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小维对魔祖分魂的见解, 大家才将提着的心放下,刚刚苗笙的状态实在太过惊险,通过灵魂联络, 它们都被疯狂的提升速度给吓到了。
苗笙也没想到自己的灵魂如此强劲, 好像是个怎么都撑不破的气球,向里面注入多少能量都可以。
巫族的传族观想法也足够强大,只要静下心来按部就班的观想,来多少能量都能被消化掉。
他原本是打算在实力不达到血族亲王的级别前, 绝不踏出神舟一步的, 没想到灵魂之力这么快就远超血族亲王了,可惜巫力想要如此快速的提升, 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人类的灵魂能量只有精纯程度的差别, 能量本质都是相同的, 直接利用观想功法吸收即可。
但存储在丹田内的巫力之类的身体能量,却带有极强的自身特色,直接吸收外人炼化的能量那是作死。
苗笙想要提升巫力,必须将土灵气炼化成自身的巫力才行,炼化的过程相对缓慢,而且对炼化出来的巫力精纯程度也有要求。
要是长时间巫力驳杂不纯,轻则提升速度缓慢,重则甚至会根基受损, 从此与高阶无缘的。
现在的情况是, 苗笙的魂力与巫力极其不匹配, 灵魂之力提升过后,唯一的好处是对功法运行时的控制力更强, 可以更加精细的炼化巫力, 除此之外, 对提升巫力起不到任何作用。
而且想要达到精练的效果,还必须在他将灵魂之力彻底掌控之后才行,以当前迅猛提升过后的控制能力,连修炼都不敢。
苗笙尝试使用御物术,将不远处的杯子拿出来,结果杯子直冲天际,把巡视一圈刚飞回来的金雕吓了一跳。
对此他只能叹气,并祈祷观想功法对提升控制力有奇效,否则他要好长时间都无法修炼了。
本来实力就不强,再拖延下去,什么时候才有能力出去寻找地府的入口哦。
咦!叹气到一半,苗笙突然想到那个脱马甲的男人,他用魔语说出的地名,究竟有何特别之处?
特意跳到他面前才说出来的话,总不至于是个无关痛痒的地方吧。
小维听到苗笙的想法,仔细回想了几遍曾经去过的小镇,而后摇了摇头,他真没在其中发现任何特别之处,只是个长住人口还算可以,经济全靠旅游业支撑的古镇而已。
人来人往许多年,经过游客不断探索,连镇上所有地窖和山洞都用地图标出来了,从未听说过有灵异事件发生。
如果那里真有地府入口的话,每年不知会有多少人无意中闯进去,成为失踪人口。
而事实是,除了无处不在的扒手,那个小镇的治安管控相当完善,从未有过严重的事故发生。
暂时无法亲自去查看,苗笙只能将古镇先放到一边,他想起小维刚复活时在战斗中用出的领域。
当时连重力都对他起不到作用了,苗笙非常好奇领域是什么。传承之玉上只提到了领域强者,却对领域是如何形成的只字未提。
小维听到苗笙的问题,就笑了起来,【巫族传承之所以没有提及,是因为只要实力到达一定程度了,根本无需教导,很自然就能掌握领域了。
说白了,领域就是灵魂之力与魔力或巫力妖力相配合,在自身周围释放出的能量场。
在这个由魂力和魔力组成的能量场中,实力低于自身的攻击都是无效的,可以算做是无敌状态了,只是维护能量场所需的能量过于庞大,就算在侯爵巅峰时,我也顶多能维持十分钟左右。】
苗笙听后轻叹一声,从未像此时这样对自身的实力不满,如果他现在的巫力能达到侯爵巅峰,就有底气走出神舟到那个小镇一探究竟了,现在他只能老实在国内窝着,一步也不敢踏出去。
【苗笙,你刚刚为什么那么亮?比太阳还要明亮,却不晃眼睛,你是怎么办到的?】白菜一直惦记着这件事,见苗笙仰望血月叹气,不再开口说话了,它才将心中的好奇问了出来。
伙伴们一听也想起来了,对哦,怎么把这件事给忘记了,刚刚苗笙亮到双月无光,星空暗淡,比任何照明用黑科技的效果都要好,他是又觉醒光系能力了么?
