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的村落很少修炼的灵气,无法修行。
白子皓在画完孔雀图后,重新找到了绘画的乐趣,他每天听着隔壁的读书声,伏案作图。孔慕华经常跑过来串门子,看他画画,吃他的零食,哄他做各种事,搞得鸡飞狗跳,但日子却过得有趣起来了。
小女孩会长大,老往男人家跑不好。
白子皓为了避嫌,只好在孔慕华来的时候,打开院子大门,把画桌搬到院子里的树荫下。
路过的村人看见他画画,都会夸上几句,经常有姑娘和媳妇们送吃食过来,求绣图,他无有不应。
孔慕华喜欢坐在秋千架上,一边晒太阳一边拖着他瞎聊,比如王阿婆家的公鸡不打鸣是因为失恋了,河边两只麻雀在打赌,田里站着的是稻草人还是农夫……
白子皓没搞懂这些事有什么趣味,但看见孔慕华笑得几乎打滚的样子,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他觉得孔慕华是个古怪又可爱的姑娘,特别爱漂亮,走哪里都要带着镜子,没事拿出来照一照,他不关心梳妆打扮外的任何事情,除了给自己做裙子,女红针线学得还不错,其他事情就一言难尽了。他尝试帮白子皓干活,然后烧了厨房,砸了洗衣用的棒槌,弄塌了葡萄架,打水时趴在井口照了大半个时辰影子,白子皓差点以为他要投井,冲上去拉回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了好久。
孔慕华害羞:“我就是觉得井水里的自己很漂亮,想多看几眼。”
白子皓:“……”
孔慕华:“子皓哥哥也很漂亮,应该多照照镜子。”
白子皓:“……”
他不该为这熊孩子担心的。
白子皓尝试让孔慕华学点文化,陶冶情操,做个内外兼修的美人,结果弹琴他直接挑破了三根弦,画画咬断了两根笔,写字直接鬼画符,读书大概看三行字便睡觉,别说诗词歌赋了,他连最简单的歇后语都搞不清楚,经常说出啼笑皆非的错误。
吃饭倒是很能吃,每顿能吃一整锅,瓜子磕得飞快,一次能磕两斤,而且爱吃蝗虫,经常抓回来一大堆,让白子皓下厨,炸一半,烤一半,吃得极香……白子皓被他怂恿着尝了一口,虽然味道好像还可以,但……心理无法承受,还是算了。
白子皓有点担忧这个熊孩子的未来……
“没关系,反正我美,没有人看不上我,如果有,那是他瞎,咱们不和瞎子计较。”孔慕华对自己有迷之自信,还反过来鼓励白子皓,奇怪的金句频频:
“招蜂引蝶不就证明我香吗?没几只蜜蜂蝴蝶献殷勤,走出去都没脸说自己是美人。”
“我哪有什么缺点?只是有些可爱的小癖好。”
“哈?如果有条件很好的人看上我,那是因为我的魅力让他神魂颠倒,为什么要自卑?”
“我那么优秀,都被你吸引,觉得你好看又迷人,你应该对自己的魅力更有自信点。”
“那个傻子敢说你这样的美人儿不好?踹了换个懂事的!”
“子皓哥哥,我很懂事的。”
“……”
白子皓被他变着花样折腾了几年,不但重新找回了爬树摘果,下水捞鱼的童年技能,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烤昆虫,捉蝴蝶,斗恶狗,打流氓……熟悉的村人也渐渐多了起来,时不时会跟着大家去看社戏,帮忙下田抢收庄稼。
后来,村里的教书先生老了,辞退了学堂的工作。
白子皓在大家的请求下,成为了新的教书先生,孩子们都很喜欢他的温柔细心,崇拜他学问高深,每天都围着他,送给他很多鸡蛋,家里种的蔬菜,还有山中的野花……经常有女孩子对他红脸,奈何孔慕华最喜欢争风吃醋,是宫斗宅斗的好手,不管是泼辣追求,含蓄追求,哀怨可怜,温柔贤惠,撒娇卖乖,挑拨离间……统统都在还没出招前被制服了。
孔慕华抖了抖花裙子,充满自信:“好东西才会有人抢,男人如果连面对情敌的勇气都没有,反而挑三拣四,嫌弃喜欢的人受欢迎,不如挖个地洞埋了,这种废物活着也没用,子皓哥哥,你说对不对?”
