宫殿,石料不够,路过虎头山将此山带到天上去。
虽然也搞不懂王母娘娘为何要下凡采石头,但虎头村的村民却一直深信不疑,并对外宣称村子人杰地灵,连神仙都觉得风水好。
不过在叶安看来,这不过是因为长久以来黄河多次决口,把山活生生冲成平原而已。
作为一个普通的少年,叶安也跟其他男孩儿差不多,酷爱上蹿下跳的户外运动。早在刚刚穿越之时就已经将四周转了个遍,虎头山他闭着眼睛都能走,遂也没多想,直接快步前行。
古代的黑夜极其恐怖,尤其是这种小乡村,毕竟人人都日落而息,连灯火都没有。寒风将树叶吹的沙沙作响,仿佛人在私语。饶是叶安如此粗线条的人,也禁不住心中发毛。
而就在此时,背后忽然传来些许细微响动,叶安屏住呼吸,仔细倾听……没错,确实是!虽然后面的人很刻意,但现在万籁俱寂,连个蛙叫虫鸣都没有,再怎么也会弄出声响。
叶安冷汗下来了,虎头村就那么几户人,他基本都认识,只有叶家里虎头山近些,平时白日此地基本没人来,更不用说晚上了。而如今叶安手里还捧着二十贯钱,别忘了这可是《七侠五义》这样的武侠世界!
一瞬间“杀人越货”“曝尸荒野”这样的词不断在叶安脑海中闪现,他有些后悔因为怕麻烦没带元宝出来了!毕竟有那样的大块头,他们两个说不定还能一战,现在自己这副小鸡仔一样的身形能干什么!
……不行!他不能坐以待毙!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叶婆对他那么好,自己死了她老人家怎么办!叶安的眼神逐渐坚定起来,他快行两步,然后躲到棵大树后面。
果然,身后的人继续紧跟不放,伴随这惨白的月光,叶安甚至看见地上扭曲的阴影。
他在心中倒数,一步、两步……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抡起装钱的包裹,狠狠砸向对方的头。
“砰”的一声,那人直接倒地。
叶安愣住,怎么这么容易就扑街了?正当犹豫要不要继续补刀之时,借着月光,他看清了来人。
只见那“劫匪”看上去三十岁左右,面容清俊,身长玉立。头戴黑色幞头,身上罩着件广袖紫衫,一般这种衣服都是文人雅士穿的,老百姓嫌妨碍干活都穿窄袖。而紫衫前后开叉,属于骑马必备,不仅如此,这人竟然还披着鹤氅,上面的羽毛熠熠生辉,简直要闪瞎叶安狗眼。
“……”他好像误会什么了。真不是叶安以貌取人,而是这人委实过于豪气冲天,估计从那大氅上拔根毛都比自己有钱。
叶安连忙低头查看伤势,还好只是砸中前额头,没流血……但是确实肿了个大包。心虚的轻轻晃了中年男子两下,那人痛苦的□□了一声,悠悠睁开眼。
心中松了口气,能醒就好,叶安关切问道:“这位公子,你可还好。”
估计是被砸狠了,男子怔了半天,方才回道:“这是在哪儿……怎么我头如此痛?”
叶安惭愧的将事情经过一五一十说清楚,最后道:“您放心,等会儿我定带您去看郎中。”
谁知男子听后反倒没有责怪他,而是摆摆手:“罢了罢了,也是我不好,我的马跑了,天色还这么黑,人生地不熟的在林子里转了半天,好不容易等来人就想着跟着后面一起走出去,没料到吓坏你了。”
中年人语气温和,甚至带着几分自嘲的笑意,听他说话令人感到如沐春风,叶安不由对其好感大增,“哪里,明明是小子疑神疑鬼,公子要不然先与我回家,于我那儿休息一晚之后再做打算。”
“这……”见青年犹豫,叶安不好强人所难,而是贴心道:“无妨,既然如此,我扶公子返回中牟县,在那里落脚也是一样的。”
“小郎君误会了”青年苦笑:“不是在下不愿,刚刚我尝试起身,结果头晕目眩,没办法又坐了回去。”
叶安皱眉,估计这是有点轻微脑震荡了,如果自己现在去城里村里叫人,把他独自放在此地又委实不放心。遂提议:“既然如此,那我就在这陪公子待到天亮,等你好些再说。”
青年推脱一番,最后拗不过只得应下。
好在叶安身上带着火石,从四周捡了些树枝给两人取取暖。借着火光,青年看见叶安,之后不由在心中赞叹一句“好相貌”。
美人总是有特殊优待的,他本身就没有责怪少年的意思,现在更是生硬的为其找了诸如“有担当”“心善”“思维敏捷”等优点,再看对方只觉得越瞧越喜欢。又联想到自己曾经跟婢女有个儿子,那还是自己第一个孩子,不过出生就是个死胎,连名分都没有。当年太小,心中虽惋惜可也没觉得多伤感,现在看来,如果那孩子能活下来,也该这么大了吧。
叶安莫名其妙的看着眼前的大叔,是不是他的错觉,怎么觉得对方瞧自己的眼神带着几分……慈爱?
抖了抖鸡皮疙瘩,叶安连忙寻找话题:“还不知公子姓名,小子叶安,中牟县虎头村人,家就住这附近。”
青年被打断思绪,但也没有恼怒,而是带着几分笑意开口道:“我姓李,名受益,东京人士,这次是来拜祭祖先的。小郎君要是不嫌弃,叫我声李叔叔可好。”
叶安听着对方哄骗小孩儿一般的怪蜀黍语气,只想大喊,嫌弃!我很他妈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