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珠犬全身雪白,又高又胖,非常威风,看棕色的眼睛却又温驯的样子。
它身上的毛又多又长,看起来便摸着舒服,还有它身后的那条大尾巴,摇啊摇,让人想抓一抓。
陈澜站的离它有两步远,看啊看,一副想靠近又踌躇的样子,最后还是爪爪先去揪住了祝简书的袍子。
祝简书低头看小家伙这样,笑斥道:“出息。”
哼,这是大型犬,他现在是小宝宝,这只狗一张嘴能把他的手全塞进去。
祝简书对雪珠犬道:“过来。”
雪珠犬能听懂简单的命令,摇着尾巴往前走了两步,祝简书伸手拿着陈澜的一只小手,带着他在雪珠犬的大脑袋上顺了一下。
“看,没事。”
陈澜弯起眼,哇,它的毛果真好舒服,顺滑无比,又软又暖,陈澜摸了一下又一下,压根就不用祝简书再抓着手,他自己就一点都舍不得放开。
于是祝简书就看着小孩从胆怯不敢上前,到抓着狗脑袋撸了一遍又一遍,撸完了狗脑袋,又摸狗尾巴。
小脸笑开了花,越来越沉醉,见那狗狗老实不动,任他摸来摸去,小孩担子越来越大,现在差不多要把他自己的小身板趴在那只大狗背上了。
小脸蛋在狗毛上蹭来蹭去,差点就要把他自己的小脑袋埋在狗毛里面。
小家伙也不抱他大腿撒娇出去玩了,甚至连一个眼神都没再分给他。
祝简书就等着看小家伙什么时候才能想起来,这里还站着他。
不过等来等去,最后还是祝简书把人从狗背上给提起来,“看你弄的一身狗毛。”
呀,是沾上了几根白毛毛,没事的啦。
陈澜任祝简书给他拍拍小衣服,他又绕到狗狗面前,弯着小身板,伸出小手手去摸狗爪子。
这只大狗是真的非常通人性,还抬起爪爪,放到陈澜的小手里。
陈澜以前哪曾奢望过养宠物,更别说现在在这里闷了一年多,狗爪爪搭在他的手心里,狗狗棕色的眼睛专注地看着他,陈澜的心都要化了。
再一次被忽略了的祝简书一时不适应,除了尊上那里,他在哪都没有人敢这样忽视他。
而且小孩向来跟他亲近的不得了,结果现在呢,从他出现到现在,小孩就光高兴喜欢那只狗去了。
祝简书就看到小孩笑的连眼睛都要不见了,甚至都能看到小孩刚冒出来的最里面的大牙牙根。
“这么喜欢?”
陈澜终于从狗狗的爪子里分出一份注意力,扭头,“殿!”然后伸手去够祝简书的手,抓着他的手,也让他摸摸狗爪爪。
祝简书敷衍地摸了一下,对红珍道:“等下给他洗手。”
小孩摸完狗爪,已经又去搂狗脖子去了,祝简书嫌弃地想,已经脏的不成样子,等会再往他身上扑,他可不会让小孩扑过来。
但是,这次就直到祝简书说要走了,小孩都没有撒娇要出去玩,听他要走了,也只是从狗脖子里抬了下头,“殿殿,再来。”
连动都没有动一下地方。
这与往日的落差,让祝简书罕见的郁闷了一下下,小没良心的。
还来什么,不来了,以后都跟你的狗玩去吧。
但是在又过了有十多天,又一次从一批信件书文中抬头歇息时,祝简书还是没有坐住,再次去了至宁峰上。
还没进云落居的门,就听到小孩咯咯的笑声,等进去,嗯,依然没有冲过来的小孩。
往日总会飞扑过来的小孩正在与那只狗在院子里转圈玩,小脸玩的红扑扑的。
春天过去,天气渐暖转热,小孩换了更薄的衣衫,显得更瘦了些,与狗狗的玩闹,让小孩脑门上沁出了汗。
祝简书看着一下一下捉狗尾巴玩的小孩,不太明白,他怎么还对那只狗有那么大的热情?
