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凌霄赶到学堂时,正看见一堆人围在学堂门前,一名中年男子挺着将军肚,一通指手画脚,大声嚷嚷,在他对面,一名身穿褐色布衣,身材孱弱的青年男子则垂着脑袋,一边听训,一边点头哈腰地道歉。
“这两人是谁?”宋凌霄问道。
“小公子,那穿墨绿常服戴靖天冠的是工部侍郎乔祖谟乔大人,他对面的那位是工部主事贺情贺大人。”宋伯介绍道。
宋凌霄已经晕了,什么侍郎,什么主事,这里面出场人物有点多,他得捋捋,再上去挨骂。
“乔侍郎是谁的爸爸?”宋凌霄问,“贺主事又是谁的爸爸?”
宋伯指给宋凌霄看人群中站着的小姑娘,“将军肚”身边那个细细瘦瘦穿白衣的小姑娘就是受害人乔碧玉,也就是“将军肚”乔祖谟的女儿,乔碧玉身旁那个昂首挺胸、形貌出挑的小姑娘就是礼部尚书之女袁成章,这次主要出来维持秩序,带头要求把小偷扭送官府的霸气大小姐。。
而另外一边,身子孱弱的褐衣男子贺情身后,被人搀扶着的蓝衫小姑娘就是他的女儿贺琳琅,贺琳琅就是偷薛琬紫竹笔的嫌疑人,至于贺琳琅身边那位举着扫帚的祖宗就不用介绍了,那就是他们家的熊孩子。
此时,熊孩子厌厌正仰着小巧的下巴,像个斗士一般手持扫帚,横在贺琳琅身前,不容任何人靠近。
“厌厌!”宋凌霄压在胸口的火一下起来了。
麻蛋,还嫌他等会儿死的不够惨吗,都到什么时候了,厌厌竟然还在跟对方顶牛。
宋凌霄快步走到人群之中,只觉周围各种审视的、打量的、不赞同的目呼啦一下子聚集在了他身上,他在府衙大堂跟人打官司的时候都没有此时这般焦灼,刚一出场就成了众矢之的。
这、都要拜、他们家的熊孩子、厌厌所赐。
“啊,你来了。”厌厌转头脑袋上的两个小揪揪,往后抬头看宋凌霄,手里的架势却一点没有收起来的意思。
你来了,瞧瞧这语气。
众人又一阵唏嘘,什么样的家庭教育出来什么样的孩子,这就是鲜明的例证,这小丫头家里的家教显然不行,家里人来了都不知道喊一声尊称,简直毫无礼貌。
不过,小丫头的家长似乎挺年轻,不像是能生出这么大个丫头的年纪。
众人又盯着宋凌霄的脸看了一会儿,直到有人率先认出他来:“咦,这不是凌霄书坊的——”
“宋坊主,是宋坊主本人没错吧?”
“哗,竟然见到了宋坊主本人……我能要个紫皋哭哭客的签名吗?兰之洛大人的也可以!”
“咳咳。”一个熟悉的清嗓子声从人群中响起,面容端方俊朗的青年男子分开人群,来到三名当事人中间,朝向宋凌霄打了个招呼,“宋公子。”
宋凌霄一看,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这不是薛璞本尊么。
怎么今天国子监集体逃学不成?!
“薛公子。”宋凌霄也点头打招呼。
麻蛋,他现在用一个滑跪结束这次道歉行不行?
还要死撑着演完四十集电视连续剧长度的批斗大会吗,真的有这个必要吗?
“厌厌,你怎么回事!”宋凌霄开始骂孩子,“扫帚收起来,成何体统!”
厌厌扁起嘴,但还是把举着扫帚的手放下来了。
“我教你的话你都忘到脑后了吗?为什么打同学?啊?”宋凌霄往前一步,走到厌厌身边,挨着她站着,“扫帚给我。”
厌厌又鼓起腮帮子,不情不愿地缴械。
眼看着厌厌被制住了,对面家长的火气却并没有因此减少,甚至还有上涨的趋势。
“你就是这死丫头的家里人?”“将军肚”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宋凌霄。
宋凌霄微微眯起眼睛,死丫头?
谁准你叫死丫头的?我们家里人可以叫,你算老几!
