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河豚配芦芽

  凌晨三点,手机像催命一般响起来,我迷迷瞪瞪地接了,电话那头有人恶狠狠地说:“赶紧开门!怎么睡得这么死,没听到敲门啊?”

  我听着声音很熟,但一时想不起来是谁,于是下床迷迷瞪瞪地去开门,门口站着我的老板沈则。沈老板似乎一晚上没睡,两眼血丝,满脸胡茬,领口敞着,神情焦虑。

  我睡眼迷蒙地望着他。

  他说:“滚进去。”

  我侧身让路,他进屋顺手带上门,不容置疑地指挥说:“赶紧穿好衣服跟我走,我妹夫病了。”

  虽然半夜我的智商只剩下平时的一半,但就算在平时,我也绝对弄不清这句话的逻辑。首先他让我穿戴整齐,其次他说他妹夫病了。他妹夫是谁?他妹夫和我穿不穿衣服有什么关系?

  因为弄不清他的意思,我继续傻望着他,他便掏出一罐冰镇咖啡贴在了我的热脖子上,我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叫声。

  沈则体贴地问:“清醒了吧?可以跟我走吗?”

  我手忙脚乱地穿衣服,问:“出什么事了?”

  “事发突然,车上说。”他把咖啡扔给我,“动作要快。”

  豪车停在楼下,两只雪亮的氙气大灯照着巷口,我爬上副驾驶座,又问:“到底怎么了?”

  他皱着眉头。老实说我特爱看他这副表情,他越烦恼我越高兴,光看着他满面愁容,我就能干下三大碗白饭。

  他凝重地说:“吴其,我现在跟你谈笔交易,你要是愿意,我把上个月你工作出娄子被扣的一千块钱还给你,你要是不愿意,我这个月再扣你一千。”

  “放屁!”我怒道,“那娄子是我们组马小红捅的,你明明知道我是替她顶包!”

  “我才不管,先说你愿不愿意。”

  “愿意!”两千块钱足够我出卖灵魂了。

  “好。”他拍着我的肩膀说,“今天你去结个婚。”

  “……”我问,“结什么?”

  “结婚。”

  “和谁?”

  “我妹妹。”

  “……”我斟酌着问,“沈总,您觉不觉得在我和令妹结婚之前,应该先处处朋友,加深加深感情?”

  他突然扔给我一只红包,说:“来不及了,里面有八千块钱,你干不干?”

  “干!”千块钱足够让我卖二百多次身,何况只是娶个母夜叉。

  沈则夸我深明大义,说事成之后请我去江边吃河豚,想吃多少吃多少,毒死了丧葬费他一手全包,然后,他终于告诉我为什么我得去和他妹妹结婚,因为他妹夫病了。

  其实我认识他妹夫,他是我读书时的师哥,姓陆,刚才我睡昏头了没想起来。顺便说一下,沈则也是我的师哥,比我高几届,我们三个在大学里就一起混过。我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只好跑到沈则的公司里帮闲,这厮高冷,驭下又严,这几个月我过的也是“刀头舔血”的日子。

  沈则有个妹妹叫沈然,和他长得很像,高大英武,虎背熊腰,脾气也差不多,能嫁出去实属奇迹,总之他妹夫老陆不但审美观有问题,还是个受虐狂。

  今天是沈然和老陆的结婚喜宴,但昨天晚上老陆吃油腻了,引发急性胆囊炎,现在别说是结婚,连下床都不行了。

  我说:“既然新郎病了那婚宴改日子不就行了?”

  沈则说不行,68桌宾客的请帖都发出去了,就等今天。他让我代替老陆出席婚宴,是因为我和那家伙的身高、体型差不多。另外我是外省人,刚到此地半年,根基不深,平常又宅,单位、宿舍两点一线,除了公司的同事和巷子口摆小吃摊的阿婆,估计就没人认识我了。

  我问:“你们临时找了个假新郎,男方的亲属竟然没意见?”