看看,他都在门口站了两息的时间,这小孩都还没有发现他。
“团团。”依然是祝简书先叫了人。
小孩茫然抬头。
祝简书手指点了点小孩的额头,“光跟它玩,是不是都把我忘了?都不理人了。”
陈澜秒换可爱笑脸,“殿殿,理。”
祝简书哼了声,看着小孩脑门上的汗,又按住小孩的肩膀,手从小孩的脖子里伸进去,在小孩的肩背上摸了下,摸到一手的汗。
陈澜咯咯笑着闪躲。
祝简书训他:“玩成这样子,也不怕生病喝药,不能玩了。”
陈澜仰着脑袋让祝简书用帕子给他擦汗,“玩。”
祝简书这次擦汗的动作粗鲁,给他重重抹了下,“不行。”
陈澜也不怕祝简书板着的脸,攀着祝简书的胳膊,蹭啊蹭。
祝简书板着的脸被他蹭的泄露出丝笑意,伸出一根手指头将陈澜的小脑袋往外推,“小脏孩,离我远点。”
陈澜与祝简书闹了一会儿,然后两人一起回了房间,陈澜也终于凉快了会儿。
祝简书道:“我那里有冰蚕丝,我回去会让人送过来,以后给小公子用冰蚕丝做些夏衣。”
祝简书这话则是对红珍说的了,至于冰蚕丝他那里其实也并没有备,他们这些有修为的人,用不着那个,不像小孩似的,冬怕冷,夏怕热。
不过虽然没有备着冰蚕丝,但也只是往下面吩咐一声的事。
陈澜听到祝简书说话,歪了歪小脑袋,又蹭到祝简书旁边,抱住祝简书的胳膊,可可爱爱对他笑,这就是表达谢意了。
其他的不说,祝简书这个人实在是个温柔又细心的人,起码外表看起来是的。
小孩已经洗了手脸,重换了干净衣服,白白嫩嫩,软乎乎,被小孩亲昵的抱着胳膊,祝简书笑的如春日熏风。
祝简书摸摸小孩的手掌心:“还热不热?”摸着是不热的了。
“殿殿,殿殿!”
小孩又重新欢快唤起他来,祝简书也好耐心地应着他,又问他都吃了什么,玩了什么,小孩也回答的驴头不对马嘴,多是红珍又跟着回答。
“前几日小公子很爱吃光燕肉糜,都能吃五大勺,这几日不太爱吃了,又喜欢上了佛花果,不过这果子性凉,不敢让他多吃。”
祝简书:“他是这样,喜欢个吃的东西过几天就又不爱吃了,喜欢的时候又管不住嘴,你们看着,别让他吃出来毛病。”
红珍连连应是。
祝简书又说:“小孩能吃的吃食尽管去寻,多换点新鲜的,小家伙什么都好奇,就爱尝个鲜,有人手不够不方便的地方尽管去长锦殿那边说一声。”
红珍笑着道:“是,大殿下说过,奴婢们都记着,听孔方子说有一种飞鱼笋,可以捣碎了弄成汁,幼童喝了身体康健,奴婢就寻了长锦殿的鸣力管事,帮着留意看能不能寻到飞鱼笋。”
祝简书点头道:“就该如此,你做的很好。”
陈澜听着祝简书与红珍说着他的事,仰着头看向祝简书温和的侧脸,微微晃神。
如梦如幻的不真实。
就是他外婆也没有这样与人一句一句说着他吃饭穿衣的琐碎事,老人家的观念里,有饭吃有衣穿能长大就好。
老人家小时候挨过饿,衣服都是捡着哥哥姐姐的来穿,补丁摞补丁,从没穿过新衣。
她是那样过来的,就也不觉得外孙哪里有过的不好,吃饭跟着大人的来吃,能吃饱,衣服就邻居熟人家大孩子穿过不要的,也有的穿。
至于后来有了小他两岁的表弟,表弟吃的穿的,都精致,许多饭菜都是专门给小孩子做的软烂有营养的,衣服也都是专门买的小孩穿的新衣服。
一对比,陈澜就过的心酸了些。
不过陈澜是大孩子了嘛,表弟还小,他舅妈是这样说的。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陈澜可也有那么小的时候,当时陈澜小时候可就是粗糙着过来的,而且陈澜也就是大了两岁而已,也不算大。
可谁让这不是陈澜的爸妈,不是陈澜的家呢?
话不用说那么明白。
就是陈澜外婆也不会多说什么,一是觉得小孩只要能长大就行,怎么长不是长?二来是她带着陈澜这个拖油瓶和儿子住在一起,总是矮了一头的感觉,并不敢为陈澜多争取。
正说着话的祝简书低头,对上小孩圆溜溜在发呆的清澈眼睛,说他:“总看我做什么?几天不见,光跟着你的狗玩儿,都不认识我了。
陈澜对祝简书绽放一个露出小米米牙的笑,又低头抓着他的手玩。
祝简书的手指被小孩的小手手一个个捏来捏去,他也好脾气,没有将手抽出来,又问他:“你的灰灰呢?不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