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
节目录的是几场外景表演,导师的部分倒不是很繁重,宁晃刷了刷手机,就瞧见陆忱的微博难得更新了一次。
两张图片,都是香槟玫瑰,被修剪好枝叶,插在花瓶里,衬着白色大理石的桌面,柔而淡的橙粉色花瓣,滴落着一颗又一颗的水珠。
配字是问,两个花瓶哪个好一点。
宁晃乍一看,没看出这两个花瓶有什么区别来,仔细看才发觉,仿佛是左右两边花瓶长得不太一样。
再仔细看了看。
这花瓶是乐高拼的。
第一个没有把手,第二个用模块拼了一个把手上去。
——乐高!
他拼了一半的那个?
宁晃目瞪口呆,看到下面评论。
“有的总裁在天凉王破,有的总裁在追落跑娇妻,而有的总裁在拼乐高。”
宁晃面无表情地把图片保存下来,转发给陆忱。
陆忱:你看到了?
陆忱:本来想回家给你个惊喜的。
他还挺骄傲。
哪里有惊喜了!
宁晃敲字,说:陆忱。
陆忱:嗯?
宁晃:……我的乐高。
他发了满屏的猫猫拳击表情。
陆老板那边显示了许久的正在输入中,最后发了个可怜巴巴的表情,又一本正经地说,这是你第一次送我花,想快点装起来。
宁晃说:这是我第一次拼乐高。
他气得头顶冒烟,他的大城堡都拼到一半了。
剩下一半就这么变花瓶了,那他另外一半城堡怎么办!
又点开那个花瓶看了看,拼得还挺好看。
——那也不行。
他又发了好几个猫猫拳击,威胁他:回去就给你拆了。
陆忱说:小叔叔,我好不容易拼好的。上班都迟到了。
小刺猬几乎都能想象到,这只狡猾的大狗,正隔着屏幕对他装可怜,低眉顺眼仿佛自己才是受害者。
但实际上被拆的却是他的城堡。
宁晃被气得头顶冒烟,凶巴巴就要骂街,屏幕敲得咚咚响:陆忱,你员工知道他们老板不干正事在做这个?
陆忱说,在我发了微博之后,他们应该都知道了。
小刺猬气得呲牙咧嘴。
给他发语音,说你死定了陆忱,今晚别回家了。
那边输入了半天。
陆忱却说:小叔叔,要不要晚上一起去买个新花瓶。
那么多花,一只花瓶也装不下。
轻飘飘就把他发的脾气带过去了。
宁晃一拳打在棉花上。
点开陆忱微博,气哼哼地看了半天。
发现连背景墙都变成了那一束香槟玫瑰,不自觉地眉眼舒展。
回了一个,好。
165.
陆忱的微博下面有人悄悄讨论。
“香槟玫瑰……是我想多了吗?”
“+1,我也想到了,最出名的就是那谁了吧……”
“这又是直男陆总追星的把戏吗?”
陆忱心头慢慢一动,点了进去,是一个剪辑视频,标题是,男神与香槟玫瑰的不解之缘。
大约都是小叔叔二十七八岁以后,采访的问题也都是常规的,问喜欢的音乐、喜欢的旅游地点,喜欢做的事情。
宁晃除了喜欢音乐之外,兴趣变得很快,对这种采访大都是随口说的,次次年年都不一样。
今年喜欢泡温泉,明年就喜欢去滑雪,后年就说想试一试跳伞。
只有问他喜欢的花的时候,次次说的都是香槟玫瑰。
采访人笑着说:“宁老师好像只有这个是一直喜欢的,有什么渊源么。”
镜头里的人愣了愣,说,没什么渊源,只是一眼看过去,就喜欢上了。
在郁郁蒸蒸、鲜妍明亮的花丛之间,一眼就看中了的,舒展温柔的色彩。
一年又一年。
他的演唱会后台,堆满了这种色彩。
他转型后写的歌尖锐又冷淡,舞台的风格也大都这般,有色彩便是愁红惨绿,或是冰冷毫无情感的灰白。
但结束以后,接过的花,总是最温暖柔和的色彩。
他曾经接过这一束玫瑰,轻轻亲吻花蕊,勾起一抹罕见温柔的笑意。
唱到疲累的声音轻轻说,谢谢。
惊起台下一片又一片地叫喊。
只是没人知道,他那时也坐在台下。
衣着体面,眉目清俊,却在微笑着想象宁晃亲吻的并非花蕊,而是自己。
那是痴迷一般的渴慕与贪恋。
他无法在日光下触碰他,便对那零星的接触和过往格外悭吝。
他和小叔叔的故事,外人只准看一点点。
任由他们胡乱猜测,也永远看不到全貌的一点点。
但又有什么在松动,在软酥酥地膨胀生长。
他又看了看那一束玫瑰,在评论里发了个:@宁荒
两分钟以后。
小刺猬勉为其难给他点了个赞。
166.