  沈则嗤笑道:“这主意就是男方提出来的。你放心吧,上个月男方主场已经办过婚宴了这次是女方主场,男方没来几个人,彼此心里都有数。

  “那女方没意见?”

  “有什么意见?”他冷冷地打着方向盘,“五六百个宾客里,认识新郎的十个手指头都数得过来。这哪里是结婚,根本就是受罪。以后我结婚一定躲到荒岛上去,谁都不请。”

  沈则他爸是本地首富,请的都是头面人物,好不容易在五星级酒店风风光光地嫁一回女儿,当然死也不肯改婚期。对于广大“土豪劣绅”来说,面子比女婿的真假重要多了。

  我问:“我们现在去哪儿?”

  沈则说:“去医院。”

  到了医院我们直奔急救室,老陆正躺在那儿“号丧”,声音比三五个产妇加起来还大,言语间辱及他那颗胆囊的所有血亲、表亲以及姻亲。

  沈则捂着耳朵对他说:“别喊了,吴其来了!”

  “吴其!”老陆涕泗横流地要拉我的手,我不肯,他非要拉,还把鼻涕蹭了我一裤子。这贱人搂着我的大腿号叫:“兄弟,全靠你啦!”

  我问:“师哥,你昨天晚上吃什么了?”

  他嚎道:“我没吃什么啊,就七八根烤羊排,外加小半条羊腿,以及两根烤羊蝎子而已啊!”

  一旁,他的亲爹亲妈和亲姐姐听了这话,便羞愧地扭过头去。

  沈则问:“医生怎么说?”

  老陆的妈妈说:“医生说要赶紧做手术。我们都商量好了,他姐姐在这儿伺候他,其他人等天亮后各就各位,一定要把婚宴办好!办风光!”

  其他人就跟着点头。

  你瞧人家才是深明大义,儿子的腹膜可穿孔,双方长辈的脸面不能丟。68桌人呢,连市长都到场了新郎怎么能不去呢?

  然后他们就打量我,老陆的姐姐抿嘴笑道:“这个替身背面看上去和我弟有点儿像,但是正面帅太多了呀!”

  沈则说:“没事,等会儿化妆时给他脸上抹点儿黑粉。”

  他看了表说四点多了,拉着我要走。我问去哪儿,他说回家。于是我们从医院驱车去他家,到了以后一人占了沙发一头,和衣睡了个把小时,清晨六点,他把我喊起来,说:“走吧,化妆去。”

  沈然新娘子在酒店里包了个总统套间,我们去时她已经起床好一会儿了。这婆娘咬着油条对我嘎嘎大笑,说:“吴其,你那小脸可千万别刮得太干净,我们家老陆是个糙人,你刮干净了就不像他了!”

  我恼怒地指着她说:“我告诉你沈然,好女不嫁二夫!”

  沈则威胁说:“你们两个不管谁再多说一句话,我就把他绑在车子后面拖行五公里。”

  于是沈然带着资深化妆师逃走了,留下一个新手给我做了个极其傻的发型,偏分带吹高的,还给我涂了两朵腮红,幸好转身就让沈则给抹掉了。

  “太傻了。”他于心不忍地评价。

  化好妆,穿上老陆的阿玛尼西服,我和沈则一起吃早饭。我有些懊悔当初答应得太爽快,于是说:“沈总,兹事体大,真怕临时出纰漏啊。”

  沈则说:“没事,照我说的做。”

  “我把八千块钱退给你好不好?”我试探着问。

  沈则喝了口粥,沉着地答道:“我不要你的钱,我到时候割你一只肾。”

  “……”我埋头吃煎饺,毕竟吃饱了好卖力嘛。

  早上7点多,打扮停当的沈然由专车送回娘家去了。过了会儿,有人来通知说婚车队伍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去接新娘。沈则便押着我出了酒店。

  我是真后悔了,第一次结婚,多么有纪念意义啊,没想到却是这么一个状况!但沈则贴身站在我身后,手中似乎还握有凶器,我逃不掉也走不了,只好摸着腰间老陆的爱马仕皮带,希望此神物赐予我力量。

  婚车就停在酒店门口。清一色的悍马,大摆长龙,一眼望不到头。彩车是一辆加长悍马,不知道沈家从哪里搞来的,白色,高底盘,一边八扇车窗因为太长,它怎么看怎么像一辆披红挂绿的公交车,气派!

