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博士吹胡子瞪眼:“尚大海,宋凌霄,你们两个到这来干嘛?”
尚大海咽了口唾沫,弱弱地说:“我的书……”
胡博士抽出戒尺,跳起来就要打尚大海,尚大海抱着头大声嚷嚷:“刚才还骂我看乱七八糟的书,博士您不也看得很欢吗?博士您不觉得这样太过分了吗!”
胡博士一跃而起,宋凌霄仿佛见到了陈燧□□时的英姿,眼看尚大海就要被就地正法,戴着乌黑小帽的精明老学究忽然出手,截住胡博士的去势,将他按回椅子里。
老学究站起身来,冲两人点了点头,尚大海本来都等着挨打了,突然被救,不由得向老学究投去感激的目光,老学究的目标却不在尚大海,而是——
“你就是宋凌霄?”老学究审视着面前清秀灵透的少年,“我是周长天,幸会。”
宋凌霄一个激灵,他想过一万种可能,自己会在什么情况与这位江南教辅界扛把子相见,却没想过会在这么一种情况下……他偷瞟一眼胡博士桌案上摊着的《金樽雪》,完犊子,被抓个正着,这回可怎么收场?
“有几分小聪明。”周长天评价道。
宋凌霄迟疑,他这是夸我还是骂我?反正他们文化人说话都特别绕,咱不懂,咱也不敢问。
周长天回转身,对情绪激动的胡博士安抚了两句,接着说自己有事,下次再约。
周长天走后,隔间内就剩下胡博士和宋凌霄、尚大海三人。
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
在宋凌霄的明示暗示下,尚大海闭口不言,没有再主动去激惹胡博士。
胡博士的表情则阴晴不定,他坐在椅子上,手边放着《金樽雪》,他的目光低垂,停留在《金樽雪》封底上“凌霄书坊”的标记上。
良久,胡博士道:“放学来拿书,现在滚吧。”
尚大海惊喜万分,抬起头去看胡博士,正要说什么,被宋凌霄一拽,把要说的话给吞了下去,乖乖跟着宋凌霄出来明远楼前的小广场。
“宋凌霄,谢谢你。”尚大海挠了挠头,憨憨地说道。
他直到此刻仍然不敢相信,胡博士竟然答应把书还给他了,而且也没有让他叫家长的意思。
简直是死里逃生。
而其中最大的功臣,莫过于这位宋同学,如果不是宋凌霄给他打气、陪他一起来讨书,或许他今天晚上就要挨罚了。
“没事,我也没帮上什么忙,”宋凌霄兀自心神不宁,“可能胡博士心情好吧。”
胡博士方才跳起来打人的态度,完全说不上是心情好。
“不,不是胡博士心情好,”尚大海笃定地说,“是他发现了,《金樽雪》是一本严肃的书。”
严肃!
但凡尚大海用“精彩”“引人入胜”“悬念丛生”等词汇来形容《金樽雪》,宋凌霄也能接受,可是——严肃!
“用严肃的态度写成的书,就是好书,我爹说的。”尚大海道,“《山海经》《博物志》,也是如此,从创作态度上来讲,和四书五经没什么不同,只不过成书形式不同。”
“……”宋凌霄很想说,你爹不愧是外交官,观念非常前卫,不过,《金樽雪》比起你说的那些书,还差着几百个《玉娇梨》。
“你不相信吗?那我就给你说说,这《金樽雪》好在哪里。”尚大海仿佛刚粉上一本书的狂热小读者,抓住一个人就想卖安利,胸中有无数讨论情节的冲动,无处发泄,宋凌霄正好在他旁边,就被他抓来当做倾诉工具人。
宋凌霄听了一中午疯狂彩虹屁,只是每隔一阵点头称是,尚大海却觉得他并不是随便附和的,他有认真在听,而且每次点头的地方都特别切中要害,正是尚大海自己发表独到见解的地方,经过一中午的单方面倾诉,尚大海已经将宋凌霄引为知交好友。
下午开课,是助教来讲会试流程,尚大海迫不得已与宋凌霄分开,一堂课都听得魂不守舍,恨不能立刻飞到宋凌霄身边,继续跟他哔哔这么多年间他藏在心里无人可诉的见解——对杂书的见解。
尚大海展开纸,提起毛笔,在纸上写下一幅笔势怪异的字:
悲莫悲兮生别离。
乐莫乐兮新相知。
写完,他又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如果给宋凌霄看的话,会不会太直白了,会不会吓到他?算了算了,还是稍微收敛一点。
尚大海烦躁地把纸团成一团,扔进书篓。
下午放学时,尚大海飞快地收拾东西,赶上和宋凌霄一起出学堂。
“宋凌霄!”尚大海兴奋地叫道,“和我一起去明远楼吗?”