厌厌的小拳头紧紧地钻起来了,直直地瞪着“将军肚”。
“听说你是个坊主?怎么,咱们大兆还有‘坊主’这样的官职了不成?哈哈哈,真是可笑,女学堂是什么地方,怎么净弄些不三不四的人进来?”“将军肚”嗤笑着,他还以为厌厌背后是什么了不得的家庭环境呢,等了半天,家里就来了个嘴上没毛的小子,还是个什么“坊主”,那他就放心了,今天这个场子,他笃定要找回来。
谁知,“将军肚”冷嘲热讽完,周围却没有人附和他。
场子还没找回来,先凉了。
“将军肚”乔祖谟是个顶爱面子的人,见状不由得有些讪讪,又想不通自己哪里说的不对,气不打一处来,正对着他的小丫头片子仍然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充满敌意地盯着他。
乔祖谟的火气蹭地一下蹿起来,握起拳头,伸出一只粗大的食指,指着厌厌骂道:“瞪什么瞪,就是你这死丫头,包庇小偷,打伤碧玉,还死不认账,我告诉你,我家碧玉若是破了相,就算卖了你也赔不起!”
厌厌听到这句话,小小的牙齿咬得咯咯直响,她沉下身子,恶狠狠地向上瞪着乔祖谟,那姿态就像一只发怒的小狗,随时都会扑上去咬人。
她这副样子,倒是把乔祖谟吓了一跳,这小丫头是个疯子,说不通,若是真被她当众咬一口,乔祖谟也没处论理去,这个风险冒不得。
乔祖谟便又把矛头转向厌厌身边那个少年,一脸厌弃地说道:“既然你是这死丫头的家里人,你说怎么办吧?”
宋凌霄的气直冲脑门,不是来自于厌厌,而是来自于眼前这个死胖子!
竟然敢当着他这个家长的面,一而再再而三地对他家小孩出言不逊!
什么死丫头,卖了你也赔不起,这是能跟小孩面前说的话么?
硬了,拳头硬了!
与此同时,厌厌的怒气值也拉满了,她往前走了半步,准备捍卫自己的尊严,让对面那个死胖子意识到自己刚刚犯了多么严重的错误。
没错,自己的尊严,只有自己去捍卫,厌厌从来没想过指望别人。
事实上,也没有别人可以给她指望。
姐姐曾经告诉厌厌,没人能救你,除了你自己,并不是因为别人没有同情心,而是因为没有人能够设身处地地为你着想,只有你自己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儿,你的挫败,你的坚持,你的渴求,只有你自己才知道。
“感同身受”,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等着别人对你感同身受,再替你出头,黄花菜都凉了。
宋公子是个好人,但是宋公子也有很多时候不理解厌厌,今天,厌厌是没办法跟死胖子道歉的,所以,让她最后再出格一次——
“死胖子,你怎么说话呢?!”
忽然间,厌厌愣住了。
她……没听错吧?
刚才那一句,是宋公子的声音吗?是……宋公子的声音吧。
厌厌的双手攥着拳头,收在肋下,还随时保持着要冲出去战斗的姿势,她转动小脑袋,扬起头,圆溜溜的眼睛惊疑不定地打量着宋凌霄。
宋凌霄下意识地伸出手,按住厌厌的肩膀,将她往自己身后拨。
那股力道不大,却出奇地有效,厌厌紧握在肋间的小拳头松开了,她怔怔地望着怒气冲冲的宋凌霄。
宋公子看起来好高,就像……一个大人一样。
宋凌霄这话一出,乔祖谟完全没料想到,反而呆住了。
宋凌霄身边的工部主事贺情忙不迭地打圆场,试图将这句话遮掩过去:“乔侍郎,宋坊主,这次都是我不对,都是我教女无方,我改日登门赔罪,你们两位大人有大量,就消消气吧,犯不着——”
贺情说到一半,乔祖谟总算反应过来了,他的脸顿时涨成了猪肝色,眼珠子往外凸出,凶相毕露地瞪着宋凌霄,他一把抓住贺情的衣襟,将孱弱的男人猛地推开,大步走到宋凌霄跟前,抡起饭钵大的拳头,就要逞凶。
“格老子的,你叫老子什么?你再说一遍?”
