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建阳书坊来袭!

与李釉娘分别之后,厌厌并没有表现出悲伤的神色。

也许是因为她的表情一直是那样吧,看不出来是悲伤还是还是高兴。

“厌厌,你想上女学吗?”宋凌霄拉着厌厌的手,把她牵进宋府,厌厌的小脑袋一会儿往左转,一会儿往右转,她还没见过这样的大户人家,房屋花园一看就是经常修葺的,连道边的灌木丛都修得整整齐齐,白石地板清理得干干净净,屋檐上的瓦当闪烁着明亮的光彩,和空旷凋敝的状元宅完全不同。

厌厌张开了嘴巴,又闭上了,她机灵的眼睛里带着戒备,抬头试探着看向宋凌霄:“如果厌厌不想上,宋公子会不要厌厌吗?”

宋凌霄:“……”你也知道不想上学是不对的啊!

“可是……厌厌真的讨厌读书!”厌厌露出了委屈的神色,大眼睛里仍然闪烁着戒备的神色,目光一直没有从宋凌霄脸上移开。

宋凌霄心中暗叹,完犊子,和他想的一样,厌厌不喜欢读书,怎么在书坊做事?李釉娘的希望恐怕要落空了。

“咱们先去看看你住的地方吧。”宋凌霄说道。

厌厌立刻扬起了一个灿烂的笑容,还露出两只酒窝。

草,谁说厌厌一直臭着一张脸是因为她没有别的表情,这孩子脸部肌肉完全没问题啊,笑起来还很可爱呢。

不知道为什么,想到厌厌不是面瘫,却一直臭着一张脸,宋凌霄感觉更蛋疼了。

……

云澜住的地方叫水云阁,是两间连续的院子,中间有一个小池塘,池塘里养着几尾漂亮的锦鲤,一堵花墙架在池塘上,将两间院子隔开,能互相看到,但是却没办法直接穿过去。

宋凌霄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让厌厌看看别人家的小孩每天是怎么学习生活的。

但是现在,他提出让厌厌上学的建议,一下子就被拒绝了,他开始怀疑这堵花墙存在的必要性,是不是应该用泥灰封上呢?毕竟熊孩子不会因为别人家的小孩而学好,别人家的小孩却会因为熊孩子被骚扰。

“啊,这里有小鱼。”厌厌一进院子,就撒开了宋凌霄的手,跑到花墙下面去,小小一个人儿蹲在池塘旁边,伸出短短的手指戳水面。

宋凌霄走过去,心想毕竟是孩子,其实也没有很熊。

“小鱼好肥啊,能吃好几顿吧。”厌厌吸溜口水。

宋凌霄:……

好吧,他收回刚才的评价,是时候把堵墙的工程提上日程了。

厌厌说完之后,又用滴溜溜的大眼睛观察宋凌霄的脸色,宋凌霄可以肯定她是故意的了,她在试探他的底线!

“那是观赏鱼,不能吃,”宋凌霄板起脸,“还有,你住在这里的时候,不要打扰到隔壁的云澜哥哥,云澜哥哥要参加科举考试,需要安静地读书,懂吗?”

厌厌本来就很大的眼睛又睁圆了一圈:“这里是……厌厌住的地方吗?”

“是没错,但重点不是这个——”

厌厌突然跳起来欢呼了一声,绕着宋凌霄跑了几圈,然后像个小炮弹似的冲进房间,很快,房间里传来小姑娘兴奋的大叫声。

宋凌霄揉了揉耳朵,怎么办,要不还是给她换一间吧?

堵墙好像都拦不住这声音了。李釉娘好像说过厌厌很聪明,不像一般小孩,应该能帮上宋凌霄的忙,可是,为什么宋凌霄一点都没感觉到呢?

