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福拉着弦,看着对面的戎族人,他的两眼紧盯着对面的人,但从手腕到肩膀都是放松的,他知道,一旦对面的人开始冲锋,他就要以最快的速度射出最多的箭。
他所处的位置风向很好,但是从后面吹来的冷风还是将他的四肢都冻麻痹了,不过因为紧张,他也没有太多的感觉。两天前的那场战斗,是长枪兵和刀兵的舞台,他这样的弓箭兵根本就没有出场,当时,他还是庆幸的,对于戎族,他也是恼恨的,可是,他更爱惜自己的性命。
“不要你有大富大贵,那不是咱们该有的命,只要你平平安安长大,有点小福气,就够了。”
这是他爷爷过去经常说的话,所以他想的,也就是有个小钱,娶个漂亮点的老婆,将来再生两个能干些的儿子,什么英雄啊,将军啊,他是连想都不想的,他会当兵,也只是因为他比较笨,不会做生意,没办法继承家业,为了能让他有条生路,家里人拖了关系,让他做了有俸禄的兵。
“也就是在咱们大珠,若是在前朝啊,这兵,可是当不得的。”
这是他进入军队后,那些老行伍们说的,据说在前朝,那些犯了事被发配到边关的不说,就是他们这种自愿当兵的,也没什么俸禄,脸上也还要刺字,若是升不了官,那字就一辈子不会消,出来就要被人指点的。
而在大珠,像他们这种自愿当兵的就有俸禄,脸上也不会被刺字,虽然俸禄不多,可是总有,军队里又管吃管喝还有衣服,这钱,也就能存下了,他是十六岁进的军队,准备做到二十六岁就退役,那时候他也能存个四五十两银子,再配着家中给的一些,也就能在村里买上几亩上好的良田了。
虽然年龄大了些,但有田有地,也就会有婆娘,他又是当过兵的,到村里,也不会有人敢惹,那日子,自然能过的很美。在他的计划中,没有打仗,可是,就碰上了,而这一次,还被调到了北征军中,在第一天知道这事的时候,他被吓的几乎尿了裤子,可也不得不打包行囊,逃兵的下场他们都见了,自己凄惨不说,还会连累家中父母兄弟,所以,他虽然腿哆嗦着,也还是上来了。
为什么要打仗?为什么就一定要收复上京?虽然对戎族也很愤怒,对戎族也有仇恨,但在他的意识中还是很飘忽的,他自小生长在柳江以南,祖宗三辈里都没人去过上京,就算是有感情,也是不愿意拿自己的性命去换的。
对面的戎族人动了,王小福的手臂瞬时调整到了最佳状态——只有在最佳的状态,才能发挥出最好的战斗力,这是他们的郑将军说的,他们的郑将军说了很多,而且都很正确,因为在和其他营的对比中,他们往往是胜利的一方,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令他觉得战争也不是那么可怕的,只是在面对戎族的时候,他还是会本能的胆怯,直到两天前。
两天前的那场战斗他们赢了,拿下了现在的营地,然后,所有受了伤的或者杀了两个以上戎族的士兵,都被允许当着众人的面砍下一个戎族人的脑袋,在大刀面前,有的戎族还能挺着胸膛在那里高叫着他们都听不懂的话,有的却只能哀求,甚至有的,都瘫在了那里。
但不管结果是什么,他们的脑袋都会被砍下,而每一个做这事的士兵,都会得到英雄似的欢呼,和他一起进入军队,也是他早年的邻居化方扬,因为受了伤,也有一个这样的机会,这两天可没少在他面前炫耀。
“小福啊,你是不知道,老子以前觉得那些戎族人都很厉害,可你猜怎么着,把刀砍到他们脖子里,不也就是那个样?甚至,他们的血还是臭的,不过也许老子砍的那个尿了裤子?哈哈哈哈,下次有机会,老子一定要多砍几个!”
“你是用枪的,怎么砍?而且你这次能上去,是因为受了伤,可不是你在战场上就怎么怎么样了。”实在看不惯他那番嚣张的气焰,在他第六次说到那番话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那老子就多捅他们几个窟窿!”化方扬瞪着眼道,“而且,你没有听将军说吗?这次上去杀戎族的,不管是受伤的,还是有了战功的,都是光荣的,有了战功的有功,受伤的也有功,这伤疤,是胜利的勋章,男子汉英勇的表现,是男人,那就要马、马……”
“马、马!词都用不好,那是马革裹尸!”
