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只是个小插曲,严导失踪了半个小时后就回来了,表面上看起来一切正常,开机继续,表演继续,只是有心人发现,一整个下午,严导都没敢对上张绎的眼睛,对他说话也客客气气的,连一次NG都没有。
张绎一个下午演的格外顺利,但也格外糟心,有些片段明明可以更好可是导演却当做看不到,仿佛随便他怎么演都可以,真不知道这样的电视剧拍出来会成什么样子。
不过导演要求低,演员也不受累,否则在这寒风凛冽的大冬天一个动作重复无数次无疑是受累的,天黑收工,张绎裹着羽绒服回去,在门口看到等候在那的林澍,他换了一件黑色短款风衣,裤子也换成了黑色收脚牛仔裤,笔直的大长腿斜跨在机车上,进出的演员和工作人员都免不了被他吸引。
张绎小跑着过去,问道:“什么时候来的,我原本想坐保姆车回去的,也没多远。”
林澍把帽子递给他,“说好了我来接你的。”
张绎顶着众人羡慕的目光坐上机车的后座,因为人多没好意思搂住林澍的腰,只好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林澍低头瞥了一眼,什么也没说,油门一加,飞快窜了出去。
张绎因惯性往后倒,然后双手紧紧移到林澍的腰上,像抱着救生圈似的抱着林澍的腰,一点也不敢放松。
林澍嘴角微微勾起,放慢速度,免得张绎回去又晕的吃不下饭。
孙一凡他们已经习惯了自由活动,开着车回去,孙一凡坐在开着暖气的车里喝着热饮,小声说:“大人也太奇怪了,大冬天的居然骑摩托车,风多大啊,吹的人脸都跟刀割似的,绎哥可是普通人类,经不起这样折腾。”
车里一阵沉默,良久骁途才无奈地说:“这叫浪漫,你一个刚出山的小妖懂什么?人类肯定更喜欢这样的二人世界,不是有个词叫速度激情吗?”
吴子文摸了摸下巴,回忆着说:“可我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宁可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想做在自行车后面笑,大概意思应该是说更愿意坐宽敞的豪车而不愿意坐两轮吹风的车子吧。”
骁途笑骂道:“你是不是傻?那辆机车是自行车能比的吗?那辆车的价格比我们这辆高多了,换我也宁愿坐那辆两轮的。”
“你说的对,我们大人那是要什么有什么,确实是天底下最富有的男人了,谁跟着他都不亏。”
“所以妖族内部都在感慨,张绎真是好命,居然能被大人看上,真不知道他前几世积了什么福。”
“反正这种事是羡慕不来的,好歹我们还是绎哥的身边人,别的妖连大人的脸都没见过,我们却能经常见到,还能说上话,已经是莫大的福气了。”
孙一凡咬着吸管点头,“是啊,我以前连想都不敢想,居然能离大人这么近。”
等他们回去,就看到那辆拉风的机车停在门口,屋子里没声音,张绎他们并不在家。
郁浩然也回来了,他和张绎一人住一半的院子,共用一个厨房,吃了几天大锅饭他今天也准备自己下厨,原本还打算问问张绎和林先生要不要一起,结果得知他们并不在家。
孙一凡他们照例去吃了剧组的大锅饭,冬天天黑的快,冷风飕飕地刮着,他们回屋的时候特意留了门,孙一凡还给张绎发了信息,告诉他厨房里给他们留了一锅鸡汤,让他回来喝了暖暖身子,虽然大家觉得没必要。
张绎带林澍去了镇上一家口碑不错的餐馆,点了几道当地的菜,又要了一瓶啤酒,和林澍一边说话一边吃。
家里人多,中午大家都在片场所以两人可以安静地吃顿饭,晚上肯定就不行了,我更喜欢这样和林澍两个人不受打扰的吃饭,虽然对方基本都在看着他吃。
张绎吃了中午那顿合胃口的饭菜,晚上这顿就有些吃不下了,好奇地问:“你什么时候学的厨艺,天南地北的菜色都会做吗?”
“几百年前的事情了,当时学的挺杂,也不知道具体是哪里的菜色,不过现在网络这么发达,随便查一查就知道你家乡流行什么菜了。”
张绎喝了一口高度数的白酒,这里的酒难入口,火辣辣的,从舌头一路烧到胃里,他才喝了一杯就全身暖烘烘的了。
“那你有心了。”张绎撑着下巴看他,此时外头天全黑了,小餐馆里只有几盏昏黄的日光灯,这样的灯光下看林澍,令他全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光环,仿佛随时随地都能羽化登仙。
于是他便问了:“林先生,这么多年了,您为什么没有成仙呢?还是说,这已经是仙人了?”