安顿下厌厌,宋凌霄满头包地从水云阁里出来,迎面遇见带着两个仆人过来的宋伯。

“小公子,厌厌姑娘可有说上学的事?”宋伯笑眯眯地问道。

宋凌霄摆了摆手,意思说没戏。

“其实小孩子都不喜欢上学,上学太拘束了。”宋伯笑道,“小公子也经常逃学呢。”

宋凌霄感觉膝盖中箭:“那总该识字吧,要不然我没法跟李釉娘交代。”

“识字的话,可以请一位西席先生。”宋伯贴心地说道,“厌厌姑娘不想去上学,那就把先生请到家里来,也省了她来回奔波之苦,这件事比上女学容易办。”

“好吧,那就先这么办。”宋凌霄松了口气,“记在我账上。”

宋伯知道小公子有独立记账的习惯,一开始他还不理解,为什么小公子要和主子这样见外,但是后来看到小公子的书坊越办越好,逐渐也就认同了小公子自己的行事方法,也许,赚自己的,花自己的,会更有动力吧。

“小公子放心,宋伯这就去办。”

“辛苦宋伯了!”

……

然而,事情并不如预想的那般顺利。

宋伯从私塾、书院里精挑细选的温柔耐心的西席先生,没有一个能坚持过三天的。

其中有一个,甚至在教厌厌写字的过程中,活生生把自己给气晕过去了,要不是姜太医刚好来宋府给宋凌霄看诊,这位西席先生可能就真的过去了。

“急怒攻心引发的晕厥、闭气。”姜太医把人抢救过来以后,劝道,“俗话说得好,人生就像一场戏,因为有缘来相聚。别人生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①”

西席先生也一把年纪了,谢过姜太医的救命之恩,自己也挺莫名其妙的,一边反省一边自言自语:“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当时就是在教府上的小姐写大字,教了十几遍小姐写不出,老夫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唉。”姜太医拍了拍西席先生的手臂,对他深表同情,“钱财乃身外之物,看老先生也不是手头拮据的人,为了一点教书钱,不至于不至于。”

西席先生听完姜太医的话,豁然开朗,当即向宋伯请辞,走出宋府大门的时候,据门子说,这位德高望重的西席先生竟快乐地跑了起来。

“所以,现在稍微有点名气的先生,都不愿意来咱们家了么?”宋凌霄听完宋伯的汇报之后,面色凝重地说道。

“……是的。”宋伯也叹了口气。

一阵沉默。

“要不然这样吧,教识字的事情先放放,”宋凌霄叹了口气,“我去找厌厌,跟她把道理捋一捋,如果能说通,就继续教,如果说不通,就算了。”

“小公子千金之体,还是宋伯去吧。”宋伯面上露出毅然之色。

“我点到为止,绝对不会生气。”宋凌霄说,又给宋伯展示了姜太医的诊断结果,说他身体倍儿棒,一点毛病没有,以后连渌香丸都不用吃了。

宋伯这才松口,让宋凌霄去说。

……

宋凌霄找到厌厌,提前打好腹稿,虽然他要对李釉娘的交托负责,但是他也不是厌厌的爹,如果道理说不通,他就放弃,以后只要做到“不会让厌厌饿肚子”便罢了。

刚一走进水云阁,宋凌霄就看见厌厌正撅着屁股,脑袋歪在花墙下面的水池边,从花墙和水面之间的缝隙往另外一边的院子里偷看。

宋凌霄:“……”

真别说,厌厌的平衡能力还挺好的,要是一般人拗这个姿势,早就掉到池塘里去了。

下一刻,就听“噗通”一声!

水边的小人儿不见了,池塘里溅起一大片水花,一只锦鲤被抛到空中,尾巴不情愿地弹动了一下,“啪叽”,掉在了岸上。

宋凌霄吓得屏住呼吸,他急忙脱掉罩袍,往池塘边跑去,准备跳水救人。

就在这时,水面上“咕嘟”冒出来一个扎着双揪的小脑袋,圆圆的眼睛亮晶晶地盯着宋凌霄看:“宋公子,你吃鱼吗?”

宋凌霄:“……”

最近他无语的次数有点多,本来擅长雄辩的他,此时连发出一个音节都觉得累。

少顷,厌厌从池塘里游上来,在宋凌霄的监督下,把锦鲤放回水里。

宋凌霄叫人来,给厌厌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

俩人这才坐到凳子上,开始一对一的谈心。

宋凌霄深吸一口气,他的手指不受控制地节奏性地敲击着几案表面,之前打的腹稿早就忘光了,张口便问道:“你刚才在干什么?”