  沈则当然是彩车司机,其余悍马由他的哥们儿开。那些狐朋狗友中有人认识我,便淫笑着把我团团围住,嘴上争先恐后地占我便宜。

  “妹夫!”他们亲热地喊。

  沈则替我把他们都赶跑了。

  按老规矩,每一位婚车司机都能拿到一只红包。沈则发红包时挨个儿又叮咛一遍,嘱咐他们管好自己的嘴,谁要是在宾客面前露了馅,就会被扔到江心里喂鱼。

  爬上公交……不,悍马,望着比救护车担架还长的真皮座椅,我突今天是冒名顶替假结婚才能坐上悍马,他日真结婚了,不知道能不能坐上马自达6。

  我对沈则表达了同样的担忧,沈则白了我一眼说:“结什么结?你也到荒岛上去好了。”

  真冷酷啊,这厮!

  8点半,悍马婚车队准时到达了新娘家。按这儿的习俗,下面的流程是吃甜汤、敲门,盘问、塞红包、挤门、抢人,沈则一边给我解释一边安慰我,说:“沈然的几个闺蜜都知道你是假的,不会为难你的,放心吧。”

  我信了在震耳欲聋的爆竹声中跨进了沈氏豪宅的大门,在沈家人或心照不宣或初次见面的客套笑容里,我一仰脖子把甜汤喝了,鼓足勇气往二楼沈然的闺房跑去。沈则和他的哥们儿紧随我身后,替我掠阵。

  结果事与愿违,那帮女的知道我是假的,玩得更欢了。她们问我内裤是什么颜色,还让我脱光了再进去,不然不好验货。我从门缝儿底下塞了十多个红包进去都没用,只好无语地望着沈则。

  沈则暴喝:“有完没完?!”然后一挥臂,他那几个防暴队出身的哥们儿猛然跃出,砰砰几脚踹开了房门,紧接着一拥而入,摁住上蹿下跳的新娘子,交到我手上。

  这一切被我身后的录像师忠实地记录了下来。顺便说,录像师已经被交代过尽量少拍我的正脸,以便后期制作把老陆的脑袋安上去。

  由于抢人环节只花了5秒钟,录像师贴心地建议再加一个求婚环节,也就是说,我得跪下,拉着沈然的手,求她嫁给我。

  我同意了,沈然便坐到床边,我单膝跪下,后面有人教我说辞:“亲爱的……”

  我说:“亲爱的……”

  “爱你一万年,恋你一千年,吻你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如果你愿意,请不要对我存有怀疑;期待的心情深植心里,心跳的感动不能找到代替,一切一切,只为安抚那漂泊已久的孤独的心……”

  我扭头问:“这都是谁写的词儿?”

  沈则怒道:“少啰唆!照着说!”

  于是我回身对新娘子说:“我要的是天长地久,你愿意和我携手一生一世吗?”

  那位力能扛鼎,又演技精绝的新娘子嘤咛一声,娇羞地转过身去,说:“我愿意。起来吧,老陆。”

  于是我站起来,在旁人的帮助下背起新娘子,颤巍巍地下楼梯,颤巍巍地踩炸了几只气球,然后回到了悍马。

  一上车沈则就开始骂他妹妹:“沈然你有点儿眼色吧!吴其是来帮忙的,你别为难人家行不行?”

  沈然正用尖指甲剔着牙(没错,她牙缝里都是我的血肉残渣)说:“哎哟,人家吴其都没意见,你急什么呀?”