林澍一听他这话就知道他喝高了,明明才一杯白酒下肚,没想到张绎酒量这么差,他随手在两人周围布下一道结界,平静地问:“你觉得仙和妖有什么区别吗?”
“我不知道,我们道家的古籍里只记载了妖,并不知道神仙是什么样的,不过我们祖上有些天师会自己封自己是神仙,他们法力高强,连百姓都供奉他们。”
林澍对天一道算是熟悉的了,也是看着天一道从辉煌走向衰败的,说实话,对那些自诩天下救世主的道士,林澍并没有好感,而那几个被奉为神仙的臭道士就更令人不耻了,都是是非不分只懂降妖除魔的傻子。
“仙人只是凡人对功德无量或是法力高强的人的一种称唿,上古时代,各界都有法力高强的人物,这些人在普通人眼里就是神仙,不过他们都陨落了,到如今,已经没有这样的人物存在了。”
“不啊,如果是这样解释,那我觉得你算得上是了,至少纵观全世界,林先生应该算是最有本事的人物了。”
对于张绎的赞美,林澍心里并不以为然,“你们人类不是常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任何人都有自身的弱点,我也不例外,在某方面我是比别人强些,但只要抓住弱点,同样不堪一击。”
张绎没料到他会这么说,理智告诉他不宜继续这个话题,于是又给自己倒了杯酒,喝了一口才说:“我不想知道这个,我就好奇,林先生以前有喜欢过的人物吗?”
林澍没有立即回答,先回忆了一下“喜欢”这个词的意思,不太确定地问:“你这喜欢是指哪方面的?”
张绎大笑起来,“算了算了,我觉得我们之间有代沟,某些方面很难沟通。”
林澍不悦地反驳:“我并不觉得,我一直在与时俱进,只要你说清楚,我就能明白。”
“那你就当我没问吧,我突然又不想知道了。”张绎仅存的理智告诉他,对眼前这个妖的好奇心不要太大,知道太多并没有好处。
可不明白为什么,他对林澍的好奇心越来越浓,想知道的事情越来越多,他惶惶地想:也许终有一天,他会走向自己不愿意走的那条路上,到时候该怎么办呢?
张绎拍拍脸颊,他是一喝酒就脸红的人,白里透红的肌肤很好看,加上喝醉酒眼神都是水濛濛的,看着比平时稚嫩了不少,其实算算年纪,他也不过二十岁而已。
“走吧,回去了,这里的晚上可冷了,还是躺在炕上舒服。”
林澍突然想起来,他今天一整天都没有去找住宿,这个时间估计也很难找到住的地方了,张绎在他面前起身,拿着手机去付款,然后朝林澍勾勾手,“走吧,咱们得走回去了,正好散散酒味。”
走出餐馆,冷风一吹,张绎顿时清醒了几分,看着走在身旁的大妖,神色有点怔愣,他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妖界大佬这么心平气和地相处,如果说出去,恐怕都没人相信。
可是为什么呢?他真的太想知道了,林澍为什么会愿意和他交往呢?自己身上到底有什么吸引他的地方?
