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道长救我

林秀今日是年前最后一次出摊,天气冷了,在外面手脚都冻得冰凉,今日趁着赶集日就将家里的之前剩的材料一次性做完了,早点卖完早点结束。

广月楼的掌柜却对她恨得牙痒痒,这三个月被她抢了多少生意?

损失惨重啊……

广月楼是东郡县的老字号,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了。

谁能想到,现在竟然被一个摆摊的抢了生意,说出去都是笑话。

广月楼一向走的是高端大气精致的路线,因此价格也十分高昂,以前顾客来的时候还得排队,就这还不一定能买上。

如今广月楼门可罗雀,几个伙计都闲的拍苍蝇了。

这倒不是说林秀一个人就分走了广月楼大不部分的生意,毕竟东郡县这么大,她只有一个人一双手也做不到啊。

只是老百姓都有这么个心理,物以稀为贵。

原来东郡县只有广月楼一家高端的点心铺子,卖的很多点心样式口味,那些小店根本做不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价格高点大家也能接受。

可是突然有一天,出现这么一个人,做的点心口味比广月楼来说丝毫不差,用料真实,且价格公道,只不到广月楼的一半。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有了更划算的替代品之后,再去广月楼买东西,心里下意识就觉得自己吃亏了。

久而久之,人们就算不吃也不去广月楼了,毕竟尝试过更好吃更便宜的之后,谁也不是冤大头。

“掌柜的,这昨日剩的点心怎么办啊?”

“什么怎么办,摆上继续卖。”胡掌柜看着剩的这么多点心心痛极了,这么多天日日如此。

伙计胆小,有些犹豫:“这让东家知道了咋办啊?”

广月楼可从不卖隔夜的点心,这条规矩从开业那天就延续至今。

以前广月楼的点心供不应求,就是想卖隔夜点心都没这个条件。

如今点心卖不出去,小伙计最近天天吃点心吃的想吐。

掌柜伸手照着小伙计的后脑勺给了一巴掌:“就你屁事多,现在天冷,多卖两天有什么的,这知道这材料多贵吗?”

小伙计当然知道,他就怕万一有一天这个事被东家知道了,掌柜的把责任推到他身上啊。

毕竟马大胆的事情在那儿摆着呢。

刚开始怎么说的,这事儿做成了,以后提拔马大胆当掌柜的,现在呢,小马连活计都丢了,灰溜溜跑回老家避风头去了。

他怕自己是第二个马大胆,现在找个伙计也不容易,他还要攒钱娶媳妇儿呢。

“马大胆最近没来找你吧?”胡掌柜有点头疼,最近是事事不顺,喝口凉水都塞牙缝。

小伙计摇头,然后凑近胡掌柜低声说:“我吓唬他说衙差到处抓他呢,他根本不敢露面。”

这事儿具体他不是很清楚,也不敢问,大概知道是和之前那个人命官司有关,这他就更不敢掺和了。

他最近面对胡掌柜都有些小心翼翼的,生怕得罪了他,这可是个敢杀人的主儿啊。

“衙门要是来人问,你就说不知道,人干了两个月就因为偷吃被赶走了,知不知道?”

小伙计点头如捣蒜。

胡掌柜看小伙计看他的眼神里带着恐惧,还以为是自己御下有方,他当大掌柜这些年,底下这些小伙计们都十分听话,自己天生就是个做掌柜的料。

唯一一个不听话的马大胆,想到他,胡掌柜恨不得立时就打杀了他,真是可恨。

原本他只是想给林秀一点颜色看看,找个人诬陷她卖的点心有毒,这事儿只要闹得人人皆知,林秀的生意在此地自然做不下去。

广月楼到时还是那个客满盈门的广月楼,他也还是那个经营有方的胡掌柜。

他交代马大胆找个能闹的老娘们儿去林秀的摊子上找茬闹上一场,就说吃她的点心吃中毒了。

闹得越多人知道越好,只有这样,才能让对方不能翻身。

这一招胡掌柜不知道用了多少次了,次次奏效,老百姓大部分都是人云亦云的,只要人群中有一个人能把节奏带起来,其他人自然跟着跑。

马大胆当时听胡掌柜这么说,就问:“什么毒?”

