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进入十月,开始转寒,寒衣节之后就是立冬,京州城的阳光依然灿烂,但只有午时前后能让人感觉暖和。
不知不觉,从上一本书《绣像本第一奇书》上市发售,到现在,也过去了将近四个月了,漫长的空窗期即将结束,宋凌霄心中又充满了新的期待。
书坊经营系统的预估,着实令人惊讶,但并未超出宋凌霄和渠道商们盘出来的最大数目,毕竟除了京州的购买力之外,他们又开辟了运河沿岸、江南地方的新渠道。
但是,50万册,依然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数目!
凌霄书坊的第一本书,《京州乡试押题密卷》,卖了将近1万册。
第二本书,《金樽雪》,初版和大团圆版加起来卖了不到3万册。
第三本书,《江南书院时文选》,因为定价太高了,所以卖到1万册出头,但是还在继续销售,销量缓慢增长,估计5年内也涨不到2万册。
第四本书,《绣像本第一奇书》,这本是卖的最好的,借了清流书坊的光,在府衙大堂和邸报上吵了几回,现在买到6万多册,5年内按照书坊经营系统的预估,能卖到10万册。
而《连载小说月刊》,刚一推出,第一个月,就能卖50万册!
这是质的飞跃!
宋凌霄之所以要打开京州以外的市场,就是因为,他发现京州市场的购买力已经被他探到天花板,通俗小说的天花板应该是在8到10万册,如果还想往上走,就需要一些非常手段,比如说说服官府组织公务员集体卖书……当然那是不可能实现的。
所以,就要打开新市场。
在这里,就不得不感谢建阳书坊了,正是建阳书坊的一通输出,帮助宋凌霄驯化了市场,江南一带,对通俗小说的接受度很高,再加上大运河贯通南北,在运河上通商的人路途无聊,一般都会购买大量的通俗小说带到船上,打发时间,因此运河周边的城镇也多多少少有卖通俗小说的书铺。
梁庆去年卖《金樽雪》时形成的销售设想,终于在一年后的今天落地了,他打算做“旅途书”,主动去谈了驿站和船坞,路途中的铺货渠道主要是他谈下来的,为《连载小说月刊》销量飞跃贡献了不可磨灭的力量。
宋凌霄坐在霸道总裁椅上,面前的黄花梨木大书桌上摆着厚厚一摞打样出来的《连载小说月刊》,他将椅子转了半圈,对准门前,那里正有人走进来。
“小老板,您叫我?”苏老三满面红光地走进来。
“帮我把这些书寄给这些人。”宋凌霄将列好的名单推到桌前。
“没问题。”苏老三走上前来,望着新鲜出炉的《连载小说月刊》,不由得兴奋地搓了搓手,“这么快就印出来了?小老板果然效率惊人。”
“只是样书,不是正式本,放心,里面有你们一人两本。”宋凌霄笑道,“还是老流程,我们过三天开一次试阅会,你寄书的时候顺便邀请这些人来参加试阅会,如果他们感兴趣的话,就来,不感兴趣,也不强迫,反正我们邀请到。”
“成。”苏老三回去叫了两个伙计,过来一起搬着《连载小说月刊》的样书下楼去,该发的发,该寄的寄。
宋凌霄将手放在空空如也的桌案上,片刻之间,一本崭新的《连载小说月刊》出现在他手掌下面,是刚从虚拟仓库里调出来的。
宋凌霄靠在椅背上,人体工学椅贴合着他的后背,十分体贴地分担着脊柱的压力,他翻开《连载小说月刊》,开始美滋滋地验收起劳动成果。
虽然一次推出四部连载小说,但是依然有优先级在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总裁请自重》,这部小说无论从口味还是文笔,都属于深度契合市场的成熟类型,放在第一位,能够很好地拉住读者的目光,让读者对这部月刊产生兴趣。