  本地规矩,女孩儿出嫁需披金挂银。沈然穿着一身大红色的中式喜服,脖子上挂着二十多根金项链,手指、手腕上缀满金戒指、金镯子,耳朵上的金坠子有碗口大小。我粗粗估计了一下,她体重约120斤,衣服首饰重约40斤,刚才我是背了五瓶满装煤气罐下楼的,实属不易。

  由于这是女方主场的婚礼,男方在本地没房子,所以接新人去新房这个环节就被取消了,这倒省了大家的事,一行人直奔酒店,准备中午的宴会。

  沈然非常高兴,因为到了酒店她就能尽情地侮辱我了,幸好她哥虽然混蛋,还讲究点儿忠孝,他另外开了一间套房,只带着我和几个核心的帮闲人员入住,把沈然那女魔头隔绝在外。

  这时候没人想那个躺在手术室里的正牌新郎官,全都围着我,似乎我是个雏儿,正准备梳拢的那种,怕教育不好得罪了恩客。其中以沈则的表现最为明显,他那眉头就没舒展过,看他一眼仿佛看到了全人类的苦难。

  “下面才是重头戏。”他说,“迎宾、婚礼仪式、敬酒。”

  帮闲甲端详我,不无担忧地表示:“他和老陆越看越不像,要不迎宾就别去了吧。”

  “那不行,不合规矩。”帮闲乙反对道,“而且新郎新娘都不去,怎么收红包啊?”

  沈则想了想,派人去给我找了一副粗黑框的平光眼镜,终于忍下心说:“给他脸上多擦点儿粉。”于是那作死的化妆师又把腮红给我抹上了。

  上午11:08,新人准时站在酒店大堂迎宾。

  我是外地人,沈然是大学时通过她哥才认识我的。她独立生活已久,工作单位远在首都,所以我俩的生活基本没有交集。这为我的冒名顶替提供了方便,站在那儿卖笑的头20分钟里我见了无数人,没有一个熟悉面孔,我估计那些人其实也不认识老陆。

  又站了几分钟,沈然受不了了,她那身披挂实在太重,而且都压在两只1.5平方厘米的鞋跟上。她扶着我的手汗出如浆,说:“吴其,我们撤吧。”

  我转头望向沈则,他说能撤才能撤。沈则点头,毕竟是亲妹妹,再怎么样他也是心疼的。

  于是我们就撤了,换了沈家两个老的,即沈富豪和沈阔太以及伴郎伴娘站在大厅里。反正举办这个婚礼的目的不是为了结婚,而是为了摆谱,有没有新郎新娘不重要,新郎是真的还是假的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来了多少达官名流,订了多么高级的酒店,用了多少豪车,摆了多少桌酒,花了多少银子。

  沈然和我各自回了房间,过会儿沈则敲门进来,扯开了领带和衬衣领口,坐在我对面抽烟,仰天长叹道:“受罪啊。”

  我说:“受罪的是我啊沈总,您瞧我这脸上的粉底、腮红和唇膏,我上次化妆还是幼儿园时上台表演舞蹈《好日子》。”沈则幸灾乐祸地笑了让我再度懊恼不应该答应他,跑来为老陆那贱人捐躯。

  说起来沈则待我不薄,虽然差遣我时狠了一些,但该给的薪水从来没少过,我们部门有个女的叫马小红,是市里某领导的儿媳妇,迟到早退,上班打毛衣、睡觉、嗑瓜子、聊八卦、挑拨离间,无恶不作,业绩一塌糊涂,但却无法将她辞退。于是马小红工作一出差错,沈则就派人来骂我,当众扣我的奖金。几次三番马小红反而不好意思了,为了不出错,她干脆不干活了,整个公司因此倍感轻松。沈则扣我的那些钱后来都还了,事实上我现在住的房子也是他的,因为我有心赖账,至今尚未给他交过房租。

  11:50,有人来说新郎新娘准备,市长已经到了,仪式快要开始了。沈则拍着我的肩膀说成败在此一举,然后就把我推了出去。

  12:05,沈然和我在宴会厅关闭着的大门后就位。12:08,结婚进行曲响起,大门打开,我俩牵手僵笑着走上红毯。她僵是因为行动不便,我僵是因为人生竟然荒诞到了这个地步。我和沈然,谁信呢?这姑娘连喜帖都没发到我头上!真要选择的话我宁愿娶她哥,因为她哥不用穿高跟鞋。

  难怪慈禧老佛爷离不开李莲英,人家天天扶着她走路呢,容易么?

