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剑鞘

范明义还在永乐城,如果真的如他所说,那岂不是很危险,当初就是因为自己害得他们父女离散,如今又出了这种事,但凡范明义遇到什么危险,自己难辞其咎。

见方去病如此慌张,刑殇先是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即让他先坐下。

“范老的事情你不必紧张,他与他的女儿已经去禹城了!”

“什么?禹城?”

方去病愣了一下,随后不由自主的喊了一句。

禹城距离永乐城数千里,仅和范雪棉二人又能走多远?况且范雪棉在永乐城还是一名女官,就这么走了以后该怎么办?

想到这,方去病自责万分,若不是因为自己的身份,怎能把事情搞成现在这幅样子。

刑殇见他这般苦恼,看了一眼门外微微笑道:“你不用着急,我虽与您的夫人有过一面之缘,但范老爷子为人忠厚老实,当初您的夫人想要打柄剑的时候,就是范老把她介绍过来的。”

“我与范老也是很多年的旧相识了,遇到这种事当然是要打听清楚的。”

方去病听后,眉头依然拧在一起,眉心身陷,目光之中满是担忧。

经过刑殇一番的描述后,方去病总算松了口气。

就在几日前,范明义知道商榷要将自己赶走时,范雪棉已然得到了消息,并请求她的上级,把她调到了西北禹城就职,一来可以避免商榷的放逐,二来可以避免宋亭书的再次追问。

至于为什么没选择到皖城来,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范雪棉所在的官衙在皖城根本没有任何职位,就算范雪棉百般请求,到了皖城,也早晚会被调到禹城。

方去病低头想了很久,范明义被范雪棉带到禹城,到底要不要与范雪娇她们说呢?

如果说了,范雪娇她们会是什么反应?

可如果不说,到时候她们中的一人要去接她们的父亲我又该怎么解释?

一时间方去病不知该怎么做,双手不由颤抖了起来,并攥着拳头狠狠砸向了身边的桌子。

可恶!明明都是自己的错,为何要让他们范家受到这种折磨。

方去病的举动把刑殇吓了一跳,急忙站起身叹了口气。

“方兄弟,您也不用太过担忧,禹城虽然是大兴的西北侧,地处荒芜,但那里的风土人情还是蛮好的,范雪棉又是女官,定然不会让范老吃亏的。”

“至于何时能回来,就不知道了。”

“但范老临走时曾经嘱咐过我,让我务必来皖城做生意,还特意让我寻找您的下落,如果侥幸看见您的话,一定要告诉您,千万不要把此事告诉他的女儿们,以免引起没必要的麻烦。”

方去病听后点了点头,深潭般深沉的眸底,漾起一丝涟漪。

早就该想到,这个刑殇去哪谋生不好,非要来此,方才就应该猜到,这完全是范明义的意思。

既然如此,那就先把此事瞒下,在皖城原本就没有熟人,除了梁太守,其他人都不认识,这个刑殇或许对自己将来有用。

于是方去病深吸一口气,略微抬眼瞧了瞧。

“不知兄弟今年几许?”

“我也只是个平民而已,日后也犯不着总是用‘您’这个字眼称呼。”

刑殇笑了笑,重新把围裙系到了腰间。

“我今年二十有四,比你略大一些,至于‘您’这个字,完全是因为您是范家的主人,我身为他们范家的朋友理当如此称呼,不打紧的。”

方去病原本还想问问这个刑殇是怎么与范明义认识的,又如何成为了范家朋友?

商榷毕竟是刑部的二把手,这刑殇怎么又敢独自跑到皖城来告之此事?这是何等重要的朋友,才敢这么做。

可思来想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往,又何必深挖呢?

于是看着他礼貌的伸出了右手:“不管怎样,如果不是你的出现,把这些告诉了我,不知何时才能知道这一切,还是要谢谢你的。”

刑殇见他这么客气,连忙摆手笑道:“这有什么的?”

“都说皖城和永乐城差不多,可来了才发现,这里的生意竟如此好做,虽然你是我第一个客人,但经我的观察,这里的百姓似乎很喜欢买东西,尤其是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永乐城,全年平淡,就连每年的节日都是一模一样,其实早就不想在那继续待着了,若不是祖祖辈辈都在永乐城,没准我早就过来了!”

邢殇一边说着话,一边向门外走去。

方去病也感同身受,与范雪娇她们初来时,大街小巷的繁华程度他早已领略过。

“既然喜欢这里,那你不走了吧?”