宋凌霄回过头:“走呗!”
尚大海一阵欢欣雀跃,立刻冲过去,和宋凌霄并排走着,两人一路说,一路笑,来到明远楼,去胡博士那取回了《金樽雪》。
尚大海犹豫了一下,似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宋凌霄,这本书先借给你看吧。”
宋凌霄诧异,他有些惊讶地抬头看向尚大海。
只见尚大海宽厚的面庞上露出一个坚定的表情:“你先看吧。”
“啊……”宋凌霄知道尚大海是非常想看结局的,他还没看完,竟然愿意借给自己,似乎,再瞒下去不大好了……
“走,我跟你说个秘密,你不要告诉其他人。”宋凌霄低声道。
两人从国子监出来,拐进一条小巷,宋凌霄对尚大海坦诚了制作这本《金樽雪》的书坊,就是他开的,《金樽雪》的故事,他早就已经看过了。
尚大海瞪圆了眼睛,倒吸一口凉气,指着宋凌霄:“你、你就是凌霄书坊的主人,宋凌霄!”
对,当时起名的时候图省事,把剧透都写在脸上了。
尚大海似乎非常震惊,看着宋凌霄的眼神,已经从初逢知己的狂喜,变成了近距离接触偶像的情怯。
接着,他问了三个问题,让宋凌霄有些为难。
第一个问题,他能不能和兰之洛面对面地见一次,哪怕不说话,光是看一眼。
第二个问题,他自己也写了一本书,能不能在凌霄书坊出版。
第三个问题,他能不能和宋凌霄拜把子。
虽然早就预料到了有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但是看着尚大海憨憨的脸上真挚的表情,宋凌霄就不忍心一直瞒下去,可是——他们才刚开始交流半天啊!半天时间脑袋一热就拜把子,万一等热度过去了,岂不是很尴尬。
宋凌霄是喜欢细水长流的人,不必一上来就承诺这承诺那,只要在某一天遇到过不去坎时,无声地伸出手去扶一把,这才是他习惯的交往方式。
看见宋凌霄在犹豫,尚大海忍不住沮丧起来,他果然操之过急了吗?因为他独特的喜好,怪异的行为,在任何集体之中都是被边缘化的一个,就算腆着脸想加入某个小团体,也会成为其中被捉弄取乐的对象,现在,他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可以理解他、并且比他还优秀几十倍的同龄人!他真的不愿意错过。
“实话跟你说,兰之洛有苦衷,他不能暴露身份,所以我不能给你引荐。”宋凌霄说道,他有些苦恼地歪着头,“还有你想出书,可以,你拿来给我看,但是我提前告诉你,在内容把关这块,我不会顾念任何人情关系,你懂吗?如果出一本不符合我们书坊出版计划的书,对于我们彼此而言都是浪费时间。”
尚大海听到宋凌霄开诚布公地跟他说明了其中的缘由,心里的那股冲动劲儿也渐渐平息了,他用力地点点头,也不再提拜把子的事,表示宋凌霄说的他都能理解,如果他有做的越界的地方,也希望宋凌霄随时告诉他。
“好吧……那你明天把你写的书拿来,给我看一看。”宋凌霄说道,“还有,非常重要,今天我跟你说的事儿,请你保密。”
“放心!”尚大海拍拍胸脯,“就是给我抓到诏狱里,我也不会透露半点消息。”
宋凌霄对尚大海的第一印象是,特别热情,说话夸张。
但是后来接触下来,他发现,尚大海说的都是真的。
……
翌日,尚大海果然带了一本厚厚的手写本过来。
这手写本看起来有些年月了,应当是尚大海断断续续累积起来的,中间还加着不少标签、注释和奇奇怪怪的小图例。
拿在手里,厚厚的一大本,分量十足——毫无疑问,这里面倾注了尚大海的全部心血。
宋凌霄收到这样一份“厚礼”,本来轻忽的态度也有所转变,他郑重地对尚大海说,容他回去研究三天,三天之后再给尚大海答复。
尚大海乐呵呵地点头答应,说不用急,慢慢看。
宋凌霄自从上一次跟陈燧练腿之后,就已经找遍各种借口,有好几天没去过演武场了。
“不行,《金樽雪》要上市了,我得去仓库看看。”
“不行,《金樽雪》刚上市,我得去梁庆那算账。”
“不行……”
宋凌霄溜得比猴还快,陈燧想抓他都抓不到,现在宋凌霄又多了一个理由:
“不行,我要给尚大海看投稿,最近都没时间。”
尚大海!又是什么!新冒出来的小妖精!
