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深水】她是不是很爱我啊

【101】

周楚从雨镇回来就打算直接去接曾微。

孙长昼这勉强可以算为书香门第的alpha早年过的都是非常清雅的生活,可能谁的人生都有飞来横祸。

她现在自嘲是个残疾人,不过在闻韶什眼里跟开过瓢的岑浔没什么两样,都是妻管严。

从前是在胡同小院长大的孙长昼现在住在京州郊区的城中村里,周楚去的时候差点有种自己还没回来的感觉。

这都六环的外边了,这人是怎么做到通勤单程两个半小时去上班的啊。

不过后来想想曾酉都能是岑浔,这种大户人家的设定可能也不用像普通社畜那样打卡。

城中村压根没什么管制,筒子楼林立,让人梦回九十年代。

周楚回来休息了一下还乔装了一下,还是自己打车去的。

丁盏不放心,嘴巴叭叭叭一堆,最后说您回来我接你好了。

其实一路也没什么事儿,明星的绯闻能基本能爆出来的大新闻都是钱没到位的。

难道明星就不逛街了?

周楚自认为还没红到那个地步,可能闻韶什是真的不逛街,这人都是逛会所。

孙长昼当初也命都快没了,是被这边的一个omega救起来的。

周楚到的时候都很晚了,这一带大多都是打工人,灯虽然亮的,走廊也没什么人。

孙长昼和她对象住在四楼,这片的楼楼梯都生锈,墙上敲着各种□□的字样,看得周楚嘴角一抽,心想都是合伙办事的也不至于没钱换房子吧。

她敲开了406的门,这套小房间不大,两居室,地上的瓷砖都很有年代感。

门还是防盗门加木门,开门的是个个头还没周楚高的男omega,头发很清爽,大学生模样,穿着蓝色白云花纹的睡衣。

“您好?”

周楚是听说过孙长昼的对象姓蔡,“蔡先生好,我找孙小姐。”

蔡忆欢哦了一声,开了门,他个头还没周楚高,穿着的睡裤有点短,脚踩的脱鞋还是洞洞鞋。

“老孙,你朋友来了!”

声音听起来还有点嫩,周楚进了屋,那边卫生间吱呀一声开了,哒哒哒跑出来一个小朋友

“妈妈!”

跟个小鸭子似的,那拖鞋还是嘎嘎叫的那种。

曾微的头发还是湿的,可能是刚洗完澡还没来得及擦头发。

孙长昼从里面出来,她看上去就非常狼狈,给小朋友洗个澡浑身都湿了的程度。

周楚努力憋笑,孙长昼:“周小姐你别憋了,要笑就笑吧。”

她的omega给她递了毛巾,“你是猪吗?是微宝洗澡还是你洗澡。”

蔡忆欢跟在孙长昼面前忙前忙后的,把人推进房间去换衣服,一边又去给周楚泡茶。

等他把蜂蜜水端到周楚面前,才发现这个人长得有点像他最近看的电视剧那个演员。

“欸,你……我发现你长得很像这个……那个……”

蔡忆欢长得就像个学生,不过也的确还没毕业。而且跟孙长昼站在一起,那岁数还是看得出来差别的。

周楚心想:这几个人怎么还是闻韶什看着最年轻。

是因为最狗吗?

曾酉看着也岁数大。

啊想到就糟心,本来还以为是年下呢可恶,原来老牛吃嫩草的是她。

小丑竟然是我自己!

“像明戈是吗?很多人都这么说。”

周楚非常严肃,曾微抱着妈妈的胳膊,笑得眼睛都眯起一条缝。

孙长昼走出来听到这句话咳了一声。

蔡忆欢啊了一声,“是很像的。”

“周小姐别开我们小蔡的玩笑了,”孙长昼揽着蔡忆欢的肩坐下,“他很好骗的。”

蔡忆欢欸了一声,周楚笑了一声,反正孙长昼连孩子都帮她带了, “你好,我是周楚。”

她伸出手,纤细的手腕上还带着手镯,光下如同羊脂玉一般,脸上的微笑都恰到好处。

小蔡把电视换了个台,是《小明天》的重播,正好播到明戈的片段。

“卧槽,一模一样啊。”

蔡忆欢的眼睛都瞪大了,“你好你好,周小姐,我很喜欢你演的明戈,好酷啊,欸不对啊……”

她看了眼曾微,又看了眼周楚,“您不是……”

周楚:“这你可以问你家alpha。”

孙长昼戴着眼镜,她换了一身睡衣,跟蔡忆欢的还是同款的,呃了一声:“我等会慢慢和你说哈。”

蔡忆欢当着周楚的面拧了一下孙长昼腰。

周楚:“……”

“妈妈,我要跟你回去了吗?”

