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 抵达乌市

乌市,旧称迪化,其全称乃是古准噶尔蒙古语,意为“优美的牧场”,在现今则有西部明珠之称。

古丝绸之路,让这块美丽的牧场,变成了重要的经济重镇。

而在诗人的诗句里,像‘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又给这里带上一点悲怆的浪漫主义情怀。

哈密到此八百余公里,赵轩他们一行,直到夜里近12点,才到了乌市。

找了一个酒店,众人都累的够呛,到了房间简单洗漱就休息了。

清晨,强大的生物钟把赵轩给拉了起来。

和林国栋两人来到二楼早餐厅时,发现侯健已经在埋头对付着自己面前如小山般的食物。

三人吃过早餐,就打算一起去逛逛。

问了酒店的服务员,对方说国际大扎巴,那里什么都有。

担心一辆车到时他们坐不下,赵轩和林侯两人选择打车过去。

到了地方之后,赵轩才知道这地方到底有多大,四周全是浓郁的伊斯兰建筑风格。

入口处有一个大扎巴步行街的牌子,牌子两边,是两个非常高大的灯塔。

赵轩三人随意逛着,主街上人还挺多,他们也只能随波逐流。

看到一个丝绸之路手工艺品街,他原本想进去看看,但看着一眼望不到边的人头,他果断放弃了。

两三个弯一拐,结果没有问人,就让他找到了古玩街。

入口处,就有一家大门面,招牌上写着‘和田玉平价超市’,他心中微惊,好家伙,啥时候和田玉变成卫生纸这样的日用品了。

他走进去逛了没一会就出来了,所谓的平价,也只是针对外行人来说。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挂价确实不高,但玉料的品质确实也极差,甚至转了一圈没找着一个好的。

出来后看到五花八门的店铺名,他也只是粗略的扫一眼。

这里有很多古玩件,就连他都叫不出名字来,很明显不属于中原风格的物件。

而且大部分稍老一些的,也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再长的就一件没碰着了。

逛了半个小时,赵轩居然一无所获。

这条街并不长,这一走也就到了街头,面上甚为不甘,原本以为这里能给自己带来惊喜,结果只是竹篮打水。

抬手看了眼表,发现才十点多,也不知那几人起床没有,正想着手机响了,

来电的是李晓,听说他在大扎巴,李晓说他们稍后就到,约着一起吃饭。

将手机放入口袋,正打算抬步,他就觉得身上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他面上微微一愕,发现是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侯健正拉着他一只手不让他跑。

男孩应该不是本地人,五官柔和应该是真正的汉家儿郎。

赵轩双眼有些冷,这么小的孩子居然就开始偷了。

“把我的手机还我。”赵轩伸手。

小男孩似乎也意识到形势没人强,将手里攥着的手机交给了赵轩。

“看看附近有没有治安岗亭,这必须要教育一下,年龄太小了…”

赵轩的话还没说完,就见小男孩突然发力探头,一口咬在侯健控制住他的手腕上。

明显是用了力,小男孩咬中后不停的摆着头,嘴里还发出如同野兽般的呜咽声。

因为对方是孩子,侯健疼得叽哩哇啦,也不敢出狠招控制,甚至都不敢用力撕扯,否则会对男孩的一嘴牙造成伤害。

越是强大的男人,越不会欺负妇小,因为那本就是懦弱的表现。

赵轩走上前,本打算出手捏住男孩的腮帮子,结果男孩似乎有很强的危险意识,直接松口扭身就跑。

赵轩想了想,伸出的手最终还是缩了回来。

“没事吧?”他看向侯子问道。

侯健看了眼已经咬出血印子的手腕,哭笑不得道:“就是个狼崽子。这股子狠劲,如果好好培养,以后当兵倒是不错。”

三人当然不会对一个孩子穷追猛打,只是觉得男孩如此可惜了。

正打算找个地方休息一下,等着李晓他们到来吃午饭,却见一个年轻人走过来道:“老板,有好货要不?”

赵轩愣了愣,笑着问道:“什么好货?”

“我是工地上的,我们工地挖出点好东西,我们工头给眯下来了。”

“东西呢?”赵轩看着此人,应该不是盗墓贼。

“在工地呢,东西精贵,我们不敢轻易拿出来,看老板在这里都转了好一会,想来有买的想法。”

见赵轩没有拒绝,男人又道:“离这里不远,打车也就二十多分钟。”

“你带路。”

听他这样说,男人面上一喜,几人出了步行街就拦了一辆出租车。

还真的不远,估计也就三四公里,十几分钟,他们就到了一个大工地。

工地四周全被薄铁皮封闭起来,他们下车的地方也不是工地大门,男人让他们在路边稍等,

而他掀开旁边一块铁皮就进了工地。

等了约有十分钟,只见三个人从同样的地方钻了出来,领先的人蛮壮的,穿着一个背心,下身则是一条黑西裤,脚上一双拖鞋。

如果不看身形和满脸的横肉,这蛮符合夏天那些退休干部的打扮。

“素素,这几人可靠吗?你要知道,这要是让施工方知道,这些东西可就不归咱了。”

原来带赵轩他们来的男人叫素素,赵轩不知两个字怎么写,

反正听着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叫另一个男人素素,他就感觉非常的违和。

“大哥放心,这三个帅哥不是本地人,而且是诚心想买东西的。”

说着还用眼神示意赵轩,让他顺着自己话头来讲。

赵轩笑着道:“行内有规矩,不问东西的来路,只要是好东西我就收,管你们哪来的。”