宁晃是变了装去的,结果见了面的时候,才发现陆忱的打扮跟往常不大一样。
淡黄色的v领卫衣,内搭了撞色的蓝色格子衬衫,牛仔裤,白球鞋。
——跟学生简直没什么两样。
乖巧温柔的大男生。
这一套还是他二十七岁给陆忱搭的,完完全全就是他的审美和口味。
除了西装之外,最符合他癖好的打扮。
震惊宁晃了整整一分钟,半天才看他,说你怎么穿成这样了。
陆忱就笑了一声:“现在好些狗仔为了拍你,连我都认得了,换一套省得让他们粘上。”
陆忱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小声问他,说好几年没穿了,还合适吗。
“……还行。”宁晃试图让自己不要看得目不转睛,一副傻样。
所以就只是端着淡淡的表情。
再用战术性审视的目光,从头发丝,看到锁骨胸膛、宽肩窄腰、修长双腿,再到鞋子。
仿佛要给他的身材评分。
然后漫不经心地评价:“牛仔裤脚折起来一点,会好看。”
陆忱就很听话,乖乖蹲下去折起来。
再站起来,他又说:“过来点。”
陆忱凑近了。
他解开陆忱领口的一颗扣子。
露出一点优雅的脖领。
他的喉结动了动,终于看得舒舒服服,每一处都满足。
非常完美。
完全符合他的癖好。
小刺猬自以为馋得天衣无缝,就听陆老板慢慢说:“小叔叔,你以前给我搭衣服就是这个眼神。”
懒洋洋倚在沙发上,慢悠悠,肆无忌惮地打量他。
勾勾手指,让他凑近了。
整理好衣服,又把他推远了。
宁晃越是光明正大,他就越觉得,小叔叔对他没有私心。
骄傲又光芒万丈的大明星,应该只是在审视他的服装。
而因此感到脸红心跳的自己。
才是居心叵测的坏人。
但现在看来……
他轻声问:“小叔叔。”
“嗯?”
“你是不是喜欢我这样穿?”
他眼睁睁看着宁晃瞳孔地震,蹬蹬倒退两步,假装自己去看身侧的沙发。
半晌支支吾吾,说:“也就还行吧。”
他自己亲手养大打扮的样子,怎么可能不喜欢。
隔着口罩看不到表情。
好可惜。
陆忱心底的坏心眼蠢蠢欲动。
偏偏又装出一副温柔好人的样子,说,喜欢也没关系,要不要给你抱一下。
宁晃瞪他一眼,说,滚蛋。
哪怕挑的是人很少的时间,也还是不可避免有顾客路过。
无论是职业原因,还是因为多年深埋地下的习惯。
二十七岁的习惯,就这样延续到了现在。
他在旁人瞧不见的地方,才会被亲吻,被喜欢,被触碰,被陆忱渴求。
不算很多,但至少是喜欢他的。
在他人目光所及之处,
平淡的一切如常,连手背都不会碰一下。
他亲近他。
他亲近他。
就是这样的关系。
十八岁的成熟稳重小刺猬想,这样是最好的,省事,方便,也不会横生枝节。
忍不住偷觑陆忱高大的身影。
却又故作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