曾微的头发盖着毛巾,被周楚擦头发,一边问。

周楚:“不想回去?”

这个时候一条狗企图悄悄的穿过客厅,不料曾微跳下沙发,动作敏捷,骑了个正着。

周楚被自己女儿的头发水甩了一脸,目光呆滞地看着骑着狗的女儿崽。

而小蔡:“你女儿真的很有种族天赋。”

周楚:什么种族天赋,骑狗算什么????她的妈妈咪好歹会骑马吧??马术变狗术未免太残忍了点。

而且这狗为什么有这么疲倦的眼神?

孙长昼已经笑开了,她搂着自己的omega,“微微真的很可爱,岑浔就完全不这样,这么活泼,挺好的。”

蔡忆欢只知道曾微是孙长昼同学兼同事的孩子,她跟这个自己捡来的alpha到底干什么其实没怎么了解。

只知道对方刚开始真的很可怜,爱情在朝夕相处的时候顺理成章,至于对方具体做什么工作,他也不是很懂。

反正她又不是跟对方的工作过日子。

而且孙长昼重新工作还联系上了从前的朋友,让他很高兴。

周楚抽了抽嘴角,心想我以前也不欺负狗狗啊。

但是曾微显然很高兴,笑起来跟鹅一样。

最后周楚把孩子拎回去了,蔡忆欢:“我和你一起送周小姐回去好了。”

临走前周楚还给蔡忆欢签了二十多个名字。

手都有点疼。

最后也没叫司机来接,是蔡忆欢开车送周楚去的,孙长昼陪同。

这六环每天去三点五环上班都得两个小时,周楚子在听说此人都是挤地铁的时候都惊了。

现在景岫这么抠门的吗,高管的工资还要挤地铁?

蔡忆欢的车还是一辆桑塔纳,非常古董,停在路边都没人想在看一眼的程度。

“再开一段时间我就卖给驾校了,然后我再买一辆新车给小蔡开。”

孙长昼露出一个笑,这人长得跟曾酉压根不是一个类型,书卷气很浓,可惜书香门第的气质在这几年的落魄里似乎都磨去了不少,变成了柴米油盐的那种俗侩。

周楚觉得这类人都一个德性,演技高超,懂得完美融入普通人的队伍。

其实骨子里还是不太一样的,只不过俗世给她们镀了一层尘埃。

曾微在走之前被按着吹完了头,跟被炸了一样,一边嘿嘿傻笑地跟狗拍了一张亲密合照,上车没多久就呼呼大睡。

这两天岑浔和周楚干嘛去了大家也都知道,孙长昼开了一段路,本来想问,又咽了回去。

反倒是周楚问她:“她以前是什么样的?”

岑浔是书里的人,而曾酉对周楚来说不是,可是作为曾酉前身的岑浔,又是怎么样的人呢。

孙长昼出门也就是在睡衣外面套了件外套,跟周楚第一次见她的风格又不一样。

“我跟她认识的时间没闻韶什长,上学认识的。”

孙长昼笑了笑,“她比我小,但是感觉很稳重。”

“不太爱说话,有点高冷,第一次见我还以为她是个很难搞的人。”

……

周楚听了一路,在听到孙长昼说学校有很多omega追求岑浔的时候问:“那她不答应是因为她有未婚妻了吗?”

孙长昼想了想,“你想知道她的原话吗?”

周楚:“听原话还要收费?”

孙长昼笑道:“她说她不值得别人喜欢。”

“至于你说的未婚妻,你也知道的,很多都是身不由己,况且现在局面也不一样了”

人总是在看别人感情的时候眼睛雪亮,在自己的时候又是当局者迷。

孙长昼这辆车车载音乐都是坏的,车启动的时候声音也很大。

其实从她这个人的谈吐就能看出来是家底不一样,以至于听她说话,给人一种长者的风味。

“小浔,”孙长昼笑了一声,“她啊挺无聊一个人,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叫她出去听音乐会都像是例行陪同,要很久才知道她的偏爱。”

“我没想到我再见到她,她都像变了一个人。”

孙长昼:“她说有家了。”

周楚听了很不是滋味,她在这个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很过分。

但是孙长昼又说:“我这么说,也没有别的意思,她要是知道了,肯定又要不高兴了。”

