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有才华的男人从来不愁吃软饭

大唐,李世民听到这最后一句,也是嘴角抽了抽。

“喝酒前,李白是大唐的,喝酒后,大唐是李白的……这句形容,李世民觉得有点怪异,但又觉得无比的合适。”

李隆基看到这一幕,也没有太大的怒色,因为这一幕的确是发生的,他也觉得并没有什么。

回想李白,李隆基眼里也忍不住的带着三分向往七分欣赏,李白的经历,他李隆基十分艳羡。

洒脱,不羁,才气通天,当他第一次看到李白的诗句,他就为之震撼,为之倾倒。

高阳声音响起,伴随着李白波澜壮阔的一生徐徐浮现。

投影之上,少年意气,大好山河,一手提着酒壶,一手提着佩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仗剑天涯,孤舟游行,所到之处,四海之地皆朋友,随心所欲,率性而活,这是多少人从儿时以来的梦想?”

“他当过官,备受宠爱,他让高力士脱靴,让皇帝亲自调羹,让贵妃捧砚,他是侠客,师傅是大唐第一剑客裴昱,持剑杀过恶人,他足迹遍布五湖四海,名声传遍大唐,他的诗词狂放无比,同期诗人视他为知己!”

“他是年龄相差十二岁孟浩然的知己,杜甫日夜担忧的知己,哪怕是唐玄宗李隆基都羡慕他的一生,他便是诗仙——李白!”

“一个高产如母猪,惊艳诗词让后世背不完的男人!”

“高产如母猪,看来狗作者也没词了啊,都跟俺张飞一样了,不过后世为什么非得背他的诗么?这么惨?”张飞听到这句疑惑的道。

“李白之一生,朕的确羡慕不已。”李隆基直接点头承认了。

这一点,他不否认,也没必要否认。

大唐上下,羡慕李白之生活的,岂止数十万?

但他属实不理解,李白何悲之有?

他耐心的看着投影。

“李白自幼就展现出非人的天赋,五岁便可以背诵启蒙诗,十五岁时,初露峥嵘,才华满天下,得到诸多名流的赏识。”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武则天时期,诗词在大唐已然成为一种才华的象征,诗词做得好,老婆跑不了。”

“他十八岁开始仗剑走遍蜀中,喜爱剑术和交朋友,确实是谪仙人一般的人物!”

“他开始过着独行天下浪迹天涯的生活,他仗剑走天涯,豪情万丈,剑如长虹,所到之处,蜀中皆是朋友。”

“他是商人之子,出生富贵,这是好事,但也是坏事,好事是,因为没有钱财方面的担忧,所以他能写出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语。”

“坏处则是,他不能参加科举,不能当官,但这也养成了他的性格,那股狂放,拽到极致的诗风。”

“而腰缠十万贯,的确让他做到了视金钱如粪土,他有痛饮狂歌,飞扬跋扈的基础,让他能为天下忧,为政治前途担忧,为修仙担忧,但唯独不用为钱财担忧,挥霍的差不多也不用急,男人有才华,何愁不能吃软饭?”

“女大三十的软饭固然香,但同龄貌美的妻子软饭岂不是更香?”

“在二十四到二十六岁的时候,李白游行的时候,遇到了当时已经名扬天下的孟浩然,孟浩然这个老大哥,十分靠谱,直接给李白介绍了第一个妻子,前时宰相许圉师的孙女!”

“许氏是当地的名门,有权有势,而既然已经介绍接触了,那凭借李白的洒脱惬意,仗剑走江湖的豪迈,再加上出口便成诗的才华,许氏被拿下,理所当然。”

“婚后生活自然是美满的,但随着年龄,时间,巴蜀自幼养成的那股豪迈感觉又出现了,且盛唐的氛围和其他朝代不一样,在开元盛世,谦虚低调的人,活该没有出路,没人赏识!”

“相反,他是自信而狂妄的时代,哪怕自己的诗是狗屎,那也该吹捧成此乃文曲星所作,别人不会说你普信,相反觉得你很有魅力,会一笑而过,更何况李白本就有才华,所以天才便是他的自称!”

“我是天才!”

“随着年龄的增长,那股大丈夫志在四方,就该如诸葛亮,姜太公由布衣一跃成为帝王之师,谈笑间安定天下的想法就越发浓烈,再加上他本就是上门女婿,许氏又是前丞相的孙女,难免有些窃窃私语,种种综合后,他要当官,做大官!”