“捉小鱼。”

“捉小鱼之前呢?”

“偷看。”

“偷看什么?!”

厌厌搓了搓手指,嘟起嘴巴:“偷看小哥哥。”

竟然坦率地承认了!

“不是跟你说,不要打扰隔壁小哥哥学习吗?”宋凌霄压住火气,告诉自己,这只是一个九岁的小姑娘,放在现代,刚上小学三年级,三年级懂什么啊,宋凌霄自己三年级的时候还在沙坑里掏洞呢。

“小哥哥好看。”厌厌说,“没有打扰小哥哥,厌厌没发出声音,只是看一看。”

这样更奇怪了好么!

“未经人家允许,不可以这样偷看,这是不礼貌的。”宋凌霄正色道,“以后不要再看了。”

厌厌的嘴巴翘得老高,快要能挂下一个油瓶,她憋了一会儿气,点点头:“好吧,不可以打扰小哥哥,也不可以偷看。”

宋凌霄见厌厌能听进去话,方才松了口气:“你答应我的话,可要说到做到。”

“嗯……”厌厌低下头,两只脚丫在空里晃荡晃荡。

“我再问你一件事,你为什么要故意气跑西席先生?”

“厌厌没有。”厌厌低声说。

“你没有,”宋凌霄的声音绷不住又往起扬,“你没有,为什么西席先生会气晕过去?”

“……”厌厌不吭声,把脚丫子更厉害地晃来晃去,最后一脚踢在了宋凌霄腿上。

“嘶。”宋凌霄只觉小腿前侧的那条骨头一阵钝痛,厌厌的力气竟然出奇得大。

厌厌有些惊惶地抬起头,打量着宋凌霄的脸色。

“算了。”宋凌霄站起来,深吸一口气,耳边回响着姜太医的话“人生就像一场戏,因为有缘来相聚”,他已经努力过了,既然厌厌不受教育,他也没有办法。

宋凌霄起身离开水云阁,厌厌仍然坐在小板凳上,无意识地晃着两条小腿,圆溜溜的眼睛里满是失落,望着宋凌霄离去的背影。

她不是故意的,她真的不是故意的。

她很想大声跟宋凌霄说,她没有故意气那些老先生,她是真的记不住字,她也不是故意要踢宋凌霄的,她很喜欢他。

可是,宋公子,从一开始就不喜欢她吧。

姐姐说,一个人会因为喜欢而相信,不喜欢你的人,不管你怎么解释,都不会相信你。

厌厌的表情冷淡下来,她从凳子上跳下来,噔噔噔跑到院子里,抓起墙角下的扫帚,嘴里发出“哗”“哗”的拟声,舞着扫帚,一路跑出院子,去花园里捅树上的知了。

没关系,厌厌不需要人的喜欢,也不需要人的相信,她以前是这样活下来的,现在当然也可以。

……

《绣像本第一奇书》的新书期差不多结束了,销售额也进入了常规区间,是时候开始规划下一步了。

宋凌霄召集起凌霄书坊的员工,进行集思广益。

今时不同往日,以前,凌霄书坊面临的是无稿可用的窘境,现在,却是投稿太多,根本看不过来,稿子里也出现了一些品质确实不错的作品,需要进行筛选抉择。

弥雪洇、尚大海和云澜,作为凌霄书坊的常驻编修,对稿件进行了初步的筛选。

弥雪洇看中了一部才子佳人小说,据他介绍,这部小说的文笔非常好,唯美程度不下于《金樽雪》,情感丰沛感人,看得他哭了好几次。当然,仅仅是文笔好、故事感人还不够,这部小说有一个非常显著的亮点,就是它的主人公不是落魄书生,而是千金大小姐。

以女子为主角的小说,在以前也不是没有先例,如《女驸马》《杨门女将》之类,只不过那些小说中女主角的行为动机还是多为了心悦的男子,在弥雪洇看中的这部小说里,男主在开头三章内就死了,后续一系列情节全是围绕女主突破家庭门第限制、在个人奋斗中重新找到自我价值来展开的。

