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的硝烟刚冒个头就熄灭了,最高兴的莫过于生活在边境的百姓了,每一回打仗,他们都死伤无数,就算侥幸保住性命,粮食财产也保不住,所以每年到了秋冬,他们都过的战战兢兢。
等看着外族人带着浩浩荡荡的粮食队伍离开,百姓们不解地问:“不打仗了?”
“他们哪来的粮食?是朝廷用粮食送走了这帮瘟神吗?”
知州府内,一帮将领盯着一叠手写的欠条怒火中烧,“那帮野蛮子,竟然干的出这般不要脸的事情,粮食都给他们了,居然就给了我们这么点东西,剩余的都是欠条,这不明摆着坑咱们吗?”他们转头将矛头对准徐柏宴,“徐知州,您这事情办的不妥,就这一堆白条能当钱吗?咱们付出去的可是实实在在的粮食啊。”
在西北生活的人都知道粮食有多珍贵,那一车车的粮食被运走的时候,西北军的眼睛都是红的,恨不得冲上去抢回来。
“各位稍安勿躁,这些欠条不足一成,没你们想的那么严重,而且在欠条中写明了,明年秋天前必须加倍偿还,还不上的便以牲口和人口代替,这笔买卖不算亏。”
“哼,他们会还才怪!”不管如何,那一大箱一大箱的财物运进城的时候将士们还是开心的,反正粮食也不是从他们西北分割出去的,他们不心疼……才怪!
又过了几日,西北恢复了平静,凌靖云正准备带着人回京复命,突然又来了一行商队,几十辆负重的大车在风雪中前行。
“什么人?”城楼上的守卫大声质问。
“我等乃陈氏商行的商队,奉命替两广布政使沈大人送东西来的,我们陈氏二老爷是朝廷工部尚书。”
守卫请示过上级后将城门打开,然后就看着车队缓缓进入,每辆车上都盖着篷布,与之前运粮的车队如出一辙。
“粮食不是给足了吗?怎么还有?”
“不知。”
等徐柏宴与军中将领闻声赶来,车队已经全部入城了,就停在街边,引来百姓围观。
“商队何人负责?请出来回话。”徐柏宴上前问道。
“抱歉抱歉,我家少爷路上染了风寒,在车内休息,小人这就请他下来。”在队伍的最后有一辆华丽的马车,马车外包着一层厚厚的棉被,门打开后,里头走出来一个身披白色裘衣的公子,面色苍白,神态萎靡,抬头看过来的时候众人眼睛亮了一下。
好一个较弱俊俏的公子哥啊!
病弱公子被人扶过来,虚弱地说:“在下陈氏大房陈金贵,给各位将军大人请安,此行因病延误了两日,实在抱歉。”
徐柏宴认得陈金贵,往年曾见过一次,但那时对方只是一届商贾之子,满身的骄横之气,他是万万看不上眼的,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场合再见他。
“敢问陈公子,这些东西是什么?谁送来的?”
陈金贵咳嗽几声,将怀里的信掏出来递给他,懒洋洋地回答:“看了信就知道了,在下身体不适就不奉陪了,这些东西你们赶紧卸车,过两日我们商队还要继续北上的。”
等徐柏宴看完信,才得知这些名为“番薯”的东西竟然是沈大人送来给他们的口粮,虽然杯水车薪,但在粮食短缺的冬季,一口粮食是能救人命的,而且沈大人在信中还说,这番薯好种的很,明年开春还会送来种子让他们试种,比其他粮食好种。
徐柏宴知道自己很快就要回京了,否则他真想亲眼看看着叫红薯的东西到底是怎么个神奇法,他拿了几个番薯左看右看,用帕子擦掉上面的泥土,直接咬了一口,味道不算奇怪,但很硬,嚼一嚼有点甜味,但也算不上好吃。
“不对不对,徐大公子,那东西要煮熟了吃,虽然生吃也可以,但涨肚。”陈金贵经过他身旁时笑着提醒道。
“怎么煮?”徐柏宴不耻下问。
“水煮或者蒸熟,软烂了就行,还有许许多多的吃法,不过你们口粮都不够了,也就别花时间想其他的了,这可是好东西啊,沈大人千辛万苦海外找回来的。”
徐柏宴安排人去卸车,抓了一个陈氏商行的护卫问情况,他太好奇陈金贵的变化了,上回得知他的消息还是他大闹北陈王府,怎么如今跟变了个人似的。
等听完了他这三年的经历,徐柏宴沉默了,他一直知道沈嘉是个出色的人,没想到陈金贵跟着他两年多就立起来了,如今掌管着陈氏商行南边和北边的生意,估计会是下一任的家主,谁能想到,他昔日只是个靠家里宠着的纨绔呢?