第二位,宋凌霄进行了一番思考,决定是科幻小说《天外飞星记》,这部小说虽然类型新颖,但是并没有脱离群众,至少代表着普通百姓口味的苏老三看过之后,连连称赞这本书是部“神书”,一上市小说读者肯定都要疯,冲着这一点,宋凌霄把《天外飞星记》排在了第二,再加上黄三缄的插画实在太震撼、太吸引人,就算真的有那么一些口味独特的读者不适应新类型,宋凌霄相信,他们也会对黄三缄的插画多看几眼。
第三位,是《司南漂流记》,开篇很有意思,讲述大海冒险故事,应该很吸引人,但是在情节方面没有其他三部小说那么强,人物感情纠葛也比较少,可能会使很大一部分热爱狗血的大兆百姓感到无聊。
第四位,就是《诀君子》了。
之所以把《诀君子》放在最后一个,并不是因为宋凌霄不看好它,相反,宋凌霄对它寄予厚望。
压轴的作品,不一定是市场销售最好的作品,但一定是能给人留下念想的作品。
看完前三部男性视角下的强情节作品之后,读者已经进入审美疲劳,如果这时候再给他们看一部神魔小说、历史小说,他们一定会感到乏味,无暇细看。
但,《诀君子》不一样。
它是一部颠覆性的作品,开头细腻温柔,令人如沐春风,千金大小姐与温柔善良的马夫之间的情谊,即便还没有萌发成爱情,可是人与人之间淳朴的感情也可以像阳光一样温暖地洒在读者心间,使得刚刚经历过“惊涛骇浪”,与水手一起在黑色大海包围下摇摇欲坠的读者回到安稳平静的富家闺阁之中,听一听千金大小姐讲述她的生活。
读者们以为自己得到了治愈和休息,至少在看到《诀君子》的第一章 时是这样想的,接着,他们会面带微笑地看过第二章,然后是第三章,笑容渐渐消失,直到第三章的结尾,那个看起来像是男主的温柔马夫干脆利落地死在千金大小姐脚前。
基调瞬间一转,黑暗铺天盖地砸下来。
这时,读者会看到一句及其可恨的话: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期分解。
宋凌霄看到此处,不由得露出了阴暗的笑容。
没错,调戏小读者,也是出版人们不足为外人道的恶趣味之一。
……
样书寄出去之后,第一个响应的人,就是凌霄书坊的老朋友——崔主事。
崔主事是红着脸来的,气的。
他冲进达摩院,直奔宋凌霄的办公室而来,一进门也不打招呼,气哼哼地搬着一个凳子,坐到宋凌霄对面,瞪着他。
宋凌霄:???
宋凌霄叫伙计倒茶,试图跟崔主事寒暄一下:“崔主事,部里今天不忙啊?”
崔主事没接他的茬,将《连载小说月刊》往桌上一按,气呼呼地说道:“你、你背着我出了这么多好看的小说!”
宋凌霄有种被捉奸在床的局促感,不对啊,他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
“崔主事,你听我解释……”
“我不听我不听!”
明明有一个贤惠的大房,说是对宋凌霄的事业无条件支持,可是宋凌霄却不领情,不但不领情,还骗大房说最近都没有稿子,然后又出去偷腥,还一下子包了四个!
不仅如此,还在外面新建了个大宅子,给四房小妾住……现在被大房捉了正着!
没错,事情就是这样。
崔主事越想越气,在部里坐不住了,直接拿上宋凌霄偷腥的罪证——《连载小说月刊》——登门来痛斥!
“宋坊主,你答应过我,有好看的稿子会先给我看!为什么!现在又自己办一个刊物连载小说!宋坊主,你真是叫我太失望了!”