简单来说,就是大女主爽文。

宋凌霄听完弥雪洇的介绍,心中已经暗暗定下了这本书,这本书完全符合爆品的潜质,如果它的文字也像弥雪洇说得那么好的话,也许今年的业绩就指望它了。

第二个提选题的是云澜。

云澜会提小说选题,也是令在座的凌霄书坊员工们大为惊诧。

“我读的小说太少了,这方面还请大家以后多多提点我。”云澜十分谦虚地说道,接着,他开始侃侃而谈,将他这一段时间恶补的小说分析了一通,学霸不愧是学霸,阅读速度十分惊人,归纳总结能力更是可怕,不过短短几个月时间,云澜俨然已经成了小说专家,“……根据我的分析,神魔小说的读者始终是小说市场中的主流,所以,我认为,我要推荐的这部小说虽然听起来有些过于新奇了,但是它可以归类在神魔小说之中,也就是说它的读者群体是有基本盘在的。”

提前打好预防针后,云澜讲出他推荐的小说,这部小说的开篇是天上有九个太阳,一个叫后羿的人射下来了一个太阳,那太阳从空中落下,冲进大海里,掀起滔天巨浪,在三天的时间里,将大地吞没为一片汪洋。

宋凌霄吃惊地听着云澜讲的这个故事,他发现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神魔小说,而是——科幻小说!可以归类于末日生存那一种的!

云澜讲述的这个小说,令人震惊的精准预判了地球的结构、陨石撞击地球后产生的一系列气象灾害以及剩下八个太阳对人类活动的影响。

这部小说里没有神,更没有魔,有的是极度超前的科学幻想和数理逻辑。

“这是谁写的?”宋凌霄忍不住问,“能联系上作者吗?”

作者真的不是穿越的吗?

云澜顿了顿,说道:“是韩先生的一个朋友写的。”

一般来说,我有一个朋友,那就是“我”。——韩知微老师,不愧是搞数学的,竟然如此深藏不露!

“可以,这本定了。”宋凌霄立刻拍板,“和前面一本一样,云澜先把稿子给我,我这边先出试读本,大家拿回去通读一遍,下次选题会过来聊一聊,看看要不要立刻做,怎么做。”

云澜开心地一笑,又帮到了公子,真好。

接下来是尚大海的提案。

前面两位的提案都十分精彩,尚大海不由得有些紧张。

尚大海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道:“大家……大家应该……都知道……我的《司南辞典》……只卖了十本……”

顿时,会议室里被两个高质量选题带起来的严肃气氛一扫而空,梁庆甚至笑出了声。

“其中……其中还有七本……是我自己买了送人的……”尚大海擦了擦额上的汗,梁庆的笑声更大声了,他等梁庆笑完,深吸一口气,说道,“痛定思痛,我决定,在哪里摔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经过彻底的反思和学习,我发现,《司南辞典》之所以会销售惨淡,是因为它不符合市场的预期,它既不是一本小说,也不是一部真的辞典,里面的知识看起来新奇,但是完全没用。”

“你才发现哈哈哈哈!”梁庆拍桌子。

宋凌霄倒是暗暗点头,尚大海能发现这一点,挺难得的了,毕竟人自知最难。

尚大海从销售惨淡的打击中很快恢复过来,既没有因此信心崩溃,从此一蹶不振,也没有过度自责,认为自己毫无可取之处,彻底放弃自己所拥有的才华,去模仿市场上流行的作品。

他十分清醒地分析了《司南辞典》为什么卖的不好,并且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寻找到一条弥合自己个人特质与大众文化市场之间存在的沟壑的方法。

“我的选题,就是我要把《司南辞典》写成一部小说,我要用‘故事’这种大家能够接受的体例,带大家畅游司南的冒险世界。”尚大海的声音,在冷静的分析中,逐渐坚定起来,他目光灼灼地望向在场的同仁们,“希望大家能再给我一次机会,这次,我会兼顾市场,写出一本既能展现我的长处,又能满足读者需求的作品——《司南漂流记》!”