“死胖子,”宋凌霄扬起头,迎上乔祖谟的威胁,眼睛眨都不眨一下,“死胖子,死胖子——够不够?不够我可以继续叫你死胖子!”
麻蛋,论理的话我还输你三分,耍横的话谁还怕你不成!老子背后的暗卫一个打你十个!
“小兔崽子,你再叫一遍?”
“死胖子,将军肚,欺负小孩的孬种!”
“辣块妈妈,老子今天不揍得你满地找牙,老子就跟你姓!”
“凭你,也配姓宋?”
眼看着小孩争执要发展成家长打架,作为东道主的薛家人再不出来说话就不行了。
薛璞干咳一声,抬起双手,插进宋凌霄和暴跳如雷的乔祖谟之间,他冲宋凌霄一阵挤眉弄眼,示意这位祖宗不要再挑起争端了,而后转过身去,扯住乔祖谟的拳头,“帮助”他缓缓地放下来。
薛璞身材高大,年轻力壮,好歹也是第一男主角,制服个把外强中干的中年官员还是绰绰有余的。
“大家冷静一下,稍安勿躁。”薛璞用正直洪亮的声音说道,“咱们今天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制造问题的。”
乔祖谟气喘吁吁地被薛璞夹在腋下,脸涨得通红:“薛公子,我喘不过气了。”
薛璞赶紧放开他,乔祖谟顺了口气,换上一副巴结嘴脸,冲薛璞讨好地笑着:“薛公子天生神力,不愧是薛大人的公子。”说着,将自己女儿往前推了推。
乔碧玉泪眼汪汪地抬起头,楚楚可怜地望着薛璞:“薛公子,请你为碧玉主持公道。”
此时,众人方才看到了乔碧玉额上被厌厌扫到的伤——一小片擦红,连皮都没破!
众人:……
宋凌霄挑起眉毛。
薛璞清了清嗓子,道:“既然是在我家里发生的事情,又是因我妹妹的紫竹笔而起,那我就不自量力,来充当这个裁判官了。”
乔碧玉立刻从礼部尚书之女袁成章身边占到了薛璞身边,小鸟依人地望着他。
袁成章微微皱眉,她的面相生得极其艳丽,充满攻击性,这件事会发展到这地步,也与她的主导有直接关系,她的性子便是嫉恶如仇,又是在她父亲主办的学堂里出现的失窃案,她为了维护自己父亲的名誉,也要出这个头,于是,就有了她带头捉贼,逼问贺琳琅,质对厌厌,保护乔碧玉这一系列行动。
无论裁判官是谁来当,就这样被乔碧玉抛到了脑后,袁成章心里都有些不舒服。
不过,这里确实是薛家,还是交给薛璞来办好一些。
“薛大哥,”袁成章直爽地说道,“你当裁判官,我是服气的,不过,你没有经历整件事,论具体事由,你不见得比我清楚,所以,还是让我来跟大家说一说,今天这件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薛璞一点头:“理应如此。”
袁成章目光扫过众人,在宋凌霄和乔祖谟脸上稍微停顿了一下,便大大方方地将事情从头到尾原原本本讲了一遍,最后说道:“今天这件案子,事主本来不想再追究了,是我多事,一定要把那个贼揪出来,所以才有了这许多争端,给大家带来不便,我先道个歉。但是,我们袁家的家教就是,眼里揉不得沙子!是贼,就决不能留在身边!”
袁成章的语气犀利起来,目光紧紧盯着穿着深蓝色长衫,腰间系着一片黑色斗篷的嫌疑人——贺琳琅。
贺琳琅一直脸色惨白,好像随时都要晕过去一样,此时更是低着头,一副心虚的样子,不敢回视袁成章。
在众人眼中看来,这就是做贼心虚了。
宋凌霄却在一边看得皱眉,他的目光落在贺琳琅腰间的黑色斗篷上——斗篷一般都是披在肩上的,为什么要围在腰间?
难道……?
宋凌霄心中浮现起宋伯告诉他的一句话,厌厌说,贺琳琅确实身体不舒服,不可能起来去偷东西。
宋·福尔摩斯·凌霄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种可能。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怪不得厌厌也不澄清,也不放弃,就那么硬挺着,像个犟驴似的护着一个她不熟的小姑娘。
……嘶,但是,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为什么紫竹笔会出现在贺琳琅的书篓里?