周楚:“……”

孙长昼:“她现在越来越有人味了。”

她的调侃也毫不掩饰。

又聊了几句,小蔡还插嘴问了周楚之后要拍什么,这是一个活泼的男omega,开车倒是很稳,一边还要孙长昼夸她。

到家的时候周楚抱着曾微下车,孙长昼下车和她单独说了几句话。

“周楚,作为岑浔的朋友,我是希望你能多陪陪她的,”她转身,看到玩着手机的小蔡,又笑了笑,“但是作为你的粉丝,我的男朋友又是很希望你能继续往上走。”

“他刚刚都很惊讶你居然有孩子了,不过还不知道岑浔是谁,估计回去要问我了。”

孙长昼提到小蔡的时候笑得很温柔,周楚这个时候突然意识到,人其实最少也该是两副面孔的,一副是身前一副是身后。

岑浔在她面前,始终是曾酉的样子。

“至于之前害她被揭穿,我也挺过意不去的,第一次见面给你留下这么不好的印象。”

“她骗你的确是她的不对,”孙长昼耸耸肩,“这么多年第一次看到她这么患得患失,我和韶什都觉得……挺新鲜的。”

她的声音带着笑意,最后跟周楚道了声别,就上车了。

小蔡跟周楚挥了挥手,说了句加油。

周楚抱着曾微,推开门回家。

她问自己:你还生气吗?

其实也不生气了,只不过更多的是茫然,以前没想过结婚。

父母的婚姻带给她的是不过如此,她也不知道别人的婚姻遇见这种情况是怎么样的。

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看对谁而言,站在什么角度。

周楚觉得自己的角度生气没错,也觉得曾酉的角度,有些隐瞒也理解,患得患失是没安全感。

她好像很爱我。

她抱着曾微进了屋,脱了小朋友的鞋,手肘挂了曾微的书包,装着她的东西。

小孩子长得也很快,好像昨天才在雨镇生完,今天就这么大了。

时间真的好快啊。

以前说不会结婚,结了。

以前说生小孩太麻烦,也生了。

以前说一定要演个能迅速红的,也演了。

周楚轻手轻脚地进屋,把孩子抱到卧室,一边去烧水。

水壶是墨绿色的,把手还有个猫爪爪,是曾微在周楚网购的时候点的加入购物车。

窗外有一轮高悬的圆月,周楚一边等水开,一边看着月亮,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也没那么倒霉。

起码在这个世界里,她还挺成功的。

有人爱我,我不是孤身一个人。

连ao压根不平等的世界背景里,离婚也很迅速。

她摸了摸自己的腺体,还有些微微的刺痛。

她脑袋放空,想了很多很多,想以后,她的梦想,一路向上的梦想。

想新的电影筹备,想不久前拿到的剧本电子版,想到造型。

总是不可避免地想到曾酉。

想到昨天同一轮月下,曾酉的眼神。

这个傻瓜,我说不嫁豪门,有说不让你和我在一起吗?

离婚又怎么样,我不要的当然不是你。

与此同时曾酉在自己的公寓吞下药,她抓着玻璃杯,仰头猛地灌了好几口水。

孙长昼的消息还在手机屏幕

周楚把孩子带回家了,你放心,我送她到家的。

曾酉回了个谢谢。

孙长昼:我看周楚都消气了,你也不用这么被动吧?

她作为朋友,那是真的清楚,周楚这人被闻韶什说性格很辣椒,那也只是看着辣的红椒而已,冲动没错,但也不是全无理智,也能理解。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周楚今晚的神情分明没曾酉之前说的坚决。

感情这东西向来都是潜移默化的,能柴米油盐过上几年没正儿八经红过脸的除了相敬如宾就是天作之合。

极端的两个对比。

相敬如宾她是半点没看出来,天作之合其实是闻韶什说的,开玩笑地碰杯:“我看呐,岑浔这种性格就是要找个能吃她死死的。”

“这俩闹离婚都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还不是天作之合是什么?”

曾酉放下杯子,一只手撑在桌上,电脑屏幕上的红点显示姬郁绘还没离开京州。

她拿着手机,回了一句

“我知道,只是希望她能明白我对她同样也很重要。”

贪得无厌是陋习,是她得到后不想失去的非分之想。

更不是被动,是她的蛰伏。

周楚之于她,才是那副镣铐,她心甘情愿被她铐住,做对方一生的信徒。

只希望这份垂怜仅此一份,更浓烈一些,让她再没有憾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