“噗——”梁庆忍不住吐槽道,“你就是跟司南杠上了呗。”

尚大海不慌不忙地说道:“司南就是指南针,是大海之中唯一坚定的方向,它会带着我穿过狂风暴雨,到达梦想的彼岸。”

宋凌霄双手交叉,下巴搁在手背上,他倒是对尚大海的这个选题挺感兴趣的,毕竟冒险是人类的天性,尤其是大兆这样的大陆国家,对海洋的了解实在是很少,如果能够以海洋为主题,写一部冒险故事,应该会引起很多人的兴趣。

“现在写了多少了?”宋凌霄问道。

尚大海一怔,挠了挠头:“还……还没开始写呢。”

顿时,下面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尚大海赶紧补充道:“不过我已经有灵感了,海洋世界也设定好了,只要发展成故事就可以。”

由于尚大海有销量仅10本的大扑街书在前,大家其实都不大看好他的新书,说到底,还是一个不着边际的故事,一个人出海冒险,同伴水手都是工具人,这个人怎么和大自然发生故事呢?

“尚大海这个选题其实挺有潜力的,”宋凌霄说道,“不过现在只能算一个点子,还算不上是选题,你要先把故事构思出来,开头写上一部分,我们再拿出来讨论吧。”

“行!”尚大海激动了,他的选题,这是被宋同学称赞了么?虽然他知道,宋同学的称赞,不代表他写出来就一定能成功,但是,他相信宋同学在挑选小说方面的眼光,“你说可以,那我就有信心写下去了!”

“嗯,加油。”宋凌霄冲尚大海点点头。

尚大海满心幸福地坐回原位。

宋凌霄的目光扫过还未发言的两人——苏老三和梁庆:“你们有选题要提吗?”

苏老三博览群书,可以说是建本小说的深度读者,他发现的小说不一定新颖,不一定文学价值高,但一定符合读者的口味。

“这件事说来也挺巧的,”苏老三嘿嘿一笑,一副被他捡到了大便宜的模样,“老三没有前面三位正式编修那么高的才华和眼光,纯粹就是运气好,你们猜怎么着?老三前日里看了一份稿子,文笔老练,内容曲折,让人看了开头就停不下来,恨不能把全文都给看了,可是这份稿子只给了个开头,它的题目叫《总裁请自重》。”

“噗——”这回轮到宋凌霄喷茶了,什么?他没听错吧,这个人如果不是穿越的,他就把陈燧娶回家!

“这题目取的十分厉害,看起来新颖生动,其实却狗血暗藏,达到了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效果。”苏老三说话竟是一套一套的,显然是对这部书十分有信心了,他顿了顿,看向宋凌霄,向他请示,“小老板,我能不能用那个白板。”

宋凌霄已然把白板带到了会议室,他把白板的使用方法教给了苏老三,苏老三从此就爱上了在白板上写写画画。

“随便用。”宋凌霄乐得让资源利用起来。

苏老三在白板上写出了“总裁请自重”五个字,虽然写的歪歪扭扭的,“总”字还用简单一点的“宗”字来代替,但是大家都明白什么意思,目的就达到了。

他拿起记号笔,在“总裁”两个字左边画了一道杠:“大家应该或多或少都看过才子佳人小说,才子,一般都是落魄书生,后来考上状元,完成了人生的转变。但是,这一部小说,它的男主角是总裁,什么是总裁,就是会试主考官。”

草,原来是会试主考官吗!

宋凌霄在他微茫的课堂记忆中,似乎检索到了这个词汇:会试主考官,又称总裁,总揽裁决大权,由皇帝亲自在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中间挑选,钦定二至五名正副总裁。

没错,不仅有总裁,还有副总裁。

苏老三老神在在地说下去:“男主的身份展现了他非同一般的社会地位,完全颠覆了以往才子佳人小说中男主过于弱势的形象,不禁让人期待,这位总裁,到底会和女主也就是佳人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

作为大众口味的代表,梁庆显然已经被苏老三的故事勾住了魂魄,他把二郎腿放下来,身体不自觉的前倾,目光炯炯有神地盯着苏老三。

“精彩的地方来了,请看题目:总裁请自重,这分明是以女主的口吻说的,看起来是一句水词,可是,其中包含的欲拒还迎、爱恨纠葛、先抑后扬、穷追不舍,还是那经典的配方,还是那狗血的味道,取题目的人一定深谙建本小说精髓,才能让人感受到这种致命的吸引力!”

宋凌霄暗想,苏老三,你这口才,不去说书真的可惜了!你以前真的没有兼职说书吗?