难道,小偷另有其人?
宋凌霄将在场的人看了一遍,他发现,这里头,好像少了一个关键人物。
就是失主——紫竹笔的主人,薛琬。
薛琬为什么不在?就算她不想追究,也未免太心大了吧,一点都不参与到追讨小偷的事件中,她难道不想知道到底是谁偷了她的笔吗?
不对,小偷在其他人包括薛琬眼中,应该已经很明显了,就是贺琳琅。
薛琬知道了是贺琳琅做的,她不想参与到给贺琳琅定罪的过程中,因此抽身而出,这其实是一种很高明的做法,谁都不得罪,从一开始就把自己摘了出去,将来大家说起这件事,只会夸赞薛琬大气。
反倒是为了薛琬出头的袁成章,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要把小偷捉出来扭送官府,这副耿直的性子令人敬佩,但也容易被人当枪使。
至于柔柔弱弱的乔碧玉和摇摇欲坠的贺琳琅……她们两个的气质倒是有些相似,都是小女儿态的弱势型,只是她们两人的处境截然不同,乔碧玉有她爹乔祖谟护着,贺琳琅却只有一个不识好歹的刺头厌厌愿意站在她一边,贺琳琅的父亲贺情看起来比他的女儿好不了多少,也不知道是怎么挤进这个权贵亲属圈的。
那么,真正偷紫竹笔的人会是谁呢?
在袁成章讲述紫竹笔失窃案的过程中,宋凌霄低声跟宋伯吩咐了几句,宋伯稍稍有些诧异,但立刻抽身去办。
袁成章语气稍稍一滞,黛眉皱起,明艳的眉眼打量着宋凌霄,话语便打了个磕绊,但还是继续说了下去。
待袁成章讲完,薛璞说道:“大家觉得这桩案子还有什么疑点么?”
众人议论纷纷,但只是议论,并没有人提出质疑,因为案件过程实在太清楚了,没有什么好讨论的。
唯一值得讨论的,就是要不要押送贺琳琅去衙门。
照理来说,偷窃财物,肯定是触犯了大兆律的,但是贺琳琅毕竟是闺阁中的少女,才十一二岁的年纪,因为偷窃财务而被扭送衙门,一辈子都没法抬头见人了。
而且,留下了这样的案底,将来想嫁个好人家,恐怕也是不成了。
在大兆人心目中,闺阁女子唯一的出路就是嫁个好人家,没了这条路,无异于毁掉人生,这样的惩罚,对于贺琳琅来说,是否过于严苛?
而袁成章的态度是,既然她敢动手偷东西,就早该料到会有这样的结局,何况那紫竹笔不是普通的毛笔,是湖州的至宝,御前进献之物,薛家受到皇帝赏赐,才得到两管紫竹笔,一支给了薛璞,一支给了薛琬,显然,薛从治是打算将紫竹笔当成传家宝的。
不是普通的毛笔被盗,而是传家宝被盗,还是在吏部尚书家里,这案件性质一下子就严重了。
袁成章说得也有道理,薛璞无法反驳,他的目光投向宋凌霄,他总觉得宋凌霄这时候应该说点什么了——宋凌霄不是一向能言善辩么?难道眼睁睁看着一个未出阁的小姑娘被送到京州府衙门大堂去?
宋凌霄确实有话要说,不过,他要说的话却要令薛璞失望了。
“偷东西确实应该受罚,这我没有异议。”宋凌霄说道。
众人纷纷看向宋凌霄,这位家长,竟然说出了这么深明大义的一句话,实在是令人诧异。
“打人也应该受罚!”乔祖谟打蛇随棍上,紧盯着宋凌霄,“走,上公堂去!那死丫头也一起去!”
厌厌这回速度比宋凌霄快一步,她一脚踩在靠过来威胁宋凌霄的乔祖谟脚上,狠狠地跺了两下,在乔祖谟痛得要打她的时候,她轻巧地躲闪开,飞快跑到宋凌霄身后,两手拽着他腰后衣服,探头出去,冲气急败坏的乔祖谟做了个丑脸,用口型说:
“死胖子,来打我呀!”