胡掌柜没在意,随口就说□□,这位这东西老百姓都知道,能吓唬人。

谁知道这马大胆跟韦三的媳妇搞姘头,两个人虎的很,就这么把韦三给毒死了。

胡掌柜现在后悔死了。

马大胆,胡掌柜这时才明白,这不是名字,是诨号啊。

“无量天尊,我看你印堂发暗,恐怕不日就将有官司缠身。”

胡掌柜正烦着,就听见有人说话,以为身穿道袍的道长站在门口,拿着拂尘,瞧着真有些仙风道骨。

胡掌柜听对方的话,心里一惊。

韦三的媳妇如今还押在县衙大牢里,要是她供出马大胆,这不肯定能查到自己身上吗,到时他就是有一万张嘴也说不清啊。

人命官司,可不是得有牢狱之灾吗?

准,简直太准了。

“道长快里面请——”

胡掌柜赶紧殷勤的将人请到里面:“道长,你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那道长摸了摸花白的胡子,看起来气定神闲,半晌才悠悠开口:“你印堂发黑,最近可是事事不顺?”

胡掌柜赶忙关上门,“哎呀,道长,您可真是仙人啊,我这最近确实倒霉至极。”

“那便没错了,我刚才从门口路过,就见你浑身黑气缠绕,官司缠身都是轻的,严重点恐怕有性命之祸啊。”

胡掌柜面色惶恐,赶紧拜到:“仙长,还请救救我。”

“无量天尊,你惹到了不干净的东西,命中该有此一劫,我早已脱离世俗,不问世事,爱莫能助。”

道长沉着脸,掐了掐手指:“东方,贫道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东方?

胡掌柜瞬间反应过来,那林秀确实在广月楼的东边摆摊。

第二天,老家的石头果然来了,还背着大包小袋的山货。

林秀只有上次在老家奔丧的时候匆匆见过一面,印象中是个精瘦的小伙子,皮肤黝黑,一笑一口大白牙,看着十分憨厚。

他比孟平远小几个月,一见林秀,就热情的喊嫂子。

林秀对他印象倒是挺好的。

孟家村离这里几十里,他背着这么多东西,估计天不亮就出发了。

“饿了吧,你先坐,我去给你煮碗面。”

石头显得有些拘束和不好意思,连忙站起来推辞:“嫂子不用忙,我不饿。”

十几岁的小伙子,肚子都见不到底,走了一上午,怎么可能不饿?

煮面倒也快,起锅烧水,等水烧开,下入面条,再卧两个荷包蛋,盛起来满满一大碗。

“石头,你先吃,你婶子还在店里,中午就回来了。”

石头端起碗呼噜呼噜吃了起来,早上从家里走就吃了两个红薯,消化的快,这会子肚子早就饿了。

“石头哥哥你来啦?”

石头抬头,不知道怎么被呛了。

越着急,那口没吃完的面条就好像糊住了嗓子眼,他咳得脸都红了。

原来,孟云拉着葛慧芳从外面回来了,正站在院子里瞧着他。

石头的脸更红了,他本身肤色又黑,此时黑红黑红的,林秀在一旁都被逗笑了。

石头紧张的不知所措,他有些懊恼,刚刚自己那个丑样子被看到了。

孟云望着石头那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的样子,捂着嘴偷笑。

“石头哥,你带松子了吗?”孟云笑着打趣。

石头紧张的看了一眼旁边的葛慧芳,但见她冷着一张脸,瞬间见到她的那颗火热的心像是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凉水。

她是不是讨厌自己?

石头今早过来,特地换上了一身干净簇新的衣服,但是这一路上泥泞尘土,现在整个人看起来灰扑扑的。

他眼睛里的光亮暗了暗,从刚刚见到心上人的惊喜中缓过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