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虎没再吱声, 默默地坐下来,继续吃东西。
片刻后,黄毛和阿虎都吃完了。
黄毛冲店里大喊一声“埋单”, 老板娘随即出来, 对两人说道:“总共五十三块。”
阿虎伸手就去摸钱包,手碰到单薄的人字背心时,才惊觉自己的钱包揣在保安制服的外套里, 刚刚被他一起扔到花园里了。
他脸上顿时露出了羞恼交加的神色, 血红色的胎记也因为面部充血而涨成了深红。
“唉才这点钱,洒洒水啦,毛哥我请客!”
黄毛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百元钞票塞给老板娘,“不用找了, 剩下的记我账上,下次再来哈!”
说完, 他一把捞住阿虎, “走走走, 跟哥遛遛, 消消食哈!”
两人便离开了小餐馆, 沿着小巷往前走。
“对了阿虎啊。”
一面走,黄毛一面说:“你瞧瞧你自己现在的样子, 工作丢了,上街只穿件破背心,连二十五块的肠粉和鱼皮都吃不起了,你说你,图什么呢?”
他凑近阿虎, 笑嘻嘻地说道:
“你看你, 身强力壮一把子力气, 能打能拼的!反正你老大也倒台了,干脆不如就跟了我老大,这样以后也是我毛哥的把兄弟了!”
阿虎连一秒都未曾犹豫,毫不迟疑地拒绝:“不去。”
“喂,你再考虑一下嘛!”
黄毛仍不放弃,“跟我们老大很赚的!保管你吃香喝辣,有妹子泡,有银钱使,难道不比你现在住员工宿舍的好?”
说到这里,黄毛忽然挤了挤眼,很贱地戳了阿虎痛处:
“我都忘了,茗哥倒台了,你又被新BOSS炒了鱿鱼,现在连集体宿舍都回不去咯!”
这话说得扎心,阿虎额角的青筋突突直跳,把脸颊上那大块的血管瘤染得愈发鲜红。
“滚!”
他口舌笨拙,也不屑与黄毛废话,直接抬手一肘撞到黄毛的腰眼上,将他撞得嗷唠一嗓子大叫出声,捂住肚子直不起腰。
然后阿虎头也不回,大步往前走去。
“你个@¥%&!”
见招揽不成还挨了一下狠的,黄毛气得肺管子疼,在阿虎身后破口大骂:
“你刚刚吃了我的猪肠粉捞鱼皮呢!有本事,欠我的现在还啊!”
阿虎停下了脚步。
黄毛的无心之语,让他想起了初识殷嘉茗时的情景。
阿虎记得,那时候他和姐姐刚刚离开教会的育幼院,乐乐十九岁,而他才十七岁。
两人身无长物,只靠着姐姐这些年用各种方法攒下的一点零碎积蓄,在平民窟寻了个落脚的地方。
现在回想起来,那与其说是“屋子”,倒不如说是“窝棚”。
不到三百平方英尺的逼仄小房间里硬生生挤了十几个人,尼龙绳拴块破布挂起来,便隔开了所谓的公共区域和卧室,男女混住在一起,每日都是外头在打麻将,里头在行不堪入目之事。
饶是如此恶劣的居住环境,依然需要缴纳房租。
在那里,男人用香烟、“糖果”和票子交租,女人若是没钱,便只能用身体抵账。
一开始姐弟俩刚到的时候,不少人看乐乐长得年轻漂亮,便动了龌龊念头。
好在从小坎坷的生活环境让乐乐和阿虎都不是好欺负的,即便他们一个只是姑娘,另一个还只能算是少年。
当阿虎第一次为了保护姐姐跟三个大男人打架,被一酒瓶敲破额头的时候,他恍然发现——自己似乎对疼痛格外的迟钝。
不知是他小时候被禽兽爹家暴得多了,打出了抗性,还是他脑子受过伤,管理痛觉的区域不好使了。
哪怕被啤酒瓶渣子敲了个头破血流,阿虎依然像一头困兽般扑过去,用他可以抓到的任何东西往那三人身上抡,一下、两下、三下……
后来乐乐一面哭,一面把浑身是血的弟弟扶去了医院,从此之后,群租窝棚里便再没有人敢欺负这对小姐弟了。
两人在贫民窟呆了半年。
那段时间,乐乐靠一双巧手找了份荷官的工作,阿虎则靠拉黄包车为生。
但在七十年代末的金城,哪怕你只想卖力干活赚点辛苦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阿虎脑子不灵光,搞不懂行业内的弯弯绕绕。认庙门、拜码头,打点疏通保护费,他一样也不晓得。
终于,有一次,阿虎深夜收工后独自回家,被几个人堵在了路上,拳打脚踢一顿收拾,硬是要抢走他口袋里的票子。
哪怕时隔三年,阿虎依然记得,自己那时身上有五十二块四毛五分,差不多相当于他和乐乐两人一星期的饭钱了。
所以即便他被揍得鼻青脸肿、嘴角开裂、额头渗血,依然死死拽住那五十二块四毛五分钱,任凭那五人拳打脚踢,依然不肯松手。
就在他以为自己会被生生打死的时候,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嘿,我最看不惯人多欺负人少的了!”