陈燧总觉得自己被冷落了,明明说好只是在学堂里装不熟,现在连私下里见面的时间都没有了,这怎么还能说是秘密朋友呢?等等,秘密朋友这种鬼话,不会是宋凌霄拿来忽悠他的吧?
陈燧的王爷脾气上来了,好你个宋凌霄,用人朝前,不用朝后,看我下次还帮不帮你!
在陈燧发脾气的这段时间,宋凌霄争分夺秒地把尚大海的投稿看完了。
这是一本……非常奇特的书。
它虚构了一个船队,主角是一名船工,讲述了这名船工在四海航行中的所见所闻。
但是,又不是通过叙事的方式来成书的,而是通过——名词解释。
就像《说文解字》《辞源》那种词典的形式,按照部首编码,将各种稀奇古怪的名词罗列在一起,还配有尚大海自己画的图。
尚大海给这本书取名叫《司南辞典》,那个船工没有名字,因为天生方向感很强,有个外号叫“司南”,而这本辞典,就是尚大海假托司南做的。
宋凌霄可以从中看出,模仿《山海经》《博物志》的部分,但是难能可贵的是,这本书里有第一手的出海材料,如南洋、东洋的地形、特产、特殊的动物,都不是胡编乱造。显然,尚大海从他的外交官父亲那里听了不少远洋故事。
宋凌霄看完《司南辞典》之后,找到尚大海,告诉他,这本书,可以出!
但不是现在。
现在太早了,不管是印刷技术还是受众群体,都没有超前到可以完美承接这本书的问世。
尚大海当时就热泪盈眶了。
他还以为宋凌霄会和其他人一样,认为他是狂妄之人,写了一本莫名其妙的辞典,既脱离现实,又无补文章,连尚贤也认为尚大海在这件事上浪费的时间太多了,是在做无用功。
“你一定要好好保存这本手写本。”宋凌霄郑重其事地说道,“千万别损伤了,这可是无价之宝。”
尚大海用力地点头,抹了把热泪。
两人站在墙角说话,忽然被一片阴影笼住。
尚大海抬头一看,结结巴巴道:“陈、陈……”
是陈燧。
陈燧本来在单方面宣告对宋凌霄冷战,看宋凌霄几时能反应过来,但是他的腿不由自主地把他带到了这个墙角,这是一处死角,也就是说,任何一条国子监内的有效路线都不会经过这里。
“我路过,你们聊。”陈燧冷冷地说。
尚大海连忙低头向陈燧行了个礼,准备开溜,他回头看了一眼宋凌霄,发现宋凌霄在看着陈燧。
大概他俩还有话要说吧,尚大海知趣地跑开。
“你怎么那么——”陈燧看见尚大海脸上激动的红潮,知道又有一个作者被宋凌霄拿下了,“——那么嘚瑟呢。”
宋凌霄迷茫,他嘚瑟什么了?
“算了,今天去不去演武场?”陈燧把宋凌霄堵在墙角,语气凶狠地问。
健身教练:今天去不去健身房?
健身教练:什么时候来?
健身教练:练腿吗?
宋凌霄:是否拉黑“健身教练”?是。
……
但是今天实在是找不到理由了:《金樽雪》卖的如火如荼,梁庆全权把控,不需要宋凌霄插手;尚大海的投稿也看完了,也给人回复了;周长天那边按兵不动,似乎没有反悔的意思。
宋凌霄忍痛道:“练吧。”
陈燧瞅着他,冷漠了好几天的脸上,终于见了笑模样。
……
一个时辰后,宋凌霄后悔了!