苗笙想到突然赖上自己的金松籽,更想叹气了。上辈子他之所以挂掉,虽然起因是那个出轨的白痴,但导致他直接死亡的,却是包裹着金松籽的石头。
不过也是因为有了金松籽的金光护体,身为注定要被回收的魔祖分魂,他才能完整的走过地府,重新投胎。
被孟婆汤沾到身上时,也是金光帮他挡掉的,还非常巧合的残余了一滴,正好被金子吸到了口中。
如果金子不是喝了孟婆汤,记忆恢复成白板状态,以金蚕蛊的凶残,凭他自身根本不可能摆脱掉巫师婆婆的控制,弄不好都得夭折。
这样一个对自己有大恩的金松籽,苗笙却对它的来历和作用一无所知,就连被它嵌在了额头,也只是多了个照明的功能而已。
诶,或者还有个作用,以后找到地府入口,亲身进去时,还可以开灯照明,有金光护体,他在地府里可以百无禁忌。
这样想来,虽然地府的入口在哪儿还没找到呢,他已经提前拿到满级装备了。
苗笙并未对伙伴们提起上辈子的事,只简单说金松籽是小时无意中得到,然后它就进入了灵魂之海,被传承之玉镇压以后,他都快把它给忘了。
没想到金松籽会因为祖巫后土留下的印记,嵌入到灵魂体的额头上。
苗笙用手指向额头,向伙伴们比划着金松籽的位置,突然他意识到,额头眉心处,不正是天眼所在么,金松籽别的地方不待,为什么非得嵌在此处?
想到这里,苗笙轻敲两下眉心打开天眼。两道淡淡的金光从他眼中射出,视野中天地间的颜色立即丰富起来。
有金光加持以后,不止视线距离比从前远出几倍,就连花朵在晚风的吹动下,轻轻扬起的花粉都纤毫毕现。
【哇,好明亮,以后走夜路都不用萤火虫了。】伙伴们看不到苗笙天眼之下的世界,只感叹金光比手电筒好用多了,萤火虫快要失业了。
【你是最强的最棒的最亮的最发光的,拦不住你发芽。】小白菜想起了某洗脑神曲,不由自主的唱了起来。
伙伴们哈哈大笑,集体送给苗笙一首歌,恭喜他修为更上一层楼。
苗笙……并不需要,谢谢。
祭祀节过后,离大学开学就没几天了。苗笙离开度假村,带伙伴们回到家中,抓紧时间跟家人多待些时日。
师傅和张奶奶也明白苗笙的心意,三人一起采购苗笙上学所需,还突发奇想的把家里打扫一遍,住了这么多年的房子,满满都是家人的回忆。
虽然当今通讯发达,可相隔大半个华国,二老还是很舍不得苗笙离开。
但是在该分别的时候,他们也表现得很豁达,孩子只是离家上学去而已,又不是不回家了,况且他们又不是没长脚,想孩子了不会去京城探望么。
临近开学前,楼王那边传来消息,苗笙买下的四合院所有建筑已经拆除完毕,院子也清理干净了,之后就看他要如何盖房子了。
盖房子的事苗笙一点也不着急,国科大规定学生在第一学期时,必须要住校。
自己住宿舍时伙伴们可以住在灵修总部,那里有很多灵兽可以当玩伴,还有白初晓楚汉他们和陆佬帮忙照看,苗笙放心得很。
至于那片烂尾楼,楼王也已经谈下来了,不过苗笙要接手那个工程的事不知被谁传出去了,价钱比预期高出很多不说,有些同行还想参一脚,他打电话过来,也是询问苗笙怎么打算的。
苗笙沉吟了一下,那区域占地相当大,他并不需要将整片都拿下,有一少半就足够用了。
他让楼王将自己的想法转述一下,如果有人想买另外一半地皮,就请对方将他这一半的建筑中,除他选出来的那幢,其余的烂尾楼都清理掉。
所有建筑材料他们可以都拿走,总之他这边要干干净净的,不想留下任何东西。
