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 四章

夜间林父和林母在屋内商讨如何让众人知晓林书沅清醒的事。“明日早些出门你带沅儿去趟学堂,接云起下学。”林父道,“就是不知沅儿是否愿意出去?”

“这点老爷就放心吧,自从沅儿清醒之后,对府外的事极其好奇,她肯定是愿意去的。”林母道。

林父:“如此便好。”

沅儿自从查出病情后就极少出门。一是外面人多眼杂,怕一不小心弄丢了她;二是外面的孩子总是嘲笑她、欺负她。每每出去,必不开心。如此一来,她便不愿出去了。林父林母也很心疼,但也没有办法。

第二天,林书沅午睡正香,被林母轻轻唤醒。“沅儿,沅儿。”

“唔,母亲。”林书沅困极了,揉揉眼睛,不知林母唤她做甚。林母疼爱地摸了摸她的头,“沅儿,醒醒。待会随母亲一同去学堂接你兄长下学。”

“学堂?”林书沅脑子一片混沌,只听见学堂二字。她思维停顿了片刻,终于反应过来。“学堂,出去?”

“对,出去。”林母欣喜地笑了。沅儿才清醒几日,说话越来越伶俐,真是聪颖。随我。听见要出去,林书沅的困意瞬间消失。太好了,终于可以出去了,她早就好奇外面是什么样子,这下如愿了。

她兴奋地推了推一旁睡得正香,四脚朝天,肚皮都露出来的小葵。“小葵,醒醒,出去。”小葵毫不理睬,烦躁地翻了个身,嘴里嘟嘟囔囔。虽然听不清他说什么,但林书沅直觉上觉得不是什么好话。她继续推搡小葵,等他醒来,要是知道我出去玩不带他,又好唠叨我了。 “小葵,醒醒,出去,吃。”

“出去,吃?”小葵一个翻身“蹭”得起来了。

“喵?”好吃的?

“恩。”林书沅双手握拳,重重地点头,坚定地回应道。

“喵!”好,走!

林母被她俩认真的小模样逗笑了。“再不起床,天都要黑了,可就没法出去了。”

一听这话,她俩利索地从床上爬起来,在床边站好,生怕耽误一秒钟。“母亲,好了。”林书沅道。

“好了?”林母问道,“衣服都没穿就好了吗?”

“唔。”林书沅看着身上的中衣,确实是没好。因为午睡时间长,林书沅嫌穿太多睡得不舒服,每每都是脱了衣服只穿中衣睡觉。

林母意味深长地说道:“今日是沅儿清醒以来第一次外出,可得好好打扮一下。”

“恩。”林书沅表示她懂,林母是打算让她惊艳众人,名动京城。毕竟她长得这么可爱,每次照镜子她都觉得自己的长相真是了不起。

林母为她挑选了一件粉白绣花银边裙,脚上穿了一双浅蓝勾金绣鞋,头上还绑了两个小揪揪。显得粉粉嫩嫩的,配上她粉白粉白的肤色,活像一个陶瓷娃娃。

林书沅喜欢极了,连连称赞。“母亲,喜欢。”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有信心,自己一定会艳压群芳,成为人群中最闪亮的焦点。

小葵看了也称赞道:“不错,粉白□□。”

林书沅:......能不能不提□□了。

打扮结束后,林书沅牵着林母的手走出府邸,一出门她就深吸一口气。外面的空气都和府内不一样。

“现在时间尚早,母亲带你去集市逛一逛可好?”林母低下头,轻声询问道。

“好。”林书沅开心极了。根本不在乎接林云起下学的事,她只想在外面吃吃喝喝玩玩。集市上,她见了不少新奇的小吃,林母也惯着她,喜欢就买。于是,她从街头吃到街尾。她一块,小葵一块,可和睦了。

吃到最后,她和小葵的肚子都撑得鼓鼓的,步子都要迈不开了。

“这些剩下的东西怎么办,扔了怪可惜的。”王妈妈看着这堆剩下的吃食有些发愁。

听闻,林书沅羞愧而又心情忐忑地看着林母。自己是不是太过放肆了。林母瞅见了林书沅的小表情,摸了摸她的头表示安心。“不妨事,有人解决。”林母丝毫不担心这个问题。

“时辰也差不多了,该去学堂接云起了。”

路上,因为吃饱了,林书沅又开始犯困了,她的眼睛一点一点地就快要闭上了。忽然,她被一个东西闪到了眼睛。

“恩?”她睁开眼,迷茫地寻找。是一个涂抹得五颜六色的蝴蝶簪子。她轻轻地拉个一下林母的衣角,两眼亮晶晶地看着她。“母亲,喜欢。”