  礼炮响了,彩带、彩纸糊了我们一脸,我们互相搀扶地踉跄地走上舞台,后面的事情就都不太记得了。只记得有个鬼似的家伙一直在我们身边乱窜,说各类黄色笑话和切口,嗓音很尖,语速极快,老套俗气,底下的观众没一个乐的。随后有个死老胖子上台致辞,据说是证婚人,我悄声问沈然认不认识,她说:“认识个屁!”市长也坐在底下,恍惚间只看得出很胖,圆脸大背头。

  聚光灯烤得人须发皆焦,沈然和我脸上的粉都化了一半。她的大部分体重都靠在我身上,远远看去似乎是新人互相依偎,煞是感人。

  再随后双方父母登台,四人都表演得很好,台风稳健。

  男方到场的是三五个至亲,女方只有几个核心人物知道我是假的,那个鬼似的司仪不知道,他怂恿我和双方父母表演催泪的亲情节目,立刻就被婉拒了。司仪不甘心,在交换了戒指、切了蛋糕、倒了香槟以后,悍然在大屏幕上放起了表现沈然和老陆恩爱历程的PPT,极尽肉麻之能事。好在PPT都是用婚纱照做的,老陆被PS得失了真,倒是有几分像我了。

  看着巨幕上搔首弄姿娇俏喜人的老陆,沈然扶着我落荒而逃,一直逃到新娘休息室,掩上了门。

  “过关了!”她甩开高跟鞋喘着气说:“吴其,我似乎要对你产生感情了呢,咱们这也算是共同患过难呀。”

  我说:“好姑娘,你的潘氏金莲姑姑也没有移情这么快的,今天过后,你还是回家悉心照料你那割了胆囊的老公吧。”

  她嚷嚷着脚疼,我跑去看,脚趾脚跟果然都起了大水疱,这哪里是鞋,分明就是刑具。我四处翻找创可贴,然后替她贴上。

  沈则推门进来,来不及夸奖我们刚才的表现,就面色凝重地指挥道:“赶紧换衣服、吃东西准备去敬酒,68桌酒呢,不知道要敬到什么时候。”

  沈然抱头哀号,和我一起匆匆吃了两口点心,套上刑具再度出场。此时还有迟到的来宾,有的是路途较远或路上堵车来晚了,有的是根本不想饿着肚子参与冗长无聊的结婚仪式。

  本地婚宴上并没有把新郎灌到醉死的习惯,所以敬酒时我用的是啤酒,沈然用了橙汁。沈则带着伴娘跟在身后为我们倒酒,一方面是监视我,另一方面也是保护我。

  给主桌敬酒的时候有些尴尬,因为那里坐着沈然和老陆的父母,以及个别了解事实真相的人。好在其余贵宾都蒙在鼓里,市长还打着官腔勉励了我们几句,胖子证婚人对沈然能不能生儿子异常关心。过了主桌,后面的酒就比较好敬,有些人仗着自己是沈然的老同学想闹,但有沈则这尊大神压阵,谁也没敢造次。

  20桌以后,我开始头昏脑涨。啤酒虽然好喝,但毕竟有度数,我又是那种不胜酒力的废物,更糟糕的是周围太拥挤、太嘈杂、太喧嚣、太聒噪、太热!沈则说得对,荒岛好,荒岛安静,荒岛是我心向往之地!

  于是20桌以后的酒都由沈则代喝了。我们又勉强敬了十多桌,沈然已经摇摇欲坠,我也是强弩之末,耳中纷繁缭乱家嫁女包了两个大宴会厅,一边摆36桌,一边32桌,我们好不容易把36桌给敬完了,想想那边还有乌泱泱的三百多人,真恨不得一头碰死!