乔祖谟差点给气得梗过去,宋凌霄眼看着他要发疯,立刻叫道:“薛璞!”
薛·工具人·璞不得不出来拉架,一边苦哈哈地劝着:“算了算了,别跟小孩一般见识。”
坑死他了,宋凌霄家里除了小弥以外,其他人都不是省油的灯!
乔祖谟仍然没有战胜薛璞的肌肉,在肉搏战中败了下来,再次气喘吁吁地被薛璞夹在腋下,他仿佛丧失了斗志的破布娃娃。
“我话还没说完,”宋凌霄扫了一眼乔祖谟,压根没将他放在眼里,踱步走到人群中央,向袁成章点了点头,袁成章仍然怀着敌意,打量着这个看起来过分年轻的“家长”,宋凌霄友好地笑了笑,毕竟,有正义感还愿意替人出头的人实在太稀缺了,宋凌霄向来对这种人抱有好感,“偷东西确实应该受罚,但是,前提是,她真的偷东西了吗?”
“或者说,我们抓住了真正的小偷吗?”
众人不由得哗然,人赃俱获,那是板上钉钉的证据,还有什么分辨的余地吗?
此时,工部主事贺情,也就是那名孱弱男子,不仅没有感激宋凌霄,反而还试图阻拦宋凌霄接着说下去,他懦弱地央求道:“宋公子,求你别再说了,我们家琳琅是一时昏了头,才会不小心拿了薛小姐的紫竹笔,我们家琳琅没有否认的意思啊,求求诸位了,这件事就从轻发落吧,我们没有异议。”
贺琳琅一直垂着头,连嘴唇都变白了,她的手臂被她爹紧紧掐着,垂在身侧的手指也惨白没有血色。
宋凌霄上下打量了一眼贺情,看见贺情前襟方才被乔祖谟抓了一把的地方,扣子崩开两颗,露出打着补丁的里衬。
算了算了,原谅他的磨叽了。
“你在怀疑我冤枉好人?”袁成章的火气噌地上来,目光灼灼地盯着宋凌霄,“别以为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就可以浑水摸鱼,铁证摆在眼前,紫竹笔就是从贺琳琅的书篓里滚出来的!不是她偷的,还会是谁!”
“如果我是小偷,我偷了这么重要的、独一无二的宝物,我不揣在安全的地方,还放在书篓表面上,一碰就能滚出来的位置,我是怕自己不会被抓吗?”宋凌霄问道。
袁成章一愣,她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她脸上不由得显出些许羞恼之色:“你这就是胡搅蛮缠,你怎么知道她没有藏在她以为安全的地方?书篓里还不够安全吗?如果不是书篓正好被打翻了,紫竹笔也不可能会滚出来!”
宋凌霄一直对这个细节有些怀疑,此时被袁成章自己说出来,他便接着问道:“好,那我问你,书篓是谁打翻的?是你吗?”
“当然不是我!”袁成章脸上浮起一层恼火的浅红,“我是想让贺琳琅自己把书篓打开给我们检查,但是,贺琳琅没有同意,我也不会强行打翻她的书篓,我不是那样没有家教的人——是有人不小心碰倒的。”
“是谁?”宋凌霄紧盯着袁成章问。
袁成章犹豫了。
这时,一个娇娇弱弱的声音从薛璞身边响起:“……我不明白这和紫竹笔是谁偷的有什么关系?薛公子,你说呢?”
薛璞看向身边泪光盈盈注视着自己的乔碧玉,不由得想到另外一位同样喜欢穿白衣,性子温柔,总能激起人强烈保护欲的人——小弥。
“是啊,”薛璞看向宋凌霄,“宋公子,这种无关紧要的细节,就没必要谈了吧。”
“怎么无关紧要?”宋凌霄冷笑道,“假如我偷了紫竹笔,却遇见袁姑娘这样嫉恶如仇的人,一定要把小偷捉到,扭送官府,还坚持要搜身,搜不出来不许走,我慌了,怕被袁姑娘搜出来,送我上衙门,断送我的前途,于是我顺手把赃物塞进嫌疑最大的那个人书篓里,反正书篓那么大个口,塞个东西还不容易,但我怕有人看见我接近书篓,于是我想了个一箭双雕的好方法,装作不小心撞翻书篓,顺势把紫竹笔扔出去,就好像紫竹笔是从书篓里滚出去的一样。”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性!