“而女主,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大家都知道,传统的才子佳人小说里,佳人一般都是千金大小姐,倾国倾城,才色双全,我们这位女主也是一样的,只不过,她很有性格,就像刚才弥编修说的那样,她不是一个任人摆布的小摆件,她是一个有野心有能力的大女子!”

宋凌霄顿时来了精神,难道,苏老三找到的这本书,竟然比弥雪洇找到的那本还要技高一筹吗?

苏老三“嘿嘿”一笑,接着说道:“她女扮男装,去参加科举,一路过关斩将,竟是考到了会试!谁知,会试开考的最后一天,竟遇到作弊案东窗事发,每个参加考试的人,都要把衣服脱光,被重新搜一遍身!”

宋凌霄重新坐了回去,用手撑住下巴,果然,他不应该对苏老三的口味抱有过高的期望。

“眼看着总裁带着巡场走到了女主近前,前面的考生都开始脱衣服了,女主该如何是好!她是拔腿就跑,还是供认罪行,连看遍建本小说的老三都为她捏了把汗!谁知,就在这个时候,那总裁一眼扫过来,定在了女主身上——原来,总裁竟然认识女主!女主曾经在水边救过一个撞到头失忆的傻男人,就是现在显贵无比的总裁大人!”

宋凌霄:“……”

苏老三深深地喘了一口气,来表达他对这个故事的喜爱之情,他摇了摇头,遗憾地说:“可惜,小说到这里就结束了,后面的故事没写出来,老三在纸页后面发现了一张名牌,上面写著作者的姓名和住址,老三便循着那住址走了一遭,你们猜,怎么着?那作者——竟是曾经建阳书坊的台柱子,飞飞燕先生!”

苏老三显然已经激动到了极点,竟然能近距离和自己的偶像说话,还是在这样的巧合之下,不经意间偶遇了心爱的狗血作者,这种惊喜,这种宿命感,令苏老三深感使命在心,重担在肩,他一定要帮助飞飞燕先生东山再起!

没错,是东山再起,因为建阳书坊的高手云集,飞飞燕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明明每一本书都畅销,却拿不到应有的酬劳,如今竟是食不果腹,在建阳待不下去了,北上来到京州,想找找机会。

“小老板,你猜怎么着,飞飞燕先生竟然是听着我们凌霄书坊的名声来的!”苏老三明明已经四十多岁了,谈起自己的偶像竟然是来投奔自己的,那种小孩儿似的兴奋之情,让他的眼睛泛起明亮的光彩,“飞飞燕先生见到我之后,向我盛赞了《金樽雪》,说他们那边的人都读过《金樽雪》,他本来以为京州没有像建阳书坊一样的地方,现在看来是他狭隘了!他现在唯一一个心愿,就是能够加入到我们凌霄书坊来,所以,他才会给我们投稿,想试试看会不会有回应!”

宋凌霄本来想吐槽这本书的套路也太踏马的多了,不过,放在大兆,也许这还是一种创新?毕竟套路的才是经典的,人家是建阳书坊的台柱子,肯定对这方面研究很深,他还是不要妄自评论了。

如果这位飞飞燕先生愿意加入凌霄书坊,那确实是一件好事,宋凌霄相信,以建阳书坊的写作强度,这位飞飞燕先生绝对是个强输出型作者。

“很好,”宋凌霄盛赞道,“苏掌柜现在也可以兼职编修了,这找作者的能力不是一般的强,如果这一次能够和飞飞燕先生签约,给你记头功。”

苏老三心花怒放:“小老板,不用给老三记头功,如果飞飞燕先生真能成为咱们书坊的作者,就是对老三最大的嘉奖!”