眼看着崔主事快要气炸了,宋凌霄连忙拎起茶壶,给他斟上达摩院配备的清心败火菊花茶:“崔主事,您别急,听我给您解释。这四部小说,确实是我们凌霄书坊新签的作品,但是除了那部《诀君子》,现在都没有全稿,还在创作中,您看一看,这第一部 《总裁请自重》,我不是找您看过吗?您还记得吗?当时您说,部里必须要审全稿,所以我才出此下册……”
“那《诀君子》不是有全稿吗!为什么不先找我?”崔主事逮住宋凌霄话里的漏洞,心有不甘地追问道。
“《诀君子》在决定刊登的时候还没有全稿……”宋凌霄手指尖对在一起,形成一个宝塔,“而且,我认为它不适合在邸报上刊登。”
崔主事气愤道:“为什么不合适!我觉得就很好!”
“真的吗?”宋凌霄抬眼看向崔主事,他拉开抽屉,取出《诀君子》的全稿,从桌面上推过去,推到崔主事面前,“这是全稿,您看看?”
崔主事憋着一口气,他就是生气,就是想发脾气,这么长时间,整整三个月!宋凌霄一个稿子都没给他!他还不能发个脾气吗?
……虽然,他很清楚,《诀君子》再好看,也不能在邸报上登。
无他,这部小说,比《银鉴月》还要离经叛道,它里面有一股可怕的力量,让每个大兆的男人都会感到不安。
崔主事的目光停在桌面上的手写稿《诀君子》,终究还是没能逃脱好奇心的力量,他小心地将《诀君子》捧在手中,翻开第一页。
手写稿总是比雕版刻出来的印刷本看起来更吸引人,因为它的运笔之间饱含著作者的感情,能从中辨别出作者在写作某一段落时的情绪。
比如《金樽雪》的手写稿,郑九畴本身就是个感情充沛的人,写起字来龙飞凤舞,激动的时候更是文不加点,让看的人都感到有点阅读障碍,更有甚者,在某些长篇大论的内心抒情页上,还能看到纸张起皱,墨水晕染,毫无疑问,那是来自于作者的更为直接的情绪表达。
但是,《诀君子》就不同了。
一翻开《诀君子》,崔主事以为自己看的不是手写稿,而是印刷稿。
《诀君子》用正楷写就,字非常漂亮、整齐,就像大兆印刷品的门面——武英殿本《辰岳大典》一样。
纸张上没有一丝出格的墨迹,字与字之间没有拖泥带水的黏连,就像一个无情的写字机器,只是将既成事实记录下来,不管内容多么惊心动魄,也无法使作者的笔法乱上一分一毫。
这……作者到底是什么人?未免冷静得可怕了吧。透过手写稿,根本看不出“他”内心的情绪如何。就算是第三章 末尾,佟大的尸体出现在陆婉凝脚前的时候,手写稿上的文字也是彬彬有礼的,和纸面始终保持着相敬如宾的客气,不肯多泄露一丝情绪。
崔主事一口气看下去,很快把心中的疑念抛在了脑后,因为剧情实在太吸引人了,他不知道,原来一个千金大小姐竟然还能在离开闺阁之后,将日子过得这般精彩、这般风生水起。
翻到最后一页,陆婉凝手持菜刀走进天山,只在雪地上留下一个淡淡的背影,故事就此结束。
崔主事的眉毛拧了起来,他总觉得还缺点什么。
“男主角呢?”他自言自语,“为什么没有一个能配得上陆小姐的男主角?哪怕让之前那个马夫佟大起死回生也可以啊。”
宋凌霄望着他,无情地告诉他:“没有男主角。”
“没有男主角?那怎么行!”崔主事无法理解,他疑惑地看向宋凌霄,“你不觉得这本书看着特别累吗?陆小姐是个千金大小姐啊,她付出那么多努力,却没有一个青年才俊来娶她,一个人拎着两把菜刀走进雪山是怎么回事?作者是不是对自己笔下的主角有什么意见?”
作者对自己笔下的主角有意见,所以把他写死,或者写得孤独终老,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比如《银鉴月》里的王东楼,剧情进展到一半就死了。
“可是,陆小姐并没有做错什么啊。”崔主事继续念念叨叨,“为什么要用孤独终老来惩罚她呢?”