  我怀疑老陆是隐蔽战线上的人,他一定事先得到了情报,于是勉力吃下肥羊,刻意破坏胆囊功能以逃避这场婚礼。他的取舍很对,只要当下能从酒店出去,我也愿意献出一颗胆囊!

  从A大厅到B大厅的路上,我和沈然靠墙喘息,一人喝了一罐红牛提神。沈则腾出手来替我们俩抚背,说:“加油,努力。”

  伴郎伴娘都换过一茬了,只有沈家兄妹和我无人替换。歇了三五分钟,我们往B大厅走去,必须抓紧时间赶在散场前把酒敬完。

  B大厅也是热闹,草草地敬了几桌酒,我们来到38号桌跟前。这一桌位于角落,又藏在一根方柱后面,坐的都是些不太重要的社会朋友,可能是沈富豪认识的,也可能是沈阔太的朋友,总之从沈则和沈然的表情来看,他们一个都不认识。

  但是我却认识两个——我爸和我妈。

  我一眼就望到了生命的尽头!

  ……

  酒杯从我手上滑下去,掉在了老陆的普拉达皮鞋上,酒水飞溅了我一裤腿,但我却毫无感觉。我爸妈的酒杯也掉了,他们愣愣地瞪着我,我也愣愣地瞪着他们,谁也没有说话。

  我的人生中经历过无数惨剧,两岁时趴在井沿上玩结果掉了下去,4岁时跨水沟摔断了腿,10岁时踢球右臂骨折,15岁早恋被全校通报,17岁自己染头发差点儿弄瞎了眼睛,大学时玩徒步在荒山失联了三天,被找到时饿得几乎把袜子都给吃了……但是没有一场惨剧能比得上眼前!

  我感觉周围的空间都扭曲了,我一定被不可知的力量抛到了某个说不清的地方,比如柯伊伯带之类的地方,那玩意儿在海王星轨道外侧的黄道面附近,天体密集……总之!我的脑中一片混沌,意识明灭中身边的一切都统统消失,只剩下三个人:我!我爸!我妈!

  你一定觉得化妆成这样爸妈不一定能认出我来,怎么可能!我是从我妈身体里爬出来的,别说只是脸上扑了粉,就算剁碎了熬成酱烧成灰,他们也认识!

  慌乱之下我说了一句中外斗争史上最容易引起误会,最易于激化矛盾的话:“……妈,你听我解释……”

  我妈伸手慢慢地捂住了耳朵,台词将要脱口而出!

  这时候救世主出现了,国际歌说世界上没有救世主,不!其实是存在的,而且他就在我身边!

  沈则绕到了我爸妈身后,伸手搭住了他们的肩,亲热地说:“叔叔阿姨,你们怎么坐在这儿?我爸妈正在找你们呢,来来来,我领你们去!”

  沈则很高,我妈娇小,我爸属于斯文白净型,他们俩在毫无反抗的情况下被沈则夹在胳肢窝底下挟持走了,临走前沈则给我使眼色,命令我继续敬酒。

  我哪还能敬酒啊,我都快疯了!

  勉强从38桌逃出去后,沈然一连问了我十多个为什么,为什么我爸妈会出现在她的婚礼上?为什么她事先完全不知情?为什么我爸妈会认识她爸妈?……

  我怎么知道?!我还想问为什么呐!

  我对沈然说自己不行了,想吐,然后就从宴会厅跑了出去。见我逃了,沈然便紧随其后,反正待会儿她哥追问起来,就把责任全推到我身上。

  但我真的只是去吐,一到走廊上,冷气袭来,我打了个激灵,脑中豁然清醒。沈然从边上逃窜出来,我一把扣住她道:“新娘子,哪儿去?”

  她说:“脚疼,回房间。”

  我说:“想想你哥的手段,我们不能半途而废,得去把剩下的30桌酒敬完。”

  她覥着脸说:“我哥不会对我怎么样的啦。”

  “是啊。”我冷笑,“但你哥会弄死我!