紧接着,便有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毫无预兆的跳进战圈,一脚就踹飞了其中一人。
阿虎抬起头,一只眼睛被血糊住,便用另一只眼去看那突然出现的男人。
当时他倒在地上,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对方黑色T恤的下摆和款式骚包的破洞牛仔裤,腰上挂着什么东西,在路灯下金光闪烁。
——这便是他和殷嘉茗的初见。
彼时殷嘉茗也才刚刚年满二十,但身手已相当了得。
他单枪匹马护在阿虎身前,以一敌五,竟也不落下风。
不过殷嘉茗可比阿虎机灵得多了,根本不会一味硬抗。
他看阿虎似乎缓过了一口气来,便一手将人揪起来,抽冷子撞开一个人,突破了包围圈。
“傻崽,快跑啊!”
殷嘉茗在阿虎背后使劲搡了一把,自己则猛然抄起路边一只半人高的大塑料桶,兜头盖脸朝着追在前面的两人泼了过去。
塑料桶里装的是恶臭难闻的泔水,追兵冷不丁被浇了一身,生理和心理遭受了双重打击,脚下一个踉跄,差点就直接栽进那大滩的秽物中了。
殷嘉茗逮着了机会,拉住阿虎一路疯跑,专往胡同巷子里钻,翻墙跳房,竟然当真甩掉了那五人。
“好了,到这里应该就没事了。”
殷嘉茗在一个路口停下,同时眼疾手快,一把拽住前面的阿虎,“别跑了,他们追不上啦。”
阿虎被殷嘉茗拽得一踉跄,下盘一时站不稳,一屁股墩在了路沿上。
直到这时,他才觉出了几欲虚脱的疲惫来。
“喂,你没事吧?”
殷嘉茗见阿虎一副坐倒在地就爬不起来了的样子,生怕他伤势过重,连忙蹲下来,伸手去撩他被结成绺的额发,想检查他额头的伤口。
“别碰我!”
阿虎一把挡开了殷嘉茗的手。
不过殷嘉茗已经看到了他右边脸颊上那一大块狰狞的血管瘤了。
那天生的胎记实在十分丑陋,像一只巨大的毒蜘蛛,几乎盖住了少年人的半边脸颊,与满脸的鲜血和淤青糅杂在一处,宛若夜叉恶鬼。
殷嘉茗愣了一下,又在阿虎屈辱而仇恨的目光中瞬间想通了前因后果。
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笑了笑,又伸手揉了揉阿虎湿漉漉脏兮兮的乱发,接着脱下自己的外套,甩到少年人脸上,“把脸上的血擦一擦,我带你去吃宵夜。”
“两碗大蓉,一碟牛河,再来两杯冻柠茶,谢谢老板!”
殷嘉茗熟练地点了单,又抬头看向杵在桌旁的阿虎,“怎么了?坐下吃面啊!”
“不吃。”
阿虎硬邦邦地回答:
“我没钱。”
他说的是实话。
金城的物价并不便宜,尤其是餐饮方面。
阿虎跟乐乐为了省钱,一直都只在菜场里买些廉价的肉碎和压坏的蔬菜回家自己做饭。二两竹升面配八颗鲜肉云吞的“大蓉”,他从来都舍不得吃。
“来吧,坐下吧。”
殷嘉茗笑了笑:“当我请客好了。”
“不行!”
阿虎仍旧站着不动:“家姐说做人要有戒心,不能随便吃别人的东西!”
就在他们说话的功夫,老板已经端着两碗面条和一碟炒牛河过来了。
他也不管二人这一坐一站的诡异气氛,“咣唧”一下把东西搁桌上,转身就走了。
桌子的正上方吊着一只灯泡。
昏黄的暖光照在刚刚出锅的食物上,面条色泽金黄,云吞馅料饱满,浸泡在半透明的清汤上,鲜香扑鼻。而那碟黄黄澄澄、油汪汪的炒河粉中缀了几块深褐色的牛肉,那滋味,即使只在脑海中想象一下,便已令人垂涎。
“咕咚。”
阿虎本能地咽了一口唾沫。
他真的太饿了。
他用一双脚在烈日下跑遍金城的大街小巷,一整天下来,只有一罐水和两块饼子充饥。好不容易干到夜深收工,又被几个人堵住一通毒打,身体已熬到了极限。
他真的很想、很想坐下来,无所顾忌地大吃一顿,尝尝大蓉和牛河的味道。
“这样吧,这顿当你先欠着。”
看出了阿虎内心的挣扎,殷嘉茗笑了笑,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钢笔,又在菜单上撕下一角纸片,在上面刷刷写下一行数字。
“我CALL机号码。”
殷嘉茗将纸片交给阿虎:
“等你什么时候有钱了,再把饭钱还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