“远游长安没钱怎么办,巨大花销没钱怎么办,不慌,许氏有,就这样,李白上路了,前往长安引荐自己!”

张飞看的眼神都变了,他看向刘备道:“软饭这么香么?”

刘备点了点头,“香的一匹。”

“男人有才华,这是真的香啊,这李白一介商人之子,居然能让前丞相的女儿死心塌地,给他出钱。”

刘备也慕了。

张飞摸了摸那粗犷的胡子,平生,他从未有过如此之强烈读书的欲望。

不光如此,他记得当之前李白醉酒为杨贵妃所作清平调之时,当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出来的那一刻。

评论直接炸了,一系列之前一直潜水的女id,一看就是大家闺秀的名字的评论全都冒出来了,全被这一首诗给倾倒。

张飞毫不怀疑,若是李白对她们做一手这样的诗词,只怕当晚就能在闺房内探讨一下文学,探讨一下深浅。

让她们死心塌地。

他张飞,羡慕啊!

高阳声音继续传出来。

“李白,当之无愧的诗仙,但渣男也是渣男,也或许他这种人根本就不会被感情牵绊住,但不得不承认,李白的故事到这才刚刚开始!”

“前去长安,拜访权贵,打通人脉,这看起来很俗,但在这种时代之下,却是李白唯一可以当官的路,他也不能免俗,而这种情况,是很容易一步登天的。”

“但不得不承认,时代造英雄,盛唐就是自信份子的天下,就喜欢你狂,你拽,你自信!”

“而诗自从武则天之后,便和美酒成为大唐的两大法宝,什么壁垒,什么阶层差距,在好诗和好酒的面前都不是问题!”

“这简直是为李白量身打造的时代!”

“李白有三绝,诗绝,酒绝,剑绝,好诗和好酒加上许氏的钱财,他那洒脱不羁的性格,他在长安很快混的风声水起。”

“在长安,在贺知章初见李白的第一次,在读《蜀道难》之时,他便将李白视作谪仙人,这第一次的把酒言欢,便将贺知章的“金龟”换做了酒钱……而谪仙这个称号也跟了李白一辈子。”

“但接下来的事情,却出乎了李白的预料……”

大唐,李世民听到这最后一句,也是嘴角抽了抽。

“喝酒前,李白是大唐的,喝酒后,大唐是李白的……这句形容,李世民觉得有点怪异,但又觉得无比的合适。”

李隆基看到这一幕,也没有太大的怒色,因为这一幕的确是发生的,他也觉得并没有什么。

回想李白,李隆基眼里也忍不住的带着三分向往七分欣赏,李白的经历,他李隆基十分艳羡。

洒脱,不羁,才气通天,当他第一次看到李白的诗句,他就为之震撼,为之倾倒。

高阳声音响起,伴随着李白波澜壮阔的一生徐徐浮现。

投影之上,少年意气,大好山河,一手提着酒壶,一手提着佩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仗剑天涯,孤舟游行,所到之处,四海之地皆朋友,随心所欲,率性而活,这是多少人从儿时以来的梦想?”

“他当过官,备受宠爱,他让高力士脱靴,让皇帝亲自调羹,让贵妃捧砚,他是侠客,师傅是大唐第一剑客裴昱,持剑杀过恶人,他足迹遍布五湖四海,名声传遍大唐,他的诗词狂放无比,同期诗人视他为知己!”

“他是年龄相差十二岁孟浩然的知己,杜甫日夜担忧的知己,哪怕是唐玄宗李隆基都羡慕他的一生,他便是诗仙——李白!”

“一个高产如母猪,惊艳诗词让后世背不完的男人!”

“高产如母猪,看来狗作者也没词了啊,都跟俺张飞一样了,不过后世为什么非得背他的诗么?这么惨?”张飞听到这句疑惑的道。

“李白之一生,朕的确羡慕不已。”李隆基直接点头承认了。

这一点,他不否认,也没必要否认。

大唐上下,羡慕李白之生活的,岂止数十万?

但他属实不理解,李白何悲之有?

他耐心的看着投影。

“李白自幼就展现出非人的天赋,五岁便可以背诵启蒙诗,十五岁时,初露峥嵘,才华满天下,得到诸多名流的赏识。”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武则天时期,诗词在大唐已然成为一种才华的象征,诗词做得好,老婆跑不了。”

“他十八岁开始仗剑走遍蜀中,喜爱剑术和交朋友,确实是谪仙人一般的人物!”

