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转世番外】擦肩而过的光(下)

“我能亲亲你吗?”

南泱意料之中地愣住了,眉头微皱,似乎在搜肠刮肚地想着拒绝的话。

阿欢解释得有点慌忙:“我刷牙了,刷了好几遍。而且,最近一个月都没有给别人用嘴。”

厕所昏黄的灯照在她的脸上,除了妖娆之外,还多了几分凄迷的意味。

“我……”南泱欲言又止。

阿欢看见南泱的表情,飞快地掩住眼底的失落,装作不在意地摆摆手:“逗你的逗你的,知道你爱干净,我才不碰你呢。”

南泱摇摇头:“我不是嫌你脏,只是……我今天有用过嘴,我也去刷个牙。”

阿欢脸上的笑一下就消失了,她快步走过来,盯着南泱大声质问:“你用嘴?你疯了吗?!是谁?谁那么厉害,让你给她用嘴?!”她的心一下子就疼得不行,她没办法想象南泱俯首在另一个人身下的样子,她眼里最干净的人,怎么可以去用嘴帮别人?如果她真的寂寞了,为什么不找自己呢?她是这里最漂亮的一个,技术也是最好的,她为什么不选她?

“我的意思是……”南泱怔怔地看着失控的阿欢,“我用嘴吃了根糖葫芦。”

她指了指放在床头柜那叠钞票上的一根竹签。

阿欢瞠目结舌,半晌,难得地骂了句难听的脏话。

南泱解释道:“你不是不喜欢吃山楂吗,我可能嘴里还有点山楂的味道……”

“闭嘴!”

阿欢骂了一句,扔了手里的浴巾就坐到了南泱身上,她捧着她的脸,吻上了那双浅色的眼睛。

是啊,只是眼睛。她不敢吻她的嘴唇。她这样的人,怎么配去触碰那瓣带着山楂甜味的纯洁之地呢。

阿欢感受着每一根睫毛扎在自己唇上的细微触感,久久不愿松开。她吻不够,她觉得南泱是甜的,连眉毛都像甘草糖一样吸引人,她恨不得把她连筋带肉地吞进肚子里。这是她这几年干过最干净的一件事:亲一个干干净净的女人,亲她干干净净的眼睛。

阿欢在吻她的眼睛时发现了一件事。

她爱上了南泱。只有在两个人存在爱情的时候,简单地亲吻眼睫才会让她的灵魂都在颤抖。她爱上她,就像蚯蚓爱上花朵,老鼠爱上阳光,没有悬念,避无可避。

身在阴渠的人,怎么可能不向往光。

阿欢终于放过了南泱的眼睛。她趴在南泱的肩上喘气,一边喘一边抿着嘴唇,回味那让人迷恋的滋味。

“我以后再也不给别人用嘴了,我能不能每一次都亲亲你?”

阿欢用乞求的语气问。

南泱沉默了一会儿,轻声说:“其实,不管你什么样子,你都可以亲我。”

阿欢笑了:“你最好别和我说这种话。你一说,我就想从良了。”

她趴在南泱的肩上,所以她看不见,南泱此时眼底的黯淡。

“没关系,你想干什么都行,想继续在这里也可以,想从良也可以。只要是你喜欢的生活,我都尊重你。”

南泱抬手揉了揉阿欢的长发,就像一对最普通的恋人一样宠溺。

阿欢这晚睡得很舒服。因为她从南泱的口中听到了尊重两个字。这么多年,她第一次听到别人跟她谈论尊重。这让她有一种,她也可以像个正常人一样站在阳光下的错觉。

第二天醒来,南泱站在床头柜前,拿出她的钱包翻动着。

可她一般不在早上翻钱包,因为她总是在前一晚就提前给了。

“干嘛呀,想给我点钱买早餐呀……”阿欢软软地呢喃。

南泱数了十张出来,压在了原本的十五张上面,她认真地说:“这是加给昨晚的钱。”

阿欢愣住,她艰难地扯了扯嘴角,“加的……钱?”

南泱看着她。

阿欢一字一顿:“你觉得……我是卖给你的?”

她用尽了毕生勇气讨来的一个吻,一个这辈子最干净的吻,让她确认了她爱她的吻,为什么她要给她钱?

为什么要这么残忍?