他当躺在行军床上哭爹喊娘的时候,他想到了五天前的那个中午,为什么同一个坑他踩了两次还不知悔改,什么见鬼的梯云纵就让它见鬼去吧。
而陈燧就像一个食髓知味的恶魔,特别饶有兴致地拉着他使劲练,练完之后又按着他一通“放松”,他就像一只砧板上翻肚的小白鱼,被陈燧摆弄来摆弄去,毫无还手之力。
不过,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健身完的午觉睡得特别香,一觉醒来神清气爽,这些天熬的夜又补回来了。
两人回到国子监的路上,陈燧问起宋凌霄,尚大海写的是什么书,宋凌霄兴致勃勃地给他讲,陈燧很快理解了这本书的好处,一边听一边提出切中肯綮的见解。
“首要的是刻工。”陈燧说,“听你说,这本书对印刷技术的要求比较高,最好能做成多色套印,宫里木匠所有师傅的家传技艺是专门做饾版、拱花的,可以解决图像印刷问题。”
“对对对!还是你见识广……”宋凌霄正打算和陈燧仔细问一问那位师傅的情况,看看是否能够让他出来搞搞兼职,忽然看见自家书坊的一个伙计蹲在国子监门口,探头探脑,似乎在找人。
宋凌霄连忙下了马车,冲伙计挥手。
陈燧见他又去忙了,无奈,只得叫车夫再绕两圈,等宋凌霄先走了,他再回国子监。
……
伙计是苏老三派来的,叫宋凌霄火速回书坊一趟。
能把人派到国子监门口,可见苏老三是真的抓瞎了。
宋凌霄急忙叫了一辆马车,捎上伙计,一起回去,路上,宋凌霄问伙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伙计说有个长得特别漂亮的女的找他。
长得特别漂亮的女的?
宋凌霄皱眉,难不成是梁庆的人?
梁庆手下没有仆役了吗?怎么还请妹子来传话?
马车行驶到贡院附近的时候,宋凌霄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李釉娘!
来人确实是李釉娘。
宋凌霄统共见过一次李釉娘,绣楼里垂帘听琴、雪天演戏那两次都没看见脸不算,只有在状元宅那一次,宋凌霄是正面看见了李釉娘的脸。
李釉娘确实很好看,不过宋凌霄是看惯了各种国产剧、日剧、韩剧、美剧的人,天下的美人供我下班片时之乐,这种古代人想都不敢想的待遇,是现代每一个普普通通的社畜都可以享受的。
所以,宋凌霄见到李釉娘时,并没有其他人那么大的反应,他一脸镇定地将李釉娘请上二楼雅座,两人闭门谈话。
“那本书,是郑九畴写的吧?”李釉娘端起茶杯,文雅地啜饮了一小口,叹道,“雨前龙井,没想到贵书坊这般有品位。”
那倒不是,这个绿茶是嵇清持带来的。
宋凌霄心想,李釉娘果然是混迹上流社会的名女人,各方面品位都不俗,可以和嵇清持无缝接轨。
远在城南泛舟的嵇清持打了个喷嚏。
“不错。”宋凌霄说,“《金樽雪》正是郑九畴写的。”
郑九畴虽然让宋凌霄隐藏他的身份,而且再三撇清他和《金樽雪》的关系,但是,对于李釉娘,宋凌霄不会隐瞒。
而且,令他诧异的是……李釉娘竟然不知道郑九畴写了这么一本书还送到他这里来出版吗?
那天他去状元宅接稿子,可是当着李釉娘的面。宋凌霄还以为李釉娘已经知道了呢。
“我明白了。”李釉娘放下茶杯,温文有礼地站起身,冲宋凌霄行了一礼,“多谢款待。”
宋凌霄:?
这就走了?
宋凌霄送走李釉娘,那边掌柜过来,跟他汇报,说李釉娘一定要见到宋凌霄,当面问一句话,他这才迫不得已派伙计去国子监找宋凌霄的。
“小老板认识她?”掌柜眼中隐隐闪烁着八卦的火焰,“她问了一句什么?”
“嗯……”宋凌霄心事重重。
掌柜见状,不便再问,想来小老板虽然能力强,年纪却还小,应该不至于这么早就情债缠身吧?
而且,掌柜总觉得这个女人有点眼熟,脸他是没见过,但这个身形,为啥那么像郑九畴被他殴打之后,来捡汉子的郑家媳妇?