“这不是惩罚。”宋凌霄实在忍不住了,崔主事固然在大兆人中算是观念前卫的,但是,在传统思维定式中,女子嫁个好人家,才是最大的成功,崔主事未能免俗,所以他不能理解《诀君子》想传达什么意思,宋凌霄认为有必要跟他点明,“进雪山只是一个象征,象征着陆小姐终身都在追求的技艺巅峰,这对于陆小姐来说,就是理想的、大团圆的结局。”
“可是,那还是孤独终老啊,没有人爱她,没有家庭……”崔主事仍然无法理解。
思维观念的转变,并没有那么容易。
否则,也不会有漫长而艰难的斗争了。
在现代尚且有无数的逆流和反扑,何况是受到传统思想桎梏几千年的大兆。
……
“假如,陆小姐是个男人呢?”宋凌霄换了一种方式,试图让崔主事来换位思考,“你还会觉得这个结局是悲剧吗?”
不能因为现状如此,就不尝试去改变了。宋凌霄想先从眼前的崔主事开始尝试,崔主事是个具有小说思维的人,也就是说,他可以接受超越现实的情节,他更感性,更具有同理心,如果崔主事能够因为这部书,稍微动摇那么一寸,那么,就是《诀君子》的功劳了。
“那倒不会,”崔主事疑惑道,“可是,她不是男人啊,她是……”
“她首先是个人,男人或者女人,没有那么重要,她首先是个人,她有人的需求,有人的追求,她用自己的力量摆脱了压抑她的环境,亲手塑造了她自己喜欢的生活,她就是一个优秀的人,一个能够掌控自己生活的人。”宋凌霄正色道。
“可那是男人才需要考虑的……”
“那是因为,在您的心目中,男人才是人,女人不是人。”宋凌霄直接地说道,“这话可能有些不敬,但事实如此。女人只是作为男人的附属品,附属品不能没有它附庸的正品,所以你才会认为,陆小姐没有找到一个配得上她的正品,就是悲剧,不管她付出了多少努力,取得了多少成就。”
“这……”崔主事面上有些讪讪,“宋坊主,你一向雄辩,崔某口拙,自然无法与你辩论,但是,世人都知道,男子与女子本来就是不同的……不过,有一点,你说得倒是不错,这部《诀君子》确实不适合在邸报上刊登,它的思想太过偏激了。”
宋凌霄暗叹一声,果然,想凭几句话就扭转人家传承了几千年的封建思想,那是不可能的。
崔主事不太高兴地将《诀君子》还回给宋凌霄,他站起身来,本来短短的圆脸拉长了好大一截,他清了清嗓子,说道:“宋坊主,可能是崔某多事吧,想提醒你一句,你别觉得难听。小说再怎么受到追捧,也是消遣用的东西,你千万别想着用它来做越线的事情,就算你人脉广阔,有通天手段,一旦触碰到某些红线,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到时候,那些曾经为你慷慨解囊的老百姓,就会成为第一批把你踩在脚下的人,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这道理你应该懂。”
宋凌霄也站起身来,他并没有因为崔主事的话而不快,他早就有所预料,他面上一派风平浪静地说道:“多谢崔主事指点。”
崔文不由得叹了口气,如果宋凌霄能听进去,那么他这番话便是胜造七级浮屠了,可是,宋凌霄能听进去吗?
“我这次来,还有一件事想告诉你。”崔文望着宋凌霄,“部里打算和建阳书坊做长期合作了,建阳书坊的余坊主为了这个合作,专程赶到京州来,带了一批已经完稿的最新力作,各种类型都有,任我们挑选,有不合适的地方,作者也可以随时配合修改。”
宋凌霄一愣,余象天到京州来了?
