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9.
看好伤从赤脚大夫那儿出来,天色已经完全黑了,然而村里还是很热闹,因为一百多斤的大野猪抬了下来,屠户和村支书大队长他们正在村大食堂那边准备给分肉。
夏天天热,等到明天再来处理肉怕是要臭了,而且这年代大家看到肉都挺激动的,都想赶紧分到自己家中,得到手的才是最实际的。
村里分这种意外打到的野猪肉都是按照户头来分,差不多每家可以分到一两斤肉,方志军作为野猪的人可以多分些,大家都没意见,本来就是这么安排的。
不过姜可可和江寄余没想到他们两个也能多分两斤肉,因为方志军没把打野猪的功劳全揽过去,他说是姜可可和江寄余从旁帮忙协助,消耗了野猪体力分散了野猪注意力,他才能安全地把野猪打死。
当时打死野猪时只有他们三人在场,方志军这么说大家伙也就没好反驳。
赵志红本来有点不高兴,因为她也被野猪追,姜可可能多分点,她也应该多一点才是,不过转念一想姜可可确实是吸引了野猪大半火力,可以说是用命换来的这几斤野猪肉,要不是江寄余和方志军及时赶到,没准要没命了。这样一想,心里就平衡下来了。
林思然却是没办法平衡,不仅是为了姜可可能多分野猪肉,更是为了姜可可被方志军和江寄余救下。尤其是方志军,自他回来探亲,她就没正面跟人认识过,三天两头往他家跑都没遇到人,姜可可这么好命,在山上被野猪追都能让方志军给遇上,这叫什么事!
可是她不高兴也没办法,方志军说完打野猪的情况后就回家去了,她也不好意思晚上去人家家里。看了眼来领野猪肉的李婶子,林思然咬咬唇,看来还是得跟她挑明,让她按照之前说好的那样给他们牵线搭桥才行。
姜可可腿伤了没有去排队领猪肉,是赵志红帮忙给领回来的,她看着三斤重的猪肉咽了下口水,除了去镇上的国营饭店吃过一两次,她基本没再沾什么荤腥,眼下看见生猪肉脑海里已经自动浮现起红烧肉,梅菜扣肉,猪肉青菜汤,笋焖肉等等菜式。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因为她不会做。
最后她还是把肉交给了赵志红,让她帮忙处理,她们对半分着吃。
赵志红不肯要这么多,毕竟这肉来之不易,没道理一下子占了人这么大便宜的,还是姜可可坚持,赵志红这才应下,不过她表示愿意帮姜可可烧洗澡水帮忙提水洗澡什么的,这样姜可可就不怎么不需要走来走去,更利于静养。
姜可可跟她道谢,两人倒是更亲近了些。
因为姜可可这一出,女知青宿舍里就有眼红地说酸话,说姜可可会收买人,让人干活是大小姐,又说赵志红是贪图便宜才对姜可可好。
姜可可被说习惯了没什么大反应,赵志红一开始不太高兴,不过她好朋友安慰她,她就不难受了,还跟她朋友说姜可可为人不错什么的,让她朋友对姜可可也有好脸色。本来也就没多大的仇,放下成见也比较容易,再试着相处发现人有改变还不错,就可以继续相处下去了。
就这样,姜可可没有刻意去改变去讨好别人,她也成功地打破宿舍孤立,在女知青宿舍也有了能说话的普通朋友,这点让她挺高兴的。
因为腿伤姜可可再次请假在宿舍休息,刚开始还觉得特别幸福,不用晒太阳去拔草去下地,但是渐渐地就觉得不太方便了,洗澡走路什么的都挺麻烦的,要不是有赵志红帮忙她自己会搞得更加乱七八糟,所以还是想要快点好起来。
她算是发现了,自己这金手指对外伤有效,像骨头错位这种就没办法,还是跟正常人差不多的愈合过程,很缓慢。
真是、鸡肋得要命啊。
姜可可心塞塞,不过还是谨遵医嘱能不走路就不走路,每天就在房间里背背书做做题,偶尔也写写故事,主要是写长篇故事,她短篇故事也积累了一些,打算等上次寄的短篇有了结果后再考虑把现在这些寄往哪个报刊杂志。
就这样五天时间过去,姜可可都待在宿舍没有出门过,也不知道林思然这位原著女主终于跟方志军这个原著男主有了第一次正式的见面。