乌市,旧称迪化,其全称乃是古准噶尔蒙古语,意为“优美的牧场”,在现今则有西部明珠之称。

古丝绸之路,让这块美丽的牧场,变成了重要的经济重镇。

而在诗人的诗句里,像‘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又给这里带上一点悲怆的浪漫主义情怀。

哈密到此八百余公里,赵轩他们一行,直到夜里近12点,才到了乌市。

找了一个酒店,众人都累的够呛,到了房间简单洗漱就休息了。

清晨,强大的生物钟把赵轩给拉了起来。

和林国栋两人来到二楼早餐厅时,发现侯健已经在埋头对付着自己面前如小山般的食物。

三人吃过早餐,就打算一起去逛逛。

问了酒店的服务员,对方说国际大扎巴,那里什么都有。

担心一辆车到时他们坐不下,赵轩和林侯两人选择打车过去。

到了地方之后,赵轩才知道这地方到底有多大,四周全是浓郁的伊斯兰建筑风格。

入口处有一个大扎巴步行街的牌子,牌子两边,是两个非常高大的灯塔。

赵轩三人随意逛着,主街上人还挺多,他们也只能随波逐流。

看到一个丝绸之路手工艺品街,他原本想进去看看,但看着一眼望不到边的人头,他果断放弃了。

两三个弯一拐,结果没有问人,就让他找到了古玩街。

入口处,就有一家大门面,招牌上写着‘和田玉平价超市’,他心中微惊,好家伙,啥时候和田玉变成卫生纸这样的日用品了。

他走进去逛了没一会就出来了,所谓的平价,也只是针对外行人来说。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挂价确实不高,但玉料的品质确实也极差,甚至转了一圈没找着一个好的。

出来后看到五花八门的店铺名,他也只是粗略的扫一眼。

这里有很多古玩件,就连他都叫不出名字来,很明显不属于中原风格的物件。

而且大部分稍老一些的,也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再长的就一件没碰着了。

逛了半个小时,赵轩居然一无所获。

这条街并不长,这一走也就到了街头,面上甚为不甘,原本以为这里能给自己带来惊喜,结果只是竹篮打水。

抬手看了眼表,发现才十点多,也不知那几人起床没有,正想着手机响了,

来电的是李晓,听说他在大扎巴,李晓说他们稍后就到,约着一起吃饭。

将手机放入口袋,正打算抬步,他就觉得身上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他面上微微一愕,发现是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侯健正拉着他一只手不让他跑。

男孩应该不是本地人,五官柔和应该是真正的汉家儿郎。

赵轩双眼有些冷,这么小的孩子居然就开始偷了。

“把我的手机还我。”赵轩伸手。

小男孩似乎也意识到形势没人强,将手里攥着的手机交给了赵轩。

“看看附近有没有治安岗亭,这必须要教育一下,年龄太小了…”

赵轩的话还没说完,就见小男孩突然发力探头,一口咬在侯健控制住他的手腕上。

明显是用了力,小男孩咬中后不停的摆着头,嘴里还发出如同野兽般的呜咽声。

因为对方是孩子,侯健疼得叽哩哇啦,也不敢出狠招控制,甚至都不敢用力撕扯,否则会对男孩的一嘴牙造成伤害。

越是强大的男人,越不会欺负妇小,因为那本就是懦弱的表现。

赵轩走上前,本打算出手捏住男孩的腮帮子,结果男孩似乎有很强的危险意识,直接松口扭身就跑。

赵轩想了想,伸出的手最终还是缩了回来。

“没事吧?”他看向侯子问道。

侯健看了眼已经咬出血印子的手腕,哭笑不得道:“就是个狼崽子。这股子狠劲,如果好好培养,以后当兵倒是不错。”

三人当然不会对一个孩子穷追猛打,只是觉得男孩如此可惜了。

正打算找个地方休息一下,等着李晓他们到来吃午饭,却见一个年轻人走过来道:“老板,有好货要不?”

赵轩愣了愣,笑着问道:“什么好货?”

“我是工地上的,我们工地挖出点好东西,我们工头给眯下来了。”

“东西呢?”赵轩看着此人,应该不是盗墓贼。

“在工地呢,东西精贵,我们不敢轻易拿出来,看老板在这里都转了好一会,想来有买的想法。”

见赵轩没有拒绝,男人又道:“离这里不远,打车也就二十多分钟。”

“你带路。”

听他这样说,男人面上一喜,几人出了步行街就拦了一辆出租车。

还真的不远,估计也就三四公里,十几分钟,他们就到了一个大工地。

工地四周全被薄铁皮封闭起来,他们下车的地方也不是工地大门,男人让他们在路边稍等,

而他掀开旁边一块铁皮就进了工地。

等了约有十分钟,只见三个人从同样的地方钻了出来,领先的人蛮壮的,穿着一个背心,下身则是一条黑西裤,脚上一双拖鞋。

如果不看身形和满脸的横肉,这蛮符合夏天那些退休干部的打扮。

“素素,这几人可靠吗?你要知道,这要是让施工方知道,这些东西可就不归咱了。”

原来带赵轩他们来的男人叫素素,赵轩不知两个字怎么写,

反正听着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叫另一个男人素素,他就感觉非常的违和。

“大哥放心,这三个帅哥不是本地人,而且是诚心想买东西的。”

说着还用眼神示意赵轩,让他顺着自己话头来讲。

赵轩笑着道:“行内有规矩,不问东西的来路,只要是好东西我就收,管你们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