建阳书坊的动作,比他想象得更快啊。
“不是我没有给你机会,宋坊主,你知道的,我足足等了你三个月,可是,你就给我这么一个结果?”崔文恨铁不成钢地指着桌上的《诀君子》说道,“罢了,事已至此,宋坊主你就自求多福吧。”
说罢,崔文离开了达摩院。
宋凌霄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又坐下了。
他将《诀君子》收进虚拟仓库,继续看他的《连载小说月刊》。
不是他不想为了崔文带来的坏消息惋惜片刻,实在是《连载小说月刊》上市在即,他实在是没有那个时间,等到上市以后,各渠道都铺上货了,他再回过头来思考对策吧。
与此同时,达摩院一楼大堂。
飞飞燕揣着一卷《连载小说月刊》,步履悠悠地来到达摩院门口,正待进门,就见满脸恼怒的崔文从里面出来。
“哟,这不是崔主事吗?怎么——”飞飞燕立刻热情地冲上去行礼,这是他在建阳书坊训练出来的条件反射。
然而,崔文却看也没看他一眼,径自走了。
飞飞燕的手臂尴尬地举在半空中,抱拳的姿势还架在那里,对面却只留下空气。
崔主事这是怎么了?他和宋凌霄不是关系很好吗?
飞飞燕迷惑地走进达摩院大堂,看见唉声叹气的苏掌柜——也就是他的责任编修,他立刻快步走上去,摆出一副很会来事的样子,给苏掌柜和自己分别倒了杯茶,拉着苏掌柜坐下——这也是飞飞燕在建阳书坊训练出来的条件反射。
签约之前,作者是大爷,签约之后,编修是大爷。
他习惯性地想要舔好编修,方便给自己搞更多资源和第一手消息,毕竟,文坛风向瞬息万变,读者就仿佛那喜新厌旧的渣男,说变心就变心,一个题材热了没两个月就被打入冷宫,这也不是没有先例的事儿。
而代表着资源和市场风向的编修,就是闭门造车的作者们唯一的耳目,要想让自己的劳动发挥最大的吸进效力,和编修深度结合是必须的。
“苏编修,喝茶,喝茶。”飞飞燕笑眯眯地说道。
苏掌柜一哆嗦,他本能地有点怵他这个作者,虽然飞飞燕配合度很高,但是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他卖了,苏老三很清楚自己在飞飞燕眼里不过是个工具人。
“有事说事。”苏老三绷起脸,别套近乎!
“嗨,没什么事,就是想问问,刚才出去那位,是不是礼部负责邸报的崔主事啊?”
苏老三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明知故问什么呢,你不是和他面对面吃过饭嘛。
“他来干什么呀?”飞飞燕凑近苏老三,压低声音,“是不是——看过了《连载小说月刊》,又想跟我合作了?”
苏老三的白眼快要翻到天上去了,他当初怎么会粉上飞飞燕这个作者呢!
“没有。”苏老三刚才送茶水、收茶水的时候听到了一耳朵,好像崔主事和小老板给谈崩了,还用和建阳书坊合作来威胁小老板!格老子的,崔主事这个人也没有看起来那么厚道,当初是谁让他的文化副刊火起来的,当初是谁给他稿子救场,让文化副刊没有因为“邸报十篇”被取缔……现在倒好,竟然数落起小老板的不是来了,还和他们凌霄书坊的对家——建阳书坊搞长期合作!
等等,建阳书坊?
苏老三突然警惕地盯着飞飞燕:“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啊?”飞飞燕懵逼。
“你是不是见过余象天!”苏老三的声音高了起来。
飞飞燕心中一突突,苏老三怎么突然变聪明了!
