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即使是三伏天, 凌晨的山顶还是有点凉,再加上常年与冥兽为伴,体质变得阴寒畏冷,别人都穿短袖裤衩的时候,林汐涯仍披着件薄薄的暗灰色长风衣。

他从风衣口袋里摸出一盒烟,熟练地拆封开盖,哒哒两声拍了拍烟盒的底部。

烟蒂就跟算命的签一般, 自动从竹筒里跑出来两根。

“抽吗?”他递到陆惊风面前。

陆惊风脸上闪过一丝犹豫,放在方向盘上的手动了动食指,看上去有点心动, 最后却笑着谢绝:“不了,谢谢,正在戒烟。”

林汐涯挑了挑眉,收回手, 自己也没抽,把烟又揣回了兜里。

不停有比赛的车辆呼啸着从旁边掠过, 陆惊风跟强森汇报完情况,对方的意思是让他守着车等雨停了再开回来。陆惊风也是这么想的,他掏出手机看时间,发现电池容量已经飘红预警, 在自动关机的边缘苦苦挣扎,于是连忙打开超级省电模式。

连手机这种天然尴尬屏蔽器都失效了,陆惊风一下子有些茫然,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 捣鼓起车载电台。

然而车队改装赛车,为了速度这一终极目的,会尽量整车轻量化,一切与竞技无关的配置都得摘除,别说电台音响,原有的后排座椅都给卸了个干净。

“你要不试试看手机叫个网约车?”陆惊风提议,“这雨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别耽误了你时间。”

林汐涯揣在兜里的手正好攥着手机,睁着眼睛说瞎话:“出门着急,没带手机。”

陆惊风狐疑地撇嘴,心想这是哪个深山里出来的山顶洞人。

二人各自磨蹭了良久,车内终于陷入寂静的沉默。

林汐涯率先给自己找到了乐子,他一条胳膊肘抵在车窗上,歪着身子,懒懒地撑着头——往死里盯起陆惊风。

一晃就是十二年,自从对上了号,他就想方设法地想在眼前这人身上,寻找当年那位“叔叔”残留的影子。

陆惊风仰头靠在椅背上,双臂交叉环抱住胸,阖着眼闭目养神。

看着挺淡定自如的样子。

但那只时不时就上下耸动的喉结却诚实地暴露出他此刻的不自在。车内开着冷空调,一点没起到降温的效果,林汐涯就看着他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多到堆不下,顺着濡湿的鬓角滴在宽松的领口上,聚在锁骨凹陷进去的那一块洼地里。

此情景突然给了他灵感,让他终于捕捉到二者之间奇妙的联系,眼睛登时就亮了起来:没错,锁骨!他当年蹭过的!

作为一个陌生人,对方打量自己的视线实在太过专注与炙热,且明目张胆肆意妄为,简直称得上无礼,想让人不去在意都难。

陆惊风憋了很久,浑身的细胞都叫嚣着别扭,终于忍无可忍,倏地睁眼。

“我脸上是开出朵花儿来了么?”他眼含戏谑,用揶揄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收敛,“这要换成个大姑娘,得以为你是个耍流氓的痴汉或者采花大盗了。”

闻言,林汐涯的反驳箭矢一般本能地射出,“不敢不敢,阁下要是姑娘,全天下的采花贼都得从良了。”

陆惊风:“……”

这人什么毛病?还会不会说话了?

一句话把天聊死是林汐涯从小到大引以为豪的秘技,替他挡了无数泛滥成灾的烂桃花,这个技能一旦挂上了一时半会儿就取不下来。意识到自己那句话疑似杠精附体,他调整了一下坐姿,用破篓子把泼出去的水往回划拉:“我是说……嗯……你要是姑娘,美得太高贵,让那些采花贼自惭形秽。”

陆惊风惊叹于对方清奇的谈话技巧,干巴巴地回了句“过奖”,就不动声色地偏过半边身子。

拒绝交流的姿态很明显。

垂头欣赏了半天自己那双完美的手,林汐涯不甘寂寞,试图再次寻找突破口:“朋友,其实我刚刚是职业病犯了,情不自禁就研究起你的面相,还顺手卜了一卦。”

“哦?”陆惊风确认自己今天是遇上了一朵特立独行的奇葩,哭笑不得,“那你卜出点什么来了吗?”

林汐涯故弄玄虚地沉吟良久。

“火泽睽卦像,上离下兑,离为体谋事可成,兑为体有血光之灾。观阁下三庭五眼,所谋之事未成,血光之灾不可避。然,看你四肢健全,毫发无损,当是避过了血祸。只是……”

“只是?”

“想必是有旁人代你受了吧。”

陆惊风面上划过一点不自然,他掀起眼皮,冷冷地盯着化身神棍的“五百块”,好一会儿才移开视线,没搭腔。

林汐涯被盯得有些发毛,原本纯粹就是试探一下,但当他瞥见陆惊风瞬间冷下来的神色,以及抿成一条直线的嘴唇时,暗自庆幸起自己来的对。

他得把误会澄清了,再离开。

“其实……”林汐涯打完一通流畅的腹稿,深吸一口气,正准备来一波真情实意的“投案自首”,对方自嘲地勾了勾嘴角,率先开口。

“神算子,那你有没有算出来,我这人,别的不说,唯独命特别硬?几次三番该轮到我人间历完劫的时候,总有好心人跳出来,劝退黑白无常,自己代劳。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什么玄幻小说里自带主角光环的大人物,所以一定要拼死成全我,让我活下来好去拯救世界。”

“可我就是个普通上班族,真的没什么大能耐,活着就是活着,也没活出多大的意思。”

“他们干嘛想不通,要替我呢?”