苗笙的想法让楼王都不由咧了下嘴,十来幢已经建出四五层的楼,说推倒就推倒,这家伙还真是有钱啊。
不过苗笙愿意败家,正合他的意,在楼王看来,灵石这种硬通货是多多益善,他恨不得苗笙再多败一点,在他手能伸到的每个城市都买上几处房产才好呢。
苗不差灵石笙盘算一下,拿下两处房产付出的不过是几百块灵石而已,便宜得很,最花钱的反倒是重新盖房子和装修。
四合院那边的房子,小维正在加班加点的设计中,这家伙最近爱上了华国古建筑,迷得不要不要的,对自己的设计方案还保密,等开工以后,他要带着伙伴们亲自监工,等建好后再给苗笙一个惊喜。
至于总部那边的烂尾楼,他们打算留下的建筑,是唯一封了顶的五层业主会馆。
会馆是打算用做小区购物、健身、娱乐和管理一体的建筑,面积有中型购物中心那么大。
再加上占地近五顷的庭院,好好装修一下,会住得非常舒服的。
苗笙对此处住宅十分重视,因为未来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他要在灵修总部的科学院渡过,如果没有好的居住地,伙伴们会受委屈的。
苗笙自己养尊处优多年,也未必能受得了局促的住宿条件,短时间或许能忍,时间长了他会透不过气来的。
将房子的事跟楼王交待清楚,苗笙又去炼蛊室看了下红火蚁们,经过十八天的厮杀,共存活下来三个红火蚁族群,可以进行炼蛊的下一步认主程序了。
以苗笙当前的灵魂之力,炼制蛊虫已经无需再用药物配合,认主时也不用放血念咒文了,只要给三只蚁后烙下灵魂烙印即可,方便又快捷。
苗笙之所以将红火蚁们炼制成蛊虫,一方面是不想浪费司令大叔的好意,再也是想让这三窝红火蚁守护京城的住宅。
尤其是总部那边的大宅,单是红火蚁苗笙都不放心,还得将七星蛊蛇也带上才行。
七条小家伙自从成为苗笙的蛊蛇后,一直留在竹林里守护宝藏,想到以后回南疆的时间不会太多了,苗笙便将藏宝地清空,如果有需要到京城重新弄一个就好,南疆这边还是清除一切痕迹为妙。
将家里都安排妥当,再向大伯一家道别,苗笙和伙伴们带着小弟师傅张奶奶一起,再汇合同样要去京城上大学的同学,包机飞去了京城。
一中今年的高考成绩十分亮眼,成绩好的学生又都喜欢往京城大学扎堆,那边的开学时间都差不多,唐萱萱就张罗着大家一起走,机票难买不要紧,再多找几个同路的,只要人数足够包机才划算。
大学和苗笙依旧是校友的,除唐萱萱外还有两个同班同学,国科大是纯理科大学,全国著名和尚院校,两位男同学坐在苗笙身边唉声叹气,认定自己大学脱单无望了。
“这么丧气干嘛?本校没有合适的,不会去外校找么?我们国科大的学生还是很受欢迎的,隔两条街就是外国学院,戏曲学院也不远,哪个不是美女如云,多去参加联谊就好了么。
不过小弟还未成年,又要读两个专业忙得很,就帮不上什么忙了。”苗笙几句话就出了主意,送上祝福,顺手再把自己摘出去,反正联谊这类的活动不要找上他,你们想怎么浪都行。
两个男同学原本还想借助苗笙吸引一波女孩子,此时才想起苗笙比他们小三岁,还是个未成年人,带出去联谊确实不太适合。
他们讲话时并未避讳别人,唐萱萱一直竖着耳朵听呢,这会儿见两个男生垂头丧气,她笑了起来,“你们两个,应该庆幸苗笙不跟你们去,否则有他在,你们就更没法脱单了。”
她的话引来女孩子们的附和,有苗笙坐在那里,确实没其他男生什么事儿了。