乔碧玉则几不可察地晃了晃身子,脸色顿时白了几个度。
“你、你这全是空口无凭的猜测!”袁成章反驳道,“你有证据吗?”
“那你们有证据吗?你们有人亲眼看见是贺姑娘偷的了吗?”
“可是——”
“你们的证据并不有效,破解方法我刚才已经说了,既然是无效的,说明你们也没有证据,是空口无凭的猜测。”宋凌霄毫不留情地驳回去,他是欣赏袁成章的正义感,但是真相不容掺假,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涉及到真相的辩论,必须一字一字落到实处。
袁成章咬住嘴唇,她的目光定定地盯着宋凌霄,并没有因为宋凌霄过分直接的质问而恼火,她烦躁地撸了一下额前的碎发,把那些本来飘逸可爱的小刘海拨到上面去,露出宽阔饱满的额头,她在思考,思考宋凌霄的话的合理性。
确实……有那么一点点道理。
“可是,我们至少拿到了像样的证据,”袁成章沉吟片刻,问道,“你呢?你什么证据都没有,这样也可以反驳我们得出的结论么?”
“只要有漏洞,当然可以反驳。”宋凌霄说完,转而看向薛璞,“至于证据,就需要问薛公子了。”
薛璞疑惑:“我?”
他全程没参与,是薛琬叫他过来看看的,薛琬不好见外男,薛璞才出来主持公道。
“不错,”宋凌霄正色道,“薛府的下人训练有素,随时等候主子们的差遣,这一点,我也曾经见识过。”
就是那一次陈燧带着他们来薛家洗澡,咳。
土包子郑九畴当时还大为震惊来着。
“我相信,学堂周围,一定有薛府的下人在,就算不是专程在那里守着,应该也会时常去巡逻一趟吧。”宋凌霄说道,“既然按照我的猜测,小偷可能另有其人,那么,这第三个人,一定也在大家都去花园里联诗的时候,跑回了学堂。”
宋凌霄一边说,一边观察着在场众人的表情。
“只要找到当时在学堂附近走过的下人一问,便可以知道当时的情况了。”
的确,这是个法子。
袁成章太急于找到凶手,而忽略了从其他方向寻找人证的可能性。
她双手抱臂,向薛璞一点头:“薛大哥,你就照他说得办吧。”
薛璞这回真是当了一次工具人,他有点无奈,叫来下人,叫他们去通知管家,让管家把那个时间段出现在学堂附近的下人都叫到这里来。
微不可查的衣裙摩擦声从薛璞身边传来,薛璞低头看了一眼乔碧玉,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乔碧玉往外挪了半步,没有紧贴着他站着了,他不由得松了口气,毕竟,他对太积极的女孩子不感兴趣,虽然乔碧玉有些时候的眼神和语气有些像小弥,但是小弥那股清冷的气质,是谁都无法模仿出来的。
“你到底在扯什么,姓宋的,我警告你,你再拖延时间,就是拒不认罪,按照大兆律,只会罪加一等!”乔祖谟这时候又恢复了生机,开始怒气冲冲地斥责宋凌霄。
他虽然无法抗拒薛璞的身体,但是他可以用嘴,骂宋凌霄。
宋凌霄压根没理乔祖谟的叫嚣。
不多时,管家带着三名下人出现在学堂前:“禀告少爷,巳时前后在学堂周围伺候的下人就是他们三人了。刘福,张贵,曹春,你们按照经过学堂的时间,说一说你们都看到了什么。”
“是。”
三名家仆按照时间顺序开始说他们的所见所闻:
先辰时末,刘福在附近做清洁,他看见女学生们从学堂里出来,说说笑笑地往学堂北面的路上走去,想来就是女学生们去花园里联诗的时候;
再是巳时初,张贵替换刘福的班,在学堂附近候着,快到巳时中的时候,忽然看见一个小姑娘跑了出来,小姑娘头上扎着两只小揪揪,张贵想上去询问小姑娘有什么需要帮忙,奈何小姑娘跑得太快,压根没追上;
最后就是曹春,他值的是巳时中到巳时末这半个时辰的班,当时他拎着两桶井水来给学堂里添水,刚走到一半,就被人撞到地上,水也洒了,他抬头看见是个小姑娘,头上扎着两只小揪揪,小姑娘看起来很着急,眼睛盯着他身上的衣服看,问他有没有深色的外衣可以借来一用。
说到此处,大家都知道是在说厌厌了。
只不过,厌厌好像撒谎了,她跑出学堂,并不是为了给贺琳琅拿药,而是为了拿什么深色外衣??