接下来,宋凌霄跟苏老三约了个时间,准备在荟珍阁请这位建阳书坊的台柱子吃顿饭。

这次选题大会真是史无前例的大丰收,宋凌霄十分高兴。

“梁老板,你还有什么额外的惊喜要给我们吗?”宋凌霄看向梁庆。

梁庆吹了个呼哨,双手抬起,抱在脑后,他向后一靠,大喇喇地说:“选题嘛,是没有,不过,我也有个好消息给大家说叨说叨。事情是这样的,我前段时间不是请大家在曲池苑吃了个饭嘛,当时天字间有几位老板,听说咱们凌霄书坊聚餐的事儿,就问我要了几本《绣像本第一奇书》回去,说是也想带到他们那边卖一卖,你们猜怎么着?一下子就脱销了!现在,这几位老板答应我,只要我推出新书,他们都要进货,卖到江南一带。”

宋凌霄带头鼓掌。

梁庆得意洋洋地说道:“所以,大家伙加把劲儿,多出几本书,咱们把建阳书坊的市场也给他抢过来!”

天下第一书坊主,不再是一个梦,而成了实实在在的可以预见的未来,宋凌霄只觉得心潮澎湃,清流书坊已经成为过去,京州城也不再是唯一的战场,他的下一个目标是——全国图书市场!

在迈向天下第一书坊主的道路上,他已经看见了前面那个强劲的对手,那个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商业出版集团——建阳书坊。

达摩院的会议室里,凌霄书坊的员工们,在这一刻感受到了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他们分散开来或许什么都不是,可是,当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却已经可以迸发出问鼎图书市场、和建阳书坊一战的力量了么!

眼看着大家士气高涨、情绪激昂,宋凌霄一挥手,团建、聚餐、荟珍阁,安排!

就在会议桌的角角落里,一个个子不高,刚刚露出一个小脑袋的小女孩,趴在桌子上,目光灼灼地盯着宋凌霄。

待到会议散场,众人起身往外走,开始谈论荟珍阁的菜色时,厌厌从椅子上跳了下来,跑到云澜旁边,拽了拽他的袖子。

“云澜哥哥,我可以一起去吗?”

“可以啊。”云澜道,“你还是跟着我吧,别走丢了。”

厌厌这次来,是云澜带着来的。

自从上次气晕西席先生,又惹得宋公子不高兴,厌厌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宋公子了。

厌厌一个人呆着无聊,就站在花墙后面,偷看隔壁院子。

云澜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不知道书有什么好读的,厌厌很想找他玩,但是她必须遵守对宋公子的诺言,不能去打扰云澜。

云澜被隔壁的小姑娘用幽怨的目光盯了好几次之后,终于忍不住,和她搭了话。

没想到,聊下来,厌厌倒是挺随和的,没有像宋公子说得那么难以相处。

于是,就有了今天,云澜带着他的小邻居,来参加达摩院的选题大会这一出。

宋凌霄自然也看到了厌厌的身影,他默许了厌厌参会,只要她在一旁安安静静地坐着,他不介意多个人。

不过,宋凌霄并不认为这次选题大会能对厌厌产生什么影响,只是满足了小姑娘的好奇心而已,大人开会,是顶无聊的事,来听上一次,以后也就没什么念想了。

没想到,事情却并非宋凌霄想的那样,在荟珍阁吃完聚餐后,厌厌偷偷溜到宋凌霄身后,拽了拽他的袖子。

宋凌霄回过头,看见小姑娘鼓着腮帮子,圆溜溜的大眼睛望了他一会儿,似乎是做了什么极其艰难的决定一般,绷着小脸说:“宋公子,想做编修的话,是不是一定要识字?”

宋凌霄一愣:“啊,那是肯定的,因为要和文字打交道……”

“那,”厌厌咬了咬嘴唇,“我想识字,我想上学,能不能送我去云澜哥哥的学校呢?”

宋凌霄简直被这突然而至的惊喜砸晕了脑袋,他不敢相信地又问了厌厌两次,确定厌厌是真的想识字,想当编修。

也许厌厌是觉得编修开会都在讲故事,挺好玩的吧,她并不知道编修真正要做的工作是很枯燥乏味的,还要和各种各样的古怪作者打交道。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只要能激发厌厌上学识字的劲头就行。

“你不能去上县学,让我想想……”宋凌霄本来想再给厌厌找个西席先生,但是眼下靠谱的西席先生都被祸祸完了,如今只有一条道,他正色道,“我可以让你去上女学,但是,机会只有一次,一旦你被女学撵出来,我就没办法了,明白吗?”

“嗯,”厌厌点头,“厌厌会努力不被女学赶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