“为什么不说话!小老板!小老板!我抓住了一个奸细!”苏老三一朝被蛇咬,现在反咬蛇一口,整个人都激动起来了。
“不不不,苏编修,你别嚷嚷啊,我是见过余坊主,但是,我又没有和他做什么坏事。”飞飞燕赶紧摆手解释,试图把苏老三安抚住。
苏老三将信将疑地瞅着飞飞燕。
飞飞燕讨好地笑道:“苏编修,你看,你是我的责任编修,咱们两个,必须互相信任,对不对,咱们书坊这么好的条件,这么好的氛围,多适合大干一场啊!不瞒你说,我在见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人特别好,你——”
“行了行了行了,”苏老三制止他继续扯那没边的淡,“我可以不告诉宋坊主,但是你必须老实跟我交代,余象天找你干什么,如果你有任何隐瞒,按照咱们契书上的规定,你是责任方,这本书我们可以不给你分成。”
“诶,诶,诶,那可不行。”飞飞燕的软肋被踩到了,他赶紧向苏老三坦白:
在飞飞燕和凌霄书坊签约之前,有一天晚上,余象天确实专门来找了飞飞燕。
也正是那一次见面,令飞飞燕坚定了和凌霄书坊签约的决心。
因为他发现自己,在和余象天说话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打摆子,脑子会停止思考,整个人处于一种极度恐惧、极度厌恶的状态之中,而且还很难抽离出来。
“他问我,是不是不满意新书的价格,他可以帮忙说一说,但是要我理解,书坊有书坊的规矩,我又不是第一层级的作者,给我一个人提价,书坊会很难做。”飞飞燕脸上流露出嫌恶的神色,“他说,他都这么帮我了,我能不能帮他一个忙。”
苏老三竖起耳朵,什么忙?
“他——”飞飞燕突然狠狠地一摔茶缸子,“简直欺人太甚!一年一百万字,一共二百两银子,难道不是他定的价?还成了我的错了?因为我不是第一层级的作者?可笑!第一层级的作者是什么推广资源,我是什么推广资源?!让我和那些人比,当我是神仙吗?还什么他都这么帮我了,他帮我什么了?帮我动了动嘴皮子?草他大爷的!嘴皮子都没动,就说这么帮我了,让我给他掏心掏肺,卖血卖肉——余象天,我草你大爷!”
飞飞燕突然爆发,苏老三也是毫无准备,耳朵里顿时塞满了污言秽语,但是,他竟然觉得很爽。
“好,骂得好!”苏老三义愤填膺,“这种狗**、**、***的就让他去死!”
飞飞燕胸膛起伏,面色通红,看向苏老三的目光,少了几分油腻,多了几分真诚。
“等一下,我有个问题。”飞飞燕突然一拍脑门,“我能换个笔名吗?”
“换!我支持你!”苏老三正在上头状态,只要能恶心到余象天的事情,他都愿意干。
“换什么?”宋凌霄从楼梯上走下来,奇怪地问道,“你们在聊什么,这么激动?”
在苏老三和飞飞燕没有觉察到的情况,满楼的人都听见了他们在骂脏话。
幸好,达摩院里只有自己人,凌霄书坊的脸并没有丢到外面去。
苏老三跟宋凌霄讲了余象天曾经找过飞飞燕的事,告诉宋凌霄,飞飞燕非常厌恶余象天,他想改掉这个建阳书坊给他起的恶俗笔名。
“改笔名你要想好,”宋凌霄说道,“你以前的读者就不知道是你了,关注度肯定会下跌,而且会影响到你的收入。”
飞飞燕一怔,逐渐从激动的情绪中冷静下来。
是啊,他好不容易经营起来的这个笔名,带着他的等身著作,这不光是余象天的恶俗笔名,还是他为之努力了数十年的心血结晶。
“我……”飞飞燕垂下头,“还是不改了。”
“诶,怎么就不改了?”苏老三诧异。
“宋坊主说得没错,这笔名更多地代表我自己的成绩,既然《连载小说月刊》把我的书放在第一个,我就要肩负起带销售的责任。”飞飞燕毕竟是个成熟的作者,他听到宋凌霄的反问后,开始归复理性,“我不改了。”
“你们都知道了吧。”宋凌霄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纠缠,“余象天来和崔主事谈合作。”