众人的目光,不由得集中在贺琳琅腰上围着的那件黑色斗篷上。
贺琳琅的头更深地垂下去,一只手攥着斗篷,苍白的手背衬在黑色布料上,更显得鲜明。
正在这时,宋伯带着一位郎中从大门方向走过来,宋伯引着那位郎中来到人群中,向宋凌霄点头示意人已经带到,接着,宋伯将郎中引到贺琳琅面前。
贺琳琅往后缩了缩,似乎极其不愿意看郎中,宋伯叫那位郎中解开帽子,再叫贺琳琅看,只见一捧乌发从帽子下面露出来,这郎中是个女郎中。
贺琳琅这才抖抖索索地站住了身子,不再抗拒,女郎中蹲下身,对贺琳琅软语安慰了几句,拉住她的手臂,稍微探了探脉搏,接着便站起身来,对在场众人说:“这位姑娘身体不适,我现在带她下去休息,请问哪位是府上的家丁,可以为我们带路?”
管家立刻叫来一名下人,让安顿下两人。
眼睁睁地看着最大的嫌疑人跟着女郎中走了,在场却没有人阻拦,因为女郎中那一句“这位姑娘身体不适”,郎中的话不会有假,贺琳琅是真的身体不适,虽然这句话,厌厌早就说过了,但是厌厌只是个小女孩,大家先入为主地认为,她很容易被欺骗,所以没有当一回事。
贺琳琅真的身体不适,但这不代表她就不会偷东西,众人再度将注意力集中在第三名下人曹春身上。
曹春回到自己屋里,给厌厌拿了一件黑色的破斗篷,厌厌很满意,从兜里摸出一点碎银子,算是向曹春买下了这件破斗篷。
“然后呢?”薛璞问,“你还看见其他人了吗?”
曹春一愣:“没有。”
薛璞顿时急躁起来:“那你岂不是只看到了厌厌姑娘一个人?”
曹春有些不安地搓了搓手:“回禀少爷,小人后来重新打了水,端去给学堂里添水,当时学堂里只有厌厌小姐和另外一位小姐。”
袁成章露出了“果然如此”的笑容,冲宋凌霄挑了挑眉,那意思是,你没别的话说了吧,确实没有第三个人接近过学堂。
这时,前面那个刘福却又说话了:“诸位大人们,我们下人,是半个时辰换一次班,张贵清扫完之后,轮到曹春,再轮到小人,约莫巳时末了,小人又回了一趟学堂,正看见曹春在添水,当时,小人在学堂前的小路上,捡到了这个。”
刘福从贴身的衣袋里拿出一颗珠子,展示给众人:“因为张贵刚刚扫过学堂前的小路,我回去问他,他很确定地说,他扫的时候没有这枚珠子。”
那就是在张贵走之后,刘福来之前掉在那里的了。
中间本来是曹春当值,但是曹春被厌厌撞了一下,导致他没有按时到达学堂,中间就出现了无人当值的空档。
就在那个空档里,学堂中,只剩下贺琳琅一个人的时候,有一名戴着珠子的女子靠近了学堂。
众人的目光聚焦在这枚珠子上,接着,乔碧玉倒吸了一口凉气,下意识摸上自己的左耳耳垂。
她想要躲,却被忽然想起来什么的袁成章一个箭步冲上来,牢牢攥住了手臂,硬是将她捂着左耳的手拉开。
在乔碧玉左耳上,缀着一枚珍珠耳环,那珍珠无论是大小、色泽还是细小的装饰,都和张贵手上那一枚珠子一模一样。
“不,不是我——”乔碧玉立刻情绪激动地说道。她感觉到周围质疑的目光铺天盖地地向她压过来,她无法承受被当做小偷扭送衙门的可能性,光是想一想就害怕得浑身直哆嗦,她拼命地挣脱袁成章的手,在袁成章失望的目光中向后退去,她使劲摇着头,眼尾通红,眼眶间闪烁着点点泪光,但是,没有人再会为一个嫁祸他人的小偷浪费同情心。
“我没有,不是我!”乔碧玉失控地捂住双耳。
乔祖谟显然不相信他的乖女儿会干出这种事,他凶恶地拦在乔碧玉面前,冲众人怒吼道:“你们什么意思!我女儿是受害者,她被那个死丫头打了头!你们竟然怀疑她是小偷!”