算了算了,问的那么清楚做什么呢?人家给面子他接着就是,何必打破砂锅问到底。
林澍见他一会儿摇头一会儿蹙眉,像是在想什么深奥难解的问题,他瞥了眼张绎的手腕,那串木珠还好好地戴着。
张绎裹紧外套,这地方冷是真的冷,风吹的脸都要干裂了,“我还是喜欢南方的冬天,虽然湿冷湿冷的,但起码在户外不至于被冻死。”
林澍脱下外套披在他肩膀上,张绎愣了愣,然后拿下来还给他:“不用不用,我穿的很多,只不过这天气穿再多都觉得冷,而且你这件风衣除了好看真没有保暖作用。”
说完他又瞥了眼林澍身上仅存的一件衬衫,提议说:“虽然我知道你不冷,但你好歹入乡随俗吧,做做样子也好,免得被人当异类,我看孙一凡他们就挺上道的啊,冬天好歹还知道穿件薄薄的羽绒服。”
林澍解释说:“我与他们品种不一样,耐寒能力也不一样。”
“哦~”张绎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你是生长在北方的树吧,难怪不怕冷。”
林澍哭笑不得,但也不好解释他的说法,在他生长的那个时代,其实很难分清东南西北,而且那时候整个地球的气候也不是这样的。
走回住所,张绎看到门口挂着的红灯笼,搓了一把脸,“我现在觉得当演员也是挺有意思的一个职业,可以到不同的地方拍戏,演绎不同的人生,像这样的地方,如果不是为了拍戏,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来一次。”
林澍早就走遍了天下,他有漫长的生命,不过人类不同,短暂的几十年要想走遍世界确实很难。
“如果你准备在这一行干下去,喜欢总比不喜欢好,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已经是人生一大幸事。”
“你说的对,我以前一直想做一名天师,可是最近我仔细想想,我之所以以这个职业为目标,更多的是因为不甘心,从小师父就说我将来一定会成才,我也这么认为,十几年的信心突然崩塌了,人就有点缓不过来,脑子里一根筋似的想在这个行业做出点名堂来,可试过了才知道,不行就是不行,付出的努力并不会变成果实,事倍功半,反而是进了娱乐圈,我发现自己如鱼得水,每个导演都夸过我,夸着夸着我就真的以为自己天赋异禀了,是不是挺可笑的?”
林澍认真地看着他,“为什么觉得可笑?他们又不是骗你的。”
“一半一半吧,你要知道,人类说话呢都是喜欢夸的,他们会把你五成的好说成十成,一来嘛,让你增加自信心,更有动力,二来嘛,也许是因为你背后的人,所以我理智的时候都把这种夸赞减半来听。”
林澍觉得没必要,“既然你都说了,人类就是这样的性格,那有何必那么理智,他们夸你就收着,你本来就很优秀,我看过你演戏,确实挺有天赋的,至少演什么像什么。”
能得林澍一句夸奖,张绎心情异常好,忍不住吹起了小曲儿,等推开家门,还不忘跟他说一句:“谢谢啊,我突然有信心在这个行业走下去了。”
“那很好,我也期待你站在领奖台上的那一天。”
张绎想了想,笑了起来,“好,到时候我把我的第一座奖杯送给你,就当纪念,等千百年后,你从库存里看到这个奖杯,说不定还能想起我来。”
这话题就不太美好了,林澍选择不接话,两人一起进门,没有叨扰到别人,四面的屋子都亮着灯,大家都还没睡,不过谁也没出来看他们一眼。
林澍让张绎回房间,自己去厨房烧水,看到炖锅里还有鸡汤,也舀了一碗带进去。
张绎已经换好了睡衣,这边太冷,水资源稀缺,他们也就没有天天洗澡,但对于南方人来说,没有洗澡睡觉本来不算什么,但如果要和别人同床共枕就有些尴尬了。
“那个……你今晚还是住这儿?”
林澍把水杯和碗放下,回头看着他说:“今天忘记去找住宿了,再借住一晚?”
张绎摸摸鼻子,“我觉得你就算去找也找不到像样的,镇上能租的都被剧组租了,反正你也住不了几天,不如就住我这儿吧?”
林澍点点头,瞥了眼床头放着的小树苗,“也好,那就打扰了。”
“不会不会。”张绎走过去喝了一碗水,白酒喝多的后遗症来了,口干舌燥,浑身发热,脑子一会儿清醒一会儿发蒙,他觉得他有必要立即睡觉,免得发酒疯。
“把鸡汤也喝了。”林澍指着旁边的碗说。
张绎看到孙一凡发的信息了,知道是特意给他留的,不客气的吃了,除了鸡汤还有一个大鸡腿,肉又香又嫩,他一口气全吃了。
吃完这些肚子有点撑,林澍给他倒了一小杯果酒,张绎知道这东西的妙用,道了谢喝了,果然舒服了很多。
他感慨道:“你可真是个移动宝库啊,还有你没有的东西吗?”