因为当年家中还送他去上过学,所以他很容易就记住了这个词,这时候也就自然而然的用了出来,化方扬立刻道:“对对,马革裹尸!将军说的多好啊,我们打仗,不光是为了收复上京,更为了我们身后的家人!这些戎族人,生性残暴,过去有吉安关挡着,现在就只剩下柳江了,若是让他们过了江,咱们身后的父老乡亲怎么办?亲朋好友怎么办?婆娘孩子怎么……”
“你有婆娘吗?”
化方扬比他还不如,他是因为不够聪明,父母无奈,才送他来当兵的,家中虽不富贵,多少还有个铺子,化方扬家中却是真穷,他要是不当够二十年兵,就存不买地钱,毕竟,他每个月还要给父母寄钱。
“我早晚会有的!老子就在这次砍下一百个戎族人的脑袋,把这些人赶回关外,也就攒够了钱!”
也许是被他说的挂不住了,在丢下这一句之后,化方扬就走了,他看着他的背影,没有丝毫打击到人的兴奋,反而有一点羡慕……
“当兵吃粮,我知道在这里的各位有很多都是为了能有一口吃食,为了每个月有一份稳定的俸禄,才来这里当兵的,这没有错,我,郑定辉,当年也是如此,甚至比你们还不如,为了一个包子,一个馒头,甚至只是一口搜饭,我去偷去抢过!我那时候没想过这对不对,我只是知道,如果我不吃,我就要死了,而我想,活下去!”
那一天,在要杀那些戎族人之前,郑将军站在临时搭建的高台上,这样说着,在他的印象中,郑将军的话一直不多,当然,这也许是因为他只是一个小兵,也没有资格和将军那样的人说话的缘故,不过不仅是他,他们营所有的人都几乎看到过郑将军一个人,一下一下的练着长枪,一次又一次的把手中的枪送出去,一次又一次的挪动着脚步。
很简单、很单调,但也就是这些平凡的举动,令他们全营上下,没有抵触的,就接受了这位传说是皇亲的将军——这是一个做实事的,他们都有这样的认识,而后来的事情,也证明了他们所想的没有错。
他们的俸禄没有受到丝毫的克扣,上面发下的衣服食物也都如数的到了他们手中,没有温和的对待,但是,也没有什么不合情理的要求,若是要求他们加练,郑定辉也绝对会站在第一个。
在不知不觉中,郑定辉在他眼前就化成了一座山,沉默,而又有威严。
“我过去想的是要活下去,现在想的,还是要活下去!大家都知道,我是有爵位的,不仅有爵位,我还有功名,如果要逃的话,我是可以一直逃的,我能从柳江以北逃到柳江以南,将来我还能逃的更远,甚至逃出大珠的土地!可是,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我就算活着,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我能逃,可是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都能逃吗?那过去开包子铺的王大叔,那茶鸡蛋做的非常好吃的大娘,那给我补过裤子的婶子,他们也都能逃吗?如果这些人死了,那么我又算什么呢?”
“我,郑定辉是一个男人,我认为我是一个男人,所以,我可以笨,可以穷,但是我不能没囊器,我不能让别人在我头顶上还拉屎撒尿的时候还装窝囊!男子汉大丈夫,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杀绝了戎族,子孙后代都会记得我们,被戎族杀了,也不过是马革裹尸,说出去,也光荣!”这么一通半俗不雅的话却调动起了他的情绪,他在当时,呼吸都不由自主的粗重了起来。
“有人说,杀俘不祥,杀了这些人,以后这些戎族人就会和咱们拼命了,可是我要说,这些戎族人一直就是这么干的,就算他们一时投降了,也不过是一种手段,等将来,还是会反过头来的杀咱们,在他们的眼中,咱们是懦弱的、无能的,咱们不敢杀他们,现在,我就要让他们看看,咱们到底敢不敢!”
伴随着这一句,大刀砍下,第一个戎族人的脑袋落到了地上,红色的血液蔓延开来。
“现在,如果还有觉得能和这些戎族人共存的,可以不动手!”
共存、共存……
戎族的士兵越来越近,在这些冰冷的天气中,还有人赤裸着上身,深褐色的脸上更是狰狞,有的,还用红黑的颜色在脸上涂满了怪异的图案。
十步、八步、六步……
已经能清楚的感觉到身下的震动,近了,越来越近了。
“去你妈的!”
这样怒叫着,王小福手中的箭飞了出去,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他是一个男人,一个有担待的男人,他还想将来买田娶媳妇,绝对不要这些戎族人来破坏这一切。
而也就在同一时间,箭簇满天飞,和王小福一样躲在掩体中的弓箭手,都把手中的箭射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