那天也算是李婶子牵线搭桥,林思然还是侧面说服了李婶子给她和方志军做媒,她旁敲侧击了解到李婶子改变主意不给她牵线搭桥的原因后对症下药,跟李婶子说了些娶了部队女人后方志军就不会再回家来了,也不会像其他媳妇那样给李婶子拿捏,谁城里住着的乐意伺候乡下婆婆?不仅会拾掇方志军不回来,没准还会拾掇方志军不给家里寄钱或者少给家里寄钱,还有以后的孙子孙女也不会带回家来给她看。
李婶子有三个儿子,但是她最爱的还是方志军这个最有出息也最俊的儿子,要是日后方志军都不能回家来,那她跟没有这个儿子有什么区别?还有不寄钱回来,不寄钱回来她吃什么喝什么?大儿子跟二儿子都是地里刨食的泥腿子,孩子一堆要养,靠他们她是别想过什么好日子的。
她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一开始认为儿子有出息可以找个部队姑娘帮衬一下,但是一想到找了部队姑娘,尤其是她心目中最能帮助儿子前进的领导千金什么的会瞧不起她让她失去自己最有出息最能依靠的儿子,李婶子当即就断了这个念头。
这结婚还是门当户对的好,即使不门当户对,也不能让女方压头,她想了想还是让林思然跟方志军相亲吧,虽说不能让方志军娶领导媳妇,但是也不能太磕碜,她寻摸了身边的人,除了姜可可条件最好,就剩下林思然了。但是姜可可名声不太好,又常跟江寄余搅和在一起,还是国外回来的,虽说从国外回来没遭到批斗,但指不准啥时候就有事了,所以姜可可第一时间就给排除了,这样一来还是林思然最好最适合了,她也跟林思然相处过,是个不错的城里娃,平时对她也好,跟她唯一的闺女方晓红也处得来,要是能跟方志军结婚,还是很不错的。
也不怕林思然拾掇方志军不归家,毕竟林思然是个知青,在这里没有个娘家,还不是得听她的话,而且嫁给他儿子还是她高攀了,不怕门户太高自己没底气,婆婆的谱都不能摆。
就这样一分析,李婶子就帮着给林思然和方志军牵线搭桥了。
方志军没想要相亲的,不过想起回来前领导批他假条时说让他把个人情况给解决了,也能了却一桩心事,再看自家老娘这么殷切希望,想到这么多年自己一直没回家照顾她,心一软便同意了。
于是便有了原著男女主的第一次见面——相亲。
这个情况又跟原著不大相同了,原著里男女主在相亲之前见过面了,而且因为原身姜可可没有出场和林思然的特意打扮和偶遇方志军对林思然初步印象还不错,现在穿书的姜可可蝴蝶掉了这次林思然获得方志军好感的偶遇,而且还让方志军对姜可可有更多的好感,所以这次的相亲会不会按照原著剧情走,这还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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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好伤从赤脚大夫那儿出来,天色已经完全黑了,然而村里还是很热闹,因为一百多斤的大野猪抬了下来,屠户和村支书大队长他们正在村大食堂那边准备给分肉。
夏天天热,等到明天再来处理肉怕是要臭了,而且这年代大家看到肉都挺激动的,都想赶紧分到自己家中,得到手的才是最实际的。
村里分这种意外打到的野猪肉都是按照户头来分,差不多每家可以分到一两斤肉,方志军作为野猪的人可以多分些,大家都没意见,本来就是这么安排的。
不过姜可可和江寄余没想到他们两个也能多分两斤肉,因为方志军没把打野猪的功劳全揽过去,他说是姜可可和江寄余从旁帮忙协助,消耗了野猪体力分散了野猪注意力,他才能安全地把野猪打死。
当时打死野猪时只有他们三人在场,方志军这么说大家伙也就没好反驳。
赵志红本来有点不高兴,因为她也被野猪追,姜可可能多分点,她也应该多一点才是,不过转念一想姜可可确实是吸引了野猪大半火力,可以说是用命换来的这几斤野猪肉,要不是江寄余和方志军及时赶到,没准要没命了。这样一想,心里就平衡下来了。
林思然却是没办法平衡,不仅是为了姜可可能多分野猪肉,更是为了姜可可被方志军和江寄余救下。尤其是方志军,自他回来探亲,她就没正面跟人认识过,三天两头往他家跑都没遇到人,姜可可这么好命,在山上被野猪追都能让方志军给遇上,这叫什么事!
