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写书

陆点按照系统的要求填完书名和简介,每天下班后就回来码字,花了十几天时间,终于写完一本三万字的短篇小说。

当她完成写作后,书本出现在了她的随身空间里。

陆点拿出来翻了翻,书本的封面是蓝色的,装订精美,纸的质量也不错,墨水清晰,字体是规整的繁体楷书。排版跟现代的书籍不一样,是竖排从右往左翻的。

还好无情教她读过书,阅读起来并不吃力。

陆点翻了一遍,确定没有错别字,把它放进了家门口的邮箱里。

在书本放进去的时候,陆点的眼前弹出一个对话框。

【取一个响亮的笔名吧】

【是】

【否】

陆点的第一反应竟然是西门吹雪。

现在还不清楚书籍出版后,会被系统贩卖到什么地方。联系本体的画作来看,绝对还在这个世界。

她写的书内容又那样,真把笔名填西门吹雪,恐怕要出大事。

还是先确定一下系统的出版方向,再决定以后要写的笔名。

看这个样子,似乎是每本书都可以用不同的笔名,还是很灵活的。

陆点把她的书丢到了邮箱里,选择自费出版,右上角弹出消息提醒,告诉她可以每天收到少量的稿费了。

等写作等级提高后,陆点可以选择其他出版方式,收到的稿费也会大大提高。现在这本书的收益还不确定,明天拿到第一笔稿费才能确定大概的收益范围,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出版的稿费也会渐渐减少。

陆点回到屋里,写作技能还差一点就到4级,她坐在电脑跟前,创建新的书本,再次写起她的短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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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谧的小院里,白玉簪花装点在道路两侧,阳光明媚温柔,下人们也因为温暖的天气放松,多了几分懒散。

温文尔雅的白衣公子站在窗前,轻轻拨动了一下窗扉,他似乎也在享受这样的时光,清俊的脸上带着微笑,慢条斯理地坐下来,抽出一本书慢慢地品读。

只是他读书的方式与常人有所不同。

他看书的时候,头颅没有低下,那双清亮的眼睛依然注视着前方,他的手指摩挲着沾染了墨渍的纸张,逐个分辨书本上的文字。

他是一个瞎子。

如果只看他的眼睛,谁也看不出来他是个瞎子。

“蝙蝠公子?”他迟疑着念了出来。

旁边的小厮停下手上的活,过来看了一眼:“这上面写的的确是蝙蝠公子。”

“这本书一直在这里?”原随云抚摸着书本的封皮,发现与其他书页的触感有差别。这本书用的纸张,似乎更加昂贵一些。

丁枫问道:“公子是从哪里拿的?”

原随云指了指前方。

丁枫看了一眼书堆,回忆道:“应该是前不久四象书院送过来的。他们向来和无争山庄交好,知道您博学广知,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送些书过来。上次送来的是一套《黄石公三略》,这本书或许是不小心放进去的。”

原随云微笑道:“既然送来了,我必定要好好品读。”

他的手指仍旧在书本表面摩挲,迟迟没有翻开。

半晌,原随云皱着眉问道:“丁枫,你过来看看,这本书的作者是谁。”

丁枫赶紧过来,仔细看了书本的封面,小声回道:“公子,这上面没有写。”

“是吗?”原随云的声音淡淡的。

他用手敲了敲桌子,似乎在思考什么,丁枫呼吸的声音都放缓了,生怕惊扰到他。

原随云的容貌绝对称得上出挑,他温文尔雅、秉性敦厚,举止有度,一派君子之风。

谁人都知道,无争山庄的少主在各个方面都很出挑,人人提起他都是赞不绝口,但是谁都知道,他是个瞎子,自三岁起,就生活在了黑暗中。

原随云轻笑了一下,温声对丁枫说:“你下去吧,让我自己看会儿书。”

丁枫安静地退下。

在他走后,原随云翻开书本的第一页。

他本以为会是作者的序言,没想到开门见山,直接进入了正题——

从前有个城镇叫做遗忘山谷,那里繁华热闹,百姓安居乐业,没有战乱侵袭,是个世外桃源般美好的地方。

遗忘山谷里有一户姓华贵族世家,已经延续了上千年。

到了这一代,华家家主生下了一个聪明伶俐的男孩。

他对这个儿子喜爱至极,将他带在身边悉心教导,事事亲力亲为。

谁知道天不遂人愿,这位华小公子三岁那年,生了一场重病,持续十几日的高烧,几次濒死。好不容易救活,他的眼睛却看不到了。

这位生来便尊贵至极的世家公子,突然间成了瞎子。

……

原随云的手指一下握紧,恨不得把书撕掉!

他几乎无法维持温文尔雅的气度,面目都显得有些狰狞。

书上写的这位华小公子,与他的经历一模一样!

无争山庄被称为“武林第一世家”,就算他的父亲不会武功,山庄也因为昔日的名声,在武林中站稳脚跟,谁也不敢招惹。

身为无争山庄少主的原随云,便是唯一的继承人,他生来就是尊贵的世家公子,本该拥有世上最好的一切,却因为三岁时的一场大病,双目失明,成了一个可怜的瞎子。

写书的肯定是武林中人,就算不是冲着他来的,也是在故意讥讽他!

