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对自己的选择产生了怀疑,这个时候也没有时间和机会让他重新选择了。陈之敬刚洗漱完,就接到消息,斯年已经到了,正在楼下茶室里等他。
因梦境的残留,心里还有点怵的陈之敬,做了一番心里建设才下楼见人。可等他刚下楼梯,看到离楼梯最近的茶室里那个坐在沙发上正垂眸喝咖啡的某人时,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统统烟消云散,只有一个念头在他颅内尖叫——
还骑什么马啊?骑马哪有骑人好玩!现在、立刻、马上迅速上楼去!谁骑谁都可以啊!
茶室里的斯年明显是有备而来。他穿着白色衬衫,下身是深灰色的马裤,擦得蹭亮的黑色长马靴紧紧裹着他的小腿,与贴身马裤一起勾勒出结实修长的腿部曲线。陈之敬曾经幻想过斯年穿骑马装是什么样子,却没想到现实比他想象得更诱人!
就冲着这脸、这身材、这一身贵气的扮相,忒么菊花残、拦腰断算什么!怕个屁!
理智完全化身为尖叫鸡的陈之敬躲在楼梯上好一会才收拾好心情,人模人样地走出来,笑着招呼道:“来了啊!抱歉,让你久等了。”
斯年放下咖啡杯,有些腼腆道:“没有,我也是刚到。”
陈之敬走到斯年对面坐下:“那你不介意再等我一会吧?我还没吃早饭呢。”
“当然,”斯年认真道,“早饭一定要吃。”
说完,他顿了顿,忍不住委婉地劝道:“你这么晚才吃早饭,如果按点吃午饭胃会受不了的,而且也影响肠胃吸收。你本来就胃口不好,以后要不早点起吧,或者推迟午饭时间也可以。”
陈之敬谢过送上早饭的服务生,笑道:“推迟午饭时间可不行,你这么早就到了,肯定起得也早,空腹太久对胃也不好吧?”
斯年:“我没关系。”
“我有关系啊,”陈之敬咬了口三明治,在斯年疑惑的眼神中,咽下嘴里的食物才慢条斯理道,“我会心疼的。”
下一秒,他就眼睁睁地看着斯年的耳朵变得通红,人也不自在地动了动,连手都不知道该放哪了。
这也太可爱了吧!陈之敬在心里尖叫着,表面上不动声色地狠狠咬了口三明治。
被陈之敬下饭菜一样盯着,斯年愈发地不自在,最后只能转头透过茶室的玻璃门,望向走廊落地窗外的马场。
已是九月初秋,虽然秋老虎依然猛烈,但今天的天气却是难得的秋高气爽,正适合骑马。
虽然江茹云女士经常DISS陈之敬的马场每年要填大笔资金,可实际上单论养马这一项,马场虽然不赚钱,却也达到了收支平衡。毕竟骑马是贵族运动,而有那个人脉能把马寄养在陈之敬这的,都是不差钱的主。
有这些人为爱驹买单,陈之敬自己的那几匹马都没花他的钱,他最多也就负担一下工作人员的薪金,一年下来最多几百万。有时他心情好了,繁育、训练计划顺利的情况下,卖上一、两匹,他这马场还能小赚一笔。
这个时候,马场的骑师正在驯马。大多数寄养在陈之敬这的马都是温血马,主要用来参加马术运动,而其他热血马除了几匹年纪大的用作配种繁殖,其他都是竞速赛马,而跑道上正在奔驰的便是一匹纯血马。
看着马儿四蹄飞腾、尽情驰骋,心情似乎也会随之飞扬起来,斯年忍不住感叹道:“你这的马养得真漂亮。”
吃完三明治正端着咖啡喝的陈之敬闻言道:“想试试吗?别人寄养在这的不好随便牵出来骑,我自己有的那几匹到是可以随便骑,也有纯血马。”
斯年摇摇头:“纯血马太精贵,性子也烈,我怕我驾驭不住。”
“那就骑温血马,走。”陈之敬一抹嘴,率先起身离开了茶室。
领着斯年一路走进马厩,陈之敬抚摸着浑身巧克力色、四蹄踏雪的神童,为斯年介绍道:“它叫神童,来自德国何尔斯泰因的温血马。得过五星级马术障碍赛的冠军,是我的爱驹。”
似乎能听懂陈之敬的话,神童打了个响鼻,亲昵地用脖子蹭他,看样子要不是人类的脖子太短,神童是很想来个交颈互蹭的。
“它很喜欢你。”斯年肯定地说道。
“那是,”陈之敬得意洋洋地一扬下巴,“只要我在马场,神童的所有事我都是亲力亲为,从它还是一匹小马驹开始,一直到现在。”
理了理神童的鬃毛,陈之敬问道:“要试试吗?”