……
对了,掌柜一直以为自己假扮老爷殴打郑九畴那一次,只是为了促进郑家夫妻和谐,正所谓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掌柜很乐意充当居委会劝和大妈的角色。
……
宋凌霄这个人有时候是有点磨叽的。
比如,在瞧不起小说的人那里,他不赞同,就要出来顶一下子。
可是,在就喜欢小说的人那里,他又不能苟同那些特别低俗的部分,因而被视为假清高。
调教作者的时候,也一样。一方面,他要郑九畴为了艺术效果去演戏,去取材现实,去真情实感;另一方面,当李釉娘出现,问他《金樽雪》是不是郑九畴写的时候,他又觉得愧疚,觉得取材到李釉娘身上是一件有点不道德的事情。
可是,小说无非两个来源,一是历史积累,二是取材现实,郑九畴这样的体验派作家,天生就只会后一种创作方式,只有取材现实,才能让他真情实感,才能让他才华横溢。
最初,宋凌霄跟郑九畴说的是,你就照着现实写,发生了什么你就写什么,如此,不褒不贬,读者自有公论。
但是郑九畴毕竟是个感情丰富的人,他写出来就有倾向性,而且还写了那么一个结尾,意图非常明显了。
宋凌霄在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急于付梓,没有仔细斟酌清楚李釉娘的态度,以及它的结尾会给李釉娘带来什么。
虽然,经过陈燧的修改,连皇上都看不出来双彩袖就是李釉娘。
但李釉娘自己肯定能看出来。
这是宋凌霄的失误。
因此,当李釉娘找上门来的时候,宋凌霄一瞬间想过,干脆把《金樽雪》叫停,全部收入刨掉许诺给梁庆和郑九畴的报酬以外,全都赔付给李釉娘。
李釉娘却并不是来兴师问罪的,她只是问了一句,那本书是郑九畴写的么?然后就走了。
宋凌霄揉了揉脸,侧身倚着二楼的窗棂,往外看夕阳下人来人往的洒金河街,陷入了沉思。
……
一支扎眼翠绿的孔雀翎在风中摇曳。
梁庆得意地走在洒金河大街上,感受着世界臣服在我脚下的快乐。
《金樽雪》开售三天,已经红遍京州,就是他满金楼里的客人们,也在谈论这本书。
要知道,他可没在满金楼铺货,他就是想看看,《金樽雪》的传播力度如何,显然,青楼就是一个消息集散地,最火的、最潮的文化产品,总会第一时间在青楼中传播开,如果没有传到青楼,那铁定是扑街了。
《金樽雪》的传播力度,让他非常满意,比起包下整条洒金河商业街,销售《金樽雪》更让他充满成就感,胸中逐渐膨胀起来的雄心壮志,使他坐不住了,他立刻就要向宋凌霄倾诉!
“宋老板,来来来,我给你讲讲现在的销售情况,第一天的销量你已经知道了,这两天虽然没有第一天那么强,但是也很持久,目前是以一天两千册的速度在持续着,”梁庆在掌柜的指点下,冲上二楼,在窗边雅座前找到宋凌霄,往宋凌霄对面的椅子上一座,兴冲冲地对他说,“你猜现在《金樽雪》的销量总计有多少?”
“一万五。”宋凌霄木木地说。
“哎,你怎么知道?”梁庆诧异。
“第一天一万一,后面两天一天两千,加起来就是一万五。”宋凌惆怅地望着街面上,不假思索地给梁庆报数。
“你见过三天卖一万五千册的小说吗?”梁庆凑近他,问道。
“没有。”宋凌霄回答,就算在现代也很少见。
“那你干嘛吊着一张脸?”梁庆坐直了身子,不满地抗议,“好像在质疑我的销售能力一样!”
“我是在想……你那儿有总账吗?销售金额总共有多少?”宋凌霄问。
“两万两千六百五十三两。”梁庆不假思索地报出销售总额。
一天七千多两,你说说,这业绩,还有谁能给你做出来!梁庆骄傲。
“刨掉你那两成,剩下的先结算给我。”宋凌霄道。
梁庆感觉被伤害了,他来邀功,宋凌霄竟然让他提前结账!
做生意最讨厌的就是提前结账!你不知道那尾款拖一天就是一天的利息,白赚不赔!
何况是提前!
“能不能……”梁庆开了个头,被宋凌霄按灭:
“我现在就要。”
不能过了!这日子不能过了!
宋凌霄简直比天底下最奸的奸商还要奸!
做生意,和气生财,互利共赢,他偏不,他要独断专行,他说啥就是啥,两万现银,立刻给老子拿过来。
偏偏梁庆还不能拍拍屁股走人。
梁庆深吸一口气,皮笑肉不笑地赔笑:“……成,成,我过会儿就叫人拿过来,刨掉我的两成辛苦费,一共是一万八千一百二十二两四钱银子。”
“嗯。”宋凌霄撑着下巴,听到这么多钱,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梁庆吐血了,他为什么那么早就跟宋凌霄签了下一本书?
……
宋凌霄第一次不请自来,上门拜访郑九畴。
门子见过他,因此挺客气的,说给他通传。
过了一会儿,门子出来,对宋凌霄说:“郑老爷休息下了,今天时间不早,不想见客,要不,您有什么事儿先跟小人说?”