原随云压下愤怒,继续读下去。

现在还不能毁掉这本书,至少要弄清楚,作者是恰巧选择了“蝙蝠公子”作为书名,还是真的知道些什么。

书里的华小公子很快长大,他生性要强,不想被年迈的父亲照顾,执意从府上搬了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

那是一个全身黑漆漆的男人,他得了一种怪病,暴露在阳光底下皮肤就会溃烂,必须服用鲜血才能维持生命。

华小公子天真烂漫,很同情他的遭遇,收留他在自己家居住。

两个人互相照顾,对彼此越发了解,逐渐有了好感。

平静地生活却没有持续多久,黑衣人突然发病,失去了理智,袭击了华小公子。

他咬住华小公子的脖子,狠狠地吸他的血。华小公子意识涣散,身体逐渐变得冰冷,奇怪的是,他竟然心中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愉悦。

黑衣人吸够了血,恢复清醒,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十分愧疚,华小公子原谅了他,但是一直无法忘记被吸血的感觉。

他不知道的是,黑衣人也心心念念着华小公子的血液,两个人都为彼此动了心,终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两人互相设计之下,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原随云刚开始还很懵懂,直到看到详细露骨的香艳描写,他才猛然明白发生了什么。

他读过很多书,所有的书都是被人精挑细选后才送过来的。

没有人敢往他面前送这些不堪入目的东西。

原随云的对男女之事很了解,却从来不知道,男人和男人竟然也可以做到这种地步!

他的脸色骤然变得通红,那股恨意盘旋在他的心头,令他呼吸都变得沉重。

杀了他!

胆敢如此折辱自己,必须杀了他!

他一面羞耻至极,一面却不得不看下去。

因为黑衣人的真实身份已经露出了端倪,他对华小公子展露真心,很快就会告诉他自己的来历。

原随云被迫又读了几千字的无关剧情,不得不说,作者的文采真的很烂,翻来覆去就那几句话,完全看不到二人间的情意,好像是为了凑足字数恶心他,故意这样写的。

故事临近末尾,华小公子带着黑衣人离开了遗忘山谷,坐船去了一个叫做“虎斑湾”的海岛。

华小公子双目失明,黑衣人畏惧阳光,且能在黑暗中夜视,他们不需要光线,海岛内也漆黑一片。

虎斑湾才是他们真正的世外桃源,二人再不必畏惧世俗眼光,以男人的身份,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了。

华小公子和那位畏光吸血的黑衣人,被偶然来到海岛的人称为“蝙蝠公子”。

原随云看完后,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他的手指摩挲着“蝙蝠公子”这四个字,脸上表情沉凝,向来温柔含笑的双目冷得像块冰。

蝙蝠公子的故事,依然跟他对得上。

他无法忍受失明的痛苦,在海上建造了一处蝙蝠岛,平时都交给丁枫来打理。

岛上汇聚了各大势力的财富、消息情报、武器、武功秘籍等东西。凡是江湖上有的,都可以在蝙蝠岛出现。那里漆黑一片,没有半点光线,唯有原随云可以行走自如。

原随云还抓了一大批女人。

他挖掉了那些女人的眼睛,让她们像自己一样,永远的生活在黑暗中。

如果所有的人都没了眼睛,原随云便是真正的佼佼者,不必再被他人同情惋惜。

读完之后,他捧起手上的书,又翻了两遍。

这本书里的华小公子温柔善良,黑衣人嗜血可怖,二人没有任何相像的地方。

原随云却觉得,这两个人似乎代表着一个人的两方面。

华小公子是无争山庄的温文尔雅的少主,黑衣人是躲藏在蝙蝠岛里见不得光的蝙蝠公子。

想通这一点后,原随云豁然开朗,愤怒感也消散许多。

他带着别样的心情,重新翻看前面,阅读到二人腻在一起的部分,依然会感到面红耳赤。

他平复下心情,唤来丁枫。

丁枫看着他泛红的面颊,还有不似往日凌厉的眼眸,畏惧地低下头,不敢注视他。

原随云不清楚自己的变化,温声说道:“近日你多留意一下岛上的客人,若是发现形迹可疑的,不必留情,直接杀了就是。”

“是,公子。”

“还有这本书……”原随云略微眯了眯那双充斥着寂寞的眼睛,“查一查还有什么地方在贩卖,务必要找出写书的人,抓捕到之后,直接将他带到我面前,我要亲自见一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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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点看着出版进账了12个金币,感觉还不错。

写一本书,后面几个月都有钱拿。多写几本,等级提高了,一天挣几千块钱也是有可能的。

她高兴地坐在电脑前,进入写作页面,点击“创建一本书”。

上次写书的时候等级太低,写出来的东西不符合自己心中所想,现在她的写作技能已经4级了,陆点决定重新再写一遍。

她一定会越写越好的!

陆点按照步骤开始写作。

写一本书需要好几天,陆点切到了叶昭云那边,让关灵挂机,自己上班、自我照顾,回来继续提升写作技能。

叶昭云职业生涯晋升后,上班时间再次减少,现在有功夫做别的事情了。

陆点想让他去各个书店看看,能不能买到自己写的书。

想想就很有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