阳春三月过后,长安城外又开始热闹了起来,几辆低调的马车驶入城门,在城门口被守卫拦下,车里递出了一块令牌,守卫瞥了一眼就急忙放行。
马车驶过长安城的繁华大街,一直往城北的方向驶去,路上,车帘被掀开,车上的人仔细打量着路过的每一幅画面。
“变化真大啊。”沈嘉自言自语道。
车上跟着的是一名少年,新上任的贴身小厮,名叫小尹,十五六岁的年纪,接替了何彦的位置,不过人却没有何彦一半的机灵。
好在沈嘉也只是需要他帮忙跑跑腿,他如今身边有幕僚有师爷,随从更是不少,分工明确,也就不需要小厮身兼数职了。
车子从商贸区驶过,沈嘉命人停车,下车在附近走了走,这里如今已经是长安城最热闹的地方,商铺林立,逛街的百姓络绎不绝,买卖的东西也花样百出,随着海商越来越多,外来的东西也就不那么稀奇了,反而是大晋的工匠用外来的原料重新加工后的东西更受欢迎。
比如翡翠首饰,比如象牙,比如珍珠珊瑚,在手工艺上,海外的小国比大晋差太远了,这些东西重新加工后再运出去卖,能赚几十倍的差价。
沈嘉三年没有回来,看到一草一木颇为感慨,赚了几家铺子就打到回府了,赵璋肯定已经得到他回来的消息了,不知有没有在家里等他。
马车路过一大片民居,小尹惊叹出声:“大人,这里的房子建的好整齐啊。”
“是啊,看着眼熟吗?”
“眼熟,挺像咱们那儿新建的宅子,不过咱们那儿的宅子更大更好看。”
“哈哈,那是因为南边地广人稀啊。”
小尹一路过来也看到了长安的热闹,确实非两广可比的,“听说京城的物价极贵,宅子也贵,大人,咱们家在哪儿啊?离皇宫远吗?”
“很近。”
“哦,也对,您是二品大员,肯定能住的离皇宫很近的,那咱们家大吗?”
“大。”
“有布政使府大?”
“当然。”沈嘉挑挑眉,布政使府只是暂居之地,他也没心思好好装修,怎么能跟赵璋精心布置的怡园相提并论。
想起怡园,沈嘉浑身轻快,马上就能回家了呢。
没多久,马车停下来,沈嘉握紧双手,突然紧张起来,小尹先打开车门跳下去,给他放好脚踏,问:“大人,该下车了。”
沈嘉深深吸了口气,扶着他的手下车,然后抬头望着自家的大门,一如三年前,丝毫没有变化。
“怡园?为何不是沈府?”小尹好奇地问。
沈嘉并未理会他,抬脚往里走,小尹正要跟上,被潘默一把拉住,呵斥道:“你干嘛呢?”
小尹一头雾水地指着已经上了台阶的沈嘉,“跟着大人回府啊。”
“不,我们不住这里。”
“什么?”
“闭嘴,跟我们走就是了。”潘默扯着这个笨蛋小厮往隔壁走去,心里默默地想,还是找个时间建议大人换掉这个蠢货吧,否则他出门怕是连方向都找不到,真不知道大人看中了他哪一点。
沈嘉推开门,门没上锁,一推就开了,门后站着一个人,一身龙袍,头戴冠冕,威严从骨子里散发出来,不怒自威,但在沈嘉笑着看过去的时候,他满身的威严尽数散尽,一股柔情由内而外散发出来,连龙袍上的五爪金龙仿佛都蒙上了一层柔和的光辉。
“我回来了。”沈嘉朝他走过去。
赵璋伸手拉他入怀,狠狠地吸了一口气,将人紧紧抱着,闭了闭眼,“回来就好。”
大门不知何时紧闭起来,两人牵着手在院子里散步,三年未见,不是没有一点异样感的,虽然书信往来很频繁,但纸上的感情与面对面交流还是有差别,何况,三年的时间两人都有了些许改变,这些改变是不会在信中透露给对方的。
两人走了好长一段路才一同开口,“今天天气真好!”
话说完同时愣住了,然后对视着大笑起来,再次拥抱在一起,沈嘉在他肩膀上蹭了蹭,叹息道:“异地恋果然要不得,感觉咱们又重新开始了一回。”
异地恋三个字很好理解,赵璋掐着他的腰放狠话:“这也是你自己选的,不过你在信中不是有一句话叫小别胜新婚?怎么个胜法?”
“咳咳……”沈嘉面色通红,打着哈哈说:“就是说分别重逢后感情也比新婚时的好,毕竟新婚时大家都第一次见面嘛,呵呵。”
听着没问题,但总感觉哪里不对,赵璋没有多想,只说:“你长途跋涉回来,先歇几日,等朕的圣旨下了再上朝不迟。”
说到正事,沈嘉恢复正经,问他:“朝中的事虽然我一直都知道,但到底不够详细,你与我说说,徐首辅到底怎么回事?真是碰巧病了?”