可是她不高兴也没办法,方志军说完打野猪的情况后就回家去了,她也不好意思晚上去人家家里。看了眼来领野猪肉的李婶子,林思然咬咬唇,看来还是得跟她挑明,让她按照之前说好的那样给他们牵线搭桥才行。
姜可可腿伤了没有去排队领猪肉,是赵志红帮忙给领回来的,她看着三斤重的猪肉咽了下口水,除了去镇上的国营饭店吃过一两次,她基本没再沾什么荤腥,眼下看见生猪肉脑海里已经自动浮现起红烧肉,梅菜扣肉,猪肉青菜汤,笋焖肉等等菜式。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因为她不会做。
最后她还是把肉交给了赵志红,让她帮忙处理,她们对半分着吃。
赵志红不肯要这么多,毕竟这肉来之不易,没道理一下子占了人这么大便宜的,还是姜可可坚持,赵志红这才应下,不过她表示愿意帮姜可可烧洗澡水帮忙提水洗澡什么的,这样姜可可就不怎么不需要走来走去,更利于静养。
姜可可跟她道谢,两人倒是更亲近了些。
因为姜可可这一出,女知青宿舍里就有眼红地说酸话,说姜可可会收买人,让人干活是大小姐,又说赵志红是贪图便宜才对姜可可好。
姜可可被说习惯了没什么大反应,赵志红一开始不太高兴,不过她好朋友安慰她,她就不难受了,还跟她朋友说姜可可为人不错什么的,让她朋友对姜可可也有好脸色。本来也就没多大的仇,放下成见也比较容易,再试着相处发现人有改变还不错,就可以继续相处下去了。
就这样,姜可可没有刻意去改变去讨好别人,她也成功地打破宿舍孤立,在女知青宿舍也有了能说话的普通朋友,这点让她挺高兴的。
因为腿伤姜可可再次请假在宿舍休息,刚开始还觉得特别幸福,不用晒太阳去拔草去下地,但是渐渐地就觉得不太方便了,洗澡走路什么的都挺麻烦的,要不是有赵志红帮忙她自己会搞得更加乱七八糟,所以还是想要快点好起来。
她算是发现了,自己这金手指对外伤有效,像骨头错位这种就没办法,还是跟正常人差不多的愈合过程,很缓慢。
真是、鸡肋得要命啊。
姜可可心塞塞,不过还是谨遵医嘱能不走路就不走路,每天就在房间里背背书做做题,偶尔也写写故事,主要是写长篇故事,她短篇故事也积累了一些,打算等上次寄的短篇有了结果后再考虑把现在这些寄往哪个报刊杂志。
就这样五天时间过去,姜可可都待在宿舍没有出门过,也不知道林思然这位原著女主终于跟方志军这个原著男主有了第一次正式的见面。
那天也算是李婶子牵线搭桥,林思然还是侧面说服了李婶子给她和方志军做媒,她旁敲侧击了解到李婶子改变主意不给她牵线搭桥的原因后对症下药,跟李婶子说了些娶了部队女人后方志军就不会再回家来了,也不会像其他媳妇那样给李婶子拿捏,谁城里住着的乐意伺候乡下婆婆?不仅会拾掇方志军不回来,没准还会拾掇方志军不给家里寄钱或者少给家里寄钱,还有以后的孙子孙女也不会带回家来给她看。
李婶子有三个儿子,但是她最爱的还是方志军这个最有出息也最俊的儿子,要是日后方志军都不能回家来,那她跟没有这个儿子有什么区别?还有不寄钱回来,不寄钱回来她吃什么喝什么?大儿子跟二儿子都是地里刨食的泥腿子,孩子一堆要养,靠他们她是别想过什么好日子的。
她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一开始认为儿子有出息可以找个部队姑娘帮衬一下,但是一想到找了部队姑娘,尤其是她心目中最能帮助儿子前进的领导千金什么的会瞧不起她让她失去自己最有出息最能依靠的儿子,李婶子当即就断了这个念头。
这结婚还是门当户对的好,即使不门当户对,也不能让女方压头,她想了想还是让林思然跟方志军相亲吧,虽说不能让方志军娶领导媳妇,但是也不能太磕碜,她寻摸了身边的人,除了姜可可条件最好,就剩下林思然了。但是姜可可名声不太好,又常跟江寄余搅和在一起,还是国外回来的,虽说从国外回来没遭到批斗,但指不准啥时候就有事了,所以姜可可第一时间就给排除了,这样一来还是林思然最好最适合了,她也跟林思然相处过,是个不错的城里娃,平时对她也好,跟她唯一的闺女方晓红也处得来,要是能跟方志军结婚,还是很不错的。
也不怕林思然拾掇方志军不归家,毕竟林思然是个知青,在这里没有个娘家,还不是得听她的话,而且嫁给他儿子还是她高攀了,不怕门户太高自己没底气,婆婆的谱都不能摆。
就这样一分析,李婶子就帮着给林思然和方志军牵线搭桥了。
方志军没想要相亲的,不过想起回来前领导批他假条时说让他把个人情况给解决了,也能了却一桩心事,再看自家老娘这么殷切希望,想到这么多年自己一直没回家照顾她,心一软便同意了。
于是便有了原著男女主的第一次见面——相亲。
这个情况又跟原著不大相同了,原著里男女主在相亲之前见过面了,而且因为原身姜可可没有出场和林思然的特意打扮和偶遇方志军对林思然初步印象还不错,现在穿书的姜可可蝴蝶掉了这次林思然获得方志军好感的偶遇,而且还让方志军对姜可可有更多的好感,所以这次的相亲会不会按照原著剧情走,这还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