邢殇面对方去病如此突如其来的问题,怔了一下。

然后咧嘴笑道。

“方兄弟,您有所不知,像我们这种靠打铁为生的,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待在急需兵器铁器的城池中,皖城又是司徒燕的地盘,而司徒燕又是百战不败的大将军,我想我暂时是不会走的。”

说罢,只见他从自己的摊铺前抓起来一枚剑鞘扔到了方去病的怀中。

“这是钨钢打磨而成的通用剑鞘,和您夫人的佩剑应该很合适,拿去吧。”

方去病后退一步接过剑鞘后,差点一个踉跄跌倒在地,后背的撕扯感不禁使他咧嘴抽搐了下。

这剑鞘怎么这么沉?

还是钨钢?还以为只有现代才有。

见方去病险些栽倒,邢殇连忙绕过摊铺来到他的身前轻声说了嘴。

“不好意思,忘记了你不会习武,这种钨钢剑鞘很沉很结实,寻常人肯定无法拿动,不如你先把剑鞘放在我这,我有时间亲自给您送过去?”

方去病听后,双耳向后紧了紧。

不过是一把剑鞘而已,有什么拿不动的,于是二话不说再次把剑鞘捧在了怀中。

“多少钱?”

邢殇连忙挥了挥袖子。

“还要什么钱?既然都是朋友,一个剑鞘而已,我一天之中能打造出几十把,不缺您这一把。”

“这…”

方去病仔细想了想,如今手中的钱又不是自己的,既然这个刑殇如此客气,那就算了。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邢大哥,我方去病也是和夫人们初来乍到,日后免不了经常来打扰你,所谓他乡遇故知,事事好图之吗!”

随即转身向家中走去。

邢殇看着方去病的背影,用手挠了挠头,一头雾水。

“什么叫事事好图之啊?我一个打铁的,能图我啥……”

方去病强逞能,抱着怀中的剑鞘一路走去,累的浑身酸疼,加上还未痊愈的伤口,没走多远就停了下来,坐在了一个摆摊的旁边。

“大娘,我实在有些累,请容我在这坐会儿。”

摆摊的是一位大娘,看样子应该四五十岁了。

大娘见方去病羸弱的样子,撇了撇嘴。

“行吧,但不能待的时间过长,我这可是卖女子胭脂水粉的,若是有人过来买东西,看见你一个病秧子在这,不吓跑才怪呢。”

方去病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笑着说道:“多谢,不会太长时间的,就只是休息片刻,我家就……”

“大娘,你这胭脂咋卖的?”

没等方去病说完,就看见一位女子挎着竹篮走了过来。

方去病眯起双眼瞟了瞟。

心中暗想,这无非就是一些香料碾碎制成的,涂在脸上不过敏才怪,真搞不懂,这古代的胭脂水粉怎么这么差?

不屑一顾的方去病把目光重新放在了怀中的剑鞘上,深深的沉了一口气。

也不知道雪莲能否喜欢,这么沉的剑鞘我一个男人都很难拿动,更何况是个女子。

而就在这时,又有一个姑娘神色匆忙的走了过来。

看见大娘的摊铺上摆放了这么多胭脂水粉,停下了脚步。

仔细看过之后却皱了皱眉。

“唉,找了这么多摊铺竟还是没有……”

大娘见她要走,急忙站了起来,见她一身华服打扮,仅是新蚕丝就穿了数层之多,肯定不是寻常家的女子,非富即贵。

于是大声笑了笑:“呵呵,这位姑娘,您想要什么啊?”

“我这可是应有尽有,因为东西太多所以有的珍贵之物并没有摆在明面儿上。”

姑娘皱了皱眉,看着眼前的摊铺多是一些普通不能再普通的东西,半信半疑的问道:“那你这可有颜福堂的香膏?”

姑娘的一句话让大娘惊愕万分。

随即仔细打量了一番。

“姑娘,颜福堂的东西,一小瓶胭脂就要一百五十两银子,您要的香膏我听说过,最低也要二百一十两,我这哪有啊!”

姑娘听她这么说,随即嘲讽了一番:“哼,没有就说没有,居然还说自己应有尽有,切!”

随即转身就要离去。

大娘作为一个普通的商贩,对于这些矫情之人根本不在乎,抹搭一眼坐了回去。

而此时的方去病却有些好奇,轻声问道。

“大娘,颜福堂是干嘛的?”

“他家的东西为何会那么贵!”

可没等大娘张口,那个姑娘却还没有走,转过头继续嘲讽道。

“颜福堂都不知道,亏你们还出来摆摊。”

“颜福堂可是整个大兴最出名的胭脂水粉店,她们那里的胭脂水粉,每年可都是要进贡给朝廷的……”

方去病听后,先是冷哼了下,随后自顾自的轻声嘀咕着:“哼,都说要进贡给朝廷了,你一个民间的小姑娘又岂能买到?”

“之所以来这里找,不就是想找个平替?”

姑娘一听,气的直跺脚。

“你……!”