  我威胁说:“你敬不敬?你要是敢说不敬,我现在就跑到医院去再喂老陆吃三条肥羊腿。”

  沈然正色道:“看不出来啊!吴其,你平常安安静静的一个人,原来也挺心狠手辣。”

  “我告诉你,阎狗才咬人呢!”我拉着她回宴会厅,伴娘奉上酒来,我们从39桌敬起,不多客套,不说废话,半分钟一桌,势如破竹。敬到50多桌时,婚宴也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客人都自动散了。好在五六十桌后并不是来宾,而是婚礼上帮忙的众人,比如司机、化妆师、摄影摄像、搭舞合的,扎花车的,等等,他们都拿过红包了,喝不喝新人这杯酒都无所谓,于是我们乐得轻松,不了了之,连送宾客这一茬都省了。

  沈然提着她的鞋落荒而逃,我留在原地随手拉了张椅子坐下,抱头叹息:她的事儿完了我的事儿还没开始呢!

  伴郎同情地拍拍我的肩。

  这小子不错,挺贴心的,可是由于沈则一直在边上挤着,这么长时间了我都没看清他长什么样。

  手机响了沈则喊我过去,地点在楼上的那间套房。

  去不去都是个死,我摘了平光镜,脱下满是酒气烟味的西服外套交给伴郎,独自往楼上去。

  套房的门虛掩着,里面有四个人,我爸,我妈、沈则,以及沈则的妈妈沈阔太。见我进去,四个人不约而同地露出假笑:来了啊?

  我点头,来了。

  尴尬中沈阔太最先说话,她告诉我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识自家人了。她和我父母都是大学好友,毕业后各奔东西,多年没通音信,今年又突然联系上了,所以邀请他们来参加女儿的婚礼。她表示地球是个村,世界真小啊,没想到我那个没用的女婿……呃,也没想到贵公子……嗯,总之,呵呵呵呵。

  我望向父母,他们拊掌笑道,呵呵,是的是的,没想到……

  沈则也笑了:呵呵。

  一切都源自任性,我父母知道我的老板姓沈,却没把这事和沈阔太联系起来;他们也知道我在此工作,却想玩二人世界,没通知我他们要来的消息。

  接下来是长达两分钟的无语时间,大家都觉得怎么解释都难以掩盖此事的荒谬离奇。

  沈阔太频频给儿子使眼色,沈则会意,说:“聊天忘记了时间,酒席结束了,我得赶紧去结账。叔叔阿姨你们先坐,过会儿我上来陪你们喝茶。”说罢他长腿一迈,消失。

  沈阔太也跳起来说:“哎呀呀,就是呀,我得去清点剩下的烟酒,你们晓得的,结个婚真是把人烦死了!小秀、志文你们坐哈,我等下就来!”香风过后,她也消失了。

  他们避风头去了,那我呢?

  我谨慎地转向爸妈。

  我爸缓缓地从沙发上站起来。

  我微一叹息。

  我妈也缓缓地从沙发上站起来。

  我后退了八步。

  我妈动了。

  前文说过家母身材娇小,但娇小不代表她武艺低微,天山童姥看上去只有八九岁的身量,越女剑阿青是独孤求败的祖师爷……我妈虽然不到一米六,但绝对能把我的脑浆都打出来!

  果然她一出手就十指如钩,不是摧心掌又是什么!

  后面的事不多描述,免得诸位觉得血腥,家母的神功已臻化境,我在她眼中不过是草芥虫豸。古时候有个刑法叫寸碟,我如今就处于那个状况。

  情急之下,我只能鬼叫:“别揪衬衫!真阿玛尼的!领子揪脱了一万块钱就没有了!”

  我妈慌忙缩手,蓦然又出手,狠辣更甚。

  这时候我爸说话了,他表示沈家和我的做法都荒诞不经,但我也是为了救朋友的急难,很有些侠义心肠,罪不至死!