斯年点点头:“好。”
作为一名名声在外的天才,斯年自然是因戏学过马术的。当他骑着神童在跑道上小跑时,其身姿挺拔,气质飘逸,看起来沉稳熟练,一看就是个老手。可跑道边的陈之敬却越眉头皱得越紧,等人骑了一圈来到他身边时,他的眉间都快夹死苍蝇了。
从马上下来的斯年,看着陈之敬的表情愣了一瞬:“……怎么了?我哪里做得不对吗?”
陈之敬松开眉头,翻过栏杆从斯年手上接过神童,抚摸着它微微起伏的脖子:“没有,你的姿势很标准,动作也十分漂亮,看起来赏心悦目,完全符合外人对马术运动是贵族游戏的想法。”
“……但是?”虽然陈之敬语气平和,可斯年还是听出了那话里潜藏的深意——陈之敬并不觉得他骑得好。
“……但是,你的注意力并不在马上,”陈之敬沉默了一会抬头看向斯年,“你不喜欢马?”
斯年否认道:“没有。”
陈之敬笑了笑:“但也说不上喜欢吧?”
“……”斯年摸了摸神童的鬃毛,低声道,“不,也不能这么说。如果一定要用喜欢和不喜欢来定义的话,我想我是喜欢马的。”至少马儿温驯,看着也赏心悦目。
陈之敬没有说话,他拉过神童的缰绳,翻身上了马,驾驭着它在跑道上奔驰起来。
凉爽的初秋天气,没有炙热晃眼的烈阳,只有风轻云淡的舒爽。风吹起陈之敬的头发,也吹起神童被人精心打理过的鬃毛,两个不同物种的身影,在风中融合成一体,让旁观者产生一种他们似乎连心跳都已同步的错觉。
如果说斯年刚才骑马的姿势十分标准,那么陈之敬则骑出了风采与优雅,就连神童踏在跑道上的蹄音,都节奏轻快、声音清脆。
斯年顿时就明白了陈之敬未说的话语——他虽然骑得好,却并没有享受这个过程。人和马看起来在一起奔跑,却彼此脱离,并没有因合作而齐心协力。
跑了两圈的陈之敬停在了斯年面前,翻身下马后,拉着神童和斯年在跑道上漫步。
“骑马并不是掌握技巧就算骑得好。好的骑师不光要掌握骑马、驯马的技巧,还要学习马的心理学,以争取与马身心合一。许多优秀的骑手,他们最好的成绩都是骑从小亲手养大的马取得的,这一点在马术比赛上尤为突出。”
陈之敬看着前方奔驰的马儿,微微一笑:“技巧人人都能学会,但感情却是独属于个人的技能。不过首先,你得敞开心扉。”
斯年神情一震,脚下不自觉地就停了下来,眼睛更是一瞬不瞬地注视着陈之敬的侧脸,似乎要把这句话和说这句话的人,印在脑海里,存在心上。
陈之敬走了几步才发现身边没人了,连忙回头一看,只见斯年就站在不远处,傻傻地看着他。
“怎么了?这么看着我,”陈之敬狡黠地一笑,“是不是爱上我了?”
斯年红着耳朵咳嗽了一声,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走上前拉住神童的缰绳问道:“……我想再试试,可以吗?”
没有得到回应的陈之敬遗憾地耸耸肩,让出神童身边的位置:“当然。你技巧完全够了,只要分点注意力给神童就行。”
斯年定定地看着陈之敬,态度有些过于慎重道:“好。”
再次骑上神童奔驰在跑道上,斯年有了一种全新的感觉。当他把注意力分给胯|下的马儿时,顿时感觉到从神童身上传递过来的种种信号。肌肉的弹跳,呼吸的节奏,以及马蹄踏过跑道产生的震动感,都顺着接触的地方传递了过来。
并不是说斯年以前骑马就感觉不到这些,而是他为了骑得好看、漂亮,将大多数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身上,从而忽略了马传递过来的感觉。而一旦意识到这一点,他与马儿之间的隔阂似乎也随之消失,他似乎能通过马儿感受到更多的风,更多的律动,更加广阔的天地与风景。
斯年就这样骑着马,感受着全新的世界,在跑道上跑了一圈又一圈,直到感觉到神童的疲惫才缓缓停下。
陈之敬看着和刚才截然不同,如同换了个人在骑马的斯年,心里咋舌的同时上前拉住神童,仰头看着马上的斯年赞扬道:“不愧是天才,一点就透。”
斯年喘着气低头看着身边笑着的男人。突然,他俯下身,偏头吻上了陈之敬的唇。
陈之敬牵着马,被吻得一脸懵比。
……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