宋凌霄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前襟,里头揣着分好的银票,其中一万一千三百两是银票,二十六两五钱是碎银子,装在一个信函里,是按照五五分成的比例,分给郑九畴的稿费。
另外六千八百两,装了一个信函,是给李釉娘的……宋凌霄也不知道该叫啥钱。
“既然郑老爷不在,”宋凌霄说,“那夫人在吗?”
李釉娘让状元宅里的人称呼她——夫人,状元宅里的下人也是临时雇来的,主人爱叫什么叫什么,拿钱办事,因此也照办。
郑九畴似乎也对这个称呼没有什么异议,他现在什么都不在乎了,只想着好好温书,有朝一日金榜题名,那时候,他就可以执行《金樽雪》的大结局了。
只是,郑九畴没料到的一点是——宋凌霄的出版速度。
宋凌霄也没想到郑九畴的没想到。
一般这种体量的书,光是刻版,也要个把月,再加上印刷,装订,成书,只会比现代出版还慢,没有两三个月下不来。
郑九畴估摸着,他交稿之后再往后推三个月,正好春闱,无缝衔接,等到李釉娘听说有这本书,拿到手里看到了,他已经考完了。
谁知道,宋凌霄这个兔子效率,十一月十五就给他搞出来了,卖了三天就满城皆知!
当然,现在的郑九畴还不知道。
门子疑惑,怎么这个宋公子,找完老爷找夫人,敢情跟两个人都有交情?可是老爷都说不在了,他总不能单独见夫人吧……
宋凌霄掏出碎银子,塞给门子,门子得了银子,依然不再磨叽,麻溜儿地进去通传。
“老爷叫你进去。”不一会儿,门子便出来答复。
宋凌霄撇撇嘴,这会儿又不休息了么。
门子引着宋凌霄进入状元宅,引着他七拐八绕,来到一处门前植有芭蕉树的书房,郑九畴本尊正坐在书房里。
看见宋凌霄,他站起来,叫门子走开,将宋凌霄引进书房里,把门关上,这才松了口气,坐回椅子里。
“你来干什么?我不是说了吗,我不想再和兰之洛扯上关系,至少在春闱之前,我都不想再为那本书的事儿操心了。”郑九畴有点烦躁地说。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宋凌霄正色道,“这本书你给李釉娘看过没有?”
“我为什么要给她看?我又不是她买下来的,我做什么事都要她许可吗?她以为她是谁!是她对不起我!”郑九畴忽然像受了刺激一般,突突突反击了一大串。
很好,那就是没看了。
李釉娘果然不知道这件事。
不过想来也是,李釉娘如果看过了《金樽雪》的结局,还能和郑九畴假装夫妻过日子吗?
“我当时收稿子收的急,没有问你,你这个结局,到底是怎么想的?你有没有想过,万一李釉娘看到这个结局,会怎么样?”宋凌霄问道。
“不会,我都计算好了,这本书要上市,怎么也得春闱以后了,假设有万分之一的机会,李釉娘看到了这本书,猜到了是我写的,那也没关系,我考都考完了,大不了一拍两散,我正愁不知道怎么甩掉她呢。”郑九畴鸡贼地说道。
对了,宋凌霄从郑九畴的言行中发现了一个新的特质:鸡贼。
“你不觉得这样对她,和她当年骗你,没有什么分别吗?”宋凌霄揉了揉眉心。
“是啊,这不是你教我的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郑九畴有些得意地说道,“宋公子,如果不是你,我可不知道还能这样报复一个人。”
“我可没有教你骗人!”宋凌霄有些恼火起来,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明明他不是那样想的,可是被郑九畴一带,就好像真的是他出了一个很卑鄙很无耻的主意一样,“我是想让你回到她身边,让你提醒她她做的事曾经深深地伤害过一个人,那个人是为了她付出真心的,她不能因为曾经身不由己就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她必须把欠下的情还回来,善恶终有报,这个故事所谓的打脸所谓的爽,不过是让她意识到自己做错的那部分,并且弥补给你罢了。”
郑九畴一怔:“可是,你明明教我骗人了啊,你教我演戏……”
“演戏是为了找个契机,把你安排到她身边!不是为了让你成为第二个双彩釉!”宋凌霄头痛地说,“而且……算了,事已至此,我是来告诉你,李釉娘已经知道你写了这本书,她应该也看到了你写的大结局。”
郑九畴好像没听见宋凌霄的后半句话,他喃喃地自语:“可是,不成为第二个双彩釉,我怎么报复回去呢?”