林汐涯暗暗接话:因为是你举手之劳先救的我啊。

但说出来的话却变了音,扮神棍上了瘾:“凡事有果皆有因。一切都是因缘使然,你坦然接受就好。不必怪罪自己。”

“坦然不了,这他妈让我怎么坦然?”陆惊风满脸颓丧。

人际关系中有一个很奇怪的理论:我们总是更倾向于跟“陌生人”坦露真实的心迹。

每个人都有一些难以启齿的隐事。跟身边亲密的人说不得,因为有太多顾虑,嘴巴一边说,大脑还在一边思考,是否有故意粉饰太平的弥补,是否有加大痕迹的倾向。而“陌生人”通常离我们本身的生活很远,他与你的各种社交圈毫不相干,他不知道现实中的你穿上了什么样完美的伪装,也不了解你的过往和一贯的秉性,你们甚至都没有互通姓名,也不会有第二次见面的机会。

你只是闲来无事,慷慨地抠出一段人生经历与他分享,而他可能带着你的秘密去到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也可能转头就忘。但他们就是有这么一种魔力,让你控制不住想要倾诉的欲望。

“第一个傻子几乎跟我一起长大。”陆惊风看着挡风玻璃上肆意流淌的水柱,低低地打开话匣,“跟我相比,他算得上是个很有板眼的正经人,唯一的缺点就是特别较真,什么都要争个高下。上学的时候跟我比分数,上了班跟我拼业绩,连玩个赛车,也要趁我休息偷偷练上几把,发誓要超过我的记录。而我天天嘴上说着要让他,其实从来没有真的懈怠过,因为跟他比,都比成习惯了。习惯很可怕的,一旦养成了就跟抽烟一样,很难戒。”

“有一天出任务,案子史无前例地棘手,性质特别恶劣。既然你也是同道中人,我也不拐弯抹角了,那次我们要对付的东西,很邪性,存在的时间大概比我们当时在场所有人的寿命加起来都要长,咱们设了埋伏请了外援,出门之前还特别烧了平安香。本来以为万事俱备,没想到临场还是出了纰漏。”

说到这儿,陆惊风的左手猛地抖了一下,像是习以为常的痉挛,他自己都没发觉。

“当时我跟一位外聘的天师搭档,是主力,几乎承担所有攻击。那东西被逼急了,天师惨遭暗算,我去了半条命,战略一下子从消灭敌人变成能捞一个是一个,全面撤退。战斗力尚存的我负责殿后,那个傻子本来可以走,却坚持陪我留了下来。说什么,要比一比,看谁撑得久。”

后来具体发生了什么,陆惊风没讲,林汐涯也没问。

怕把没愈合好的伤口再血淋淋地揭开,平白又疼一遭。

“事后我想了想,可能真的是出门没看黄历。”陆惊风姿势没变,像是被融进倒模做成了一尊不会动的雕塑,“小子走了,留给我一个恋了差不多三年的爱人,让我好好照顾她。我能怎么照顾她?总不能娶她吧?所以就想着留在她身边,直到看着她结婚生子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再离开。这两年我都帮她物色好一个合适的人选了,人家也眼巴巴地等着她走出来,我成天跟说媒拉纤的似的,净跟着帮忙撮合,可是臭丫头吃了秤砣铁了心,揪着一点希望的影子就不肯放手。”

“前两天看杂志,说是医学上有一种臆想症,截肢后,患者仍能感知到已被拿走的那部分手脚上的疼痛、痉挛和瘙痒。我一寻思,这不就像那丫头失去他的感受一样吗?虽然人已经不在了,她却仍觉得他在那里。是不是觉得挺悲情的?咳,你看到她本人就不会有这种感觉了。她比我还会演戏。”

林汐涯抵着下巴,手指按在唇上一言不发,像条搁浅的鲸鱼,在昏暗的光线下缓慢呼吸,存在感几乎降成零。

“第二个傻子。”难得有人愿意当垃圾桶,陆惊风接着往下絮叨,倾倒废料,这次他有些困惑地眨眨眼,“其实我拢共也没认识她几天。直觉上是个秘密很多的女人。当然,也可能是我的错觉,本来我对女人也一向摸不透,她们都很高深莫测,感觉就像是……比我们男人高级一点的物种。”

林汐涯手下按着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我现在想了想,神棍……哦不,神算子先生,你说她能舍命救我,是不是一直暗恋我?”

“……”

林汐涯差点维持不住优雅的坐姿,忍不住恶寒地抖了抖腿。

然而这条诡异的思绪一旦开启,结合之前种种不堪入目的画面,陆惊风迅速就脑补出一段感天动地的虐恋情深。

“如果真是这样。”他表情凝重地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眼中的悲戚和庄重不似作伪,“虽然对她没有怀抱任何不单纯的想法,但我陆某,倒是愿意与她冥婚,为她终身不娶。起码,不负她一片丹心。”

闻言,林汐涯几乎呕出胸中一口剧毒的狗血,再也忍不住,弹跳起来,恶声恶气道:“对不住。少自作多情了。你愿意娶也不问问我乐不乐意嫁!”

陆惊风:“???”

这语气,隐隐有股不一样的味道,但用的是同一种配方的熟悉感。

“神棍你说什么?”他怀疑起自己的听力,歪头拍拍耳朵,“犯病了?身上带药了吗?你拿出来我喂你。”

林汐涯冷笑一声,“犯病的是你陆惊风。自恋也是一种病。有钱就得治!”

陆惊风当场石化,不敢置信地瞪着他,瞪得眼珠子酸疼,无言半晌,最后冷静地蹦出国骂:“我了个大草,你他妈该不会是……”

“你想的没错。”林汐涯挺直了腰,居高临下觑着他,“我林谙。男人。嫁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