她只是……只是亲了亲她的眼睛啊,难道她觉得……自己这样的人,连碰一下她的眼睛都是要索取报酬的吗?为什么要这样呢?为什么要让她最宝贵最简单的东西都染上一层交易的糜臭?

阿欢的眼泪流了下来。

南泱眉头微蹙。

她只是想多给她一点好而已。

阿欢从床上爬起来,拿起那一大把钞票就砸在了南泱的脸上。一时间红色的票子飘得到处都是,跟电视剧里一样唯美动人。

“滚!拿着你的钱滚!!”阿欢眼睛血红,脖子上隐隐浮着两根青筋。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恨别人给她钱,这些钱像是要凌迟她的刀子,一张割一下,割得她血呼啦渣,体无完肤。

每一张钞票,都在向她张着血盆大口,放肆嘲笑着她的痴心妄想。

你也配爱一个人么?

南泱没说话,目光里有点微不可察的沉痛。她没有捡起地上的钱,只是攥了攥手指,似乎想说点什么,可终究什么也没说,一个人走向了门口。

她走到门那边时,阿欢哭着把枕头狠狠扔过去,骂道:“你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我看你恶心!”

南泱回头看了她一眼,眉头微微皱着。

良久,她开口问:“你是真的……不想让我再来找你了吗?”

阿欢骂:“滚!我没跟你开玩笑,马上滚!这辈子都不要来找我!”

“为什么?”她在做最后的挣扎。

“我说了,我看你恶心!你高洁,你跑到我们这里来又不做,一天天光睡大觉,你恶心谁?你的存在就是最大的错误,你是要天天来提醒我,全世界就你他妈最高风亮节,我们都是阴沟里的蛆,都是烂在粪坑的虫,就你是个人,就你是干干净净的人,是不是?!你这种人,我看你一次吐一次,滚!马上给我滚!!不要再来找我!!!”

她还骂了很多,仿佛毕生知道的所有脏话都被搜刮出来骂了个遍,每一个字都似在泣血般控诉门口那个女人的恶行。

南泱深深地看了她最后一眼。

然后她一言不发地走到门前,默默地打开了门。

原来,她在这风月场的出现就是一个错误。

如果自己消失是她所希望的,那么她会做到。

她想要的,她向来都会满足。她不想要的,她向来也只会舍弃。包括她自己。

阿欢如果知道在她说这句话之后,南泱真的再也没有来过,她一定不会那么说的。

况且,她根本没有真的怪过她,她能在南泱的眼睛上放肆地吻一次,她应该感谢她才对。她唯一怨恨的只有不堪的自己。

她有多恨自己,那天就骂得有多难听。她骂的每一句,都是在讽刺自己。

她至今都记得,某一晚南泱把看了一半的书扣在床头柜上去洗漱。她偷偷地拿起那本书,好奇打量之际,猝不及防地看见了书上刺眼的一段文字——

“那些几乎不认识她的男生,歪斜的字迹,幼稚的词汇,信纸上的小动物,说她是玫瑰,是熬夜的浓汤。站在追求者的求爱士风舞中间,她没有办法说出口:其实是我配不上你们。我是馊掉的橙子汁和浓汤,我是爬满虫卵的玫瑰和百合,我是一个灯火流丽的城市里明明存在却没有人看得到也没有人需要的北极星。”

馊掉的橙子汁和浓汤。

爬满虫卵的玫瑰和百合。

灯火流丽的城市里,明明存在,却没有人看得到也没有人需要的北极星。

那晚她忍了很久,才没有让自己的眼泪落在那纯白的纸上。

是我配不上你。

是啊……我配不上。我如何能配得上?

她恨自己是秽沟里爬行的老鼠,恨自己不自量力地想抓住不属于自己的光。她希望能骂走她,让她回到她干净的世界去。可是她又忍不住想留下她,她爱她,于是她想把她也拖进泥潭,却还希望她能救她出去。

南泱。

除了你,还有谁能救我?

对不起,南泱。

南泱,救救我。

周日那天,她战战兢兢地站在门口,全身血液像是要倒流一样。她看一眼门外,看一眼表,整个人害怕得直哆嗦。刘姐注意到了她在发抖,还问她是不是生病了。

“刘姐,你觉得她会来嘛?”阿欢勉强保持脸上的笑。

“你那个老相好呀?”刘姐看了一眼表,“那肯定来呀,每周这个时候八点钟她不就来了?”