“你该知道,他三年前身体就不太好了,时好时坏,太医院极尽全力帮他调养,能撑住三年已经是老天爷开恩了,前几日徐家那位未能出阁的小姐与一外地来的书生私奔了,徐爱卿怒急攻心彻底就起不来了,洪院使说是中风,怕是时日无多了。”
“未出阁的小姐?该不会是那位……”沈嘉能想起来的徐家小姐只有一位。
“对,她当初与北陈王有染,本是要嫁入王府的,但陈家穷追不舍,最后虽然没查出前王妃的死因,却把女方的事情宣扬了出去,如此一来,她必定是入不了王府的,耽搁了三年也没嫁出去。”
沈嘉叹了口气,“自作孽不可活,当初若他们不是害死了陈氏女,也到不了这一步。”
“人心贪欲罢了,不值得可怜。”
“我自然不同情这样的人,不过有个人你想好怎么安置她了吗?”沈嘉正视着他问。
赵璋唇角微微勾起,凑到他耳边问:“怎么,想与朕双宿双飞了?”
沈嘉朝后退了一步,捂着耳朵瞪着他,后者哈哈大笑,“放心,已经准备好了,明日就送她出宫。”
“万无一失吗?”
“当然。”赵璋略带得意地说:“若不是你提前回来,朕会将一切安排妥当的,朕的伴侣有资格与朕一同站在巅峰,共同治理这万里河山。”
赵璋拥着他往前走,到湖边时看到湖里的鱼已经养的极大,他都忘了是什么时候放下去的鱼苗,“这片湖水虽然与外界相通,可是有栅栏围着,它们游不出去,一辈子只能困死在这片湖里,朕也是如此,所以你往后想出去也行,时间别太长就好,否则留朕一个人在这里太孤单了。”
沈嘉呆愣了一下,随即抱着他拍了拍,“不会一辈子的,庭哥儿都快长大了,好好培养,说不定过几年咱们就能一起遨游天下了,我在海外占了好几座岛,建了四季温暖的屋子,种了漂亮的花,想着这辈子一定要带你去看一眼,清晨在咸咸的海风中醒来,顶着晨光一起在海滩上散步拾贝壳,钓几条鱼虾,日子何其快哉!”
赵璋用力揉了揉他的头发,将他头发都弄乱了,“你这真是……赤裸裸地勾引朕啊!海岛朕暂时去不了,但你说的那种生活朕今日就要体会体会!”说完他命暗卫去准备鱼竿,海里的鱼虾他钓不到,这湖里有足够的让他糟蹋,至于其他事情,自然也有换一种方式来圆满!
翌日清晨,一辆普通的运货的马车从侧门驶出,一路驶过热闹的大街,出了城门,停在了一棵老树下。
“娘娘……”
“嘘……该改称呼了。”魏锦容身着普通的印花布裙,头上只插了一支银簪,撩起车帘往回望。
“是,大小姐,咱们该去哪儿?”陪伴魏锦容出宫的只有一人,但她知道,身边有皇帝的暗卫护送,等她找到自己信任的人,他们才会离开。
魏锦容想了想,听着车外人声鼎沸,身心舒畅,高兴地说:“去蜀州吧,接上柳妹妹再做决定不迟。”
同一日,一道圣旨送入怡园,皇上擢升刚从两广回京的沈大人为内阁首辅,居一品之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满朝哗然,百姓们也津津乐道。
许多百姓还记得这位一心为民的沈大人,他为城北的百姓改建了新居,为普通百姓设立了方便出行的车马行,耗尽家财购买粮食与敌军做交易,化解了一场恶战,保住了边关无数百姓与将士的性命。
据说,他将两广打造成了大晋最自由最富裕的地方,自由且不失法度,富裕且不失仁心,但凡去过那里的人没有不夸赞的。
这样的人坐上首辅之位百姓是认可的,至于他年纪多大,出身好不好又有什么关系?一个肯在国难时站出来挡在他们身前的人,他们没理由不喜欢。
朝臣们的想法则复杂多了,但沈嘉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说他年纪太轻吧,他的阅历与才能早超同龄人;说他与皇上关系混乱吧,那是连皇上都不避讳的事情,早就不是新鲜事了,民间关于这二位的话本都写了数十种版本了,可歌可泣,感动了不知多少人,百姓们早就将这件事当成传奇爱情故事来听了。
反驳不了、拒绝不了,除了臣服他们还能做什么呢?
沈嘉接旨,心情颇为复杂,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确实有过升官发财的目标,却没想过,自己不仅达成了这个目标,还附赠了一个地位尊崇的男友,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