“乔侍郎,”薛璞叹了口气,“按照我们家下人的证词,恐怕就是乔姑娘做的,现在物证也在,令千金的耳环掉在了学堂前的小路上。”
“那又怎么样!你怎么知道就是那个时候掉的?说不定碧玉忘了拿什么东西,才返回学堂!”乔祖谟像一头受伤的豪猪,为了保护他的女儿,进入了战斗状态。
宋凌霄心想,虽然乔祖谟有诸多不是,但是在对女儿的信任上,他显然比贺情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
“对,”乔碧玉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说道,“我确实回了一趟学堂,我想起来了,是我的扇子忘带了,天太热,我想拿上扇子再去花园里。”
“那你怎么解释,为什么她们两个都没看到你回学堂?”袁成章犀利地指出乔碧玉的话语与事实矛盾之处,如果乔碧玉是光明正大回去拿扇子,没道理贺琳琅和厌厌都不知道。
“我、我走到学堂门前,才想起来,我没带扇子,对,我没有从家里带出来扇子,所以我又返回花园了,根本没有进入学堂。”乔碧玉的眼珠发颤,搜肠刮肚地去圆这件事,令她精神高度集中,甚至有些过分地兴奋了,“而且,就算我回了学堂,又怎么样,一样没有证据能证明是我偷了紫竹笔!”
乔碧玉剧烈地喘息起来,她发现,耳环的事,一样不能作为证据,因为就像没有人目击到贺琳琅偷紫竹笔一样,也没有人目击到她这么做,她有些神经质地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对啊,如果是我偷的,怎么会没有人看到?紫竹笔就放在夫子的书案上,每一张课桌都是对准夫子的书案的,为什么我可以从夫子的书案上偷走紫竹笔,却不被学堂里的人看见?”
众人一阵沉默。
这时,一个略显浑厚的女中音响起,是那名戴着帽子的女郎中,她又牵着贺琳琅的手,返回到学堂前来了。
“因为琳琅姑娘身体不适,趴在桌上,一直没有抬头往前看。”女郎中说道,“我可以向大家作证,琳琅姑娘在那个时候根本不可能离开座位,也不会去偷什么紫竹笔,因为她——”
“不……别说……”贺琳琅第一次发出了微小的抗议声,大家惊奇地看向她,才知道她原来不是哑巴。
这件事确实难以启齿,宋凌霄想,从那件黑斗篷开始,他就知道贺琳琅多半是到了那几天,而且很有可能还是第一次,小姑娘该有多慌,也可以想象。
幸好,贺琳琅身边还有个厌厌,厌厌跟着李釉娘,对这些事都门儿清,而且百无禁忌,并不当做什么怪事。
厌厌多半是给了贺琳琅安慰,告诉她这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是正常的,然后就很仗义地去帮贺琳琅找深色衣服遮掩去了。
后来,贺琳琅遭到怀疑,她又没法证明自己,因为她根本难以启齿,在那个时代的大兆,女人来癸水都要像做贼一样遮遮掩掩,贺琳琅又是个小姑娘,让她用这件事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她宁可死了。
多半也是顾及到贺琳琅的心情,厌厌没有说出这件事,而是表现得像个犟驴一样,坚决地守卫在贺琳琅身前。
尽管她们不熟。
宋凌霄在心里把事情已经理顺一遍,看向厌厌的目光,多了几分骄傲——看,这就是他老宋家的孩子!
真是天生一股侠肝义胆!
眼下,厌厌已经完成了她守卫小女同学的壮举,接下来,就让宋凌霄这个当爹,不,当哥的来解决剩下的俗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