宋凌霄想到了一句话,网络上已经用烂了,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凝视着你。
“什么?宋凌霄,你刚才说什么?”郑九畴似乎终于从迷茫状态惊醒过来,他猛地抓住了宋凌霄的前襟,用一股可怕的力量勒住他的脖子,“你说釉娘已经知道了?是你、是你告诉她的?!”
郑九畴双目尽赤,好似疯了一般,这些日子,他被李釉娘养的白白胖胖,力气也恢复不少,当初吃几个包子都能把宋凌霄肋骨打青,此时更是逞起凶来不在话下。
宋凌霄却也不是原来的柔弱小公子了,跟着陈燧练了这么长时间,他的力气也增涨了不少,他挥起拳头,一拳打在郑九畴左侧颧骨上,打得他一个趔趄,迫不得已松开了宋凌霄的衣襟。
“你为什么这样害我!宋凌霄,是你怂恿我骗她,现在又是你在她面前拆穿我,你是不是和我有仇?我怎么对不起你了吗?你这样害我?”郑九畴跌坐在椅子上,拍着桌子,开始怨声哀叹。
宋凌霄注视着这个大声抱怨着的男人,他是个情绪化的人,曾经,他就是以这一套情绪化的说辞,打动了凌霄书坊大堂里的所有听众,打动了掌柜,也打动了宋凌霄。
但是曾经,郑九畴是真的执迷不悟,是真的悲惨,悲惨到就像那雪里呜呜叫唤的小狗,让任何一个路过的人都心生恻隐,宋凌霄把它抱起来,抱回家,拍掉了身上的雪,放到火炉边上,问它,是谁遗弃了你。
我们报复回去好不好。让她知道你被遗弃的滋味,让她知道你如今沦落成这样,是因为你很爱她,而她弄丢了这份爱。
看起来可怜又柔软的小狗,被喂饱之后,变成了狼,学会了狩猎,它步步为营,用情感操控住它曾经的主人,把她变成它的奴隶,然后设下一个更加狠心的圈套,借着她的力量平步青云,借着她的钱财纵情享受,最后走到她去不了的高位,再从云端将她一脚踢下。
当宋凌霄觉察到不对,问它为什么这么做时,它说,是你教我骗人,是你教我狩猎,是你教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首先,我要成为主人,再用相同的方式抛弃她,她才能感同身受,不是吗?
宋凌霄默然,他取出《金樽雪》印刷本,和装有一万一千三百二十六两五钱银子的稿酬,放在桌上。
郑九畴看了看桌上的书,又看了看宋凌霄。
他颤抖着手,伸向那本书,摸了摸封皮,崭新的、齐整的、印装良好的一本书,是他写的。
看啊,那封面上的《金樽雪》,是照着他的字刻的,那兰之洛的署名,是他起的。
很少有人能拒绝出书的诱惑,看着自己的心血,变成统一印行的新书,那种成就感,无法被其他事情替代。
然而,郑九畴还是没有翻开《金樽雪》,他拿起了宋凌霄放下的另一件东西——信函:“这是什么?这是……”他打开信函,看到里面的银票,顿时睁大了眼睛。
宋凌霄还没见过,一个人脸上的表情,能突然之间变化这么大的。
郑九畴从目眦欲裂的愤怒状态,转化为志得意满的开怀大笑,不过转瞬之间。
他仰天大笑起来:“哈哈哈哈,我明白了,我明白了!这是我的稿酬,是我凭自己本事挣到的钱!”
宋凌霄看着他笑了一会儿,感觉有点累了,他往门边走去。
郑九畴忽然一把拽住宋凌霄的胳膊,将他拉了回来,激动地说:“宋公子,谢谢你,谢谢你,你真的是我的再生父母!刚才是我错了,我不该那么冲动,你不是那样的人,你很好的,是我错了。”
时至此刻,郑九畴自然明白,宋凌霄没有告诉李釉娘什么,只是《金樽雪》印出来得太快,李釉娘恰好看到了而已。
郑九畴不敢相信,自己一直拒绝承认的作品,竟然可以在短短这么几天的时间里,变成一万两银子!
原来,他竟然这么厉害么!
这样说来,他这方面的才能,还真是被埋没了多年,如今稿酬证明,他是万里挑一的才子,即便是李釉娘也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赚到这么多钱,何况,李釉娘是卖身,他只是写写字。
郑九畴突然容光焕发,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沉稳而缓慢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充盈在他胸臆之间——成功人士的自信!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郑九畴沉稳有力地笑道,“宋公子,你真是慧眼识英才,当得起一声‘伯乐’!”