看学校里那些低年纪女生对苗笙的痴迷程度,就能知道他的魅力有多大了。
不过同年纪的女生大多对苗笙并没多少想法,相处日久大家都知道,这家伙帅则帅矣,却没多少烟火气,对谁都淡淡的。
这种自带仙气的性格当朋友会很舒服,当男朋友还是算了吧,就那副不冷不热的死样子,早晚会被气死的。
同学们有说有笑的到了京城,再挥手各自前往在学校附近订的酒店落脚。
放下行李,米多几个迫不及待的要去以后的家看看,小维憋了一肚子设计方案,就等着实际测量呢。
新房子那里离酒店非常近,苗笙给楼王打电话,问他房子的钥匙在哪里放着呢,第一次去自己的家,总不能撬门进去吧,他们还有很多手续需要一起出面办理。
楼王这几天正为了尾楼那边忙得不可开交,听见苗笙总算来京城了,亲自跑到酒店带苗笙他们来到已经清理干净的四合院。
新家现在只有一圈四四方方的围墙,土地重新平整后,连株杂草都看不到,占地虽然无法与家里相比,但考虑到这里是寸土寸金的京城二环以内,伙伴们已经非常满足了。
趁几只灵兽在院子里撒欢时,楼王和苗笙提起跟要买烂尾楼的几个房地产商约饭局的事。
说到底,那块地之所以又被人关注起来,还是听说苗笙打算住在那里,有这位大神镇着,想来恶鬼之类的,是不敢来作祟的。
苗笙欣然同意了饭局的事,不过也请楼王提前跟大家打好招呼,他还未成年是不能喝酒的,还请大家不要觉得扫兴才好。
楼王赶紧说能请到苗笙这样的贵客,已经三生有幸了,原本大家也不喜欢喝酒的,扫兴又从何说起。
苗笙扫了眼这位的大肚,下垂的眼带和隐隐的黑眼圈,酒色财气都占全的家伙,竟然还有脸说自己不喜欢喝酒,糊弄鬼呢。
楼王这才想起眼前的少年不能当一般小孩子忽悠,立马讪笑起来,他这不是习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了么,一时没收住就秃噜了。
苗笙在报名日第一天就早早完成入学手续,之后在学长的引领下来到安排好的宿舍。
宿舍楼是去年新盖的,国科大近些年已经成为国家最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受到的扶持体现在多个方面,住宿条件也一跃成为全国大学最好的,没有之一。
宿舍是小套房形式的,一套住五个人,每人四平独立小卧室,其余公用空间也很宽敞,能在宿舍使用的电器都安排好了,拎包入住即可。
虽然学校准备的设施齐全,张奶奶还是让苗笙拿出三个巨大的行李箱,打算将用品都替换成自家带的东西。
尤其是寝具,连下面铺的垫子都要换一遍。她一直担心学校发的寝具太过粗糙,苗笙从小贴身的布料都是巫麻,万一接触到含有化工纤维的料子过敏了可怎么办。
苗笙和小弟师傅三个人,原本还发愁张奶奶准备了那么多东西,要往哪里放,整整三大箱子,这哪里是来上学的,逃难的还差不多。
小弟上高中后也要住宿舍,他想到张奶奶准备的行李数量就直犯迷糊。
没想到在张奶奶的指挥下,三人一通忙活,居然把带来的东西都归纳好了,不大的小卧室也变成温馨起来。
张奶奶点头表示满意,这才是个家的样子么,就算半年以后不用住宿舍了,她也不打算让苗笙把这里退掉,就算晚上不想住,中午睡个午觉也方便啊。
将东西安排好后,其余三个室友也到了,苗笙曾听高中同学报怨过,室友就跟开盲盒一样,遇到什么样的都得忍着。