白子皓手中的画笔顿了顿,这些年,他已经习惯了孔慕华的疯言疯语,不再放在心上。可是,听得多了,细细想来,有些东西话粗理不粗,渐渐也接受了部分观点,他笑着问:“如果抢不过呢?”
孔慕华果断:“抢不过就灰溜溜地夹着尾巴走,还留着丢人现眼吗?”
他们鸟族的情场战争都是这样的,抢不过就是不够漂亮,技不如人,和被抢的有什么关系?哪怕是高高在上的神君,也要遵循这个法则,雄性一定要漂漂亮亮地争宠,美貌争不过还可以靠力量,宰了情敌,打死拔毛,把争宠难度降低,用什么手段都可以,但不能欺负喜欢的人,说他坏话,这是丢鸟现眼的事……
不好的人,为什么要喜欢他?喜欢了就该捧在掌心,为什么要糟蹋?
孔慕华很难理解人类的某些行为。
虽然孔雀不算专一的鸟族,但是他自持美貌,又是上古大妖,嫌弃普通孔雀随便找配偶的行为,只想要个最好,可惜挑剔多年,未能如愿。
那天,所有人都认为神君会杀了白子皓,在看热闹,孔慕华见他差点遭遇暴行,衣衫不整,有点可怜,便送了件不要的外袍,让他黄泉路上走得体面些。
白子皓明知道快死了,还很有教养地向他道谢。
孔慕华忽然对这个人产生了兴趣。
神君意外地没有杀他,并布置了一些奇怪的任务,他便自告奋勇地来了。最开始,他只是觉得有趣,可是越靠近,就越心动,他看见了白子皓的美貌,更看见了那温柔如水的气质,就像林间的涓涓清流,最初不会很在意,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好感会越来越醇厚,最后挪不开视线,变成习惯,想永远陪在身边,直到地老天荒。
难怪那个阅尽百花的人渣,也为这朵花动了心……
好东西要尽快下手,等回到不灭之巅,竞争者就多了,虽然他对自己的美貌和力量都很有信心,但还有几个不比他差多少的狠角色,万一白子皓喜欢大鹏族那种霸道型,或者毕方族那种高冷型的男人呢?
孔慕华决心抓住机会,好好撬墙角,给人渣带绿帽。
他耐心地按照人类的年龄,慢慢调整容貌,然后在十八岁那年,把自己变回了原本的模样。花容月貌,身娇腰软,莺声燕语,吐气如兰,还擅长各种舞蹈,搁哪个后宫都是魅惑君主的妖妃。幸好孔雀族擅长幻术,他用幻术在村人眼里遮掩了一下,变成普通级别的美女,才没引起什么大轰动。
白子皓自己就是美人,又见惯了各种绝色,审美有些迟钝,竟没察觉哪里不对。
孔慕华撩人的手段百出,每天变着花样夸心上人。
白子皓被撩得脸红心热,虽然不敢靠近,但心里有些隐秘的欢喜,他小时候一直以为自己是喜欢女人的,幻想过要找个很好的妻子,可是还没来得及对女人动心,便被骗去修仙界卖了。后来,他跟了金斐轫,确认了自己的身体只对雌伏有欲望,自惭形秽,更不敢对女孩子动心了。
他从来没有对女人产生过欲望,也没想过这方面的事情……
如今,他感觉到孔慕华的情意,还动了心,身体有感觉,这是不是代表……他还能做个普通男人?只是他喜欢的女孩子是身材高挑,胸很平,腿很长,性格开朗,有时候说话会像男孩子的类型?