宋凌霄皱起眉头,将手臂从郑九畴手里抽出来,简短地对他说,他要走了。
“对了,宋公子,李釉娘是不是找你说什么了?”郑九畴想起来门子之前跟他通传,说宋凌霄要找夫人,宋凌霄不会无缘无故找李釉娘,肯定是李釉娘先去找了宋凌霄,对了,李釉娘看过了《金樽雪》!
“嗯,她看到你写的了,所以,你早做打算。”宋凌霄提醒道,说完,他迟疑了一下,又道,“如果李釉娘要求停止出版《金樽雪》,我会照办。”
“不行!”郑九畴立刻急了,“不能停止!她算什么,那些事,她都做得出来,还怕我写出来?……这话不是宋公子你说的吗?”
宋凌霄从来没有这么讨厌过郑九畴:“我可没让你把人利用完再一脚蹬开!”
“我、这……”郑九畴语塞,宋凌霄确实没让他这么干,只是让他报复,从感情上报复,那怎么报复,不就是这样做么,有什么差别。
但是,现在,郑九畴有点怕宋凌霄。
他的全部功业,都建立在宋凌霄支持他的基础上,一旦宋凌霄不支持他了,他就会像浸了水的纸扎大将军,一下子就瘪下去了。
“宋公子,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真的。”郑九畴突然落下泪来——他一贯如此感性,“我……我只是太激动了,对不起,对不起,我让你犯难了,这件事,我会自己找釉娘去解释,绝对不会让你难做,宋公子,你就是我的伯乐,是我的再生父母,你不忍心看到我这样有才华的人,再次沦落到街边去行乞吧?”
一个大男人,又在宋凌霄跟前哭哭啼啼,宋凌霄实在是不忍卒睹。
既然他说会和李釉娘解释,那就等着他解释的结果吧,宋凌霄想着,先行告辞。郑九畴一路将他护送出状元宅。
从这一天开始,一直过了半个月,宋凌霄都没能从郑九畴那得到半点消息。
倒是东南城区、洒金河街上,开始风行一种传闻,据说,那一夜红透京州的《金樽雪》,它的作者兰之洛,就住在状元宅里。
兰之洛凭借《金樽雪》赚的盆满钵满,又有许多风闻他“如椽之笔”大名的文人骚客前去求见,状元宅日日夜夜大摆宴席,赏风吟月,舞文弄墨,好不热闹!
宋凌霄听到这消息,只觉心里怄得慌,当初,对兰之洛这个名字避之不及的是郑九畴,如今恨不能像天下人宣布他就是兰之洛的人也是郑九畴。
“小老板,那个很漂亮的女的又来了,说要找你。”掌柜小心翼翼地走近坐在窗边的宋凌霄,告诉他。
宋凌霄一个激灵,回过神来,忙站起来迎人。
李釉娘再次造访凌霄书坊,她的神情很平静,并无半点怨怼。
“宋公子,你前日里交于厌厌的钱,我不能收。”李釉娘从袖子里取出一封鼓鼓囊囊的信函,放在桌上,她抬起一双秋水长天般明澈的眼眸,凝视着宋凌霄,“我今天来,是想告诉宋公子,我要回满金楼啦,多谢宋公子出版了那本《金樽雪》。”
宋凌霄从来没有这么惭愧过。
曾经,李釉娘在他印象里,是和鸨母一起,合伙骗光了一个无辜书生所有钱财和感情的坏女人。
而现在,李釉娘却是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面对《金樽雪》依然可以面不改色说出谢谢的人物。
看过《金樽雪》,即便郑九畴带着感情偏向和私心在描写李釉娘,可是,李釉娘仍然穿透了这些所有的偏见滤镜,那么可爱那么坚强,感染着每一个读者的心。
“是我傻了啊。”李釉娘笑道,“我只道三年前,他救不了我,我也救不了他,我们有缘无分。三年后,我能救得了他,或许,他也能救得了我……我错了,这世上,能救自己的,只有自己。”
宋凌霄未曾想过,自己竟然能听到这般感彻肺腑的话。
“谢谢你,宋公子,你让我提前醒悟到了。”李釉娘顿了顿,她是京州第一花魁,仅仅用了三年时间,就摆脱了鸨母的控制,一跃成为满金楼里谁都不能左右的人物。她可是京州第一花魁,即便她伤心的时候,她也能露出很美很温柔的笑容,“不管怎么说,《金樽雪》都是一部非常杰出的作品,谢谢你,让它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