苏老三“诶”了一声。
飞飞燕愣了一下,接着,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忽然脸色煞白。
宋凌霄瞥了他一眼,知道他多半掺和到这件事里过,至于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就不知道了,熟手作者就有这个毛病,混圈子太多,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你给卖了。
不过,看飞飞燕那副对余象天恨之入骨的样子,不像是纯粹的间谍,很有可能他也是被余象天套路了。
“你……”宋凌霄想说什么,终究还是没说,只是拍了拍飞飞燕的手臂,从两人之间穿过去,向达摩院外面的街道中走去。
“小老板,你要去哪儿?”苏掌柜忙问。
“找梁庆!”宋凌霄举起《连载小说月刊》,在空中挥了挥,示意他们不用担心。
……
二更天,梆子响了几下,草草结束了打更的公务。
入冬之后的京州夜晚,实在是太冷,连打更的都不愿意把手拿出来,街边的流浪汉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了。
会友楼刚刚打烊,这里是西南市场的客商们最喜欢来喝酒谈生意的地方,一般都会开个通宵,但是最近寒潮降临,街上时常传来酒鬼冻死的传闻,兵马司为了保证京州百姓的生命安全,要求餐馆、酒馆一律在二更结束前关门。
大门内的灯光斜射在门前的砖石地面上,有人跌跌撞撞地跨过门槛,在同伴的搀扶下,歪歪扭扭地走向等候在街道上的马车。
“都说了让我来喝了。”梁庆瞅着醉红了脸的宋凌霄,语气间难得地露出些许心疼,“你又不能喝,抢着往前面冲什么!”
“嗯……”宋凌霄倒是难得地安静,听话,不似一般醉酒的人会大声嚷嚷,这样一来,若是不仔细看,有可能都发现不了他喝醉了。
“走吧,我送你回去。”梁庆无奈地架着宋凌霄的胳膊,搀扶着他,向街中的马车走去。
就在这时,一名高大英挺、容貌端方的青年男子突然出现在梁庆面前,把他吓了一跳。
青年男子行了一礼,说道:“梁老板,你好,初次见面,我是六王爷派来保护宋公子的暗卫,木二,接下来的路程,就由木二来贴身护送宋公子。”
梁庆警惕地看着他:“你谁啊!你说什么我就信什么,你当我是三岁——”
木二拿出一枚黑金质地的腰牌。
梁庆立刻赔笑道:“应该的,那是应该的!那就交给木兄弟了。”
说着,梁庆干脆利落地把宋凌霄往木二身上一卸。
木二以往都不会这么直接出来,当着宋公子的朋友的面,把他接走的。
可是今天,实在是过分了!
宋公子完全喝到不省人事,一点不加节制,明明没有那么要紧的生意要谈了,不过是跟渠道商们做做上市动援,有人动援别人、动援到自己喝趴下的吗?
虽然,渠道商们确实感受到了宋凌霄的诚意,了解到了这次《连载小说月刊》的出版,对凌霄书坊来说非常重要。
但是……
不管工作多么重要,都没有宋公子的身体重要!
木二小心地将宋凌霄扶到马车上,自己也跟着上去,叫车夫开稳一点。
寂静的冬夜中,月光洒落在街道上。
寒风发出呼啸的声音,穿过大街小巷,穿过掀起的车帘和窗帘。
或许是感到有些冷吧,宋凌霄瑟缩了一下,身子往旁边发热的柱子上倒去,两只手不安分地伸进柱子里,找了个温暖的地方停下来。
木二坐得直挺挺的,宛如一个柳下惠,还是那种塑成泥像的柳下惠。
他还年轻,他还不想死——不要靠过来啊啊!
宋凌霄搂住木二的胳膊,用熏红的脸颊蹭了蹭他的袖子,打了个酒嗝,梦呓一般地小声咕哝着:“陈燧……你……你什么时候回来?”
“他们都欺负……欺负我……”
木二怔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