林母宠溺地笑道:“喜欢就买。”林母拿起簪子,戴到林书沅头上。“真漂亮。”

林书沅高兴地拿起镜子反复欣赏。摊主也适时夸奖道:“令媛与这跟簪子真是般配。实不相瞒,这跟簪子是小儿的得意之作,多少人来试这簪子,都没有令媛戴上去合适。”

林书沅被摊主夸得喜不胜收,笑得极其开心。林母见她这么喜欢这根簪子,痛快地买了下来。

她们走后,摊主急忙跟儿子分享这件好事。“儿子,你的那根丑蝴蝶卖出去了。”

摊主儿子正制作新的簪子,头也不抬地说:“爹,我就说了,总有人会欣赏我的手艺。”

摊主:“啊,对对对。”

摊主转身想走时,兀地想起一件事,神神秘秘道:“你知道买你簪子的那人是谁吗?”

“谁?”

“林尚书的千金。”

摊主儿子停下动作,道:“林尚书的千金不是脑子不太好吗?”

“对啊。”摊主也纳闷呢,喃喃道:“不过今天一见,感觉也挺正常的。难道病好了?儿子你觉得呢?”

摊主儿子没理睬,继续埋头做簪子。

摊主喃喃自语几句后,出去了。

买了簪子后,林书沅也不犯困了,一路上净是显摆。几乎过往的人都朝她注目。肯定是我的簪子太漂亮了,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到了学堂门口,她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林云起向他炫耀。

过了一刻钟,学堂下学了。林书沅踮着脚,抻着脑袋寻找林云起。

“哥哥。”她挥舞小手向林云起打招呼。

“小沅儿。”林云起飞奔过去,抱起林书沅就转圈圈。“小沅儿今天可真漂亮啊。”

“哪,漂亮?”林书沅暗示道。

“哪哪都漂亮。”林云起道,“尤其是这个簪子,最漂亮。”他好像没有见过这根簪子,而且表面,有些粗糙,应该是新手做的,肯定是新买的。

林书沅很满意他这个答案,咯咯笑个不停。

“咦,那不是林家的大小姐吗?不是说脑袋不好,怎么出门了?”一旁的人道。

林云起抱着林书沅看向那人,道:“还未告诉诸位,我家小妹病情已经康复。”

一旁的人惊讶过后,连连祝贺道:“这真是好事啊,恭喜。”

林书沅仰着小头,神情甚是得意。好像在说,你们看,我确实好了。她一动,头上的簪子就反光,正好射在了一个身穿墨绿色衣服,神情淡漠的人脸上。

那人伸手挡了一下光。身旁灰衣男子立马往前站了一步,挡住光。道:“林云起今日可真嘚瑟,不久妹妹病好了,至于这么炫耀吗?”

一旁的综衣男子附和道:“就是,有什么好炫耀的。还戴了一根这么丑的簪子,也不嫌丢人。”

灰衣男子接着嘲讽道:“还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好了,看那模样,感觉还是在傻子。”

综衣男子道:“可不是嘛。林家自喻清流门派,结果生的两个孩子,一个榆木疙瘩,一个是个傻子。好笑,真是好笑。”

墨绿衣男子不言,瞥了一眼他俩扭头就走。综衣男子继续奉承道:“哪像咱沈少爷,聪明绝顶,满腹经纶。”

“行了。”墨绿衣男子道。“有空说这些废话,不如走快点。”

“是,是。”综衣男子道。

在经过林云起时,墨绿衣男子又被林书沅的簪子闪了一眼。这簪子,还真丑。

与此同时,睡梦中的小葵突然收到消息。它闭着眼,照着消息毫无感情地在脑海中对林书沅道,“恭喜宿主,任务完成一半,请再接再厉哦。”

林书沅:?怎么就完成一半了。我连沈翊安是谁都不知道。

众人恭喜过后,皆散去。林云起注意到王妈妈手里提的东西。袋子里的难道是给我的礼物?是了,小沅儿的簪子就是新买的,这个肯定是为我准备的。

他装作不经意地问道:“咦,王妈妈,你手里提的是什么?”

王妈妈正想回答,林母抢先答道:“是为你准备的一些吃食。”

果然如此。林云起心想。他打开袋子,发现里面的吃食大多都残余一半,甚至有几个上面还有牙印。他拿出留有牙印的吃食,询问道:“母亲,这是特地为我准备的吗?”

林母点头示意。“是啊。”

“那这上面的牙印?”

“哦,可能不小心被人偷吃了吧。”林母淡定地说道。

“可是······”林云起仔细察看牙印,怎么看都不像是被人偷吃的,反而像,像······他的目光向上,看着王妈妈怀里的胖猫。像是被猫咬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