白子皓洗了个冷水澡,赶走脑海里不切实际的幻想。
他是有男性道侣的人,不可以害人。
白子皓忍住羞耻,找了个机会,向孔慕华坦诚了自己的过去:“我的道侣是男人,我习惯了在男人身下……所以,我不可以靠近你,我们不合适……”
话音未落,孔慕华就在他脸上亲了口,美滋滋地道:“你的道侣那么久不回来,怕是在外面沾花惹草,被打死了。你别为他守寡,考虑一下我……我们试试,才知道合适不合适。”他堂堂孔雀大妖,好胜心超强,不管哪方面都要赢。
神君早就把那个人渣的玩意切了喂狗,他看了一下,嗤嗤,人类的尺寸不足为道……
他天赋异禀,虽然没经验,但这种事靠的是雄性本能,他肯定能很快熟练,在床上把白子皓伺候得欢欢喜喜的,然后打败所有竞争者,成为新的配偶。
骄傲的孔雀今天也充满迷之自信。
白子皓见他知道自己的过去,还这样热情追求,既感动又绝望,心里的喜欢却越来越多了。他为了克制这样的感情,捡起了书法,重拾琴艺,埋首学问,尽量专心在别的事情上,不去理孔慕华。然而,孔慕华不懂拒绝为何物,花样百出,装乖卖惨,没梯子就自己搭梯子,总能找出无法拒绝的理由,骗他出去玩。
有时候,会去踏青;有时候,会去野餐;有时候,会去城里看灯;有时候,会在河里划船;有时候,会去镜湖找孔雀……
每天都很快乐,笑声不断。
白子皓知道自己这样是不对的,可是成了瘾,他沉沦在欢笑声中,迷恋着幸福的生活,竟忘了所有烦恼,他甚至贪心地希望十年之约可以再长点,时间过得再慢点……
可是,时间越是希望慢,就越觉得过得快。
神君的使者终于来了。
那天,孔家大门紧闭,孔慕华不在家,白子皓只好将告别的书信连同金色的孔雀尾羽,依依不舍地放在了画桌上,他在信件里将自己的身世,羞耻的过去,可笑的感情,难堪的婚姻,还有面对的未来,难以说出口的秘密都详详细细地写了出来,然后请他忘了自己,重新寻找更好的幸福……至于那份隐秘不伦的感情,他犹豫了许久,终究是没有写在纸上……
白子皓跟着神使,踏上法船,回到了不灭之巅……
每走一步,心都沉重一步。
他发现自己太久没有想金斐轫,竟有些想不起他的模样了,只记得床笫上被折腾,被随意羞辱的痛苦。他品尝过真正的甜蜜和快乐,才发现金斐轫挥舞鞭子后赐予的糖果,是那么的苦涩难吃。
锁骨上的菱花印记在隐隐发烫,带着说不出的痛苦。
他已经嫁给了金斐轫,便没有选择了,金斐轫是自负的人,绝不会允许他离开,但凡有些背叛之心,他便会和曾经仰慕过的红色鸟儿一样,被当成玩具,往死里糟蹋,他没有那么坚强,承受不住这样的痛苦。
可是,一辈子真的好长,他不知道怎么熬下去……
……
白子皓艰难地走进不灭之巅的正殿,再次匍匐在主宰命运的神君面前。
神君命人送来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把漂亮精致的匕首。
匕首很锋利,适合杀人,也适合自戕。
白子皓笑着流下了眼泪,神君仁慈地让他在死前品尝了甜蜜,遇到了那个可爱的人,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心动,已经足够。如今,他已不想再落入无尽的痛苦中,死亡才是最好的归属。
他感激地向神君磕了三个头,颤抖地拿起了匕首,转过利刃,对准了自己的心脏。红色的藤蔓忽然伸过来,缠住了匕首,制止了下一步的行动,然后将利刃缓缓拉开,调转了方向。
神君终于开口了:“我给你三个选择。”
白子皓愕然地抬起头。
“你可以选择情深意重,去地牢里陪他度过一生。”
“你可以选择结束性命,我会让他和你同生共死。”
“你也可以选择放弃原则,除掉心里的枷锁,只为自己而活……”
神君的声音仿佛恶魔的呢喃,直接灌入心里最深处,吹开迷雾,展现出从来不敢想的黑色大门。
白子皓看着手中的匕首,仿佛看到了开门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