  于是我妈掌风陡转朝我爸攻去,我爸且战且退。

  父子连心,我不能眼睁睁地看他遭殃,于是冲到我妈跟前,高举左腕,那里有一块劳力士大金表,重达数斤,是沈富豪早上借给我撑门面的。我说:“妈,这块表五万欧元,你要是把它打碎了,我这辈子可就毁了!”

  “当年我就不应该生下你!”我妈怒吼道。

  我爸捂着脸说:“好了好了,他已经当了沈家的假女婿了你打他又有什么用?”

  我以劳力士护体,急速撤离了房间,逃到走廊上喘息。

  恰好沈则从电梯里出来,看到我“啧”地惊叫一声,说:“才几分钟不见,你怎么就毁容了?”

  “一言难尽,你结过账了?”

  “还没有我不放心,上来看看。

  我把劳力士褪下来给他,说:“没事,但我现在要逃亡了,表还给你,免得路上丟了。”

  他接过表,却不放我走,他说:“你去哪儿?”

  “总之找个地方先待两个小时,冷处理你懂吗?冷处理!”说罢我拔腿就跑,沈则跟在后面喊“等等”,我没回头,顺手还关了手机。

  走出酒店后我回宿舍睡了一觉,醒来天都黑了。开机后发现有39个未接来电,20个是我妈打的,17个是沈则的,还有两个来自我爸。

  我发自内心地开始反省,觉得对不起父母,假结婚这样的大事,哪能不通知一声呢?于是我颤巍巍地回拨电话准备领死,结果让我妈给挂了。我知道完了,她老人家至少要有一个月不肯理我,今年清明我得另外找祖坟磕头去。

  事后我才知道他俩在那间套房里又住了3天,因为沈则强行提前结清了房费,退了他们的车票,和沈阔太一起轮班陪他们游山玩水、吃饭、听戏、泡温泉、转商场、逛园子,硬是不让他们回去,那架势俨然要留他们度蜜月。我爸妈好不容易脱身,本着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优良作风,再没提过我给人当假女婿的事儿。

  沈富豪和沈阔太后来还分别给我塞了红包,我觉得太多了没敢收,毕竟我只是假女婿,受之有愧,沈则于是把钱给我打卡上了。他个性恶劣,我不敢直接退,就给沈然买了一只据说从牛羊肉、坚果到五谷杂粮都能打碎的搅拌料理机当结婚礼物,花了三千元。沈然日后要是看老陆腻了,还能把他投进去,水一冲基本不留痕迹。

  再后来,沈则请我吃河豚了。

  因为单独两个人去吃略显尴尬,于是便等了一阵子,等到老陆出院身残志坚地前来赴宴,我们才一起奔赴江边。吃饭的过程不赘述了,老陆虽然没了胆囊,吃相依然凶恶,汗水淋漓,也不知道沈然看上他哪一点。

  吃完一条红烧河豚等待毒发的空闲,老陆和沈然搂抱着到江岸上散步去了,我趁机问沈则:“你认识那么多人,怎么就偏偏选了我给老陆当替身?”

  沈则说:“因为你和老陆像啊。”

  我问:“真像么?”

  沈则假咳了两声,终于承认道:“不像,只有个子差不多。”

  “那为什么选我?”

  沈则想了一会儿,放下筷子说:“那天也是形势所逼,但我想既然老陆废了,非得另外选一个人加入我沈家的话,还是你比较合适。”

  我问:“为什么?沈然之前连正眼都没瞧过我。”

  “管什么沈然呢,”他以食指叩桌,“大舅子心里舒坦就行。”

  他说:“别问了,快吃,否则明天我依旧把马小红的错都安到你头上。”

  又一条河豚端上来,他劝我吃,又慈爱地补充:据说日本人吃河豚的,十个里面要毒死六个。

  我说沈总您先尝,他说:“不用,我有。这条看上去毒腺处理得不太干净,还是给你吧。”

  于是我俩不再说话,埋头服毒。

  吃到中途,沈则对我笑了笑,说:“下回请你吃海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