“如果你能活到我这个岁数,大概也能攒下很多东西的。”
“咳,你说得对,我要睡了,晚安。”这个天没法聊了,张绎往炕上一躺,被子扯到身上时才想起来这里只有一床被子,昨天他和林澍一起盖的,但那时已经是后半夜了,这会儿再盖一床被子就有些暧昧。
他爬起来跳下床,“我去找他们再要一床被子。”然后冲出了房门。
林澍本想说自己不需要,看他那奔跑的速度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很快,张绎就抱着一床被子回来了,还细心地帮他铺好,像个贤惠的小媳妇儿。
林澍和他一起躺到床上,睁着眼没有睡意,于是把小树苗挪下来放在枕头边,时不时和他交流几句,人类孩子几岁开始说话他不知道,不过这小东西已经能听明白基本的句子了,就是想法有些天真。
张绎在酒精的作用下很快就睡熟了,睡梦中一条腿压过来,手从被窝里伸出来,林澍以前并不喜欢喝醉酒的人,觉得浑身上下都臭烘烘的,不过张绎身上散发出来的一点点酒味并不令人反感,而且那微张的红唇还挺吸引人。
林澍不知不觉看了许久,然后闭上眼睛也睡了一觉,等听到外头有公鸡打鸣声才醒过来。
张绎每天都有拍摄通告,这部戏的双男主戏份都很重,通篇故事都是围绕着两个人进行的,而且互动非常多,为了尽量还原原着,编剧把两男主之间的暧昧改成了无伤大雅的互动,偶尔勾肩搭背,偶尔秉烛夜谈,偶尔相互切磋,当然,切磋着切磋着必然会发生一些肢体接触,然后来个“深情对望”,某种情绪逐渐发酵。
台词里肯定是不会有你情我爱的,不过书粉们绝对能从这些日常相处中挖出不少糖,导演甚至还拍了不少花絮,故意往暧昧方向靠拢,如果对方不是郁浩然,他可能早撂挑子不干了。
林澍来过几次,在看过某些镜头后就不愿意来了,张绎怕他太无聊,劝过几次让他回去,这小镇没什么可玩的,林澍估计早待烦了。
林澍一开始没答应,他是安静的性子,在哪都能待着,以前在结界里,他发呆的时间都比想事情的时间多,一个半月对他来说也就是一晃眼的事情。
不过既然不想看张绎拍戏,林澍便决定在周边走走,这附近水土有些异常,不像是正常环境破坏造成的。
林澍离开的那一天,张绎不免还是失落的,不过想到等结束拍摄回去就能见到,也就释然了,并且拍戏时劲头十足,从早到晚也没有怨言,在工作人员那边得了个劳模的称号。
“这年头,不怕演员有背景,就怕演员既有背景又有天赋还很勤劳,他不红谁红?”场务盯着片场上正在骑马的张绎说道。
张绎刚来的时候骑马还不太娴熟,这才多久,已经能驰骋草原了,一根马鞭舞的贼好看,戴着羊皮帽穿着羊皮袄,看着就跟土生土长的游牧民族差不多。
“是啊,前几天网上还有人起底张绎的身世呢,你看了没?居然不少他的老同学跳出来说张绎是乡下长大的,而且家里穷的叮当响,我这双眼睛再差也看得出来张绎不像乡野出身的。”
“难说,也许是近几年熏陶出来的气质呢?”
“我看不像,人大不大方是写在骨子里的,再有钱都未必改得了。”
“不过话说回来,张绎还真是热搜体质,拍个广告都能上热搜,也不知道是不是品牌方买的。”
“反正他那条手表的广告我也就看了一百遍,管他谁买的热搜,我准备回去就买个戴上,也不贵。”
片场上,张绎扛着一柄枪正与敌人厮杀,他杀人的武功是在操练中一点一点摸索出来的,以前在宫里学的那些只能自保但杀不了人,仅仅过了两个月,他已经习惯了战场的杀戮,且收割的人头越来越多。
“看得出来,张绎真的有武术底子,一招一式耍起来格外好看,也不知道从哪学的,这个可不是一两年就能学会的。”
“也许乡下有个隐世的江湖高手,然后看张绎骨骼清奇,于是收他为徒,每天半夜翻墙去教他绝世武功……”
“停停停,你以为是武侠小说呢?”
“哈哈哈……”
张绎并不知道自己拍的广告上了热搜,最近网友们都在热议他在广告里跑酷的动作是否是后期合成,然后导演就跳出来说:“不是后期,也不是替身,就是张绎自己拍的,一气呵成,太帅了!”
这个导演后来找过张绎好多次,开始是给他发照片发视频,后来慢慢地会约张绎出来喝酒吃饭,偶尔爬山健身也会发来邀约,不过张绎一次都没应约过,主要是忙,次要是觉得没必要。
广告里,张绎穿着一身普通的运动服,手腕上露出代言的运动手表,在高楼大厦间自由穿梭,摄像机忠诚地拍下了每一幕,然后传达给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