在苗笙看来,他的幸运还算不错,至少有两个盲盒他比较满意,剩下那个也非奸恶之辈,属于能教育好的类型。
那三家人见宿舍里色色都是齐全的,就没再多做什么,正聚在客厅兼书房里聊天。
其中一家的父母穿着干净却老旧,说话时略显局促,孩子却很稳重,不卑不亢很有担当的样子。
另外一家三口气质舒朗,谈笑自若,穿着虽然不是大品牌,看料子和做工也知道不简单,是个很有底蕴的人家。
最后一家浑身名牌,姿态倨傲,与人说话时都带着股不屑,不止看不上穿着老旧的一家人,更看不上在房间里折腾,至今没露面的苗笙一家。
在看到苗笙一家四口走出房间时,这三家人都愣住了,怎么也没想到自家孩子能跟苗笙同宿舍。
这位自从在公开课上显露出灵纹天赋以后,已经是国民偶像级别的人物了,自家这是什么运气哦。
爽朗大气的男孩一蹦三尺高,拉着身边沉默不语的男孩跳到苗笙面前,向他伸出手,“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王鹏飞,他叫高飞,我俩加在一起,就是大鹏展翅。”
“你们好,我叫苗笙,芦笙的笙,你们展翅时,我可以伴奏。”苗笙笑着逐一握了下两人手,三人一起笑了起来。
那一家人在愣神中错过先机,只能尴尬的留在原地。在之后的交谈中,他们更尴尬了,张奶奶与高飞家一见如故,说起农事都一套一套的。
王鹏飞父母也喜欢园艺,见有两位种地高手在,赶忙请教起种植经验,很多花草比庄稼娇贵多了,一不留神就死给你看,能把人气死。
从学校回到酒店,晚上还有楼王那边的饭局,等苗笙到科学院见陆佬时,已经是抵达京城的第三天了。
陆佬倒是一点也不着急,苗笙以后就要常住在眼皮子底下了,早一天晚一天有什么关系。
先考校一遍苗笙读书的成果,满意后又聊起他即将要入手的房子。
陆佬没想到苗笙会大手笔的置办下两处豪宅,虽然都是有瑕疵的房产,但那也不是普通人能肖想的。
原本他还担心苗笙到京城以后,会被京圈瞧不起,以后连女朋友都不好找,这通财力展示过后,相信不会再有人觉得他家底浅薄,可以任意霸凌了。
苗笙到京城的是来上学的,从没想过融入什么圈子,找女朋友更是没影儿的事。
大学四年他都不得闲,之后再进入科学院,从大学象牙塔再到更高层次的象牙塔,外界的闲言碎语又与他有何关系。
开学后的大学生活正如苗笙预料的那般,几乎抽不出空闲时间来,还没来得及认全同级里的同学,为期半个月的军训就开始了。
几辆军卡将新生们拉到中央军区的新兵营,几十公里的露天狂奔,发型都吹成了朋克风,下车后立即要进行三公里长跑,说是坐车太久了,需要活动一下筋骨。
同学们边跑边骂,活动筋骨做一下伸展运动就好了,挤在车上那么久,喝了一肚子风,再跑三公里这是虐待吧。
不过骂归骂,跑还是要跑的,都是学过三年军体拳的人,跑下三公里还是不成问题的。
唯一比较坑的是,吹了那么久的风,再跑起来非常容易岔气,苗笙见唐萱萱捂着左肋表情痛苦,赶紧跑到她身边,帮忙把气息理顺,让膈肌松弛下来。
痛苦消失后唐萱萱立即活跃起来,跟苗笙说她假期已经为军训做好准备了,不只减肥六公斤,还做了体能训练,肯定能拿到个好成绩的。
苗笙早就注意到了她的变化,还以为小疯婆子终于知道爱美了,想在大学找个男朋友呢。
没想到是为军训而减肥,就,挺唐萱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