“他开始过着独行天下浪迹天涯的生活,他仗剑走天涯,豪情万丈,剑如长虹,所到之处,蜀中皆是朋友。”

“他是商人之子,出生富贵,这是好事,但也是坏事,好事是,因为没有钱财方面的担忧,所以他能写出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语。”

“坏处则是,他不能参加科举,不能当官,但这也养成了他的性格,那股狂放,拽到极致的诗风。”

“而腰缠十万贯,的确让他做到了视金钱如粪土,他有痛饮狂歌,飞扬跋扈的基础,让他能为天下忧,为政治前途担忧,为修仙担忧,但唯独不用为钱财担忧,挥霍的差不多也不用急,男人有才华,何愁不能吃软饭?”

“女大三十的软饭固然香,但同龄貌美的妻子软饭岂不是更香?”

“在二十四到二十六岁的时候,李白游行的时候,遇到了当时已经名扬天下的孟浩然,孟浩然这个老大哥,十分靠谱,直接给李白介绍了第一个妻子,前时宰相许圉师的孙女!”

“许氏是当地的名门,有权有势,而既然已经介绍接触了,那凭借李白的洒脱惬意,仗剑走江湖的豪迈,再加上出口便成诗的才华,许氏被拿下,理所当然。”

“婚后生活自然是美满的,但随着年龄,时间,巴蜀自幼养成的那股豪迈感觉又出现了,且盛唐的氛围和其他朝代不一样,在开元盛世,谦虚低调的人,活该没有出路,没人赏识!”

“相反,他是自信而狂妄的时代,哪怕自己的诗是狗屎,那也该吹捧成此乃文曲星所作,别人不会说你普信,相反觉得你很有魅力,会一笑而过,更何况李白本就有才华,所以天才便是他的自称!”

“我是天才!”

“随着年龄的增长,那股大丈夫志在四方,就该如诸葛亮,姜太公由布衣一跃成为帝王之师,谈笑间安定天下的想法就越发浓烈,再加上他本就是上门女婿,许氏又是前丞相的孙女,难免有些窃窃私语,种种综合后,他要当官,做大官!”

“远游长安没钱怎么办,巨大花销没钱怎么办,不慌,许氏有,就这样,李白上路了,前往长安引荐自己!”

张飞看的眼神都变了,他看向刘备道:“软饭这么香么?”

刘备点了点头,“香的一匹。”

“男人有才华,这是真的香啊,这李白一介商人之子,居然能让前丞相的女儿死心塌地,给他出钱。”

刘备也慕了。

张飞摸了摸那粗犷的胡子,平生,他从未有过如此之强烈读书的欲望。

不光如此,他记得当之前李白醉酒为杨贵妃所作清平调之时,当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出来的那一刻。

评论直接炸了,一系列之前一直潜水的女id,一看就是大家闺秀的名字的评论全都冒出来了,全被这一首诗给倾倒。

张飞毫不怀疑,若是李白对她们做一手这样的诗词,只怕当晚就能在闺房内探讨一下文学,探讨一下深浅。

让她们死心塌地。

他张飞,羡慕啊!

高阳声音继续传出来。

“李白,当之无愧的诗仙,但渣男也是渣男,也或许他这种人根本就不会被感情牵绊住,但不得不承认,李白的故事到这才刚刚开始!”

“前去长安,拜访权贵,打通人脉,这看起来很俗,但在这种时代之下,却是李白唯一可以当官的路,他也不能免俗,而这种情况,是很容易一步登天的。”

“但不得不承认,时代造英雄,盛唐就是自信份子的天下,就喜欢你狂,你拽,你自信!”

“而诗自从武则天之后,便和美酒成为大唐的两大法宝,什么壁垒,什么阶层差距,在好诗和好酒的面前都不是问题!”

“这简直是为李白量身打造的时代!”

“李白有三绝,诗绝,酒绝,剑绝,好诗和好酒加上许氏的钱财,他那洒脱不羁的性格,他在长安很快混的风声水起。”

“在长安,在贺知章初见李白的第一次,在读《蜀道难》之时,他便将李白视作谪仙人,这第一次的把酒言欢,便将贺知章的“金龟”换做了酒钱……而谪仙这个称号也跟了李白一辈子。”

“但接下来的事情,却出乎了李白的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