有个人傻钱多还长得顶漂亮的土大款会在每周三和周日的八点来找她,这码子事连昨天新来的小姐都知道。

“那我上次骂了她嘛,我叫她再也别来了呢。”阿欢用黏软的语调,像撒娇一样说道。

“啧,这女人呐,心眼儿小,她不比男人粗糙。你要是这么说她了,她没准会闹个脾气,正常的啦。”

“是哦。”

阿欢的心脏开始越来越沉,沉得发痛。

时间慢慢走到了八点钟,到八点整的那一刻,她感觉自己心里有一根弦绷断了。但是她很快亲手将它们系上,抻长了脖子继续往外瞅。八点十分,八点半,九点,门口都没有出现那个颀长的身影。

阿欢觉得自己是不是该打个电话问问她,看看她是不是和自己怄气了。可是她拿出手机,才想起来她们根本没有交换过任何联系方式,她们之间唯一的纽带,就是床头柜上的那叠钞票。

她越来越害怕,怕得不行。她才发现,如果南泱真的不来找她,她们就再也没有见面的可能了。她为什么不和她说,不要现金,微信转账也好呢?可是……她毕竟是个不三不四的小姐,她的微信号出现在南泱的列表里,也会如同跗骨之蛆,令人作呕。

刘姐注意到了阿欢,她瞅了眼表,冲阿欢喊:“喂,她不会来了啦,你要不另找个客人?那边有两三个先生都想点你呢。”

阿欢摇摇头。

事实上,不止今天她不接客,从上周五开始,她已经一整个礼拜都没有接客了。如果不是看在她有南泱这个老主顾的份儿上,店里是不会允许她这么久不接客的。

她只是倚在门口,目不转睛地盯着街拐角。小燕和小芳都讲她疯了,为了个女人不想着赚钱了,还真以为自己可以为一个人守身呢?别笑死人了。

已经过了十二点,街上的人少了许多,路边洒满了昏黄夜灯。有意光顾的客人也都安排到了楼上,一楼只剩下几个还没拉到客的姐妹。

阿欢终于忍不住了,她倚着门大声哭了起来,那个女人本来就是个死脑筋,她要吃菠萝她就给她买菠萝,她要红玫瑰花她就给她带红玫瑰花,她现在要她再也不要来了,她一定当真了,她真的再也不会来了。

她该怎么办呢?要是她的世界一直是脏的就好了。如果她没有亲眼见过干净该是什么样,她就不会像现在这样难过。

她世界里唯一干净的东西。

她的光。

就这样没有了。

南泱远远地站在街角的阴暗里,看着那个蹲在地上哭的女人。

她不知道她为什么哭,更不知道她是不是在为自己哭。她没有勇气走上前去,她不敢再听到那些字眼。

——你的存在,就是一个错误。

——我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你。

她真的没有勇气看着那张脸,对她说出这些话。

我的存在,怎么能是一个错误呢?

我是只为了你存在的人啊。

这是她那几十年里最后一次见阿欢。

此后,她只是仍住在那个城市,和她呼吸着同一个天空下的空气,再没有去那紧仄的小巷子里看过她。她渴望能陪伴她,却也不愿打扰她。如果自己不该再出现,那么消失就是最好的结果。

她对她的爱,是这世上最无底线的爱。

她爱她,不管她变成了什么样子,不管她是在明亮光辉的舞台,还是在肮脏**的臭水沟,不管她高尚还是下贱,优雅还是粗俗,不管她的身体与灵魂烂成什么模样,她都爱她。如果她没有办法把她从尘埃里拉出来,那她就陪她一起下坠。如果她连下坠的资格都不给她,那她就离开。

她需要光时,她就变成光。她觉得刺眼时,她就和她擦肩而过。

这就是她能给予她的全部温柔。

几十年后,听闻阿欢去世的消息,南泱在她下葬那天去送了一捧山楂花。

墓碑上的照片是已经年迈的一张脸,她见过许许多多次她老去的样子,这一次的她,依然和以前一样慈祥可爱。

她小心地用指尖触碰了一下她的照片,和那双照片上苍老的眼睛对视了良久。末了,她闭上了眼,俯身过去,将自己的眼睛贴上了照片上布满皱纹的嘴唇。

轻欢。

轻欢,你知不知道?

你肯赐予的吻,亦是我唯一的光。

这些无法贴近你的亘长年岁里,我始终身心皆盲。只有那晚你吻我眼睛时,我才被恩准暂得光明。

远处一群凑热闹的陌生人看着那个年轻女人不但虔诚地送了花,还极其亲昵地抵靠住遗照许久,纷纷捂着嘴小声议论起来——

“还真的有人来给她送花?我以为这古怪老太婆没有朋友呢……”

“那可不?她独自一个人在那条街上住了几十年,也没见和谁来往过,这次要不是她弟弟帮她收尸,我都不知道她还有亲人。”

“听说她年轻时候是个小姐,就在那条街上接活儿。后来呀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不干了。说来也奇怪,一般不干这行的小姐巴不得离那脏地方远远的,免得耽误她们找老实人结婚。可是这女的,从良以后还在那条街住着,租了个漏风的破地下室,一住就是这几十年。”

“听说她在等人?”

“那谁知道去?反正,我听人说,她每晚八点都要在街口站一个小时。不过这几十年下来,也没见有人来找过她。”

“后来她不就等疯了么。好像她三四十岁开始,人就变得疯疯癫癫的,总是念叨:我错啦我错啦,对不起对不起什么的。不知道之前是干过什么亏心事哟。”

“像她这种做过小姐的脏女人,下场再怎么惨都是活该!”

“可不是?脏死了!”

“活该她一辈子没人爱,孤独终老!”

“一辈子都没人惦记,真可怜呢……”

“谁会惦记这么个糟烂女人?”

“听说她年轻时候挺漂亮的,怎么,你不一直想娶个漂亮的?”

“放屁!你才想娶她!”

“你他妈敢咒我,你才娶她,你全家都娶她!”

风卷着他们的闲言碎语游荡在阴冷的天空中,揉碎揉散,融进云里,化成这天傍晚的一场大雨,温柔泽被了这座城市曝露在外的所有人与物。

葬礼结束后,南泱就订了去澳洲的飞机。

不论如何,这一世都已结束。她的遗憾,终归只能再寄托于下一世。

梅仲礼去机场送她。

检票的时候,一个孕妇因为弄丢了机票,正手忙脚乱地和工作人员交涉,她的先生在她身边不停地插嘴,吸引了不少闲人的目光。南泱坐在候车座子上,也看了过去,看着看着,心里忽然一动。

目光下移到孕妇微微隆起的肚子上。

梅仲礼端来了热咖啡,正要递给南泱,他看见南泱在出神,便问:“老祖,你在看什么?”

南泱的嘴唇微动,轻声喃喃:“……第九十九世。”

梅仲礼顷刻便明白了南泱的意思。

机票还是没有着落,孕妇的先生对孕妇讨好地笑着,并剥开了一颗巧克力塞进了孕妇气呼呼的嘴巴里。南泱看着他们,忍不住浅浅一笑,对梅仲礼说:“帮我照顾好她,等她长大,我就回来娶她。”

梅仲礼恭敬应道:“是,我一定好好照顾她。”

南泱没再说话,只是盯着正在嚼巧克力的孕妇微微出神,眼底有暗暗流转的欣喜与死灰复燃的期盼。

梅仲礼想起那个在风月之地堕落成泥的女人,想起他儿时目送南泱高贵的身影一次又一次地踏入那污秽肮脏的筒子楼,想起她们分离之后、几十年里南泱在每个睡不着觉的夜晚孤独眺望筒子楼的背影。年轻的他握紧了拳头,低声自言自语道:

“您放心,我一定会给您一个最完美的妻子。”

我一定会给您一个最纯洁的女人,一个不管身体还是灵魂都只属于您一个人的女人,一个可以光明正大活在万人崇拜中的女人。

她必须眼里心里只有您。

她不能有任何机会去喜欢别人。

她必须作为处女嫁给您。

她不能再瑟缩在肮脏阴晦的角落。

她必须……是个光芒万丈的明星。

梅仲礼紧紧咬住了牙,看向孕妇的目光里是前所未有的坚定。

南泱已经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尊重轻欢。三千年来,她都在以最“可有可无”的状态出现在她的身边。她亦不愿对她造成任何的桎梏,她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希望她能自由而幸福地活着。哪怕她的幸福里没有她,她也为她满足。

可有时,命运一开始就已书好了结局,避无可避,逃不可逃。

她又如何能预料到?

预料到——

她自以为是放手的伊始,也就是所爱之人被束缚一生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